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正月,天气寒冷,这样的夜晚适合睡到昏天黑地,但严成锦是习惯了晨练的人,又怎么睡得着。
    除了在府上的花园里跑圈,平时还射射箭。
    今日一早严府就有人来拜访,房管事瞧见是三边总制王越连忙给他开了门。
    穿过庭院的时候,王越发现有个书生在院子的角落里射箭,房管事笑道:“那是我家少爷。”
    王越知道严恪松只有一个儿子,想必就是他了。
    看他在练习射箭,不由技痒难耐,高声道:“射箭,应当将胸部拉得足够开,左肩对着靶心,双脚与肩同宽,身体的力量不偏移任何一脚,贤侄这样射,是射不中的。”
    只见书生的手松开,箭离弦急驶而去,一箭正中靶心,
    瞬间啪啪打脸。
    严成锦这才看向身旁的人。
    王越老脸有点挂不住:“老夫善射,也善剑。”说着,他拿起严成锦还未拉过的三石弓,一箭正中靶心。
    这脸色才微微舒坦了一些。
    严恪松道:“成锦,不得无礼,这是五军都督府都督佥事,王大人!”
    王越?
    王越长得有些消瘦,与老爹差不多高,带着一些书生的儒气,与严成锦脑中高大威猛的将军形象,严重不符合。
    “你是哪个王越?”
    “还能是哪个!”王越捋须,有几分得意:“老夫正是前任三边总制,王越!”
    严成锦后退一步,按理说,王越的惩罚已经下来了,与他接触倒不怕会被牵连,但总归会败坏名声不是?
    王越从腰间拔出一柄剑,颇有几分痛惜:“老夫今日是来送剑的,这把青钢剑跟随老夫征战多年,鞑靼人见了它,就退避三舍,如今在京中,怕是用不上了,送给贤弟!”
    这就是上一世,王越临终前托自己儿子王春送给王阳明的青钢剑?
    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严恪松心想这可就贵重了,在军帐中,王越从不让它离身一臂之远,“世昌兄视之如妻如妾,怎么能就此送人,愚弟有什么才能,也配用这把剑,世昌兄还是收回去吧。”
    果然,狗还是改不了吃屎啊。
    鞑靼人向来喜欢侵占河套地区,所以,河套又是九边中的重中之重,朝廷会派遣最得力的将领戍守。
    老爹正是河套的守将,此番再去前途无量。
    王越自知老爹要受重用,便来送心意来了。
    “原来此剑如此贵重,那家父更加不能收了,王大人还是收回去吧。”严成锦干脆把它推回鞘中。
    王越便怒道:“你父子当老夫是什么人,老夫只是喜欢送礼罢了,岂是贪图回报之徒!”
    “王大人想到哪里去了,王大人位高权重,家父和学生又怎么会不知?”严成锦道。
    王越不干了,没好气道:“从进门开始,我称你爹为贤弟,你爹称我为世昌兄,你却一口一口喊我王大人,有这么乱的辈分吗?”
    “???”严成锦懵逼了。
    回京之后,王越发现,严恪松在京城的名声远比自己听到的要吓人。
    最重要的是,严恪松身世清白,出身寒门,十多年来在翰林院不曾有过藏污纳垢的肮脏之举,陛下就喜欢这样的人啊,于是便起了笼络之心。
    王越巴不得鞑靼人进犯,好让自己回到边陲。
    但不可能了。
    五年之内都不可能了。
    青钢剑留在自己身边,还不如送严恪松,这是向弘治皇帝表明,自己一心为国,倾尽所有的决心,哪怕是视如妻妾的宝剑!
    王越道:“贤弟是文官出身,仅凭一仗就做了宁夏副总兵,与边陲兄弟又无过命的交情,此番再去,没有愚兄在营中镇压,恐怕难以服众,有了这青钢剑,见剑如见人,贤弟在军中行事会方便许多。”
    边塞上都是王越带出来的兵,严恪松想如自己的左膀右臂一样指挥他们,恐怕有点难。
    严恪松也知道其中的难处,便不做推迟了:“兄长赐,不敢辞,那就谢过世昌兄了。”
    年节一过,虽然地上的雪还未化去,却有了几分阳春三月的迹象。
    严恪松要返回宁夏戍边了,临行之前,他对严成锦惭愧道:“上次秋闱,爹便痴沉于著书,不曾给你半点辅导,如今春闱又至,爹却又要戍守塞外了,想想便觉得对不住你啊!”
    金榜题名乃人生三大喜事。
    他本应该从旁督导才对,但天下的父母,又有几个能真正做到呢?
    有军务在身,严恪松不得不离开。
    不过春闱的试题,严成锦早已在秋闱之前,就找严恪松刷过了,只是老爹自己不知道而已。
    严成锦还能说啥,只能目送老爹和房管事跨上战马,回到宁夏府戍边。
    弘治十二年,是弘治朝最鼎盛的一年,也是真正被称为弘治中兴的一年。
    京城的百姓手里似乎有花不完的钱,年节过了,采办的欲望不减,茶楼和酒楼经常满客,王不岁送来的银子越来越多了。
    当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程敏政分文不取,严成锦又仅给王不岁分二成,八成都是自己的。
    小说文化强势崛起,书市一片欣欣向荣,听说江南也爆发出了几部经典之作,但比之狐斋的声望,还是差了不少。
    百家争鸣,百舸争流的局面已经在眼前了。
    这是否就是文坛的盛世,文化繁荣的表现又是什么。
    没有人敢轻易断定。
    紫禁城里,
    这一日商讨完国事,闲来无事,弘治皇帝关心起京城的百姓来,“许久不曾出宫了,诸公近日可有新鲜的事,说来给朕听听?”
    刘健性子直,有话藏不住,便道:“还真有一事可禀报圣上,京城又多一个似迎客松的人,此人声名甚高,被新派奉为泰斗,这人笔下之文似乎有灵,能将狐鬼之说写得真真切切,被新派之人称为笔仙。”
    弘治皇帝莞尔一笑,顿时来了兴致:“哦,此人是谁?”
    李东阳不确定道:“那人的落款为留暖道人,只是,字里行间,臣总觉得,颇有礼部侍郎程敏政的风格。”
    弘治皇帝笃定道:“断然不可能是他,他心气孤傲,开创了诗文并盛派,又怎么会倒戈相向?”
    李东阳三人点点头,觉得有道理,程敏政在京中独树一帜,心气颇高,谁不知道。
    可不是程敏政又会是谁呢。
    ………………
    程府,
    程敏政一大早起来一直在捏核桃,之前声名鹊起就罢了,如今又被人称为笔仙,叫他还如何忍得住。
    “这些人,真是无聊至极,哼!”
    不知他言语什么,程之堂以为父亲是在嫉妒留暖道人的名声,看着碎了一地的核桃,忧心道:“爹今日,可是手不舒服?”
    程敏政仿佛没听见一般,拍案而起,老夫实在是忍不住了。
    恨不得此刻就到东市喊一声,留暖道人便是老夫!
    可严成锦之前对他的告诫又悄悄浮上心头。
    没想到归隐是如此痛苦且艰辛,想着想着,便换了一身崭新的儒裳,径直去了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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