傍晚时分,沙漠边缘处,一个临时的营地里,喧闹声和美食的香气,一起散发开来。
这是一个很具规模,很有特色,还一看就很有档次的营地,营地中间,有两间木屋,旁边是一个华丽的大蒙古包,外围是两圈五颜六色的野营帐篷。
这又是一个突兀的营地,因为就在昨天,这里还只是一片稍微平坦些的荒地而已。
好在这边离公路有一段距离,不然,怕是有些本地人,会集体怀疑自己遇上了海市蜃楼。
这自然是周大老板的手笔。
有天仙这样的明星随行,保密是第一位的,不然,就别想着散心了,等着被人围观吧。
所以他一开始就决定,不在市区住酒店,就在沙漠里宿营。
至于这个营地,还是那句话,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地方,在大多数时候,在大多数事情上,只要钱到位了,那什么都不是问题。
为了保障这个临时营地的正常运行,发电车和水车都各配备了一辆。
营地中的那两间木屋,是给天仙和她妈妈,以及余小美和另外三位姑娘准备的,虽然是拼装的活动房,但里面的设施,和星级酒店相比,也一点都不差。
泡澡都可以的,当然,不是笨重的浴缸,而是更雅趣的实木浴桶。
旁边的大蒙古包,是餐厅,以及举行集体活动的场所,其它的那些帐篷,是周老板等糙爷们的窝。
再一次出乎他意料的是,天仙竟然对住在帐篷里更感兴趣,余小美竟然也一样,然后,刘妈妈也附和女儿的意见——女人们该死的浪漫。
之后,事情又一次出乎周老板的意料,女士们不仅浪漫,她们还现实且贪婪。
浪漫的帐篷,我们要住,但木屋也不能让给你们,毕竟木屋里连澡都能泡,生活设施,和帐篷比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面对这样过分的要求,周老板笑嘻嘻的没有说半个不字。
能通过这样的事,认清这样的特质,他觉得,挺值!
蒙古包里,呈品字形摆开了三桌,香气四溢,气氛热烈。
这热烈的气氛,和周老板并没有多大关系。
虽然他是主人,但作为一个连酒都不能喝的未成年人,调节气氛最重要的事,也就是招待客人喝好这事,他显然不能胜任,所以他知人善用,把这项任务交给了这次沙漠行的功臣,那几位打前站的同事。
那几位再一次出色的完成了任务,重点照顾的那几位本地人,且明显都喝得挺尽兴。
招待人吃好这事,周晨还是出了力的,至少是他在的主桌,这项工作,他做得非常出色,完全没有坠他天才的名头。
作为一个实干型的天才,他主要是通过身体力行的方式来完成这项任务的——就是吃,大吃特吃。
在吃饭这事上,周老板向来不会扭捏,向来以敢吃、能吃闻名,所以他一开动,那就是货真价实、感人至深、催人大吃的顶级吃播。
“喔,这清蒸羔羊肉,只看这色泽,就如此的诱人……喔,这样鲜美,这样软嫩,还有这葱香……”他一块子入口,咕嘟一下就入肚,“这是羊肉吗?竟然真的一点都不膻。”
说着又来一块,“喔,都快尝尝,一定要尝尝。”
余小美是知道他的,“是得抓紧尝尝,不然这一盘,一会都能被他吃光。”
刘妈妈笑,“他喜欢,那就再上啊。”
这孩子,原来在自己做客的时候,还是有些收着的,不过,这也没什么,男孩子嘛,要是吃个饭都秀里秀气的,那着实很差些意思。
“这一桌好些都没吃过,先尝过再说,”周晨对下一道菜下手。
天仙夹了小小的一块,别说,这羔羊肉,还真没有辜负一省名吃之首的名头。
听了周晨的话,她有些想笑,你这是想补几个菜?
能吃得了那么多吗。
周晨又惊讶的开始推荐,“这肘子,我天,绝对是我迄今为止,吃过的最好吃的肘子,这味道,真的绝了!”
“放心,一点都不腻的,火候正好,软糯适口,还味道醇厚,快尝尝,”他对几位女士,重点是对天仙说,“这味道,你们一定会喜欢的,我真没想到,调料中加入丁香后,不但不突兀不怪异,反而不是一般的别有风味。”
天仙忍不住小心翼翼的夹了一点一尝,马上眼睛一亮,喔,真不错!还真配得上他的这一通吆喝。
“偶尔多吃点没事的,”周晨见她总是浅尝辄止,就像是美食大赛的评委一样,又有些心疼,“再说,从保持身材的角度说,晚上,主要要控制米、面等碳水的摄入。”
刘妈妈留意着他们的悄悄话,再一次确定这孩子,知识面确实挺广的,连减肥看起来都了解一二。
同时还确定,若是女儿将来真和他有什么,那时保持身材这方面,一定会面临极大的挑战。
首先,跟他一起吃饭,你很难没胃口;其次,他又总是希望你能和他一起尽兴的想用美食。
有这两点,那如何能不胖?
这是个问题。
好在,女儿的表现,让她非常满意,虽然看起来,也很是心动,但最后,也只是又夹了一点点而已。
关键是,这准备的美食实在太多,好客,主要是能吃的主人,已经开始品尝和推荐下一道硬菜,“这白水鸡!小美姐,你尝尝,我是真的觉得,比我们的白切鸡还要棒……”
“哎哟,这羊杂……”
“燕面揉揉?这大西北,还有名字这么萌的主食……喔,这不但看起来非常的清秀,吃起来,这劲道,这口感!我真感觉,可以把我喜欢的炒粉和它换换。”
“这个你可以多吃点的,这是粗粮,”周晨说着,给天仙拿了一小碟。
刘妈妈也拿了一碟,她这有让女儿放心吃的意思,也是因为,在这样顶级的吃播表演面前,她也有些控制不住。
这个好歹是粗粮。
要说,以后遇上胃口不好的日子,和他一起吃饭倒挺好的。
桌上,吃播在继续,“呵,这羊排!”
已经吃得放下筷子的天仙,看着他吃完主菜又一个个的扫荡主食,天,只看着他吃饭,我竟然都觉得他有男子汉气概,我这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这是一个很具规模,很有特色,还一看就很有档次的营地,营地中间,有两间木屋,旁边是一个华丽的大蒙古包,外围是两圈五颜六色的野营帐篷。
这又是一个突兀的营地,因为就在昨天,这里还只是一片稍微平坦些的荒地而已。
好在这边离公路有一段距离,不然,怕是有些本地人,会集体怀疑自己遇上了海市蜃楼。
这自然是周大老板的手笔。
有天仙这样的明星随行,保密是第一位的,不然,就别想着散心了,等着被人围观吧。
所以他一开始就决定,不在市区住酒店,就在沙漠里宿营。
至于这个营地,还是那句话,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地方,在大多数时候,在大多数事情上,只要钱到位了,那什么都不是问题。
为了保障这个临时营地的正常运行,发电车和水车都各配备了一辆。
营地中的那两间木屋,是给天仙和她妈妈,以及余小美和另外三位姑娘准备的,虽然是拼装的活动房,但里面的设施,和星级酒店相比,也一点都不差。
泡澡都可以的,当然,不是笨重的浴缸,而是更雅趣的实木浴桶。
旁边的大蒙古包,是餐厅,以及举行集体活动的场所,其它的那些帐篷,是周老板等糙爷们的窝。
再一次出乎他意料的是,天仙竟然对住在帐篷里更感兴趣,余小美竟然也一样,然后,刘妈妈也附和女儿的意见——女人们该死的浪漫。
之后,事情又一次出乎周老板的意料,女士们不仅浪漫,她们还现实且贪婪。
浪漫的帐篷,我们要住,但木屋也不能让给你们,毕竟木屋里连澡都能泡,生活设施,和帐篷比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面对这样过分的要求,周老板笑嘻嘻的没有说半个不字。
能通过这样的事,认清这样的特质,他觉得,挺值!
蒙古包里,呈品字形摆开了三桌,香气四溢,气氛热烈。
这热烈的气氛,和周老板并没有多大关系。
虽然他是主人,但作为一个连酒都不能喝的未成年人,调节气氛最重要的事,也就是招待客人喝好这事,他显然不能胜任,所以他知人善用,把这项任务交给了这次沙漠行的功臣,那几位打前站的同事。
那几位再一次出色的完成了任务,重点照顾的那几位本地人,且明显都喝得挺尽兴。
招待人吃好这事,周晨还是出了力的,至少是他在的主桌,这项工作,他做得非常出色,完全没有坠他天才的名头。
作为一个实干型的天才,他主要是通过身体力行的方式来完成这项任务的——就是吃,大吃特吃。
在吃饭这事上,周老板向来不会扭捏,向来以敢吃、能吃闻名,所以他一开动,那就是货真价实、感人至深、催人大吃的顶级吃播。
“喔,这清蒸羔羊肉,只看这色泽,就如此的诱人……喔,这样鲜美,这样软嫩,还有这葱香……”他一块子入口,咕嘟一下就入肚,“这是羊肉吗?竟然真的一点都不膻。”
说着又来一块,“喔,都快尝尝,一定要尝尝。”
余小美是知道他的,“是得抓紧尝尝,不然这一盘,一会都能被他吃光。”
刘妈妈笑,“他喜欢,那就再上啊。”
这孩子,原来在自己做客的时候,还是有些收着的,不过,这也没什么,男孩子嘛,要是吃个饭都秀里秀气的,那着实很差些意思。
“这一桌好些都没吃过,先尝过再说,”周晨对下一道菜下手。
天仙夹了小小的一块,别说,这羔羊肉,还真没有辜负一省名吃之首的名头。
听了周晨的话,她有些想笑,你这是想补几个菜?
能吃得了那么多吗。
周晨又惊讶的开始推荐,“这肘子,我天,绝对是我迄今为止,吃过的最好吃的肘子,这味道,真的绝了!”
“放心,一点都不腻的,火候正好,软糯适口,还味道醇厚,快尝尝,”他对几位女士,重点是对天仙说,“这味道,你们一定会喜欢的,我真没想到,调料中加入丁香后,不但不突兀不怪异,反而不是一般的别有风味。”
天仙忍不住小心翼翼的夹了一点一尝,马上眼睛一亮,喔,真不错!还真配得上他的这一通吆喝。
“偶尔多吃点没事的,”周晨见她总是浅尝辄止,就像是美食大赛的评委一样,又有些心疼,“再说,从保持身材的角度说,晚上,主要要控制米、面等碳水的摄入。”
刘妈妈留意着他们的悄悄话,再一次确定这孩子,知识面确实挺广的,连减肥看起来都了解一二。
同时还确定,若是女儿将来真和他有什么,那时保持身材这方面,一定会面临极大的挑战。
首先,跟他一起吃饭,你很难没胃口;其次,他又总是希望你能和他一起尽兴的想用美食。
有这两点,那如何能不胖?
这是个问题。
好在,女儿的表现,让她非常满意,虽然看起来,也很是心动,但最后,也只是又夹了一点点而已。
关键是,这准备的美食实在太多,好客,主要是能吃的主人,已经开始品尝和推荐下一道硬菜,“这白水鸡!小美姐,你尝尝,我是真的觉得,比我们的白切鸡还要棒……”
“哎哟,这羊杂……”
“燕面揉揉?这大西北,还有名字这么萌的主食……喔,这不但看起来非常的清秀,吃起来,这劲道,这口感!我真感觉,可以把我喜欢的炒粉和它换换。”
“这个你可以多吃点的,这是粗粮,”周晨说着,给天仙拿了一小碟。
刘妈妈也拿了一碟,她这有让女儿放心吃的意思,也是因为,在这样顶级的吃播表演面前,她也有些控制不住。
这个好歹是粗粮。
要说,以后遇上胃口不好的日子,和他一起吃饭倒挺好的。
桌上,吃播在继续,“呵,这羊排!”
已经吃得放下筷子的天仙,看着他吃完主菜又一个个的扫荡主食,天,只看着他吃饭,我竟然都觉得他有男子汉气概,我这是不是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