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孩儿回来啦!”
    朱秀进家门时天色微黑,院门虚掩着。
    “臭小子你跑哪去啦?”
    方翠兰一阵风似地从堂屋里冲出,板着脸尽是凶相,两根手指头如电般探出,朝朱秀耳朵拎去,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哪里舍得下重手,轻轻提了提就松开。
    “不好好在家读书,瞎跑什么?为娘还以为你被强人索了去,正要出门去寻呢!”
    朱秀早就摸清她的脾气,脖子一缩服软似地讨好憨笑,又嘴一瘪委屈地小声道:“娘~孩儿没有乱跑,办正事去了!喏~孩儿留了字条,就挂在柱子上,娘没瞧见吗?”
    方翠兰顺着望去,果然见到堂屋立柱上贴着一张字条,扯下来瞟了一眼,脸色缓和不少。
    “咳咳~~为娘也是担心你,哪里顾得上看?下次记得将纸条留大些,字也写大些,这么小一点,谁会注意?”
    朱秀接过那张比他脸还大的留言条,郁闷地“哦”了一声,这上面的字站在院门口就能瞅见,方翠兰瞧不见,不是眼神问题,而是粗大的神经线条,不允许她留意细节。
    “周进财那厮找你作甚?你背着什么?瞅着怪沉的~”
    方翠兰接过朱秀肩头上的包袱,抖了抖叮哐作响,悦耳的铜钱碰撞声让她瞪大了眼睛。
    “可不是嘛~这里有两贯五百文钱,真够沉的!”
    朱秀揉揉瘦弱的肩头抱怨,武德年间所制的开元通宝,按规定每千钱六斤四两,就算这里面掺杂了一些高宗朝时所铸的乾封泉宝,朱秀拎着也嫌重。
    当即,朱秀简要地将周进财的事说了一遍,省去了两人图谋着开新式绞练作坊的事,等今后生意做起来,再跟母亲说不迟。
    方翠兰听罢也是唏嘘不已,“这老陶家尽一肚子坏水,当初你爹不在时,娘就看清了他们的嘴脸。周进财这厮,一个赘婿,备受陶家欺压,连自个媳妇都骑头上,也是怪可怜的!”
    “你爹刚走那几年,邻村还有几个富户想打你的注意,想让你给人家上门做女婿...当时可把老娘气坏了,和你大姐两个,将那些想趁火打劫的狗才好打了一顿...这要是入了赘,可不得受一辈子糟心气......”
    方翠兰清点钱币,嘴里嘀嘀咕咕念叨着,朱秀听得直挠头,郁闷地摸摸脸皮,不得不说,他这张白净秀气的后生脸蛋,在水口乡这种地方还是极具吸引力的。
    如果放出话去,想要招赘他的人家恐怕能将门槛踩烂,可惜想想周进财的遭遇,这种软饭可不好恰呀~~
    方翠兰清点完毕,喜滋滋地将包袱挎肩头,轻轻捏捏朱秀的脸颊,笑得合不拢嘴:“我儿真是有出息,能用脑瓜挣钱啦!娘给你藏好,将来进县城读书,这钱还得大笔大笔外往掏呢!”
    “快洗洗睡去吧,赶明儿一早还得去学舍报到!可别起晚了!”
    朱秀望着母亲乐呵呵地摸黑进屋,咧嘴笑了。
    洗漱后,朱秀爬上硬木板床,裹紧冰凉的褥子,哆嗦了一阵才将身子捂暖和了些。
    闭眼胡思乱想了一会,朱秀睁眼苦笑,睡这么早还是不习惯。
    瞪大眼睛在黑暗里发了小会呆,朱秀摸索着下床,翻出火镰费了一番功夫,才将小半截黄蜡点燃,用滴下的蜡油将蜡烛固定在床架上,又从书架翻出一本小册子,拿上前些日做好的一根木炭笔,裹紧褥子,撅着屁股趴在床上,翻开小册子,沉思稍许,就着微弱烛光写下几个大字。
    《享乐宝鉴》
    朱秀满脸严肃,想了想又在底下写上一行小字:人生规划暨秀的日记本。
    “公元696年3月9号,伟大的封建时代先驱者—朱秀,为这个世界投注下了第一缕智慧之光,他将用超越时代的灰治绞练法,极大地推动纺织业进步,提供新式的纺织材料,为炎黄子民带来全新的衣装体验。”
    朱秀写下开篇导语,自觉满意地点点头,翻过一篇,开头写下三个大字:致富经。
    人生致富第一步:以新式绞练麻纱法作为起手投资,争取赚入第一桶金,立足麻纺行业,深耕房州绞麻业,两年内做到本州行业巨头,形成市场垄断。
    第二步:......
    第三步:......
    朱秀一阵疾书,参观了周进财的绞麻作坊,让他自觉收获巨大,打开了新的思路,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倒不是说朱秀真的想成为青史留名的麻纺业巨子,而是要充分利用这条路子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好为后续商业计划的开展奠定基础。
    毕竟再好的计划也是需要资金的投入,朱秀忖度自身,除了仰仗周进财手里那二百来贯钱作为启动资金外,他还真就没有别的选择。
    这篇人生规划之致富经,一动起笔来就停不下,朱秀洋洋洒洒记录下好几十个项目,直到手中炭笔越捏越短小,那小半截黄蜡也快要耗尽,才意犹未尽地暂且告一段落。
    趁着还有些许光亮,朱秀又赶紧写下一段日记。
    “696年3月9号,与周进财达成初步合伙协议。周进财此人颇有商业头脑,且手中资金能够满足前期投入,暂列入考察对象,以待研究。不过此人受陶家掣肘,欲使其归心,须先得让其脱离陶家。”
    朱秀停笔蹙眉,陷入沉思,有什么办法能让周进财尽快脱离陶氏呢?
    烛光跳跃,烛火挣扎,黄蜡燃尽化作蜡水,流淌在床沿上凝固成块,烛芯微弱的火苗熄灭,一缕有些焦味的黑烟升起,屋里陷入黑暗。
    朱秀眼皮子越来越沉,没一会便传出轻微鼾声,沉沉睡去。
    翌日,卯正左右,朱秀还在跟周公相会,屋门“哐”一声被踹开,朱秀悚然惊醒,迷糊间只觉整间屋子都在颤抖。
    方翠兰的大嗓门犹如锣鼓声一般传入耳,朱秀想捂都捂不住,抹抹嘴角的哈喇子,打着哈欠起床洗漱。
    只要不喝酒,方翠兰的生物钟出奇的准时,朱秀蹲在水缸旁,嚼着蘸了茶末粗盐的柳枝,心里暗叹,这今后乡学舍开学,他怕是一天懒觉都睡不成了。
    换了一身灰麻圆领袍,戴上软脚幞头,背上沉甸甸的小书篓,文弱秀气的书生样,看得方翠兰满意点头。
    “我儿真是水口乡最俊的小郎,没有之一!”
    方翠兰亲昵地捏了捏朱秀白净的脸蛋,用干净糙纸包了两块厚厚的炕饼放进书篓,又将一个装了三个大钱的小荷包塞进他怀里。
    “为娘在饼子里刷了油,可香啦,中午记得吃,别饿着!钱是给你应急用的,可别乱花!还有,下了学舍赶紧回家,别乱跑!要是遇见朱大勇朱大茂,就让他们拉你回来,别傻乎乎的抹不开面子......”
    朱秀大口啃着炕饼,嘴唇上沾了一层油亮,听着母亲喋喋不休的叮嘱,心中甚感温暖。
    只是摸摸胸口藏着的三文钱,朱秀眨眼试探地道:“娘~孩儿出门在外,三文钱是不是少了点?”
    方翠兰轻轻戳了戳他的脑门,瞪眼道:“又不是进城,隔着五六里路,不少啦!你小孩子家家的,身上带那么多钱作甚?多不安全!”
    朱秀偷偷撇嘴,得,看来今后要多长个心眼,藏点私房钱,自家老娘虽说神经比较大条,但对于钱还是看得紧的。
    在朱秀义正辞严的拒绝下,方翠兰没有将他送到村口,站在院门外望着儿子背着书篓远去,不免又是一阵孩子长大了的伤感和欣慰。
    清晨的陶朱村气温微凉,太阳未出之前,田间地头还笼罩一层薄雾,昨夜一场小雨过后,湿润的空气中混杂一股泥土气息,朱秀深深地呼吸着,心中竟生出一股安宁踏实的感觉。
    小村的静谧,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人出门下地干活,被渐渐打破,朱秀依然是在一片热情的招呼声中,抄近路走田埂小径出了村口。
    这条出村的土路通向竹山县,有一处岔道拐向水口村,昨日坐着周进财的驴车走过一遭,朱秀是个记道的,倒是不怕走错。
    望了一眼东边山头透出的晨曦,朱秀神情刹那间恍惚,仿佛回到了小学初中的时候,背着书包上学校,这感觉...有些奇妙。
    简单活动下手脚,朱秀背着书篓在土路上慢跑起来,这副身子还是太瘦弱了些,想办法加强营养的同时,也得注重锻炼。
    朱秀可不想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头里英年早逝,没天赋练武也就罢了,身体素质可得搞好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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