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的呼吸喷在了颈间。
有人翻开了她遮脸的衣袖,像野兽一样,咬住耳坠子。
獠牙狠狠一扯。
琳琅在尖锐的刺痛中清醒过来。
男人眼眸狭长幽深,在昏暗的灯光下透着一股嗜血的味道,似是下一刻就要将她绞碎。
“你……你回来了。”
女人的声音带着还未睡醒的困倦,支着身子撑了起来,衣衫滑落至肩侧,脖间系着一根灼眼的红绳,压着玉佩,平添几分温婉的女性魅力。
“我回来了。”他咬字清晰。
琳琅将衣领扶到了脖子处,又懒散打了个呵欠,伸手去解男人的外衣,“夜已深了,夫君早些安置吧。”
他勾了勾唇,张开了手,让琳琅替他宽衣。
等琳琅掀开被子,刚躺上去的时候,男人霸道的属性彰显无疑,毫不犹豫将人圈禁在自己的怀里。
滚烫的体温驱走了夜的冰寒。
未央将脸埋在琳琅的颈窝上,竟低低笑了起来。
在黑夜里竟有几分阴魅。
真好,他赢了。
“夫君很高兴?”
他摩挲着她红绳下的玉佩,贪婪拥着这一寸寸的领土。
“高兴,高兴的很,碍事的人终于走了。”
怀里的这个人,还是属于他了。
属于他一个人的。
想着,未央又忍不住挑唇,眼眸染上迷离的色彩。
“夫君,我困了。”琳琅抓住他乱动的手,放在自己的肩膀。
“好,这次就放过你。”
他牙齿猛地咬住,猝不及防的痛感让他处在一种清醒又愉悦的状态。
来日方长,不急。
半夜的时候,隔间的小孩子哭了起来,把男女主人都吵醒了。
奶娘怎么也哄不好,急得团团转。
琳琅披了件衣裳穿鞋下床,男人也不睡了,干脆跟着她去。
他瞧见襁褓里的婴儿,那么幼弱,哭得跟小奶猫一样。
病恹恹的,一看就活不长。
虽说是他与琳琅的孩子,可未央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波动,他甚至觉得这个让琳琅哄了半夜的小子实在有些碍眼。
“福儿乖,娘亲在这里,不哭了好吗?”
她纤细的手指拂过鸦发,温柔亲吻着小孩的脸庞。
男子在一旁看着,眼色微微一沉。
杀意渐生。
他的人,怎么能容得他人染指。
她的唇,她的触摸,她的一切,明明都该属于他才对。
任何妨碍他们的,都该死。
翌日,方家的后门被敲响了。
一个紫色的纸箱被递了进去。
祝锦瑟屏退了丫鬟,打开一看,她苍白的脸庞瞬间涌上一抹红润。
她就知道,哥哥是疼她的,舍不得她死。
到了深夜时分,男人回来了。
琳琅迎上前,贤惠解开了他的披风,挂好,回过身笑吟吟地说,“今日夫君辛苦了,带着福儿跑那么远去看大夫,一定累坏了吧?我已经叫厨房熬了点小米粥,夫君快尝尝,暖暖胃。对了,把少爷抱过来,我要看看他。”
丫鬟满头雾水地说,“夫人,小少爷不在后头呀。”
琳琅愣了一下。
“夫君……”
“他死了。”未央淡淡地说。
女人的脸色骤然煞白。
“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她连忙抓住他的袖子,因为用力过猛,指甲在他的手背上留下一道浅红色伤痕,“夫君,你在骗我对不对?福儿他、他怎么可能会死了?我明明今天早上还抱了他……”
“去看大夫的路上,咳得出血,救不活了。”
未央眼也不眨撒谎。
她的眼眶渐渐红了,泪珠顺着脸庞滑落。
他微微一怔。
头一回,他见到她哭了。
“福儿,我苦命的福儿……”
她身子软软滑落,昏厥了过去。
未央眼明手快接住了她的身体。
“快叫大夫!”
他的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焦急。
琳琅整整昏睡了三天。
等人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却失去了往日的鲜艳活泼,木讷着面孔,坐在铜镜前发呆,像一具行尸走肉。
难道失去了孩子对一个女人的打击就这么大?
未央有些不解,可心口却疼得厉害。
她已经好几天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好不容易睡着了,也常常是被噩梦惊醒,然后抱着他哭了一宿。
她说,夫君,怎么办,福儿一个人在那边是不是受苦了?
她说,夫君,都是我不好,扔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
因为思念着夭折的孩儿,她的身体迅速垮了下去,形销骨立。
哄着人睡着之后,未央请了大夫来看,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无一例外的摇头。
说,夫人活不过几年了。
“一群庸医!”他冷笑着道,“滚出去!”
大夫们连忙带着药箱跑了,生怕下一刻就是人头落地。
未央转过身,坐在床边,手指轻轻抚过对方在睡梦中依然紧皱的眉头,喃喃自语道,“我不会让你死的。”
这辈子,你休想以死来逃脱我。
将一些要处理的事处理完毕,未央就抱着人上了马车,打算去外头走走。
自从福儿死后,琳琅整日待在房间里,不肯迈出半步。
那里头摆满了孩子的衣裳鞋帽,还有一些新奇讨巧的玩意儿,都是来逗小孩子开心的,她时常见到这些东西,难免就会触景生情,对病情的恢复不利。
琳琅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中醒来,她掀开帘子,有些惊慌,“夫君,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驾车的男人回过头来,冲着她笑,“我要带你去私奔,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好不好?”
“可、可是……”她咬了咬唇,最终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然而,琳琅始终神情恹恹的,提不起任何的兴趣。
她就像一具提线木偶,由他牵着走。
未央凡事都亲历亲为,替她穿衣,喂她吃饭,哄她入睡,能做到的他都已经做到了极致。
有时候他还会使出苦肉计,表现得可怜兮兮的,来博取她的同情。
只要人一心软,事情就会好办许多。
一开始,他对琳琅是单纯的占有,不想她死,完全是因为自己疯狂的控制欲。可是后来,他已经习惯了将她放在第一位,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摸旁边,确认她是否还在。
一个人只要上心了,沦陷是必然的。
他却还不自知。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们所停留的小镇举办了花灯节。
灯火通明如昼,男女结伴而行。
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夫君,我想要那一盏莲花灯。”身边的人突然说。
未央有些惊喜看着她,她近日素来沉默,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这样开口要求他,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你在这里等我,夫君给你要过来。”
前边的人流比较拥挤,还有几个粗膀子的壮汉,在凶神恶煞盯着旁边的年轻少女,未央看了就觉得不太舒服。
“好。”
琳琅点点头。
他正准备走过去,袖子从后头被扯住了,他回过头来,看她低垂的精致眉眼,温声道,“怎么了?”
“未央,谢谢你。”
“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想同你在一起。”
她冲着他一笑。
男人恍惚想起了初次相见时,她那嫣然的笑容,惊艳了夜色与灯火。
撞进了他的心口。
“傻瓜,你我同是夫妻,这么客气做什么?”
他轻轻亲吻她的额头。
照顾你,是我一辈子都心甘情愿的事。
他将人好好安抚一番,才匆忙去买花灯了,挑的是一对鸳鸯迎春的花灯,意趣谐明,被摊主打趣了一番。
“夫人,你看,这鸳鸯……”
他抬头一看,人却不见踪影了。
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
他搜遍了附近所有能藏人的地方,没有。
她去了哪儿?
她又会去哪儿?
未央突然想到她消失之前说的那句话,狠狠骂了一句,立刻向湖边飞奔过去。
夜色阑珊,湖边的水沉沉的,像是化不开的浓墨,冒着阴冷的寒意。他隐约看见有个人影,水波已经没过了胸口。
有一种恐惧涌上了心头。
他几乎是想也不想跳了下去,想要将人给拉回来。
“咕噜——”
冰冷的水从四面八方涌来,灌进了鼻子与耳朵,完全无法呼吸。
他其实很怕水。
那个狠心的女人曾经将他整个脑袋都按进水缸里,他还差点被淹死,昏迷了好些天。
他的娘亲被外界的压力逼疯了,所以也要逼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一个干净,一个肮脏。
他将另外一个人杀死了,只留下一副毒辣心肠。
冷血,无情,是他一贯的处事方式。
可是始料未及的是,有一天,他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不怕死跳了湖,甚至要搭上自己。
未央的意识开始变得混沌,隐约听到岸边有人在呼叫。
昏迷过去的前一秒,男人声嘶力竭,哭喊。
“求你,先救我夫人!”
人生第一次服软,也是为了她。
求你们,一定要救她。
她才十八岁,不应该就这样死去。
若是非得死一个人的话……就他吧。
有人翻开了她遮脸的衣袖,像野兽一样,咬住耳坠子。
獠牙狠狠一扯。
琳琅在尖锐的刺痛中清醒过来。
男人眼眸狭长幽深,在昏暗的灯光下透着一股嗜血的味道,似是下一刻就要将她绞碎。
“你……你回来了。”
女人的声音带着还未睡醒的困倦,支着身子撑了起来,衣衫滑落至肩侧,脖间系着一根灼眼的红绳,压着玉佩,平添几分温婉的女性魅力。
“我回来了。”他咬字清晰。
琳琅将衣领扶到了脖子处,又懒散打了个呵欠,伸手去解男人的外衣,“夜已深了,夫君早些安置吧。”
他勾了勾唇,张开了手,让琳琅替他宽衣。
等琳琅掀开被子,刚躺上去的时候,男人霸道的属性彰显无疑,毫不犹豫将人圈禁在自己的怀里。
滚烫的体温驱走了夜的冰寒。
未央将脸埋在琳琅的颈窝上,竟低低笑了起来。
在黑夜里竟有几分阴魅。
真好,他赢了。
“夫君很高兴?”
他摩挲着她红绳下的玉佩,贪婪拥着这一寸寸的领土。
“高兴,高兴的很,碍事的人终于走了。”
怀里的这个人,还是属于他了。
属于他一个人的。
想着,未央又忍不住挑唇,眼眸染上迷离的色彩。
“夫君,我困了。”琳琅抓住他乱动的手,放在自己的肩膀。
“好,这次就放过你。”
他牙齿猛地咬住,猝不及防的痛感让他处在一种清醒又愉悦的状态。
来日方长,不急。
半夜的时候,隔间的小孩子哭了起来,把男女主人都吵醒了。
奶娘怎么也哄不好,急得团团转。
琳琅披了件衣裳穿鞋下床,男人也不睡了,干脆跟着她去。
他瞧见襁褓里的婴儿,那么幼弱,哭得跟小奶猫一样。
病恹恹的,一看就活不长。
虽说是他与琳琅的孩子,可未央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波动,他甚至觉得这个让琳琅哄了半夜的小子实在有些碍眼。
“福儿乖,娘亲在这里,不哭了好吗?”
她纤细的手指拂过鸦发,温柔亲吻着小孩的脸庞。
男子在一旁看着,眼色微微一沉。
杀意渐生。
他的人,怎么能容得他人染指。
她的唇,她的触摸,她的一切,明明都该属于他才对。
任何妨碍他们的,都该死。
翌日,方家的后门被敲响了。
一个紫色的纸箱被递了进去。
祝锦瑟屏退了丫鬟,打开一看,她苍白的脸庞瞬间涌上一抹红润。
她就知道,哥哥是疼她的,舍不得她死。
到了深夜时分,男人回来了。
琳琅迎上前,贤惠解开了他的披风,挂好,回过身笑吟吟地说,“今日夫君辛苦了,带着福儿跑那么远去看大夫,一定累坏了吧?我已经叫厨房熬了点小米粥,夫君快尝尝,暖暖胃。对了,把少爷抱过来,我要看看他。”
丫鬟满头雾水地说,“夫人,小少爷不在后头呀。”
琳琅愣了一下。
“夫君……”
“他死了。”未央淡淡地说。
女人的脸色骤然煞白。
“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她连忙抓住他的袖子,因为用力过猛,指甲在他的手背上留下一道浅红色伤痕,“夫君,你在骗我对不对?福儿他、他怎么可能会死了?我明明今天早上还抱了他……”
“去看大夫的路上,咳得出血,救不活了。”
未央眼也不眨撒谎。
她的眼眶渐渐红了,泪珠顺着脸庞滑落。
他微微一怔。
头一回,他见到她哭了。
“福儿,我苦命的福儿……”
她身子软软滑落,昏厥了过去。
未央眼明手快接住了她的身体。
“快叫大夫!”
他的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焦急。
琳琅整整昏睡了三天。
等人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却失去了往日的鲜艳活泼,木讷着面孔,坐在铜镜前发呆,像一具行尸走肉。
难道失去了孩子对一个女人的打击就这么大?
未央有些不解,可心口却疼得厉害。
她已经好几天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好不容易睡着了,也常常是被噩梦惊醒,然后抱着他哭了一宿。
她说,夫君,怎么办,福儿一个人在那边是不是受苦了?
她说,夫君,都是我不好,扔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
因为思念着夭折的孩儿,她的身体迅速垮了下去,形销骨立。
哄着人睡着之后,未央请了大夫来看,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无一例外的摇头。
说,夫人活不过几年了。
“一群庸医!”他冷笑着道,“滚出去!”
大夫们连忙带着药箱跑了,生怕下一刻就是人头落地。
未央转过身,坐在床边,手指轻轻抚过对方在睡梦中依然紧皱的眉头,喃喃自语道,“我不会让你死的。”
这辈子,你休想以死来逃脱我。
将一些要处理的事处理完毕,未央就抱着人上了马车,打算去外头走走。
自从福儿死后,琳琅整日待在房间里,不肯迈出半步。
那里头摆满了孩子的衣裳鞋帽,还有一些新奇讨巧的玩意儿,都是来逗小孩子开心的,她时常见到这些东西,难免就会触景生情,对病情的恢复不利。
琳琅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中醒来,她掀开帘子,有些惊慌,“夫君,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驾车的男人回过头来,冲着她笑,“我要带你去私奔,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好不好?”
“可、可是……”她咬了咬唇,最终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然而,琳琅始终神情恹恹的,提不起任何的兴趣。
她就像一具提线木偶,由他牵着走。
未央凡事都亲历亲为,替她穿衣,喂她吃饭,哄她入睡,能做到的他都已经做到了极致。
有时候他还会使出苦肉计,表现得可怜兮兮的,来博取她的同情。
只要人一心软,事情就会好办许多。
一开始,他对琳琅是单纯的占有,不想她死,完全是因为自己疯狂的控制欲。可是后来,他已经习惯了将她放在第一位,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摸旁边,确认她是否还在。
一个人只要上心了,沦陷是必然的。
他却还不自知。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们所停留的小镇举办了花灯节。
灯火通明如昼,男女结伴而行。
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夫君,我想要那一盏莲花灯。”身边的人突然说。
未央有些惊喜看着她,她近日素来沉默,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这样开口要求他,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你在这里等我,夫君给你要过来。”
前边的人流比较拥挤,还有几个粗膀子的壮汉,在凶神恶煞盯着旁边的年轻少女,未央看了就觉得不太舒服。
“好。”
琳琅点点头。
他正准备走过去,袖子从后头被扯住了,他回过头来,看她低垂的精致眉眼,温声道,“怎么了?”
“未央,谢谢你。”
“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想同你在一起。”
她冲着他一笑。
男人恍惚想起了初次相见时,她那嫣然的笑容,惊艳了夜色与灯火。
撞进了他的心口。
“傻瓜,你我同是夫妻,这么客气做什么?”
他轻轻亲吻她的额头。
照顾你,是我一辈子都心甘情愿的事。
他将人好好安抚一番,才匆忙去买花灯了,挑的是一对鸳鸯迎春的花灯,意趣谐明,被摊主打趣了一番。
“夫人,你看,这鸳鸯……”
他抬头一看,人却不见踪影了。
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
他搜遍了附近所有能藏人的地方,没有。
她去了哪儿?
她又会去哪儿?
未央突然想到她消失之前说的那句话,狠狠骂了一句,立刻向湖边飞奔过去。
夜色阑珊,湖边的水沉沉的,像是化不开的浓墨,冒着阴冷的寒意。他隐约看见有个人影,水波已经没过了胸口。
有一种恐惧涌上了心头。
他几乎是想也不想跳了下去,想要将人给拉回来。
“咕噜——”
冰冷的水从四面八方涌来,灌进了鼻子与耳朵,完全无法呼吸。
他其实很怕水。
那个狠心的女人曾经将他整个脑袋都按进水缸里,他还差点被淹死,昏迷了好些天。
他的娘亲被外界的压力逼疯了,所以也要逼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一个干净,一个肮脏。
他将另外一个人杀死了,只留下一副毒辣心肠。
冷血,无情,是他一贯的处事方式。
可是始料未及的是,有一天,他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不怕死跳了湖,甚至要搭上自己。
未央的意识开始变得混沌,隐约听到岸边有人在呼叫。
昏迷过去的前一秒,男人声嘶力竭,哭喊。
“求你,先救我夫人!”
人生第一次服软,也是为了她。
求你们,一定要救她。
她才十八岁,不应该就这样死去。
若是非得死一个人的话……就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