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央乐了,“你觉得呢?”
    李小曼笑道,“我觉得没以前演的好了。”
    萧央也不生气,微笑着问:“从哪里看出我的演技下降了?”
    李小曼说道,“《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是你最后一次演主角的电影,我个人感觉有些浮夸了……”
    她头头是道的分析着。
    萧央笑道:“如果是别人跟我说这些话,我已经让他滚蛋了。”
    李小曼嘻嘻一笑,“我不怕,大不了回学校读书。”
    老实说,萧央还真没想到李小曼居然敢评价自己的演技。
    到了他这种级别,已经很少有人敢跟他说真话了。
    萧央在心中感慨了一声,问道:“你为什么想演戏?”
    李小曼毫不犹豫的说:“因为我想成为一个武侠明星。”
    萧央愣住了,“武侠?”
    李小曼点头,“我非常喜欢武侠,而且我已经学了三年的武术。”
    萧央还真没看出来。
    李小曼犹豫了一下说道:“我还会学武侠小说。”
    萧央乐了,“你写了武侠小说?”
    李小曼说道,“我的笔名叫飞鸿仙子,目前已经在网上连载了三部武侠小说。”
    萧央好奇,“没想到你还是个作家。”
    “跟你当然没法比,但我每个月靠写作还是能赚几千块钱的。”
    李小曼说道,“下一部武侠小说,我打算写一个浪子的故事,你得给我参谋参谋。”
    萧央笑道,“你先说说看你的构思。”
    李小曼说道,“我想写一个人被仇家追杀,坠入山洞,捡到了一本秘籍,学会了飞刀绝技。随后,他返回中原报仇,不过却爱上了仇人的女儿……”
    萧央听完后想笑。
    李小曼满是期待的看着萧央,“如何?”
    萧央笑道,“我这个人不喜欢说假话。”
    李小曼脸色微变,“那你说真话吧。”
    “太老套了,这样写你永远不可能成名。”
    萧央说道,“你必须跳出我写的那些小说的框架。”
    李小曼:“……”
    你是不是太高估我了?
    我就是单纯喜欢写小说而已,不想超越你。
    萧央说道,“我也说一个飞刀侠客的故事。”
    李小曼好奇,两只眼睛在冒光。
    萧央笑道:“我这个故事的主角叫做李寻欢,被称作小李探花,是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年间探花(殿试中进士榜一甲第三名)。”
    李小曼越发好奇,一个探花怎么就变成侠客了?
    萧央继续说道:“他出身一个书香世家,李家三父子俱擅长于文墨,均在科举中高中为探花。”
    “在他的家乡,人们称他老爹为老李探花,称他的兄长为大李探花,称他为小李探花,而且李家的门上亦有御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对联。”
    “由于仕途得志,所以李寻欢早年已于朝廷为官。后来,由于被胡云冀上奏弹劾,以他淡泊名利的性格,终于辞官而去。”
    “后来,李寻欢投身江湖,成为首屈一指的武林人物,以飞刀神技闻名。他与林诗音彼此相爱,订下婚约,原欲结为夫妻。”
    “不过后来他因为知道义兄龙啸云爱上了林诗音,想报恩于义兄,所以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
    “在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後,把自己的府邸和万贯家财送给林诗音作嫁妆,出关隐姓埋名。”
    “十多年后,李寻欢为再见林诗音一面,重返中原,遇上‘飞剑客’阿飞、孙小红,并再次引起江湖血雨腥风……”
    萧央讲到了阿飞和李寻欢见面分开之后,在客栈以快剑杀了人。
    此后,阿飞又帮助李寻欢杀了敌人。
    “我不喜欢欠人。”
    阿飞留下了一句话。
    随后,李寻欢以中毒疗伤,误伤了龙啸云的儿子龙小云。
    去了龙啸云家后,他牵涉进了“梅花盗”一案,一度被视为“梅花盗”,几翻转折,最终才水落石出。
    不过紧接着,他却又被卷进林仙儿、龙啸云、上官金虹等人的江湖斗争之中。
    百晓生的兵器谱也随之出来。
    天机老人。
    金钱帮。
    上官金虹。
    等等。
    情节跌宕起伏。
    最终,决战开始。
    上官金虹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所以,他输了!
    一切都发生在一刹那之间!
    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
    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
    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
    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
    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
    流星的光芒短暴。
    这一闪刀光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小李飞刀如流星般飞出。
    刀并没有直接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但却足以致命!
    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上官金虹脸上也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
    “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
    萧央看着李小曼,“李寻欢在逆境中杀死了上官金虹,并与孙小红结伴,再次退隐江湖。”
    尽管萧央把故事说完了,但李小曼的心情却久久无法平复。
    这个故事,实在太精彩了。
    李小曼突然回过神来。
    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原来打斗也可以在电光火石之间完成。
    原来小说中也可以加入推理元素。
    最终之战,萧央尽管只用了非常简单的几句话,但却让李小曼浮想联翩,热血沸腾。
    这种小说的写法,李小曼从来没见过。
    李小曼看着萧央,“老师,我感觉我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我知道怎么写小说了。”
    萧央笑道,“那你还想当明星吗?”
    李小曼嘿嘿一笑,“你也当明星,不也在写小说吗?”
    萧央乐了,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说话间,两人已经进了梦工厂。
    萧央笑道,“如果你愿意,这几天抽空把我刚才说的故事写下来。以后,你可以担任书中的女主角。”
    李小曼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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