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逢大破之夜,离寅时还有一刻钟时,地宫中一切如常,蒲子轩懒洋洋地靠着接引车木笼,一边“享受”着黄五八的“推车服务”,一边孜孜不倦地和这熊妖瞎扯。
在过去的十一日中,蒲子轩依靠着自己的一副巧舌与黄五八周旋,一直维持着极慢的推进速度,十一日过后,蒲子轩被仅仅推了三四百里路,离彻底妖化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不过,他也并不轻松,在行了这么多里路之后,不但身上的熊毛已完全成型,而且连五官也开始出现了向熊转变的倾向。
当然,此地没有镜子,蒲子轩自己看不到这一点,只是执着地跟黄五八斗嘴:“喂,黄五八,我来这里有多少日了?这地方暗无天日,就连过了多少时间也没有概念了。”
黄五八要的就是蒲子轩不舒服,见状,便故意挑衅道:“你一定在想,为何推了这么久的车,还没有变成熊妖吧?呵呵,想让我告诉你日期,门都没有,除非,你先跟我郑重道个歉,再好好给我唱歌、讲笑话。”
蒲子轩虽不清楚具体时间,但估摸着离十一日已经不远,想从黄五八口中探出更多信息来,便耸了耸肩道:“好吧好吧,我想通了,是我不好,我郑重向你道歉。另外,我还想问一个问题:你知道,我可是个净化使者,一旦妖化完成,便会成为叛逆者,到时候比维列斯大王还强大,万一我不服管教,维列斯大王会怎么办呢?”
蒲子轩这么问,正是在考虑,万一同伴们解救自己不成功,那么一旦最终还是被妖化,便要想想退而求其次的办法。
黄五八还未回应,突然,维列斯的声音从一旁传来:“这一点不用你操心,谁一旦成了我们的家人,即使他无法忘记过去的事情,但心智也会立即转过来,心甘情愿做老熊我的手下。”
“维列斯,你怎么在这儿?”蒲子轩抬头一看,原来,不知不觉间,接引车已经被推到了黑巢附近。
“整个地宫都是我的,我在哪儿,都不奇怪啊……呵呵……”维列斯晃晃悠悠地走到接引车前,端详了一阵蒲子轩的相貌,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嗯,不错不错,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再过个十天半月,你就可以顺利成为老熊我的熊子熊孙啦!”
当维列斯的脸凑近蒲子轩时,蒲子轩闻到了一股酒味,想来,这维列斯不但喜欢蜂蜜,也甚是喜欢喝酒。
看起来,这地宫之主虽然一言九鼎,但是在推车速度这一点上,倒果真是个不急不躁的慢性子,而且他也完全没意识到今夜是月逢大破之夜,其地宫有被人从外界强行开启的可能。
只能说明,自从这座地宫建立以来,利用这一规则开启地宫的先例,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蒲子轩笑道:“看来今日你心情不错嘛,怎么,是专程来看看我的妖化进度的吗?现在,我的脸,是不是已经变得跟你们一样丑了?”
维列斯大笑道:“非也非也,老兄我今日在绿毛大王那边喝酒时,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越想越纳闷,便特意来找你问问。”
蒲子轩愣道:“什么事?”
“你称呼你死去的那个朋友叫做‘胖墩’,可是老熊我回忆起了那人的模样,没觉得他胖啊,甚至,还有点瘦。”
话题又来到了祝元亮身上,蒲子轩冷哼一声,不以为然道:“那是,和你这身材比,怕是全世界的人类都是瘦子吧。”
“不不不,老熊我很确定,他就是个瘦子,是和你们人类比,不是和我比。”
蒲子轩这才有点认真起来,想那膀大腰圆的祝元亮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认定为瘦子,便思忖起这背后肯定有什么原因,甚至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或许双方说的并非同一个人。
“那么,那人脸上是不是有一块刀疤?是不是左臂断了,接了一条黑乎乎的铁手臂?”
维列斯摇头道:“你说的这些特征,他都没有。若非要说他有什么特征的话,那就是他穿着一身兽皮,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
蒲子轩虽然此时并不知道维列斯所说之人其实是建安村项蓉的哥哥项珲,但已经十分确信,死去的那人,并非祝元亮。
哈哈,我的胖墩兄弟也许还活在什么地方!
想到此处,蒲子轩顿时觉得如获新生,赶紧追问道:“那么,也不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吧?”
维列斯应道:“对,已经是去年的事情了。老熊我说过,我是很热爱和平的,我不过去了一个位于山谷里的村庄,抢了件红色斗篷而已,那村民却非要来追我,结果,活生生掉进悬崖中摔死了。对此,老熊我还自责了好一阵子呢。”
“好了维列斯,你我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这个结,咱们算是解开了。”蒲子轩确实觉得眼前这头黑熊看起来稍微顺眼了些,便一不做二不休道,“咱们之间有三个结,还有两个结若能解开,咱们就没有为敌的理由了。”
“哦?还有哪两个结啊?说说看。”
蒲子轩指着维列斯的胸口道:“你体内应该有一块柳泉八木吧?你既然没来过长城以南,那它是怎么到你那儿去的?”
维列斯笑道:“你说那根可以提升妖力的木条啊?是杜尼亚三十年前送给我的,为的是换一点她想要的东西。怎么,那木条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那可是我祖先蒲松龄的遗物!那本来是一本叫做《混月诀》的秘籍的一部分,共有八块,我千里迢迢到处旅行,就是为了凑齐它们。”
“蒲松龄吗?”维列斯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哦,对对对,犀渠曾经跟我讲过,你是那强大净化使者的后人。既然如此,等你成了我的熊子熊孙后,我可以将它送给你。”
看起来,维列斯并不太看重这个东西,蒲子轩便又觉得这黑熊更加顺眼了几分,随后乘胜追击道:“第三个结,就是你妖化了太多无辜的人类,作为净化使者,我实在难以接受这一点。若是你能让他们都恢复原状,所有的结我便都解开了。我就算个人被你妖化,倒也认了。”
这一次,维列斯的脸色明显没有之前好了,他正声道:“我有熊子熊孙一千四,其中有九百多个是这五十年来,杜尼亚辛辛苦苦接引而成。咱们在此地生活得无比快乐,你却要我将他们变回人类?”
蒲子轩语重心长道:“维列斯,我现在完全相信你所说的热爱和平为真,你将那些人类妖化,也或许是真心觉得那是为了他们好。可是,那些失去了亲人的人类呢?你知道他们有多么痛苦吗?我在路上认识了一个父亲,他的三个孩子中了讹兽的诅咒,他早已痛不欲生了。维列斯,就像你舍不得你的熊子熊孙一样,将心比心,难道他们就舍得他们的亲人吗?”
维列斯怔了半晌后,低语道:“你说的,好像有一些道理啊。可是,他们很多亲人早已离世,他们本人也十分习惯这里的生活,现在非要让他们回归人类之身,难道不又是一种残酷吗?”
见维列斯真诚在反思这一问题,所说的话又不无道理,蒲子轩便提议道:“我觉得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保留现有的格局不变,但那些正在妖化中的人类,不妨让他们恢复原样。”
“那么你呢?你也是其中一员,可你又是将来唯一的红毛熊,你让老熊我如何舍得?”
蒲子轩冷哼一声道:“实话告诉你吧,其实,被你赶出家园的红毛大王,的确回了这附近一趟,我的同伴遇见了他,可惜,他进不了这地宫,又无奈地离开了此地。”
“你说什么?”听了蒲子轩的讲述,维列斯霎时仿佛酒意全无,猛烈地摇起了笼子道,“红毛大王回来过?”
蒲子轩郑重地点头道:“不错,杜尼亚说的是对的,我之所以长出红毛,是因为当时附近出现了红毛熊。那红毛大王和我们在江西打过交道,若是你能放我出去,我可以通过妖气找到他,再劝他回来与你重归于好。”
维列斯直楞楞地看着蒲子轩的眼睛,半晌后,摇头道:“不,你在说谎,你的目的是骗我放你出去,对吧?”
蒲子轩冷笑道:“那头红毛熊,喜欢称自己为‘本熊’,而且他说得很清楚,他是因为偷吃了你的蜂蜜,才被你赶出了家园。这些信息,我不可能编得出来吧?”
“你……你可真能隐瞒啊!”这一次,维列斯彻底相信了蒲子轩,他迫不及待地对旁边的黄五八吩咐道,“开锁,让蒲子轩出去寻找红毛大王!”
在过去的十一日中,蒲子轩依靠着自己的一副巧舌与黄五八周旋,一直维持着极慢的推进速度,十一日过后,蒲子轩被仅仅推了三四百里路,离彻底妖化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不过,他也并不轻松,在行了这么多里路之后,不但身上的熊毛已完全成型,而且连五官也开始出现了向熊转变的倾向。
当然,此地没有镜子,蒲子轩自己看不到这一点,只是执着地跟黄五八斗嘴:“喂,黄五八,我来这里有多少日了?这地方暗无天日,就连过了多少时间也没有概念了。”
黄五八要的就是蒲子轩不舒服,见状,便故意挑衅道:“你一定在想,为何推了这么久的车,还没有变成熊妖吧?呵呵,想让我告诉你日期,门都没有,除非,你先跟我郑重道个歉,再好好给我唱歌、讲笑话。”
蒲子轩虽不清楚具体时间,但估摸着离十一日已经不远,想从黄五八口中探出更多信息来,便耸了耸肩道:“好吧好吧,我想通了,是我不好,我郑重向你道歉。另外,我还想问一个问题:你知道,我可是个净化使者,一旦妖化完成,便会成为叛逆者,到时候比维列斯大王还强大,万一我不服管教,维列斯大王会怎么办呢?”
蒲子轩这么问,正是在考虑,万一同伴们解救自己不成功,那么一旦最终还是被妖化,便要想想退而求其次的办法。
黄五八还未回应,突然,维列斯的声音从一旁传来:“这一点不用你操心,谁一旦成了我们的家人,即使他无法忘记过去的事情,但心智也会立即转过来,心甘情愿做老熊我的手下。”
“维列斯,你怎么在这儿?”蒲子轩抬头一看,原来,不知不觉间,接引车已经被推到了黑巢附近。
“整个地宫都是我的,我在哪儿,都不奇怪啊……呵呵……”维列斯晃晃悠悠地走到接引车前,端详了一阵蒲子轩的相貌,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嗯,不错不错,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再过个十天半月,你就可以顺利成为老熊我的熊子熊孙啦!”
当维列斯的脸凑近蒲子轩时,蒲子轩闻到了一股酒味,想来,这维列斯不但喜欢蜂蜜,也甚是喜欢喝酒。
看起来,这地宫之主虽然一言九鼎,但是在推车速度这一点上,倒果真是个不急不躁的慢性子,而且他也完全没意识到今夜是月逢大破之夜,其地宫有被人从外界强行开启的可能。
只能说明,自从这座地宫建立以来,利用这一规则开启地宫的先例,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蒲子轩笑道:“看来今日你心情不错嘛,怎么,是专程来看看我的妖化进度的吗?现在,我的脸,是不是已经变得跟你们一样丑了?”
维列斯大笑道:“非也非也,老兄我今日在绿毛大王那边喝酒时,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越想越纳闷,便特意来找你问问。”
蒲子轩愣道:“什么事?”
“你称呼你死去的那个朋友叫做‘胖墩’,可是老熊我回忆起了那人的模样,没觉得他胖啊,甚至,还有点瘦。”
话题又来到了祝元亮身上,蒲子轩冷哼一声,不以为然道:“那是,和你这身材比,怕是全世界的人类都是瘦子吧。”
“不不不,老熊我很确定,他就是个瘦子,是和你们人类比,不是和我比。”
蒲子轩这才有点认真起来,想那膀大腰圆的祝元亮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认定为瘦子,便思忖起这背后肯定有什么原因,甚至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或许双方说的并非同一个人。
“那么,那人脸上是不是有一块刀疤?是不是左臂断了,接了一条黑乎乎的铁手臂?”
维列斯摇头道:“你说的这些特征,他都没有。若非要说他有什么特征的话,那就是他穿着一身兽皮,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
蒲子轩虽然此时并不知道维列斯所说之人其实是建安村项蓉的哥哥项珲,但已经十分确信,死去的那人,并非祝元亮。
哈哈,我的胖墩兄弟也许还活在什么地方!
想到此处,蒲子轩顿时觉得如获新生,赶紧追问道:“那么,也不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吧?”
维列斯应道:“对,已经是去年的事情了。老熊我说过,我是很热爱和平的,我不过去了一个位于山谷里的村庄,抢了件红色斗篷而已,那村民却非要来追我,结果,活生生掉进悬崖中摔死了。对此,老熊我还自责了好一阵子呢。”
“好了维列斯,你我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这个结,咱们算是解开了。”蒲子轩确实觉得眼前这头黑熊看起来稍微顺眼了些,便一不做二不休道,“咱们之间有三个结,还有两个结若能解开,咱们就没有为敌的理由了。”
“哦?还有哪两个结啊?说说看。”
蒲子轩指着维列斯的胸口道:“你体内应该有一块柳泉八木吧?你既然没来过长城以南,那它是怎么到你那儿去的?”
维列斯笑道:“你说那根可以提升妖力的木条啊?是杜尼亚三十年前送给我的,为的是换一点她想要的东西。怎么,那木条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那可是我祖先蒲松龄的遗物!那本来是一本叫做《混月诀》的秘籍的一部分,共有八块,我千里迢迢到处旅行,就是为了凑齐它们。”
“蒲松龄吗?”维列斯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哦,对对对,犀渠曾经跟我讲过,你是那强大净化使者的后人。既然如此,等你成了我的熊子熊孙后,我可以将它送给你。”
看起来,维列斯并不太看重这个东西,蒲子轩便又觉得这黑熊更加顺眼了几分,随后乘胜追击道:“第三个结,就是你妖化了太多无辜的人类,作为净化使者,我实在难以接受这一点。若是你能让他们都恢复原状,所有的结我便都解开了。我就算个人被你妖化,倒也认了。”
这一次,维列斯的脸色明显没有之前好了,他正声道:“我有熊子熊孙一千四,其中有九百多个是这五十年来,杜尼亚辛辛苦苦接引而成。咱们在此地生活得无比快乐,你却要我将他们变回人类?”
蒲子轩语重心长道:“维列斯,我现在完全相信你所说的热爱和平为真,你将那些人类妖化,也或许是真心觉得那是为了他们好。可是,那些失去了亲人的人类呢?你知道他们有多么痛苦吗?我在路上认识了一个父亲,他的三个孩子中了讹兽的诅咒,他早已痛不欲生了。维列斯,就像你舍不得你的熊子熊孙一样,将心比心,难道他们就舍得他们的亲人吗?”
维列斯怔了半晌后,低语道:“你说的,好像有一些道理啊。可是,他们很多亲人早已离世,他们本人也十分习惯这里的生活,现在非要让他们回归人类之身,难道不又是一种残酷吗?”
见维列斯真诚在反思这一问题,所说的话又不无道理,蒲子轩便提议道:“我觉得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保留现有的格局不变,但那些正在妖化中的人类,不妨让他们恢复原样。”
“那么你呢?你也是其中一员,可你又是将来唯一的红毛熊,你让老熊我如何舍得?”
蒲子轩冷哼一声道:“实话告诉你吧,其实,被你赶出家园的红毛大王,的确回了这附近一趟,我的同伴遇见了他,可惜,他进不了这地宫,又无奈地离开了此地。”
“你说什么?”听了蒲子轩的讲述,维列斯霎时仿佛酒意全无,猛烈地摇起了笼子道,“红毛大王回来过?”
蒲子轩郑重地点头道:“不错,杜尼亚说的是对的,我之所以长出红毛,是因为当时附近出现了红毛熊。那红毛大王和我们在江西打过交道,若是你能放我出去,我可以通过妖气找到他,再劝他回来与你重归于好。”
维列斯直楞楞地看着蒲子轩的眼睛,半晌后,摇头道:“不,你在说谎,你的目的是骗我放你出去,对吧?”
蒲子轩冷笑道:“那头红毛熊,喜欢称自己为‘本熊’,而且他说得很清楚,他是因为偷吃了你的蜂蜜,才被你赶出了家园。这些信息,我不可能编得出来吧?”
“你……你可真能隐瞒啊!”这一次,维列斯彻底相信了蒲子轩,他迫不及待地对旁边的黄五八吩咐道,“开锁,让蒲子轩出去寻找红毛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