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英韶短短三月盘下沙市,算是功绩一件,他正打算回去给琳琅献宝,结果自家的副行长一再强调“班师回朝”的阵势。
    不但是为了南行的造势,同时也是他第一次回归亮相,怎么也得慎重对待。也就是说,他们要筹备到万无一失才能动身启程。
    他撇了撇嘴,磨了几天后忍不住了,扔了一封信,率先返回上海。扑了一个空的副行长看着信条上“已遁勿念”四个大字,气得想以下犯上,弄死这个不着调的统帅。
    孙英韶乘着火车回到上海,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他在热闹的街边买了一顶黑色爵士帽,歪歪扣在脑门上,稍稍遮住了浓眉。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站到面前,俏生生地说,“先生,买一枝玫瑰给女朋友吧,天冷了,玫瑰的热情会让你女朋友高兴的。”
    孙英韶陡然看见那颜色,其实都有阴影了。
    因为他人生第一次鼓起勇气送的玫瑰被毫不留情拒绝了。
    从此以后,他看红色的花,总是会想到那天晚上。她的拒绝,她的绝望,都让他有一种深沉而喘不过气的恐慌。
    不过小姑娘关于“女朋友”的讨喜话让他很受用。
    在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注视之下,孙英韶大手笔买了整个花篮的玫瑰,他从中细细挑选了盛开得最美的一枝,其余则是分赠给了路人。
    孙英韶伸腿迈进了百乐门。
    他身上套了一件浅灰色马甲,脚蹬马靴,着装干净又利落,接待的人虽然看不清他的眉目,观周身气度也不像是普通人,一路点头哈腰,极尽周全。
    “先生,要来点什么?”
    孙英韶心不在焉扫过舞台,上面是新捧的角儿,模样稍显稚嫩,犹如一朵娇娇嫩嫩的小雏菊,造成的声势显然不如琳琅的登台。
    传闻百乐门有一美人,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标格无双,不少人慕名而来,想要目睹此女是何等的风华绝代。
    侍者小心翼翼地说,“先生可是要找施小姐?不巧,施小姐有客人来了。”
    孙英韶闻言,微微捏紧手中的玫瑰花,“带我去。”
    侍者几乎是被孙英韶胁迫着带路。
    孙英韶一眼就看到了沙发上的琳琅,她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倾压住胳膊。
    他想都没想,头一个念头就是要掀飞这个男人。
    岂料他下一刻却见人主动伸出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流露着女儿家的娇态,“大少就不能网开一面,给琳琅一个大少奶奶过过威风么?”
    孙英韶的手僵在了半空。
    “啪——”
    他为心上人兴冲冲准备的玫瑰也随之掉落在地上。
    似有所觉,那男人扭过头来,赫然是一张与他轮廓有几分相似的脸,他的亲生哥哥,孙大少。
    孙大少张了张嘴,解释道,“英韶,不是你想的这样……”
    可是摊在面前的,是两人的亲密接触,抵赖不了。
    他这一扭头,琳琅也被显露出来。她黑黢黢的发辫略微散乱,两粒纤巧光润的珍珠坠在颊边,衬得唇色嫣然如桃夭。
    她静静看着人,没有丝毫解释。
    孙英韶捏了捏拳头,浑身的暴躁仿佛就要压制不住。
    但到最后,他仍旧一言不发,扒开人群飞快跑了。
    任凭孙大少怎么叫唤也不回头。
    他揉了揉额角,口吻有些自责,“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没了他的压制,琳琅也慢悠悠坐直了身体,她抓着辫子把玩,轻笑出声,“事情会变成这样,难道不是正中大少的心意吗?”
    孙大少动作一顿。
    他面无表情看向身边这个比他娇小一倍的女孩子,那脖颈纤细若柳,轻易就能折断。
    琳琅点到为止,微微一笑,不再火上浇油了。
    孙大少不甘心自己成为弟弟的垫脚石,他既然明白琳琅是孙英韶牵系一身的人,自然也打算从她这边着手。
    今晚是个意外,孙大少没想到孙英韶会突然回来。他原本的计划是先摧毁女方这边对孙英韶的好感,让两人生出嫌隙。门户之见始终是横在恋人前面的千古难题,多少对鸳鸯因此被拆散也就可见其威力了。
    虽然是意外,发生得措手不及,但对人的打击往往也是巨大的。
    孙大少见琳琅漫不经心的模样,不禁问了,“你就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琳琅反问。
    她指头缠绕着一缕檀发,姿态慵懒,嘴里咕哝着,“大少真小气,一个大少奶奶也不愿意给琳琅当当。”他一愣,对上那人顾盼生辉,有些狼狈回避了视线。
    这一晚过后,孙英韶整个人愈发阴沉了。
    之前他起码还有点扮猪吃老虎的意思,待人接物不说是礼数周全,但也叫人挑不出错处,而现在,他就像一柄即将出鞘的绝世凶剑,压得人无处可逃。
    在小儿子的高压下,孙行长硬是熬了好几天,头发愁白了几根,最后一脚将人踹出了家门。
    孙英韶拍了拍屁股上的鞋印,对手下吩咐,“直接去王家吧。”
    王家从商,比不上荣先生的滔天财力,但也不容小觑。
    孙家与王家交好,双方家长交往甚密,隐隐流露出联姻的意向,财权的结合一向令人眼热。王家嫡系有一位少爷与小姐,小姐年纪与孙英韶相当,长辈们乐见其成两人结成鸳侣。
    可惜的就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们当孙英韶年纪还小,对男女交往不太上心,并不介意孙英韶对王家小姐的冷漠态度。
    现在王家的大少爷十八岁的成人礼,邀请了不少宾客前来观礼,孙家当然是重点对象,因此孙英韶一进别墅便被门人热情招待。
    这位主儿风头正劲,极有可能接掌孙家,还是未来的姑爷,他们怎么能够轻慢半分?要是小姐知道了,估计他们都要喝上一壶了!
    孙英韶不耐烦打发了一波又一波的女人,独自喝着闷酒。
    直到他看见人群中那一道彤云般姿影。
    琳琅显然也注意到了人,不同于对方那死死盯人的架势,她瞥了一眼就扫过了,并不在意。
    孙英韶眼神黯淡下来。
    琳琅这次是作为女伴,陪一个客人前来王家赴宴。
    不只是她,邵清和也在其中,他的运数丝毫不比琳琅差,一朝得势,龙腾虎跃,短短时间入了荣先生的法眼,成为他身边的大红人,颇得倚重,甚至代表荣氏家族出席王家公子的成人礼。
    同她的客人一样,邵清和也从百乐门带了莉莉出来,当他的女伴。
    莉莉明面是舞女,暗地里却为荣先生收集情报,不过当琳琅被看重,并展现非凡的能力之后,她的地位就稍显尴尬了。
    琳琅略带玩味,视线在莉莉与邵清和身上转了一圈。
    男女主终于发生了第一次实质接触。
    在琳琅这个变数面前,剧情其实已经提前不少了。
    男主与女主的情感历程是从默契搭档进化到恋人,双方彼此试探,又彼此欣赏,在一次次救与被救,庇护与被庇护之中,两人在漫天烽火中确定了心意,携手共进,创造一段传世佳话。
    故事的后段中,荣先生也爱上了拥有百变魅力的女主,与邵清和展开了争夺,并凭借着先天之势囚禁了莉莉。而那时候男主的气候已成,联合孙家与陈家,一举击溃荣先生,风光赢回了他的女人,并以荣家做基石,建立了邵氏的百年盛威。
    至于施琳琅这个前女友,她被邵清和当做礼物送给了荣先生,因她的美色沦落为囚笼金丝雀,荣先生的确也宠爱过她一段时间,花了很多的力气阻止她寻死,甚至以邵清和的性命相挟。
    施琳琅既是痛恨邵清和的翻脸无情,心里又难以割舍这份炙热的爱恋,她忍辱接受了荣先生,过得浑浑噩噩,宛如行尸走肉一般。荣先生不喜欢木头美人,时间一长也就放弃了她。
    那一天,邵清和带着人马闯进了荣家宅子,威风凛凛,冲冠一怒为红颜,要荣家上下为他奄奄一息的爱人陪葬。
    施琳琅在数年间早已熬干了心血,面对杀气冲天的军队,她不像其他女人哭哭啼啼的,洗净了胭脂,穿上了素裳,吞金自杀,用最痛苦的死法结束了自己可笑又荒唐的一生。
    琳琅嘴角隐约浮现一缕笑意。
    “怎么了?”
    客人转头看过来,对她极为关注,哪怕是中止当前对他十分有用的谈话。
    “没什么,想到一件好玩的事儿。”琳琅歪了歪头,大部分时间她扮演的是颠倒众生的绝色佳丽,八面玲珑,处事滴水不漏。偶尔她也会玩性大起,流露像眼前这般无邪少女的模样,反而勾得人心肝蠢蠢欲动。
    客人笑了,“什么好玩的事儿,我能参加吗?”
    “嘘,不可以,我要一个人玩,不带你了。”她指腹抵着嘴唇,一袭茜色旗袍恰如池畔盛绽的红莲,任谁看了都想要摘上一摘。
    客人掠过她干干净净的白玉耳垂,心想,王家新进了一批珍贵的海水珍珠,给她讨一些来做耳饰倒是不错。
    琳琅随着客人在王家宴会中周旋,旁人落在她身上,免不了有几分占有的妄念,只是她的客人来头也不小,他有意为琳琅庇护,他人也不敢随便动手。
    琳琅一直待到了晚上。
    夜晚才是家族聚会的重头戏。
    客人与王家有密切的利益联系,因此他也有资格入席王家的家宴,孙英韶原本是想走的,看见琳琅后又硬生生拐了回去,黑了一张脸坐到她的对面。
    王家暗自揣度这未来姑爷的意思,莫非他对小姐也有几分念想?
    出于某种意图,王小姐被安排在了孙英韶的身边入座,少女容貌俏丽,惹来不少的关注,只是大家也知道,小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脾气骄纵,眼高于顶,要不是孙英韶这个未来姑爷展示了他的潜力,王小姐还不乐意坐在时常讽刺自己的毒舌身边。
    王小姐想着大人的嘱咐,率先开腔,“孙……英韶,你开银行好玩吗?”
    少年看琳琅同客人风趣谈笑,花枝乱颤。他放在膝上的拳头握紧,笑容难免有些阴森森的,露出一口锋利的白牙,“好玩,好玩极了,谁敢不听话,嘣的一声,脑袋开花,白花花的脑浆混着血,像新鲜出炉的豆腐,趁热吃最好。”
    众人因为他那贴切的形容露出了怪异的神色,有些年少的干呕起来。
    然而琳琅还是没有理他。
    孙英韶心气不顺,用力敲了敲桌面。
    这一招果然把对面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不止琳琅,几乎一桌人都看过去了。
    而孙英韶犹如一头恶狼,发光的绿眼紧紧盯着琳琅,语调低沉,“施小姐觉得呢?这样一把爆头的死法是不是太便宜她了?”
    众人心想,这百乐门的第一美人什么时候惹着孙家的刺头了?
    客人有心为琳琅解围,然而被孙英韶的眼风一扫,犹豫之后不说话了。眼下孙家风头正盛,与一位前途可观的少年行长交恶并不值得,毕竟他也得为身后的家族着想。
    琳琅抬手拨了拨耳边的碎发,玉腕套了一支白玉镯子,通透的莹白中绞了一缕缕红丝,像是雪地里的红梅,如主人一般美得令人心折。
    “那依孙少爷所见,又当如何呢?”
    “自然是……”
    未完的话咽在了喉咙里。
    紧接着,少年身上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红。
    “嗯?”
    琳琅一手支着香腮,似是无辜的模样等着他的答案。
    铺着绮丽锦缎的桌布之下,精致的红檀高跟鞋宛如夜里的一抹光,不去摇曳生姿,反而拧转鞋尖,用细跟狠狠钉住了对面漆得油亮的皮鞋。
    ——哎哟哟哟疼死小爷啦!
    于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孙二少瞬间成了瓮中之鳖,不仅活捉生擒,还被炖成了一只红彤彤的软脚虾。孙英韶红红的耳根藏在短发里,低下了头不敢看她含笑的眼睛。
    某只敏敏暗自腹诽。
    姐姐又在使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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