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觉得王今天着实有些古怪,心里有股莫名涌动的酸楚。他收拾收拾心情,巴巴地跑上去拉扯着树条,要和他演练一番,央求他告诉他这些口诀心法。
    那棵树叹了口气,又一摇一摆地过来,一一教会他。
    常建练了好一会儿,趴在树身上歇息。树就真像树一样,一动不动,任他趴着。常建觉得自己特别累,不光是身体,还有心。他半闭着眼打了一会儿磕睡,突然觉得下雨了,脸上湿湿的,又惊醒了,然后托着下巴打量了那树一番,神秘地道:“我觉得你很专业,有作为职业演员的基本素养,看你变成树,连树叶尖尖上的露珠都栩栩如生,果然很注重细节。”
    那棵树若是有表情,那一定是哭笑不得了。
    万语千言,再也说不出口,只能自己对自己说。
    世上最远的距离,并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你我近在咫尺,你却不记得我了。
    我变成树,是因为我不想让你看到我伤心的表情。
    因为我的悲伤已经无法遮掩,无处遁形。
    那不是露珠,也不是雨点,那是我的眼泪。
    第九十四章 栖霞仙馆
    【第九十四章 栖霞仙馆】
    百里多美人。
    但若你问起,百里国哪里美人最多,路人甲也会回答你——当然是栖霞仙馆。
    那里啊,可是美人中的美人,绝色中的绝色。
    就算是里面端茶送水伺候人的寻常丫头,也比外头秦楼楚馆里的花魁要动人三分。
    那应该也不是寻常公子可以去的吧!
    是啊!若是一般的美人馆,只要有钱便是爷。但这栖霞仙馆则风雅的很,专招待才子和达官。若你是权倾一方的高官,自不必说。若你是恃才放旷的才子和能人,也可以被邀请进去吟诗作赋、以才会友。
    听说那里有昼夜不停的诗会、高朋满座的酒宴、奇才绝俗的美人、天籁一般的曲乐、飞天一般的舞蹈。
    听说那里用冰雪烹茶,伺候在旁的也多是清倌雅伎,端的是阳春白雪,不沾一丝铜臭。
    你若问这里是谁开的?那怕是无人知晓了。
    只知道这幕后的主人必是非常人物。
    但现在这里的主事是一位风尘褪尽的三十多岁奇女子——千浔。
    听说这个千浔身世也很离奇,她本是一个大家闺秀,名闻八方的才女,却因祖父犯上入罪被连座,入了官伎藉。但因为她才貌无双,又知进识退,所以也没受许多苦楚,反而结识了许多名动京师的达官贵人,成了他们的红颜知己,但却因为当年的大案,始终脱不了贱藉。
    不想在一年前,不知道她上面有什么人,有这通天神力,居然帮她脱了贱藉,然后她便成了这栖霞仙馆的主事,兢兢业业地做着这统管二三百人的工作。
    现在有一辆豪华的马车在栖霞仙馆外面停住,下来两位公子。
    先是一位穿着藏青色衣服的青年俊杰,从高高的马车上一跃而下,潇洒利落。看扎实的身形和英武稳重的架势,必身手不凡。
    路人一见一位公子,不由地要多看几眼,多赞几分。不知是谁家的公子,生得这样标致,伟岸的身姿,不拖泥带水的气质,和百里国其它的文弱公子就是不同。
    只见这位藏青色衣服的公子从容地取出条华丽无匹的踏凳,恭恭敬敬地弯下腰,半蹲下道:“恭请主子下车。”
    路人不可思议地想,这样英伟不凡的公子,居然只是个奴才?那他的主子该是何等人物啊!
    车帘开了,露出一只鞋来。那是一双皮靴,是用最上等的幼鹿身上最细腻的皮所制成的。上面还巧夺天工地绣了许多纷繁如生的花纹。还没待看清,那位鞋的主人已经踩上踏凳,下了马车。
    若是刚刚路人还一直盯着那个藏青色衣服的年青人看,现在包管已经全把目光转到这位身着浅蓝衫,外披白色披风的公子身上了。刚刚那位藏青色衣服的青年已经是人中龙凤了,站在这位公子身边却黯然失色,恭敬地立在一边,谁看了也知道他只是个奴才。
    只见那白袍公子大约十七八岁模样,长得如嫡仙一般。他微微一笑,对着身边那藏青色衣服的青年吩嘱道:“泉,把这包糕点拿给千浔。”那个被叫“泉”的年青打了个喏,立即领命而去,一刻也不敢耽搁。
    那白袍公子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往栖霞仙馆里走去。门口迎接的童子一见了他,马上行大礼,毕恭毕敬地叫一声:“王公子来了,陈公子他们已等了您许久,快随小的来吧……”
    王公子点点头,随着这小厮往最偏僻的“陋室”走去。那小厮本与他相熟的,但也忍不住频频回顾,借与王公子寒暄,偷偷打量着他。只见这位王公子长得丰神俊秀,高贵优雅。那一双浓眉英气逼人,那一对星眸荡漾着几分笑意,整张脸都变得脉脉含情,直教这寒冷的北风也变了暖人心脾的春风。那玉雕的鼻子下,是醉人的朱唇,古人说唇不点而红,大约是这样的颜色。若是那嘴角轻轻上扬,弯出一个优雅的弧度,那便真让百花都被比下去了。
    一笑倾城,大约如此。
    小厮心中暗道,就算他见遍了这仙馆里所有的美人,不管是千娇百媚的花魁雅伎还是清倌儿,加起来也不及这公子之万一。生得这样完美,又有这么多才子都友爱他、敬重他,真真是把世上的好处都占尽了。
    王公子静立在“陋室”外,已有人声传来。这一会儿的功夫,泉又风一般站到他身边,显然是已经办好了交待的事情,只说了声“主子,已经叫她亲收了。”便再也不多话,如影子般跟在他身后。
    泉是王公子的贴身侍卫,若是王公子吩咐了,他就立在他身边作为随从的存在,若是公子不想看到他,他可以变成一个影子,在暗处守卫着他。他的宗旨只有一个——服从命令。他的工作守则就是——完成任务而已,其它勿视、勿听。
    王公子来到“陋室”时,其它公子皆已经落座,一见了他来,其它的十几位公子忙让出最尊的位子上。虽然自古文人相轻,但这帮才子内心各自不服对方而已,见了王公子,却是人人都心悦诚服。虽然这位王公子说自己只是普通人家,而且自谦学识浅薄,但从他的言谈举止来看,无不贵气逼人、才华横溢,见识广博,智勇非凡。渐渐的他就成了这帮才子中的翘楚和领头人。
    “王公子,你今日为何约我们在这处会面?芙蓉馆不好吗?”宋公子家境殷实,一看这个所在简陋偏僻,大为不解。
    王公子笑一笑,回答道:“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吾也不改其乐。”
    众公子抚掌称是。王公子不光一表人才,而且品味不凡、怀抱高洁,怎不让人景仰。
    一向文才最佳的周公子随口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好一个陋室也!”
    众公子细细地品味一番,连声叫好,都觉得王公子真雅人也,一点也不市侩,真是他们的知己,今次这个陋室果然选的上佳。
    然后王公子命天音弹琴,碎香也马上用那纤纤玉手展示茶艺,泡出一小杯一小杯的绝世佳茗。
    那曲子居然非常动听,有百转千回、忧思难忘、缠绵悱恻、极尽悠扬。一曲终了,众公子直听得如痴如醉。
    王公子目光灼灼,似有所感,然后突然问:“天音,你这曲子有些生,是新作的吗?”
    天音是个十八九岁的乐倌,长得颇为俊秀,弹得一手好琴,被千浔改名为“天音”。他忙羞涩地低下头道:“这并不是小人亲作的曲子,这是偶有一次拜访赵国的琴师,路过乐师堂,听见他们弹的,说这曲子叫《相思》,是一位叫欧阳硕的乐师作的。”
    “欧阳硕?”王公子若有所思地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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