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再遇“庸医”
    时值深秋,万山红遍,丛林尽染,风光端的让人心旷神怡。因此,张潜每走上一段路,就能碰到几位相伴出行的士子,或者吟诗,或者高谈阔论指点江山,一个个神采飞扬,不胜风流倜傥。
    而相比之下,张潜、紫鹃两个,就显得有些不合群了。论相貌肤色,任何人只要看上一眼,就知道张潜绝非一个采药的郎中。经常在野地里风吹日晒的郎中,长不了他那么白净。过惯了苦日子的人,也长不了他那么高大。
    但是,平素锦衣玉食,长得白净高大的公子哥们,出来郊游,谁不是鲜衣怒马,前呼后拥?又怎么可能像他一样只带了一名丫鬟,一名家丁,徒步而行,身背后还扛着一个巨大的药筐?
    换句话说,眼下张潜的打扮和举止,就像穿着缅裆裤去参加海天盛筵,吸引眼球是吸引眼球,却绝对不会迎来丝毫的欣赏,更不会有陌生人愿意跟他搭讪。
    好在此番他自己出门的目的,原本也不是为了什么社交。因此一会在地上刨几朵野花,一会儿从树上钩几枚半生不熟的柿子,黑枣儿,倒也自得其乐。偶尔从脚边泥土里,刨出来一个造型还算完整的陶器,或者锈迹斑斑的铜钵,就更觉得此行不虚。
    如是小半天下来,适合提炼香精的野花没找到几种。柿子,黑枣之类,倒是装了小半筐子。眼看着太阳开始往下坠了,而肚子里也开始发空,张潜便不再瞎兜圈子,跟任全和紫鹃两个打了声招呼,带着二人往回走。
    回去的路全是下坡,虽然坡度不怎么陡,却仍旧让三人脚下生风。正走得神清气爽之际,却听见身背后,忽然有人大声喊道:“张仙师,前面可是张仙师,在下孙安祖,这厢有礼了!”
    “孙御医?!”没想到出来采野花,还能碰到一个熟人。张潜又惊又喜,赶紧停下脚步,快速转身,“怎么您老也在?恕晚辈眼拙,刚才光顾着赶路,没看见您!”
    “无妨,无妨,仙师客气了!”孙安祖飞身下马,以比年青人还利索的三倍的身手快步追上前,重新跟张潜见礼,“马上就重阳节了,被几个老友拉着出来赏秋。终南山那边,大伙去得次数太多了,所以就来到了城西北。没想到在此居然又跟仙师相遇,真是幸甚,幸甚!”
    “重阳节?”张潜楞了楞,这才发现,孙安祖忽然老来俏,竟在圆帽上插了一根带着红红果子的树枝。
    想必,那就是茱萸了。
    张潜穿越的时候,他的小学语文老师还没死,所以,那句“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刹那间,他心中又被孤独所填满,却努力侧开身子,向孙安祖还礼,“孙御医太客气了。晚辈也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您老。晚辈不是什么仙师,也没大唐的度牒。您老叫我一声张少郎,或十三郎即可。”
    “那十三郎也莫叫我前辈!”孙安祖做人甚为洒脱,立刻接着张潜的话头改口,“我是个郎中,也是在家修行的道士,十三郎可以叫我孙郎中,或者孙老道,免得彼此生分。”
    “孙居士!”张潜闻听,立刻按照唐人的习惯抱拳。
    “十三郎不愧是名门子弟,学得好快!”孙安祖的眼前,迅速浮现自己第一次见到张潜,对方连唐言都说得磕磕绊绊的模样,大笑着点头,“你此番带着童仆出来,是采药么?究竟是什么神奇药材,还得你亲自动手采?若是寻常可见之物,以后十三郎尽管派人到城里找孙家医馆,都是炮制好了的,你要多少,老朽就白送你多少,千万不要客气!”
    “晚辈何德何能,敢领长者如此厚赐?!”没想到老御医做事如此大气,张潜心中感动,连忙笑着拱手。“并且……”
    “十三郎这么说,就见外了!”孙安祖大手一摆,如同江湖人般满脸豪爽,“当日十三郎传孙某缝合伤口的师门绝技,老朽一直没机会跟你道谢。若不是老朽知道十三郎乃师出名门,前途远大,早就该推荐你进太医院了。与绝技相比,区区几样药材算的了什么,不值得一提!”
    “孙居士这是哪里话来,那天清理并缝合伤口,分明是您老一力承担,晚辈连给您老打下手的资格都没有!”张潜听得脸红,赶紧笑着摆手。
    “十三郎莫非不愿我再将你的师门绝技用于别人身上!”孙安祖微微一愣,脸色迅速变得沮丧,“如此,倒是老朽孟浪了。这些绝技,乃是你师门不传之秘……”
    “不是,不是,不是……”眼看着误会就要发生,张潜急得连连摆手,“老,老孙,孙居士您千万别误会。您能将此术,用在其他人身上,晚辈求之不得。只是晚辈觉得,指点二字,真不敢当。您老医术水平,远在晚辈之上。晚辈只是恰巧知道一个处理伤口的小招数,为您戳破了一层窗户纸罢了……”
    初次见到此人之时,因为他“草率”地就断定了任琼必死无疑,所以,张潜就直接将他当成了混进太医院,尸位素餐的庸医。然而,随后又亲眼目睹此人处理伤口之熟练,张潜才开始意识到,并非此人医术平庸,而是在唐代,整体医术水平远不如二十一世纪,所以才让自己产生了误判。若放弃先入为主的观点,仔细去想,也许孙安祖的医术,在整个大唐都排得上号,只是受到了时代的限制,眼光和思维都被局限住了而已。
    所以,听闻孙安祖有心将伤口缝合术推广开去,张潜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敝帚自珍?
    “对十三郎来说,是一层糊窗纸。对孙某来说,就是一堵城墙。若无十三郎一语道破迷津,孙某恐怕这辈子,都仍在用炮烙之术来处理伤口。根本想不到用针线来缝,即便想得到,也不知道还该留出专门的通道,让脓血自己淌出来。”
    这是发自他肺腑的大实话,从炮烙伤口,到针线缝合,看似简单。实际上,没有张潜指点,全大唐的郎中再过一百年,都未必想得到。所以,在他看来,张潜能给自己指出方向,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施展的手艺是精湛还是笨拙,反倒仅仅是个熟练程度问题。
    然而,他越是这样说,张潜就越没勇气贪功。斟酌再三,笑着解释道:“其实,其实炮烙,也有炮烙的好处。晚辈过后自己琢磨了一下,缝合只适用于伤口干净,并且有办法将细菌,也就是您老所说的邪毒,处理干净的情况下。而炮烙,却可以将邪毒一并烧死在伤口中。只是,只是最初给任庄主处理伤口的那位郎中,没忍心烙得太深,让细菌,让邪毒留在了伤口里,最后才险些酿成了大祸!”
    “细菌,你师门管邪毒叫做细菌?”孙安祖的注意力,迅速被张潜话语里的新鲜词汇吸引,皱起眉头,低声沉吟,“炮烙可以杀死邪毒,这倒是孙某初次听闻。怪不得自古以来,伤口全是用炮烙来处置。那用浓盐水清洗,就是为了清除邪毒了?想那寻常人家,吃盐都不容易,怎么可能用得起那么多盐水来反复清洗伤口?所以,前辈医者才推崇炮烙。用炮烙在止血的同时,还能将邪毒一并杀死,却是一举多得!”
    “正是如此。”见孙御医对待学术问题如此认真,张潜心中顿时对此人好感大增。“那天晚辈手中刚好有压制邪毒的良药,所以才敢请前辈为任庄主缝合伤口。今后没有此物,如果不能保证伤口干净,或者情况紧急来不及反复用盐水清洗,炮烙恐怕还是最好选择。”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孙御医的心神,依旧有大半儿留在对医理的思索上,木然感慨。
    他光顾着跟张潜探讨炮烙与缝合两种医术的优劣,却把同行的三位朋友,以及仆从们,都丢在了山路旁。而那些人与张潜素昧平生,既不便过来插嘴,又不能丢下他孙安祖离去,等得好生无聊。忍了又忍,见他依旧没有丝毫结束交谈的迹象,终于难耐不住,相继低声咳嗽了起来,“嗯,嗯嗯,嗯嗯……”
    “前辈,你的同伴还在等你!”张潜也急着回家吃一天之中的第二顿饭,立刻笑着低声提醒。
    “哦,那,那容我告辞!改天,改天再找十三郎讨教。”孙安祖这才回过神,先向张潜拱了下手,然后转过身,三步并做两步奔向自己的同伴。一边走,一边讪讪地解释:“季翁,规翁,存翁,二位见谅。张小友与我有传艺之恩。孙某一直没机会向他道谢。所以今日相遇,才多攀谈了几句。怠慢之处,还请三位兄台宽恕则个!”
    “他就是你念念不忘的那个,那个用四颗灵丹将任琼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张小仙师?好年青!好一幅英俊皮囊!只是怎地生就了如此一幅黑心肠?!”话音未落,其中一人,已经将目光迅速转向了张潜,言语之中,带着如假包换的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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