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 作者:千十九
分卷阅读7
一个名不见经传且前科累累的小明星,实在是可忍孰不可忍。
陆子衡是兴风作浪的好手,自他发现好友当狗血帝的潜力无限后便时不时在旁刺激他,一副看好戏的坏心肠:“初桥,你气什么呢?严格来说这又不关你的事。”
严初桥皱眉,以蛋糕为喻,“我虽不爱吃蛋糕,但不代表蛋糕附近有蟑螂我会置之不理。”在他看来,莫一晨就是专搞破坏的,无疑反动派。
三少听罢挑挑眉,心里已经笑哈哈。沈天赐与严初桥性格迥异,但其实两人差不多——因在太过纯粹的环境中成长,人生没遇过波折,所以三观绝对化。两人的世界都非黑即白,没有半分灰。
正是这样的个性,才有好戏看呢。三少又道,“或许那莫一晨有苦衷呢?”
候选狗血帝开口,“但凡能找到一份工作,日子不会过不下去。所谓‘苦衷’,不过是‘贪’而已。”说罢,用力挥杆,又一球飞了出去。
莫一晨消失两天后,回到本城就接到沈天赐兴高采烈的电话:画室已布置好,恭候大驾。
画室由一部分废置车间改建而成,类似loft,但面积更大。
车间外有棵巨大蔷薇,盛开淡粉花朵,是一片赤黄铁锈中软和的存在,令景致不至于斑驳萧索。
沈天赐笑笑,“我对这里一见钟情。”无声无息,角落中自有惊喜。
画室很大,另一面墙开了足足十二个几乎高至屋顶的大窗。“窗户之间的间隔设计得刚好,白天不同时间的光线会侧重从不同的窗户里进来。”
沈天赐是画家,对光线的要求非常苛刻。
莫一晨笑,“哪个建筑师能如此满足沈大画家的要求?”
“初桥。”沈天赐笑说,“我们去年回来过一趟,选定了这里当画室;他辛苦了半年才画好图纸。”
“他是建筑师?”不像啊……
“嗯,他不但是建筑师,还身兼多职。他很聪明的,不过很低调,所以大家都不太清楚他在做什么。”
莫一晨转了话题,“带我四处看看?”
“好。”
穿过画室,是一个相对小一些的起居室,厨房卧室一应俱全。
但雪白墙上挂了一幅被布遮盖的东西。
“怎么回事?”莫一晨问。
沈天赐不好意思了,“这是一幅画,子衡说太幼稚,我又舍不得取下来,只好盖上。”
“我能问……画的是什么?”
“……你答应别笑我哦……”
“好。”
沈天赐取下布,铅笔线稿画的是一只表情和蔼的大泰迪熊,一个小男孩满足地埋了半边脸在熊熊毛绒绒软乎乎的怀里。
“这是我开始学画不久画的。teddy是父母给我的生日礼物……抱歉,很幼稚对不对?”沈天赐挠头。
莫一晨笑,“不幼稚。有人告诉我,喜欢泰迪熊的都是好人。”
“哇,真理!”沈天赐豁然开朗,笑道。
糟了,莫一晨想,真想和这个人做朋友,如何是好?
15.
沈天赐想将莫一晨的画像定为明年画展的主打,因此他愿意花更多时间来了解后者,以便将其最真最美的一面刻画在纸上。
莫一晨翻看沈天赐以往的画册,里面最传神最美的两幅恰恰是其前两任拜金女友的画像。一人以手遮挡下半边脸,只剩一双眼,眼神清澈如水晶,灵气逼人,丝毫与世俗凡尘沾不上边;另一人露背回望,眼神热烈缠绵几乎飞蛾扑火痴情至死。两人形象与现实大相径庭。莫一晨调侃道,“八卦杂志说你的前两任女友是拜金女郎,专门欺负你这个老实人,你还把她们画得这么美?”
沈天赐正在认真调制颜料,闻言笑一笑,“她们并不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在作画那一刻,她们的眼神都是真的——我相信她们的本性不坏。”
“……”莫一晨看他,又问,“我的画像也会这么生动么?”
沈天赐笑说,“一晨,我只担心自己的笔力配不起你应得的。”
这一声“一晨”,令莫一晨决心和他做朋友。
细雨纷纷。
消失两天,莫一晨回到本城后,带沈天赐穿街过巷吃本地最好的清蒸桂花。
后者长期居海外,时时感慨对本地已陌生,语气不无遗憾。
老城区能拆已拆,只剩一爿市井之地,那是“土著”渔民世世代代居住兼记录本城发展起点的地方,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颁布保护令,开发商无法染指。
莫一晨是一流玩家,知道唐楼窄巷之间哪里有味道最好的本地菜。最后,他们在一艘渔船上吃上了美味。
船家与莫一晨相熟,饭间给他们端上自家酿造的米酒。
沈天赐一口灌下,眯眼“啊”一声,甚是享受。这才是熟悉又久违的家乡味道——海风、醇酒、清甜海鲜、渔歌唱晚。
沈天赐话匣子打开,与莫一晨分享了许多小趣事。
沈家这一辈有三个小孩,天佑、天赐、天爱——光从名字已经得知他们受宠程度。
“我们至十三岁为止,衣服都是妈妈亲手做的。”沈天赐说到。历来只道穷人家买不起衣服才自己做,但世间最奢侈的莫过于“亲手制作”,要付出心血又只此一件,弥足珍贵。
莫一晨曾在某个会所遇见过沈夫人,夫人一双手不似其他富贵太太那般白`皙修长,看得出来是一双劳动的手。名门闺秀却不养尊处优,难得。
莫一晨微笑,“沈夫人是一位好母亲。”
“一晨,你呢?”沈天赐眼神明亮,分明要听故事。
若以“一帆风顺”为标准,他的故事与沈大少不能相提并论;但以圆满程度为标准,他觉得两者是一样的。
“我成长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从小受到呵护,同时遇到了很多好人,教会我如何做人。”莫一晨认真地说,接着举起酒杯以示他的故事说完了。
沈天赐脸色闪过一丝遗憾,但也礼貌地不再追问而笑着转开话题。
并非顾忌沈天赐,莫一晨清楚别人得知他的底细后多少会动恻隐之心。沈天赐是好人,他不想因世人眼中的“悲惨身世”而受到对方更多的青睐和关怀。若沈天赐与他做朋友,只能是因为他这个人值得来往。往后时机成熟了,他自然会交代一切。
天气晴朗。
这天,沈大画家终于调制好了他的专用颜料。
他抬头,恰看见莫一晨坐在窗台上靠墙看着书。后者一脚曲起,一脚懒懒垂至地上,天蓝色衬衫泛着茸茸阳光,加之他眉眼清晰,看到有趣字句时眉梢轻轻挑起,像柳叶掠过碧湖,漾出圈圈涟漪,扰人心神。
沈大画家的举止明显受到了影响,皆因之后莫一晨过来帮忙搬颜料时他竟一个不小心就将颜料倒在了对方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沈天赐狼狈道歉,“颜料是特制的,你赶紧去浴室洗个澡,把衣服交给我处理吧!”
莫一晨穿着沈天赐的备用衣裤从浴室出来,后者正在认真给他洗衣服。埋头苦干的背影落在他的眼里,忽然就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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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不见经传且前科累累的小明星,实在是可忍孰不可忍。
陆子衡是兴风作浪的好手,自他发现好友当狗血帝的潜力无限后便时不时在旁刺激他,一副看好戏的坏心肠:“初桥,你气什么呢?严格来说这又不关你的事。”
严初桥皱眉,以蛋糕为喻,“我虽不爱吃蛋糕,但不代表蛋糕附近有蟑螂我会置之不理。”在他看来,莫一晨就是专搞破坏的,无疑反动派。
三少听罢挑挑眉,心里已经笑哈哈。沈天赐与严初桥性格迥异,但其实两人差不多——因在太过纯粹的环境中成长,人生没遇过波折,所以三观绝对化。两人的世界都非黑即白,没有半分灰。
正是这样的个性,才有好戏看呢。三少又道,“或许那莫一晨有苦衷呢?”
候选狗血帝开口,“但凡能找到一份工作,日子不会过不下去。所谓‘苦衷’,不过是‘贪’而已。”说罢,用力挥杆,又一球飞了出去。
莫一晨消失两天后,回到本城就接到沈天赐兴高采烈的电话:画室已布置好,恭候大驾。
画室由一部分废置车间改建而成,类似loft,但面积更大。
车间外有棵巨大蔷薇,盛开淡粉花朵,是一片赤黄铁锈中软和的存在,令景致不至于斑驳萧索。
沈天赐笑笑,“我对这里一见钟情。”无声无息,角落中自有惊喜。
画室很大,另一面墙开了足足十二个几乎高至屋顶的大窗。“窗户之间的间隔设计得刚好,白天不同时间的光线会侧重从不同的窗户里进来。”
沈天赐是画家,对光线的要求非常苛刻。
莫一晨笑,“哪个建筑师能如此满足沈大画家的要求?”
“初桥。”沈天赐笑说,“我们去年回来过一趟,选定了这里当画室;他辛苦了半年才画好图纸。”
“他是建筑师?”不像啊……
“嗯,他不但是建筑师,还身兼多职。他很聪明的,不过很低调,所以大家都不太清楚他在做什么。”
莫一晨转了话题,“带我四处看看?”
“好。”
穿过画室,是一个相对小一些的起居室,厨房卧室一应俱全。
但雪白墙上挂了一幅被布遮盖的东西。
“怎么回事?”莫一晨问。
沈天赐不好意思了,“这是一幅画,子衡说太幼稚,我又舍不得取下来,只好盖上。”
“我能问……画的是什么?”
“……你答应别笑我哦……”
“好。”
沈天赐取下布,铅笔线稿画的是一只表情和蔼的大泰迪熊,一个小男孩满足地埋了半边脸在熊熊毛绒绒软乎乎的怀里。
“这是我开始学画不久画的。teddy是父母给我的生日礼物……抱歉,很幼稚对不对?”沈天赐挠头。
莫一晨笑,“不幼稚。有人告诉我,喜欢泰迪熊的都是好人。”
“哇,真理!”沈天赐豁然开朗,笑道。
糟了,莫一晨想,真想和这个人做朋友,如何是好?
15.
沈天赐想将莫一晨的画像定为明年画展的主打,因此他愿意花更多时间来了解后者,以便将其最真最美的一面刻画在纸上。
莫一晨翻看沈天赐以往的画册,里面最传神最美的两幅恰恰是其前两任拜金女友的画像。一人以手遮挡下半边脸,只剩一双眼,眼神清澈如水晶,灵气逼人,丝毫与世俗凡尘沾不上边;另一人露背回望,眼神热烈缠绵几乎飞蛾扑火痴情至死。两人形象与现实大相径庭。莫一晨调侃道,“八卦杂志说你的前两任女友是拜金女郎,专门欺负你这个老实人,你还把她们画得这么美?”
沈天赐正在认真调制颜料,闻言笑一笑,“她们并不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在作画那一刻,她们的眼神都是真的——我相信她们的本性不坏。”
“……”莫一晨看他,又问,“我的画像也会这么生动么?”
沈天赐笑说,“一晨,我只担心自己的笔力配不起你应得的。”
这一声“一晨”,令莫一晨决心和他做朋友。
细雨纷纷。
消失两天,莫一晨回到本城后,带沈天赐穿街过巷吃本地最好的清蒸桂花。
后者长期居海外,时时感慨对本地已陌生,语气不无遗憾。
老城区能拆已拆,只剩一爿市井之地,那是“土著”渔民世世代代居住兼记录本城发展起点的地方,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颁布保护令,开发商无法染指。
莫一晨是一流玩家,知道唐楼窄巷之间哪里有味道最好的本地菜。最后,他们在一艘渔船上吃上了美味。
船家与莫一晨相熟,饭间给他们端上自家酿造的米酒。
沈天赐一口灌下,眯眼“啊”一声,甚是享受。这才是熟悉又久违的家乡味道——海风、醇酒、清甜海鲜、渔歌唱晚。
沈天赐话匣子打开,与莫一晨分享了许多小趣事。
沈家这一辈有三个小孩,天佑、天赐、天爱——光从名字已经得知他们受宠程度。
“我们至十三岁为止,衣服都是妈妈亲手做的。”沈天赐说到。历来只道穷人家买不起衣服才自己做,但世间最奢侈的莫过于“亲手制作”,要付出心血又只此一件,弥足珍贵。
莫一晨曾在某个会所遇见过沈夫人,夫人一双手不似其他富贵太太那般白`皙修长,看得出来是一双劳动的手。名门闺秀却不养尊处优,难得。
莫一晨微笑,“沈夫人是一位好母亲。”
“一晨,你呢?”沈天赐眼神明亮,分明要听故事。
若以“一帆风顺”为标准,他的故事与沈大少不能相提并论;但以圆满程度为标准,他觉得两者是一样的。
“我成长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从小受到呵护,同时遇到了很多好人,教会我如何做人。”莫一晨认真地说,接着举起酒杯以示他的故事说完了。
沈天赐脸色闪过一丝遗憾,但也礼貌地不再追问而笑着转开话题。
并非顾忌沈天赐,莫一晨清楚别人得知他的底细后多少会动恻隐之心。沈天赐是好人,他不想因世人眼中的“悲惨身世”而受到对方更多的青睐和关怀。若沈天赐与他做朋友,只能是因为他这个人值得来往。往后时机成熟了,他自然会交代一切。
天气晴朗。
这天,沈大画家终于调制好了他的专用颜料。
他抬头,恰看见莫一晨坐在窗台上靠墙看着书。后者一脚曲起,一脚懒懒垂至地上,天蓝色衬衫泛着茸茸阳光,加之他眉眼清晰,看到有趣字句时眉梢轻轻挑起,像柳叶掠过碧湖,漾出圈圈涟漪,扰人心神。
沈大画家的举止明显受到了影响,皆因之后莫一晨过来帮忙搬颜料时他竟一个不小心就将颜料倒在了对方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沈天赐狼狈道歉,“颜料是特制的,你赶紧去浴室洗个澡,把衣服交给我处理吧!”
莫一晨穿着沈天赐的备用衣裤从浴室出来,后者正在认真给他洗衣服。埋头苦干的背影落在他的眼里,忽然就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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