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了小桥的东面路边,格林德坐在车上看着方圆缓步走了过去。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小桥那边就是老大的家,不过现在却有一个女孩子住在里面,听说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很蛮横的大肆装修了一遍,以女主人自居了。
那个女孩子就是夏小韵了,格林德知道,明里暗里的也见过她几次,更知道自己原先的主子花小妖,其实很羡慕她。
原主子为什么会羡慕夏小韵,格林德一直都没搞明白,现在也不想知道跟原主子有关的一切信息了。
他本以为,他一辈子就会呆在花小妖身边,为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是谁能想到,花小妖会逼着他自己去寻死,要不然就会把他妻儿给干掉。
格林德有些茫然:他早就在上帝面前发誓,这辈子都效忠花小妖了,怎么还会落到这个下场?
看来,任何年代,任何老大,也不会无条件相信心腹的,一旦觉得他的存在对自己形成了威胁,就会立马翻脸无情。
无论给谁当小弟,都要尽可能的不去参与老大私事这是格林德当初被花小妖逼着去自杀时,参悟出来的真理,所以他在换了东家后,就始终谨慎的远离这条红线。
可有一点他很不明白:方圆跟花小妖不怎么相似。
高兴时,方圆会踹他的屁股。
烦躁时,也会拿脚踹他的屁股,还会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看上去,方圆对他,就像对毛驴那样随便。
千万不要以为,被方圆当做毛驴就是尊严受到了伤害,其实格林德很清楚毛驴在老大心中,那是兄弟般的存在。
老大会对对他忠心耿耿的兄弟翻脸吗?
貌似不会。
尤其是上个月,格林德接到妻子的电话后,才知道方圆在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时,就已经通过他不知道的途径,把他的妻儿从英国移民到瑞士了,还给了老大一笔钱,足够娘儿三人在那边幸福的生活了。
“特么的,擦干你脸上的猫尿,收回你那些感谢的屁话,真要是觉得我这个老大还算称职的话,以后少跟秦大川这狗东西背后骂我没人性就好了。”
这些话,是格林德扣掉妻子电话后,跑去方圆面前,正要以欧洲最最崇敬的单膝跪地骑士礼,表示致谢时,方圆点着他鼻子骂出来的。
骂完后,方圆又在他光脑门上抽了一巴掌,一脚踹在了他屁股上,让他下山挑水浇土豆,并威胁说如果渴死一棵土豆,就会把死老外倒栽种在地里当肥料。
这样的老大,会因为小弟知道他太多的秘密,像花小妖那样在某个时间段就会翻脸逼着他自杀吗?
还是那句话:貌似不会。
并不是所有的老大,会像花小妖那样翻脸无情。
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有资格成为方圆的小弟。
我跟秦大川,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很凑巧的出现在了老大面前,命运才有了质的改变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格林德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伸手从西服内里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他贤惠美丽的妻子,跟他一双可爱的儿女,母子三人依偎在一起,脸上都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照片上母子三人的背后,是一栋崭新的小别墅。
那是他们的家,也是格林德能够感觉到幸福的希望所在,更是方圆一手安排的,没有‘征求’他的意见。
“宝贝,记得每天要快乐,我会好好工作的。希望有一天,你们也能来这个充满了人情味的美丽国度。”
格林德低头,在照片上轻吻了一下,才把照片装进口袋里,吹着口哨向外随便看去时,就从后视镜内看到有个人拖着拉杆箱,沿着路边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方圆右拐,走进了方家胡同内。
胡同还是那条胡同,狭窄,幽深,不过路面不再是以前半截拉块的红砖了,而是平整的水泥地,这样就算是下雨,也不会踩一脚的泥水。
方圆家前邻的屋山上,还安了路灯。
以往那两扇‘古色古香’的门板大门,也已经换成了白铁皮的,上面还盘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冲着充当门环的吞金兽猛地一看挺威风,多看几眼就会想到‘不伦不类’这个词了。
谁家门板上有盘龙的大门前,不都会蹲放着两尊石狮啊,一雌一雄,雌狮脚踩自己孩子尽显它母性温柔,雄狮则是脚踏绣球,威风凛凛的二货样子。
没有了两尊石狮后,大门上这两条龙就会显得很搞笑了。
唯有会搞笑的女人,才会搞出这么搞笑的大门来。
方圆额头贴在门前,从门缝里往里瞅他能看到,客厅、卧室里都亮着灯,由此就能判断出夏小韵在家,只不过还没有休息。
方圆还看到,卧室窗前原先空荡荡的地方,还多了一棵树。
也看不出那是什么树,只能看出被一个大玻璃盒子罩着,搞得很像一个竖着的水晶棺那样,要多么的晦气,就有多么的晦气。
反倒是西墙根下那棵小柳树,一年多不见,竟然长这么高了,随着徐徐的春风吹来,嫩嫩的枝条上已经泛起连黑夜都遮不住的绿色,轻轻摇摆时,特像女孩子的发丝。
石桌没有动,依旧像一尊洪荒猛兽那样,默默蹲坐在黑夜里,葡萄架下。
除了那棵被水晶棺罩着的不知道啥树外,庭院的布局没有丝毫改变,也就是门窗都换成了现代化的塑钢产品,屋子里也应该被装修了一遍只有不到三十平米的客厅内,安装那么大一个吸顶灯,就不怕浪费电?
既然都来我家住了,干嘛不把我的房子翻盖一下,顺便再养上一只小花狗,蹲在屋门口,爱吃肉骨头方圆笑着摇了摇头,在心里说:没有孩子跟毛驴的家,还真不像个家,死气沉沉的。
吱呀一声响,就在方圆笑了下转身要走时(他今晚只是来看看,还没有打算见小夏妹妹),他家客厅的房门开了。
一个走路晃着膀子的人走了出来。
走路晃膀子,是年轻男人的习惯,在雄性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刺激下,总觉得路不够宽方圆眉头皱了起来:这个男人是谁?
小夏很蛮横的占据了方圆家,圆哥在不能回来时才不会生气。
但她搞个男人回来一起住……方圆想不生气都不行。
只是他眉头刚皱起,接着就松开了,再次摇头暗笑:才一年多不见,劳拉变得更加强壮了。
这个走路好像男人一样的人影,正是夏小韵的绝对心腹,劳拉。
对这个重情义的小黑妹,方圆还是很有几分好感的,总觉得小夏运气比他要好许多:大家同样有个死老外跟随,格林德啥时候能像劳拉这样,成为老大在遭遇暴风雨时的避风港?
当然了,就算方圆在遭遇暴风雨时,格林德想把他揽在怀中,就像劳拉那样轻拍着夏小韵的后背安慰她时方圆敢肯定,他绝对会一拳把这死老外的满嘴牙打掉。
看,这就是老大,想怎么对小弟,就怎么对小弟。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就在方圆想到格林德满嘴牙都被打掉后,会是一副怎样的可怜样时,忽然有歌声从客厅门口传来。
歌声响起后,劳拉就快步走进了西厢房,也就是林舞儿曾经住过的房间内,关上了门。
歌曲还在响,是方圆很喜欢的那首《白狐》。
当一个男人喜欢《白狐》这种绵软且又哀伤忧郁的歌曲时,应该是在幻想他自己就是那个没良心的书生,偶尔救了一只白狐后,好运就大爆发了,最后娶了个公主做老婆。
至于那只帮书生金榜题名的小狐狸喏,野外旷阔无垠,清风徐徐,星光璀璨,你就去那儿跳一支舞吧,别来打搅我跟公主的洞房花烛夜。
然后,男人想象中的白狐,就会穿上一身白色轻纱长裙,在夜空下随着曲调翩翩起舞,边舞边唱,抒发她心中的忧伤。
尽情时,还会来几个胡旋。
隋唐之前,西域胡人带来中原的舞蹈,主要动作有两个,一个是像吃错药那样总甩头发,大又不把自己脖子拧断不罢休的狠劲;另外一个动作就是胡旋了,就是原地转圈圈,让裙摆旋成伞的样子,露出一双白花花的腿子,还有一只绣花鞋。
方圆想到胡人女儿在隋唐贵族前大跳胡旋时,真看到了一只绣花鞋。
不是一双,就是一只。
左脚的那一只。
鞋面上绣着彼岸花的大红绣花鞋,就被夏小韵穿在左脚上,当白色轻纱睡袍伞一般的旋起时,就像一把带血的利刃,狠狠刺在了方圆的眼珠子里。
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方圆在看到这只绣花鞋的一瞬间,就万分确定,这是他跟九幽王在北朝地下扶余古城王宫龙椅上看到的那只。
这,才是梦魇一般把他紧紧缠绕的那双绣花鞋之一,本身具备让他万分忌惮的神奇魔力:女人在穿上这只鞋子后,就会让男人变为无法控制的精、虫,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得不顾一切的把那个女人占有。
方圆记得很清楚,这只鞋子是被九幽王拿走的,现在怎么会出现在了夏小韵的脚上?
很明显,夏小韵在穿上这只鞋子在黑夜中翩翩起舞后,她一下子就变了。
不再是夏小韵,而是一只迷死人不偿命的白狐。
白狐在跳,白狐在笑,白狐在向方圆勾着小手指,媚媚的笑着说你来呀,来呀……
白狐的每一个动作,都对方圆造成了无法抗拒的诱惑,让他嗓子里猛地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抬手刚要推开大门,扑进去把那个女人‘干掉’时,却听背后有个怯怯的女孩子声响起:“谁、你是干嘛的?”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小桥那边就是老大的家,不过现在却有一个女孩子住在里面,听说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很蛮横的大肆装修了一遍,以女主人自居了。
那个女孩子就是夏小韵了,格林德知道,明里暗里的也见过她几次,更知道自己原先的主子花小妖,其实很羡慕她。
原主子为什么会羡慕夏小韵,格林德一直都没搞明白,现在也不想知道跟原主子有关的一切信息了。
他本以为,他一辈子就会呆在花小妖身边,为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是谁能想到,花小妖会逼着他自己去寻死,要不然就会把他妻儿给干掉。
格林德有些茫然:他早就在上帝面前发誓,这辈子都效忠花小妖了,怎么还会落到这个下场?
看来,任何年代,任何老大,也不会无条件相信心腹的,一旦觉得他的存在对自己形成了威胁,就会立马翻脸无情。
无论给谁当小弟,都要尽可能的不去参与老大私事这是格林德当初被花小妖逼着去自杀时,参悟出来的真理,所以他在换了东家后,就始终谨慎的远离这条红线。
可有一点他很不明白:方圆跟花小妖不怎么相似。
高兴时,方圆会踹他的屁股。
烦躁时,也会拿脚踹他的屁股,还会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看上去,方圆对他,就像对毛驴那样随便。
千万不要以为,被方圆当做毛驴就是尊严受到了伤害,其实格林德很清楚毛驴在老大心中,那是兄弟般的存在。
老大会对对他忠心耿耿的兄弟翻脸吗?
貌似不会。
尤其是上个月,格林德接到妻子的电话后,才知道方圆在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时,就已经通过他不知道的途径,把他的妻儿从英国移民到瑞士了,还给了老大一笔钱,足够娘儿三人在那边幸福的生活了。
“特么的,擦干你脸上的猫尿,收回你那些感谢的屁话,真要是觉得我这个老大还算称职的话,以后少跟秦大川这狗东西背后骂我没人性就好了。”
这些话,是格林德扣掉妻子电话后,跑去方圆面前,正要以欧洲最最崇敬的单膝跪地骑士礼,表示致谢时,方圆点着他鼻子骂出来的。
骂完后,方圆又在他光脑门上抽了一巴掌,一脚踹在了他屁股上,让他下山挑水浇土豆,并威胁说如果渴死一棵土豆,就会把死老外倒栽种在地里当肥料。
这样的老大,会因为小弟知道他太多的秘密,像花小妖那样在某个时间段就会翻脸逼着他自杀吗?
还是那句话:貌似不会。
并不是所有的老大,会像花小妖那样翻脸无情。
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有资格成为方圆的小弟。
我跟秦大川,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很凑巧的出现在了老大面前,命运才有了质的改变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格林德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伸手从西服内里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他贤惠美丽的妻子,跟他一双可爱的儿女,母子三人依偎在一起,脸上都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照片上母子三人的背后,是一栋崭新的小别墅。
那是他们的家,也是格林德能够感觉到幸福的希望所在,更是方圆一手安排的,没有‘征求’他的意见。
“宝贝,记得每天要快乐,我会好好工作的。希望有一天,你们也能来这个充满了人情味的美丽国度。”
格林德低头,在照片上轻吻了一下,才把照片装进口袋里,吹着口哨向外随便看去时,就从后视镜内看到有个人拖着拉杆箱,沿着路边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方圆右拐,走进了方家胡同内。
胡同还是那条胡同,狭窄,幽深,不过路面不再是以前半截拉块的红砖了,而是平整的水泥地,这样就算是下雨,也不会踩一脚的泥水。
方圆家前邻的屋山上,还安了路灯。
以往那两扇‘古色古香’的门板大门,也已经换成了白铁皮的,上面还盘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冲着充当门环的吞金兽猛地一看挺威风,多看几眼就会想到‘不伦不类’这个词了。
谁家门板上有盘龙的大门前,不都会蹲放着两尊石狮啊,一雌一雄,雌狮脚踩自己孩子尽显它母性温柔,雄狮则是脚踏绣球,威风凛凛的二货样子。
没有了两尊石狮后,大门上这两条龙就会显得很搞笑了。
唯有会搞笑的女人,才会搞出这么搞笑的大门来。
方圆额头贴在门前,从门缝里往里瞅他能看到,客厅、卧室里都亮着灯,由此就能判断出夏小韵在家,只不过还没有休息。
方圆还看到,卧室窗前原先空荡荡的地方,还多了一棵树。
也看不出那是什么树,只能看出被一个大玻璃盒子罩着,搞得很像一个竖着的水晶棺那样,要多么的晦气,就有多么的晦气。
反倒是西墙根下那棵小柳树,一年多不见,竟然长这么高了,随着徐徐的春风吹来,嫩嫩的枝条上已经泛起连黑夜都遮不住的绿色,轻轻摇摆时,特像女孩子的发丝。
石桌没有动,依旧像一尊洪荒猛兽那样,默默蹲坐在黑夜里,葡萄架下。
除了那棵被水晶棺罩着的不知道啥树外,庭院的布局没有丝毫改变,也就是门窗都换成了现代化的塑钢产品,屋子里也应该被装修了一遍只有不到三十平米的客厅内,安装那么大一个吸顶灯,就不怕浪费电?
既然都来我家住了,干嘛不把我的房子翻盖一下,顺便再养上一只小花狗,蹲在屋门口,爱吃肉骨头方圆笑着摇了摇头,在心里说:没有孩子跟毛驴的家,还真不像个家,死气沉沉的。
吱呀一声响,就在方圆笑了下转身要走时(他今晚只是来看看,还没有打算见小夏妹妹),他家客厅的房门开了。
一个走路晃着膀子的人走了出来。
走路晃膀子,是年轻男人的习惯,在雄性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刺激下,总觉得路不够宽方圆眉头皱了起来:这个男人是谁?
小夏很蛮横的占据了方圆家,圆哥在不能回来时才不会生气。
但她搞个男人回来一起住……方圆想不生气都不行。
只是他眉头刚皱起,接着就松开了,再次摇头暗笑:才一年多不见,劳拉变得更加强壮了。
这个走路好像男人一样的人影,正是夏小韵的绝对心腹,劳拉。
对这个重情义的小黑妹,方圆还是很有几分好感的,总觉得小夏运气比他要好许多:大家同样有个死老外跟随,格林德啥时候能像劳拉这样,成为老大在遭遇暴风雨时的避风港?
当然了,就算方圆在遭遇暴风雨时,格林德想把他揽在怀中,就像劳拉那样轻拍着夏小韵的后背安慰她时方圆敢肯定,他绝对会一拳把这死老外的满嘴牙打掉。
看,这就是老大,想怎么对小弟,就怎么对小弟。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就在方圆想到格林德满嘴牙都被打掉后,会是一副怎样的可怜样时,忽然有歌声从客厅门口传来。
歌声响起后,劳拉就快步走进了西厢房,也就是林舞儿曾经住过的房间内,关上了门。
歌曲还在响,是方圆很喜欢的那首《白狐》。
当一个男人喜欢《白狐》这种绵软且又哀伤忧郁的歌曲时,应该是在幻想他自己就是那个没良心的书生,偶尔救了一只白狐后,好运就大爆发了,最后娶了个公主做老婆。
至于那只帮书生金榜题名的小狐狸喏,野外旷阔无垠,清风徐徐,星光璀璨,你就去那儿跳一支舞吧,别来打搅我跟公主的洞房花烛夜。
然后,男人想象中的白狐,就会穿上一身白色轻纱长裙,在夜空下随着曲调翩翩起舞,边舞边唱,抒发她心中的忧伤。
尽情时,还会来几个胡旋。
隋唐之前,西域胡人带来中原的舞蹈,主要动作有两个,一个是像吃错药那样总甩头发,大又不把自己脖子拧断不罢休的狠劲;另外一个动作就是胡旋了,就是原地转圈圈,让裙摆旋成伞的样子,露出一双白花花的腿子,还有一只绣花鞋。
方圆想到胡人女儿在隋唐贵族前大跳胡旋时,真看到了一只绣花鞋。
不是一双,就是一只。
左脚的那一只。
鞋面上绣着彼岸花的大红绣花鞋,就被夏小韵穿在左脚上,当白色轻纱睡袍伞一般的旋起时,就像一把带血的利刃,狠狠刺在了方圆的眼珠子里。
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方圆在看到这只绣花鞋的一瞬间,就万分确定,这是他跟九幽王在北朝地下扶余古城王宫龙椅上看到的那只。
这,才是梦魇一般把他紧紧缠绕的那双绣花鞋之一,本身具备让他万分忌惮的神奇魔力:女人在穿上这只鞋子后,就会让男人变为无法控制的精、虫,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得不顾一切的把那个女人占有。
方圆记得很清楚,这只鞋子是被九幽王拿走的,现在怎么会出现在了夏小韵的脚上?
很明显,夏小韵在穿上这只鞋子在黑夜中翩翩起舞后,她一下子就变了。
不再是夏小韵,而是一只迷死人不偿命的白狐。
白狐在跳,白狐在笑,白狐在向方圆勾着小手指,媚媚的笑着说你来呀,来呀……
白狐的每一个动作,都对方圆造成了无法抗拒的诱惑,让他嗓子里猛地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抬手刚要推开大门,扑进去把那个女人‘干掉’时,却听背后有个怯怯的女孩子声响起:“谁、你是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