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宠爱他的秦大哥都不记得他。
秦不昼没有留下一张照片,所有的痕迹都被谁刻意抹去了一般,只有在他手机中那张年少时的睡颜留存下来,让他相信那人不是自己一场空想。青年笑得肆意张扬的样子,指尖握住自己手腕时候的力道,舌尖含住自己手指时的温度,至今仍历历在目。
“我以为你会一直在。”对不起。墨矜延冷清的眼底隐隐透着痛苦的痕迹,眉目间尽是寂寥。
他想是他错了,他不该试探他的……
墨矜延在认识秦不昼以前,时而会梦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他总是一个人站在那里,低头垂目,像是做错了事般等待着受罚。
一直在期待别人的关心,可却怎么也得不到。孩子的天性慢慢被扼杀,人们看他的眼光冰冷而嘲讽,一个“私生子”的标签将他的所有全盘否定。渐渐地,那份曾经期待得到认同的心慢慢地枯萎死去了。
墨矜延抱膝缩所在墙角,低声说着话,像一个孤独的复读机。
“和我做朋友好吗。”
所能得到只有拒绝,乌云充斥了整个童年的天空。墨矜延本以为秦不昼是为了苏羽若的事才放下身段接近他,就像很久以前,还在小学时他的同学因为打赌输了跑来和他做了一周朋友,一周后就再也不理会他那样。
就是从那以后,墨矜延心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也被碾碎。
未曾经历温暖的人对待生命中突然出现的一丝光明无非是毁灭和守护。曾经一无所有的墨矜延,却连尝试着拥有都患得患失。秦不昼就像一团火,以横冲直撞的姿态撞进他的生命里,为他的视野渲染上了亮色,从此再不可磨灭。
墨矜延可以容忍秦不昼的欺骗,甚至背叛。欺骗也好,背叛也罢。只要这个人能留在他身边就好。只是他没有想到,一次试探却让他再也见不到他。
如果当初他能更加坦诚,也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糟糕的局面了吧。
可是墨矜延已经习惯了沉默,这个在公事上冷硬强势、运筹帷幄的男人,在感情上却是个二级残废。
如果喜欢要用言语来表达,那么哑巴该如何相爱?
如果不需要,那这份爱意该怎样去传达?
墨矜延张开眼,一辆轿车停在不远处,一位青年男子下了车打开车门,从车里跳出一个穿着小西装的小男孩。他看见墨矜延,眼睛一亮。
“墨叔叔!”
秦三水也下了车,听到儿子欢快的叫声侧目望向站在自己家门不远处的墨矜延:“又来看阿宙?”
他一次出差时无意间救了对方后,墨矜延就经常来看望自己。四年前秦宙出生,这人便往这里跑得更勤了。起初他对这个青年并无太大好感,但不知为何总有种矛盾的亲近,相处之后,秦三水发现墨矜延对秦宙是真心疼爱,对自己也格外尊敬。
这种尊敬不同于对商圈前辈的仰慕,反而有种对家中长辈的敬爱。要不是家中无女儿,他都差点以为自己多了个女婿了。
小秦宙有一双遗传自祖母的浅茶金色眼睛,粉扑玉琢的模样漂亮的像个东方娃娃。他向墨矜延伸出手臂乳燕还巢般撞进了男人怀里:“要抱抱!”
墨矜延把小家伙抱起来,朝秦三水点了点头。看向秦宙时清冷的目光也不由变得温和些许:“叔叔给你带了礼物。”
秦宙欢呼:“最喜欢墨叔叔啦!”
那个人要是知道自己有了个这样可爱的侄子,一定会非常开心的吧?有时墨矜延不由得想。
墨矜延三十岁时已经成为全国数一数二的企业家,身家跻入全球百强之列,景昇集团再攀高峰。但他三十六岁将墨家彻底扫平后突发重病,器官迅速衰竭,最顶尖的医科专家都医治不好。到最后,墨矜延突然宣布放弃了治疗,无数人为这位才华横溢、为人严谨诚信的企业家感到惋惜。
被秦三水抱到病床边的秦宙小脸贴着墨矜延宽厚的手掌,茶金色大眼睛里不停吧嗒吧嗒滚出许多泪水。墨矜延已经连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却吃力地伸手替他擦拭:“叔叔没事,小宙别哭……”
这双眼睛太像秦不昼,他只觉得小少年的眼泪滚烫地顺着指尖淌进他心里,快要将他灼伤了。
“呜……墨叔叔你要快点好起来啊……呜呜……”
“嗯,叔叔会努力的,所以你要乖啊。”墨矜延安静地翘了翘嘴角。
医生走过来告知探视时间到,秦三水对墨矜延沉默着微微颔首,牵着还在抽噎的小秦宙的手把他带走。秦宙离开后,墨矜延缓缓闭上眼,一个黑衣黑发的少年凭空出现在他病床边。
“若能让你再见到他,你愿意付出你的什么呢?”少年说。
“所有。”
墨矜延的一生唯一的亮色是秦不昼,墨矜延活着唯一的牵挂是秦不昼,墨矜延死后唯一放不下的是秦不昼。
心电图在连续的滴声过后归于平静,病床上那疲惫加身的青年,终是恬静地闭上那双清冷岑寂的眼眸。
墨矜延去世后,他的遗嘱转赠协议被律师公布出来。令人惊讶的是,除了一半的财产捐赠给福利机构以外,另一半竟是全数留给如今的秦家小少爷秦宙。看来墨爷膝下无子,所以对恩人之子秦宙格外疼爱的事儿并非空穴来风。
☆、第13章 现代奇幻(一)
秦不昼还没睁开眼就感觉到后背传来一阵剧烈的钝痛,他抬手捂着淌血的额头把眼张开一条缝。昏暗的巷内几个人影在晃动,阴影和灯光交替忽闪,让他愈发头痛欲裂。
“差不多了,加快速度完事儿咱们就去找个摊儿吃烧烤,啤酒管够!”
“好嘞。”手里握着木棍的男子闻言笑着应了声,血迹斑斑的棍子再次高高地举起。
“吃你老母!”秦不昼一脚踢手腕上直直踩上人胸口把那男人踹翻了出去,脚尖掂起木棍一抬落进手里,低垂的眼角从下一点一点往上挑,勾着一边的嘴角笑。
“你们……很好。”肿破的嘴角尝到一丝血味,秦不昼原本就因为上个世界的结局而糟糕的心情更加阴沉。他将木棍在掌心转了一圈后直直指向面前人。
站在巷口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也敏锐感觉到了让他们汗毛倒立的危险氛围:“怎么回事……”他转过头,下一刻瞳孔骤然紧缩——被眼前所视之物深深震撼,以至于直到被击飞出去都没能做出正确的反应。
这是施暴者和被施暴者的身份逆转。一人一棍,不需要什么多余的辞藻堆砌,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如花朵般绽放,有这样一个人
秦不昼没有留下一张照片,所有的痕迹都被谁刻意抹去了一般,只有在他手机中那张年少时的睡颜留存下来,让他相信那人不是自己一场空想。青年笑得肆意张扬的样子,指尖握住自己手腕时候的力道,舌尖含住自己手指时的温度,至今仍历历在目。
“我以为你会一直在。”对不起。墨矜延冷清的眼底隐隐透着痛苦的痕迹,眉目间尽是寂寥。
他想是他错了,他不该试探他的……
墨矜延在认识秦不昼以前,时而会梦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他总是一个人站在那里,低头垂目,像是做错了事般等待着受罚。
一直在期待别人的关心,可却怎么也得不到。孩子的天性慢慢被扼杀,人们看他的眼光冰冷而嘲讽,一个“私生子”的标签将他的所有全盘否定。渐渐地,那份曾经期待得到认同的心慢慢地枯萎死去了。
墨矜延抱膝缩所在墙角,低声说着话,像一个孤独的复读机。
“和我做朋友好吗。”
所能得到只有拒绝,乌云充斥了整个童年的天空。墨矜延本以为秦不昼是为了苏羽若的事才放下身段接近他,就像很久以前,还在小学时他的同学因为打赌输了跑来和他做了一周朋友,一周后就再也不理会他那样。
就是从那以后,墨矜延心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也被碾碎。
未曾经历温暖的人对待生命中突然出现的一丝光明无非是毁灭和守护。曾经一无所有的墨矜延,却连尝试着拥有都患得患失。秦不昼就像一团火,以横冲直撞的姿态撞进他的生命里,为他的视野渲染上了亮色,从此再不可磨灭。
墨矜延可以容忍秦不昼的欺骗,甚至背叛。欺骗也好,背叛也罢。只要这个人能留在他身边就好。只是他没有想到,一次试探却让他再也见不到他。
如果当初他能更加坦诚,也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糟糕的局面了吧。
可是墨矜延已经习惯了沉默,这个在公事上冷硬强势、运筹帷幄的男人,在感情上却是个二级残废。
如果喜欢要用言语来表达,那么哑巴该如何相爱?
如果不需要,那这份爱意该怎样去传达?
墨矜延张开眼,一辆轿车停在不远处,一位青年男子下了车打开车门,从车里跳出一个穿着小西装的小男孩。他看见墨矜延,眼睛一亮。
“墨叔叔!”
秦三水也下了车,听到儿子欢快的叫声侧目望向站在自己家门不远处的墨矜延:“又来看阿宙?”
他一次出差时无意间救了对方后,墨矜延就经常来看望自己。四年前秦宙出生,这人便往这里跑得更勤了。起初他对这个青年并无太大好感,但不知为何总有种矛盾的亲近,相处之后,秦三水发现墨矜延对秦宙是真心疼爱,对自己也格外尊敬。
这种尊敬不同于对商圈前辈的仰慕,反而有种对家中长辈的敬爱。要不是家中无女儿,他都差点以为自己多了个女婿了。
小秦宙有一双遗传自祖母的浅茶金色眼睛,粉扑玉琢的模样漂亮的像个东方娃娃。他向墨矜延伸出手臂乳燕还巢般撞进了男人怀里:“要抱抱!”
墨矜延把小家伙抱起来,朝秦三水点了点头。看向秦宙时清冷的目光也不由变得温和些许:“叔叔给你带了礼物。”
秦宙欢呼:“最喜欢墨叔叔啦!”
那个人要是知道自己有了个这样可爱的侄子,一定会非常开心的吧?有时墨矜延不由得想。
墨矜延三十岁时已经成为全国数一数二的企业家,身家跻入全球百强之列,景昇集团再攀高峰。但他三十六岁将墨家彻底扫平后突发重病,器官迅速衰竭,最顶尖的医科专家都医治不好。到最后,墨矜延突然宣布放弃了治疗,无数人为这位才华横溢、为人严谨诚信的企业家感到惋惜。
被秦三水抱到病床边的秦宙小脸贴着墨矜延宽厚的手掌,茶金色大眼睛里不停吧嗒吧嗒滚出许多泪水。墨矜延已经连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却吃力地伸手替他擦拭:“叔叔没事,小宙别哭……”
这双眼睛太像秦不昼,他只觉得小少年的眼泪滚烫地顺着指尖淌进他心里,快要将他灼伤了。
“呜……墨叔叔你要快点好起来啊……呜呜……”
“嗯,叔叔会努力的,所以你要乖啊。”墨矜延安静地翘了翘嘴角。
医生走过来告知探视时间到,秦三水对墨矜延沉默着微微颔首,牵着还在抽噎的小秦宙的手把他带走。秦宙离开后,墨矜延缓缓闭上眼,一个黑衣黑发的少年凭空出现在他病床边。
“若能让你再见到他,你愿意付出你的什么呢?”少年说。
“所有。”
墨矜延的一生唯一的亮色是秦不昼,墨矜延活着唯一的牵挂是秦不昼,墨矜延死后唯一放不下的是秦不昼。
心电图在连续的滴声过后归于平静,病床上那疲惫加身的青年,终是恬静地闭上那双清冷岑寂的眼眸。
墨矜延去世后,他的遗嘱转赠协议被律师公布出来。令人惊讶的是,除了一半的财产捐赠给福利机构以外,另一半竟是全数留给如今的秦家小少爷秦宙。看来墨爷膝下无子,所以对恩人之子秦宙格外疼爱的事儿并非空穴来风。
☆、第13章 现代奇幻(一)
秦不昼还没睁开眼就感觉到后背传来一阵剧烈的钝痛,他抬手捂着淌血的额头把眼张开一条缝。昏暗的巷内几个人影在晃动,阴影和灯光交替忽闪,让他愈发头痛欲裂。
“差不多了,加快速度完事儿咱们就去找个摊儿吃烧烤,啤酒管够!”
“好嘞。”手里握着木棍的男子闻言笑着应了声,血迹斑斑的棍子再次高高地举起。
“吃你老母!”秦不昼一脚踢手腕上直直踩上人胸口把那男人踹翻了出去,脚尖掂起木棍一抬落进手里,低垂的眼角从下一点一点往上挑,勾着一边的嘴角笑。
“你们……很好。”肿破的嘴角尝到一丝血味,秦不昼原本就因为上个世界的结局而糟糕的心情更加阴沉。他将木棍在掌心转了一圈后直直指向面前人。
站在巷口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也敏锐感觉到了让他们汗毛倒立的危险氛围:“怎么回事……”他转过头,下一刻瞳孔骤然紧缩——被眼前所视之物深深震撼,以至于直到被击飞出去都没能做出正确的反应。
这是施暴者和被施暴者的身份逆转。一人一棍,不需要什么多余的辞藻堆砌,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如花朵般绽放,有这样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