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驴的牙齿,在黑夜中很刺眼,白森森的,闪着邪恶的光泽。
林武从没有想到,以往只要你一蹲身装出拿板砖动作,就会被吓得夹着尾巴狼狈鼠窜的毛驴,竟然比它大哥方圆还要会装。
离开唐王已经整整两天两夜了。
在这两天两夜中,无论林武什么时候看向毛驴,都会发现它始终睁着眼。
那眼神好像很平静。
可林武偏偏能从中看到嗜血的不安,随时爆发的疯狂!
毛驴,真得只是一只狗么?
一路上,林武很多时候都在琢磨这个问题。
相比起有劳拉同行的夏小韵、有水暗影陪伴的方圆来说,林武这一路很累:无论毛驴有多么的不一般,它都没有驾照……
毫无疑问,长达数千里的旅途中,一个人开车,怎么着也不如两个人相互替换着开车,会累,所以无论林武有多么压缩休息时间,他都是方圆、夏小韵三拨人中,最后一个抵达古羌县的。
其实只要林武愿意,完全可以找人开车:东海集团在全国各地城市中,哪怕是在西北,也基本上都有分部的存在。
林武这个林家当前唯一的继承人,只要一个电话,就会有人来代劳。
但他没有那样做。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让他那个大款老子、哪怕是特别想跟他搞好关系的沈玉如,得知他要去哪儿后,都只会阻拦他,不管他多大的脾气。
林武来到古羌县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深夜的边陲县城内,大街上竟然有好多警车在巡逻。
这种情况下,林武肯定会被注意,被盘查。
林武不是啥通缉犯,当然不会怕被盘查,反而用一万块钱的现金,从某个警务人员嘴里,得知了县城傍晚时发生了啥事。
任何时候,金钱的魅力,可不是所有人都能阻挡的。
再说了,林武问的那些消息,也不是啥机密,这一万块对于某警务人员来说,简直比从地上拾起还要简单捡东西,还得需要弯腰不是?
夏小韵出事了,被冒充县局局长的人,骗去了罗布泊内。
方圆,跟那个走路都能让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后才追了过去。
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夜了,但这两批人都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任何的通讯设施,哪怕是专用频率的无线电,去了罗布泊深处后,也会变成废物的。
前面,已经是戈壁滩,一望无垠,好像洪荒世纪的野外,死沉沉,却偏偏有邪恶的东西存在。
咕噔一声,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毛驴:“你说,我们非得进去吗?”
在二哥停下车子,望着前面发呆时,毛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很明显,毛驴没有责怪二哥胆小。
对毛驴来说,二哥能够单独驾车,狂奔两天两夜,把它送到离大哥最近的地方来,它就已经很满足了。
实在没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对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从街上捡回来的兄弟罢了,短短相处几个月后,依着人类感情的增进速度,他们实在没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驴就不一样了。
大哥在,它在。
“毛驴,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毛驴一声不吭的跳下车后,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来。
毛驴没有回答。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
矫情。
回头看了二哥一眼,毛驴就先前冲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车灯光线中。
毛驴扭头回望那一眼时,林武又看到了让他心悸的血红。
那两团鬼火般的血红,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让他在心悸的同时,也涌起了万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来这儿干嘛了?
不就是为了找方圆?
是,他不是我的什么人,最多勉强算是个哥们,家人。
可如果在他遇到未知危险,我却在危险边缘袖手旁观的话,那么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没脸去见毛驴。
对,我去,是因为我不能让毛驴自己去。
它再怎么出色,终究是一条贱狗。
卧槽,被一条贱狗看不起,还不如去死了呢!
林武恨恨的骂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是在骂毛驴,还是在骂方圆。
砰的一声,林武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呼啸着冲进了戈壁滩内。
很快,他就看到了毛驴。
毛驴走的很潇洒,走走停停,鼻子不时在地上嗅一下。
“给我滚上来!”
林武打开了车门,恶狠狠的冲它骂道。
毛驴却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继续向前冲去,边走,边低头。
林武怒了:“不就是指望有个灵敏的鼻子么,跟我显摆什么?回头,就给你撒上六六粉。”
当然了,林武只是发狠这样说罢了。
在内地时,哪怕是天上下刀子,夏大小姐为了自己走路时优雅的形象,也不会抱着脑袋狼狈奔跑的。
可现在,天上没有下刀子,当一只野狼扑到她跟前时,她就完全甩掉了淑女该有的所有风度,全然忘记了手里有枪,只知道双手抱着脑袋,闭眼发出了最后的惨叫。
“嗷!”
夏小韵的尖叫声中,没有感觉到身子被狼牙撕扯的疼痛,反倒是听到了恶狼临死前发出的惨嚎。
就在那只野狼即将把夏小韵扑倒在地上时,正跟另外一只野狼翻滚的劳拉,再也不管自身安慰,用尽所有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从狼肚子里抽刀,刺出!
一刀,刺进了那只野狼的心脏部位。
但她在刺中这只野狼时,受伤的那一只,也及时咬住了她的左腿,死命的撕咬。
与此同时,从后面狂奔而来的那只野狼,也拍马杀到了。
“快跑,跑!!”
劳拉嘶吼着,很想站起来但那只野狼却牢牢咬住了她的左腿,拼死也要把她拽倒在地上,给同伴提供致命一击的机会。
这个女人,才是最危险的。
三只野狼,都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最后一只野狼扑过来后,根本没有理睬吓傻了的夏小韵,而是直接扑在了劳拉身上。
劳拉是跪在地上的。
那只野狼扑过来的速度,就像出膛的炮弹,一下子把她砸倒在了地上,散着浓郁腥臭的大嘴,狠狠咬了下去
这是夏小韵被劳拉的嘶吼给惊醒后,看到的最后一幕。
然后,她就本能的甩开两条大长腿,没头苍蝇似的狂奔了出去。
劳拉最需要帮助时,让她跑。
她跑了。
这不能怪她。
因为劳拉也知道,夏小韵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这时候已经彻底崩溃了,能够知道夺路而逃,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是留下来,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
最多,夏小韵在狂奔不知多久,重重摔倒在地上时,才会想到她不该跑的:劳拉,需要她的帮助。
劳拉在哪儿?
夏小韵全身骨头好像断了那样的疼,任由泪水在脸上肆意的淌着,慢慢站了起来,向四下里看去。
罗布泊的戈壁滩上,重新恢复了本来的宁静。
野狼撕咬劳拉的血腥气息,劳拉的嘶吼声,仿佛都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来了,那场梦距离现实是那么的遥远,无迹可寻。
“劳拉,劳拉,你在哪儿?”
夏小韵跌跌撞撞的走着,哭喊着劳拉的名字。
没有谁回答,只有刺骨的寒风,从她身边掠过,带着悲伤的呜咽声。
“劳拉,你在哪儿,在哪儿?”
夏小韵哭喊了也不知道有多久,又是走了多久,直到嗓子嘶哑的再也发不出声音,泪水淌干,浑身再也没有一丝力气后,才软软的瘫倒在了一个小斜坡上,眼神呆滞的望着天际。
那边,应该是东方吧?
因为那边的天,比别处的都要亮一些。
黎明前的曙光。
夏小韵呆滞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下时,眼睫毛上有白霜跌落。
这鬼地方,晚上死冷,白天又超热。
幸亏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又是摔倒在可以避风的小斜坡后,才没有被冻僵。
仿佛,她这才察觉出自己还活着。
夏小韵再次眨巴了下眼睛时,瞳孔猛地一缩。
一个白色的人影,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是背对着她的,缓缓向前行走。
“劳拉,劳拉!”
夏小韵狂喜,所有的力气全部恢复,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林武从没有想到,以往只要你一蹲身装出拿板砖动作,就会被吓得夹着尾巴狼狈鼠窜的毛驴,竟然比它大哥方圆还要会装。
离开唐王已经整整两天两夜了。
在这两天两夜中,无论林武什么时候看向毛驴,都会发现它始终睁着眼。
那眼神好像很平静。
可林武偏偏能从中看到嗜血的不安,随时爆发的疯狂!
毛驴,真得只是一只狗么?
一路上,林武很多时候都在琢磨这个问题。
相比起有劳拉同行的夏小韵、有水暗影陪伴的方圆来说,林武这一路很累:无论毛驴有多么的不一般,它都没有驾照……
毫无疑问,长达数千里的旅途中,一个人开车,怎么着也不如两个人相互替换着开车,会累,所以无论林武有多么压缩休息时间,他都是方圆、夏小韵三拨人中,最后一个抵达古羌县的。
其实只要林武愿意,完全可以找人开车:东海集团在全国各地城市中,哪怕是在西北,也基本上都有分部的存在。
林武这个林家当前唯一的继承人,只要一个电话,就会有人来代劳。
但他没有那样做。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让他那个大款老子、哪怕是特别想跟他搞好关系的沈玉如,得知他要去哪儿后,都只会阻拦他,不管他多大的脾气。
林武来到古羌县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深夜的边陲县城内,大街上竟然有好多警车在巡逻。
这种情况下,林武肯定会被注意,被盘查。
林武不是啥通缉犯,当然不会怕被盘查,反而用一万块钱的现金,从某个警务人员嘴里,得知了县城傍晚时发生了啥事。
任何时候,金钱的魅力,可不是所有人都能阻挡的。
再说了,林武问的那些消息,也不是啥机密,这一万块对于某警务人员来说,简直比从地上拾起还要简单捡东西,还得需要弯腰不是?
夏小韵出事了,被冒充县局局长的人,骗去了罗布泊内。
方圆,跟那个走路都能让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后才追了过去。
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夜了,但这两批人都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任何的通讯设施,哪怕是专用频率的无线电,去了罗布泊深处后,也会变成废物的。
前面,已经是戈壁滩,一望无垠,好像洪荒世纪的野外,死沉沉,却偏偏有邪恶的东西存在。
咕噔一声,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毛驴:“你说,我们非得进去吗?”
在二哥停下车子,望着前面发呆时,毛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很明显,毛驴没有责怪二哥胆小。
对毛驴来说,二哥能够单独驾车,狂奔两天两夜,把它送到离大哥最近的地方来,它就已经很满足了。
实在没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对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从街上捡回来的兄弟罢了,短短相处几个月后,依着人类感情的增进速度,他们实在没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驴就不一样了。
大哥在,它在。
“毛驴,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毛驴一声不吭的跳下车后,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来。
毛驴没有回答。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
矫情。
回头看了二哥一眼,毛驴就先前冲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车灯光线中。
毛驴扭头回望那一眼时,林武又看到了让他心悸的血红。
那两团鬼火般的血红,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让他在心悸的同时,也涌起了万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来这儿干嘛了?
不就是为了找方圆?
是,他不是我的什么人,最多勉强算是个哥们,家人。
可如果在他遇到未知危险,我却在危险边缘袖手旁观的话,那么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没脸去见毛驴。
对,我去,是因为我不能让毛驴自己去。
它再怎么出色,终究是一条贱狗。
卧槽,被一条贱狗看不起,还不如去死了呢!
林武恨恨的骂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是在骂毛驴,还是在骂方圆。
砰的一声,林武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呼啸着冲进了戈壁滩内。
很快,他就看到了毛驴。
毛驴走的很潇洒,走走停停,鼻子不时在地上嗅一下。
“给我滚上来!”
林武打开了车门,恶狠狠的冲它骂道。
毛驴却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继续向前冲去,边走,边低头。
林武怒了:“不就是指望有个灵敏的鼻子么,跟我显摆什么?回头,就给你撒上六六粉。”
当然了,林武只是发狠这样说罢了。
在内地时,哪怕是天上下刀子,夏大小姐为了自己走路时优雅的形象,也不会抱着脑袋狼狈奔跑的。
可现在,天上没有下刀子,当一只野狼扑到她跟前时,她就完全甩掉了淑女该有的所有风度,全然忘记了手里有枪,只知道双手抱着脑袋,闭眼发出了最后的惨叫。
“嗷!”
夏小韵的尖叫声中,没有感觉到身子被狼牙撕扯的疼痛,反倒是听到了恶狼临死前发出的惨嚎。
就在那只野狼即将把夏小韵扑倒在地上时,正跟另外一只野狼翻滚的劳拉,再也不管自身安慰,用尽所有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从狼肚子里抽刀,刺出!
一刀,刺进了那只野狼的心脏部位。
但她在刺中这只野狼时,受伤的那一只,也及时咬住了她的左腿,死命的撕咬。
与此同时,从后面狂奔而来的那只野狼,也拍马杀到了。
“快跑,跑!!”
劳拉嘶吼着,很想站起来但那只野狼却牢牢咬住了她的左腿,拼死也要把她拽倒在地上,给同伴提供致命一击的机会。
这个女人,才是最危险的。
三只野狼,都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最后一只野狼扑过来后,根本没有理睬吓傻了的夏小韵,而是直接扑在了劳拉身上。
劳拉是跪在地上的。
那只野狼扑过来的速度,就像出膛的炮弹,一下子把她砸倒在了地上,散着浓郁腥臭的大嘴,狠狠咬了下去
这是夏小韵被劳拉的嘶吼给惊醒后,看到的最后一幕。
然后,她就本能的甩开两条大长腿,没头苍蝇似的狂奔了出去。
劳拉最需要帮助时,让她跑。
她跑了。
这不能怪她。
因为劳拉也知道,夏小韵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这时候已经彻底崩溃了,能够知道夺路而逃,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是留下来,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
最多,夏小韵在狂奔不知多久,重重摔倒在地上时,才会想到她不该跑的:劳拉,需要她的帮助。
劳拉在哪儿?
夏小韵全身骨头好像断了那样的疼,任由泪水在脸上肆意的淌着,慢慢站了起来,向四下里看去。
罗布泊的戈壁滩上,重新恢复了本来的宁静。
野狼撕咬劳拉的血腥气息,劳拉的嘶吼声,仿佛都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来了,那场梦距离现实是那么的遥远,无迹可寻。
“劳拉,劳拉,你在哪儿?”
夏小韵跌跌撞撞的走着,哭喊着劳拉的名字。
没有谁回答,只有刺骨的寒风,从她身边掠过,带着悲伤的呜咽声。
“劳拉,你在哪儿,在哪儿?”
夏小韵哭喊了也不知道有多久,又是走了多久,直到嗓子嘶哑的再也发不出声音,泪水淌干,浑身再也没有一丝力气后,才软软的瘫倒在了一个小斜坡上,眼神呆滞的望着天际。
那边,应该是东方吧?
因为那边的天,比别处的都要亮一些。
黎明前的曙光。
夏小韵呆滞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下时,眼睫毛上有白霜跌落。
这鬼地方,晚上死冷,白天又超热。
幸亏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又是摔倒在可以避风的小斜坡后,才没有被冻僵。
仿佛,她这才察觉出自己还活着。
夏小韵再次眨巴了下眼睛时,瞳孔猛地一缩。
一个白色的人影,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是背对着她的,缓缓向前行走。
“劳拉,劳拉!”
夏小韵狂喜,所有的力气全部恢复,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