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别看了。”
蒙恬喊了恍惚的小白,蒙恬还以为他是被始皇帝的霸气侧漏镇住了,不知道的是,蓝启明在琢磨着怎么搞到手。
次日。
朝堂听封,蒙恬被封了御前大将军,负责守卫皇城安危。
“将军,你太给力了。”
“小白,这可是皇宫,你可别生什么小心思,否则我也保护不了你。”对于这个小白,蒙恬真的非常欣赏。
“说这种话,将军,我请你喝美酒。”
“美酒?小声。”
“什么?”
“讨论美酒被捕风捉影就不好了。”蒙恬提醒蓝启明,蓝启明也一脸疑惑。
蒙恬的解释下才清楚,由于商鞅大人讨厌酿酒这种“浪费粮食”的活动,所以秦朝的酒文化非常凋敝,除非有必要,否则都是禁酒,蓝启明不清楚,史书秦朝还算一段缺失的历史。
“不是讨论,你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蓝启明手机提着一个透明玻璃,这个时候玻璃应该是稀奇物品吧,可发现蒙恬一点都不奇怪。
“小白,你这装酒的器物,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怎么可能见过。”
“我想起来了,在史部看过,你不会从史部偷出来的吧,这被抓到可就麻烦了,赶紧还回去!”
“史部?”
蓝启明跟蒙恬了解了一下才清楚这史部就是记录跟收藏事物跟现代博物馆一样的性质:“不会是帝辛时代留下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几个老掌史已经确认了,就是商朝留下来的瓶子,酒瓶子,至今还有好几滴残留的酒封存着,散发着阵阵酒香,不少酒肆穷其一生都在研究制作办法。”
“噗呲。”
蓝启明都忍不住笑,肯定是他在商朝跟滴帝辛斗酒忘记带走的白酒瓶子? 这就很古怪了? 没想到真的可以让东西流传下来。
“将军,送给你。”
蓝启明拧开盖子? 甩给蒙恬? 蒙恬接过,正想要说点什么? 突然鼻子动动:“这,好香的酒味。”
蒙恬不喝酒吗?
肯定喝!
大碗大碗的灌都没问题? 好酒喝过不少? 到这么香的酒似乎从来没有喝过。
咽喉滚动了一下,蒙恬还是忍不住喝了一小口,眼睛顿时亮了,按耐不住发自肺腑的声音:“好酒!”
“嘿嘿? 那将军? 我去巡视了?”
“去吧。”
蓝启明这会可是穿着秦军小将领衣服光明正大的逛咸阳帝宫,身边还有两个蒙家军的小跟班。
叮咚咚咚……
“什么音乐,这么难听。”
“小白队长,要小声,那是栎阳宫。”
“栎阳宫? 里面住的什么人?”蓝启明疑惑一问,这眼神让一个稍微了解秦朝历史的人知道一定盘他? 栎阳,那可是嬴政的女儿。
因为政治考虑? 嬴政把栎阳许给了大将王翦的儿子王贲,当然王贲的实力也不错也是猛将? 因此要是王赢两家联姻? 便能巩固嬴政的统治。
但当时栎阳心里已经有心仪的人了? 就是音乐才子高渐离,但是由于荆轲和燕国但太子的原因,高渐离对嬴政的态度并不友好,高渐离是因为要为荆轲报仇,才决定进贡为嬴政演奏的,然嬴政是爱才之人,并不希望高渐离就这么死去。就连嬴政也束手无策的时候,栎阳出现了,栎阳也是非常喜欢音乐的人,于是她就对嬴政說,希望能让自己去劝劝高渐离,嬴政也答应了,后来栎阳就带着高渐离,离开了以前住的地方,并将他带到了自己公主府内,因为高渐离原来的住所,是以前好兄弟荆轲曾呆过的地方,所以高渐离总是触景伤怀,在高渐离来到栎阳府中后,栎阳便用真心去感化高渐,于是在栎阳的开导下,高渐离渐渐了放下了仇恨。
因栎阳很喜欢音乐,高渐离为了报答公主的恩情,便也用心的交公主音乐知识,由于他们没有受到皇宫的约束,再加上栎阳的真心。在相处了一段时日之后,两人之间便产生了爱情的火花,栎阳公主经常用歌曲来表达对高渐离的爱慕之情,高渐离也不是白痴,也通过歌曲回应了公主的心意,一次在琴声激荡之时,公主从挂帘内走出扑倒在高渐离的身上。
这便是高渐离初见公主,他没想到的是公主竟如此貌美,深深地被公主迷住了就这样两人很快就有了肌肤之亲,由于栎阳之前下肢瘫痪久治也没痊愈,但是就在两人行了事之后,公主的病不药而愈了,不仅能走还健步如飞,因此栎阳就觉得连老天也赞同她和高渐离在一起,于是两人的感情便不断地升华着,但是没过多久,他们两人的事就被嬴政知道了,嬴政知道后便大怒,嬴政为避免日常梦多,就立即将公主许配给了王贲,以达到控制王家的目的。
只是公主心里除了高渐离已经容不下任何人,誓死不嫁王贲。公主了为了保护自己于高渐离的爱情,便选择了自杀,而高渐离在听到公主自杀的消息后就非常难过,便再也没有演奏过了,后来更是为了替心爱的女人报仇,替自己的兄弟报仇,即使在嬴政弄瞎自己的眼睛后,仍是走上了复仇的道路。但是有他势单力薄,报仇以失败告终。
当然,这是几年后的事,现在的栎阳可还没有遇见高渐离。
歌曲一直弹个不听,太难听了:“能不能别弹了,太难听了。”
蓝启明不知道隔墙有耳,这位弹琴的栎阳公主就在墙的另外一边,不巧就听到了蓝启明的吐槽,琴声截然而止!
绿了。
栎阳公主脸色都绿了,虽然她是初学者,但不至于难听吧?
“来人。”
“在。”
“把外面得人给我抓进来。”
“是。”
好几个守卫跑出去,然而外面没有什么人,蓝启明吐槽完毕早就谋划他自己的事情了。
“这秦王宫真大,比朝歌大两倍不止。”
这是第一天,蓝启明不准备第一天就行窃,至少得摸熟先,先踩点,找准时机,最好就是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那两把剑顺走,那就再好不过了。
蒙恬喊了恍惚的小白,蒙恬还以为他是被始皇帝的霸气侧漏镇住了,不知道的是,蓝启明在琢磨着怎么搞到手。
次日。
朝堂听封,蒙恬被封了御前大将军,负责守卫皇城安危。
“将军,你太给力了。”
“小白,这可是皇宫,你可别生什么小心思,否则我也保护不了你。”对于这个小白,蒙恬真的非常欣赏。
“说这种话,将军,我请你喝美酒。”
“美酒?小声。”
“什么?”
“讨论美酒被捕风捉影就不好了。”蒙恬提醒蓝启明,蓝启明也一脸疑惑。
蒙恬的解释下才清楚,由于商鞅大人讨厌酿酒这种“浪费粮食”的活动,所以秦朝的酒文化非常凋敝,除非有必要,否则都是禁酒,蓝启明不清楚,史书秦朝还算一段缺失的历史。
“不是讨论,你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蓝启明手机提着一个透明玻璃,这个时候玻璃应该是稀奇物品吧,可发现蒙恬一点都不奇怪。
“小白,你这装酒的器物,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怎么可能见过。”
“我想起来了,在史部看过,你不会从史部偷出来的吧,这被抓到可就麻烦了,赶紧还回去!”
“史部?”
蓝启明跟蒙恬了解了一下才清楚这史部就是记录跟收藏事物跟现代博物馆一样的性质:“不会是帝辛时代留下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几个老掌史已经确认了,就是商朝留下来的瓶子,酒瓶子,至今还有好几滴残留的酒封存着,散发着阵阵酒香,不少酒肆穷其一生都在研究制作办法。”
“噗呲。”
蓝启明都忍不住笑,肯定是他在商朝跟滴帝辛斗酒忘记带走的白酒瓶子? 这就很古怪了? 没想到真的可以让东西流传下来。
“将军,送给你。”
蓝启明拧开盖子? 甩给蒙恬? 蒙恬接过,正想要说点什么? 突然鼻子动动:“这,好香的酒味。”
蒙恬不喝酒吗?
肯定喝!
大碗大碗的灌都没问题? 好酒喝过不少? 到这么香的酒似乎从来没有喝过。
咽喉滚动了一下,蒙恬还是忍不住喝了一小口,眼睛顿时亮了,按耐不住发自肺腑的声音:“好酒!”
“嘿嘿? 那将军? 我去巡视了?”
“去吧。”
蓝启明这会可是穿着秦军小将领衣服光明正大的逛咸阳帝宫,身边还有两个蒙家军的小跟班。
叮咚咚咚……
“什么音乐,这么难听。”
“小白队长,要小声,那是栎阳宫。”
“栎阳宫? 里面住的什么人?”蓝启明疑惑一问,这眼神让一个稍微了解秦朝历史的人知道一定盘他? 栎阳,那可是嬴政的女儿。
因为政治考虑? 嬴政把栎阳许给了大将王翦的儿子王贲,当然王贲的实力也不错也是猛将? 因此要是王赢两家联姻? 便能巩固嬴政的统治。
但当时栎阳心里已经有心仪的人了? 就是音乐才子高渐离,但是由于荆轲和燕国但太子的原因,高渐离对嬴政的态度并不友好,高渐离是因为要为荆轲报仇,才决定进贡为嬴政演奏的,然嬴政是爱才之人,并不希望高渐离就这么死去。就连嬴政也束手无策的时候,栎阳出现了,栎阳也是非常喜欢音乐的人,于是她就对嬴政說,希望能让自己去劝劝高渐离,嬴政也答应了,后来栎阳就带着高渐离,离开了以前住的地方,并将他带到了自己公主府内,因为高渐离原来的住所,是以前好兄弟荆轲曾呆过的地方,所以高渐离总是触景伤怀,在高渐离来到栎阳府中后,栎阳便用真心去感化高渐,于是在栎阳的开导下,高渐离渐渐了放下了仇恨。
因栎阳很喜欢音乐,高渐离为了报答公主的恩情,便也用心的交公主音乐知识,由于他们没有受到皇宫的约束,再加上栎阳的真心。在相处了一段时日之后,两人之间便产生了爱情的火花,栎阳公主经常用歌曲来表达对高渐离的爱慕之情,高渐离也不是白痴,也通过歌曲回应了公主的心意,一次在琴声激荡之时,公主从挂帘内走出扑倒在高渐离的身上。
这便是高渐离初见公主,他没想到的是公主竟如此貌美,深深地被公主迷住了就这样两人很快就有了肌肤之亲,由于栎阳之前下肢瘫痪久治也没痊愈,但是就在两人行了事之后,公主的病不药而愈了,不仅能走还健步如飞,因此栎阳就觉得连老天也赞同她和高渐离在一起,于是两人的感情便不断地升华着,但是没过多久,他们两人的事就被嬴政知道了,嬴政知道后便大怒,嬴政为避免日常梦多,就立即将公主许配给了王贲,以达到控制王家的目的。
只是公主心里除了高渐离已经容不下任何人,誓死不嫁王贲。公主了为了保护自己于高渐离的爱情,便选择了自杀,而高渐离在听到公主自杀的消息后就非常难过,便再也没有演奏过了,后来更是为了替心爱的女人报仇,替自己的兄弟报仇,即使在嬴政弄瞎自己的眼睛后,仍是走上了复仇的道路。但是有他势单力薄,报仇以失败告终。
当然,这是几年后的事,现在的栎阳可还没有遇见高渐离。
歌曲一直弹个不听,太难听了:“能不能别弹了,太难听了。”
蓝启明不知道隔墙有耳,这位弹琴的栎阳公主就在墙的另外一边,不巧就听到了蓝启明的吐槽,琴声截然而止!
绿了。
栎阳公主脸色都绿了,虽然她是初学者,但不至于难听吧?
“来人。”
“在。”
“把外面得人给我抓进来。”
“是。”
好几个守卫跑出去,然而外面没有什么人,蓝启明吐槽完毕早就谋划他自己的事情了。
“这秦王宫真大,比朝歌大两倍不止。”
这是第一天,蓝启明不准备第一天就行窃,至少得摸熟先,先踩点,找准时机,最好就是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那两把剑顺走,那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