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个多小时,天就亮了。
    燕春来坐在阳台的那张藤椅上,手里捧着一本《史记》,左腿搁在右膝盖上,脸色平静,非常认真的读书,一个字一个字的读。
    这本《史记》,他已经看过上百遍了,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深深印在他脑海中,说是倒背如流也不为过。
    但他每读一次,都会有跟上次读时不一样的领悟。
    这本书,就像一个能千变万化的美女,每次出现在他面前,再换上一身不同的衣服,强烈吸引着他去欣赏,动手动脚,最终把美女剥光,细细品尝她的滋味,闭上眼。
    两年前的那些日子里凌晨两点起来,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他都会回头向卧室那边看一眼,眼色温柔:那里面有一个绝世美女,是他的野蛮小妻子,更像被他娇惯坏了的女儿,睡觉时不但不穿任何衣服,姿势也不雅观。
    仿佛在酣睡中,也没忘记向她的丈夫,展露她迷人的魅力,蛊惑着他嗓子发干。
    那时候的他,觉得自己很幸运,绝对是尘世间最最幸福的人。
    出身豪门,不愁吃穿,走到哪儿都会受到尊敬,再有这么个仙女般的小妻子,虽然野蛮跋扈了点,可却只深深爱着他一个人大丈夫既如此,夫复何求?
    可自从有个姓方的混蛋出现后,燕春来的幸福生活就一去不回返了。
    你可以抽一个男人的耳光,坑他的钱,口头上问候他家所有的女性,包括十八代老祖宗,但你万万不要送给他一顶绿帽子。
    戴上绿帽子后却能‘看得开’的男人,绝对算不上男人。
    燕春来是真正的男人,尽管自从结婚这些年来,他都没满足过妻子在那方面的要求,可他尽力了,也用宽容、骄纵来做了弥补,所以他从来不认为自己不是男人。
    既然是男人,那么在被人戴上绿帽子后,无论谁想让他装瞎子看不到,那都是不可能的,他必须得把编织师(給他戴绿帽子的那个人)干掉。
    燕春来就是这样做的。
    结果呢?
    静心看完一句话,细细琢磨这句话中的意思后,燕春来闭眼轻轻吐出一口气,下意识的回头看去目光在落到卧室内时,眼神就黯淡了下来。
    那个女人已经不在了。
    曾经被他拿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女人,现在千里之外的唐王,这个时间段也躺在炕上,浑身一丝不挂的,摆着相当不雅观的姿势,香甜的睡着。
    睡梦中,她嘴角还浮上一抹满足的笑容,额头有隐隐的汗渍,如云的秀发凌乱,掩盖住了一小半的如花娇颜,白玉凝脂般雕刻而成的身子上,还有一些淡淡的青瘀这是叶明媚在跟男人疯狂鏖战过后,才筋疲力尽沉沉睡去时的样子。
    叶明媚的旁边,还有一个年轻的男人,死狗般的躺在她身边,一根腿搭在她圆月般的臀上,一只手从她肋下伸过,紧紧捂着一个弹性十足,嘴里发出猪那样的呼噜声。
    根本不用刻意的去想象,燕春来只需回头看着那张空荡荡的席梦思,就能看到这一幕。
    这一幕,就像刀子,狠狠刺在他心头,疼地他嘴角猛地一抽,痛苦的闭上了眼。
    其实,就算她控制不住对年轻男人的渴望,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她也是真心爱我的,我不该那样对她,该像一个宽容的父亲那样,原谅自己犯错的女儿,更加小心的呵护她,让她明白唯有跟我在一起,才是幸福的。
    燕春来无比痛苦、后悔的这样想到。
    不过不等他忍不住抬手,狠狠抽自己一耳光,眼前再次浮现上她跟姓方的,当着他的面,就像一条不要脸的母狗那样,肆意筛动两轮圆月,娇声大喊着用力,汗水顺着她晶莹的皮肤淌下的那一幕。
    这一幕不像刀子,像一盆冷水,猛地泼在他身上,使他浑身冰凉,所有悔恨的火焰被泼灭,愤怒的火焰却像爆炸了的油库那样,轰然炸响。
    “我为什么要原谅她?她已经从灵魂上背叛了我,她舍不得离开我,肯陪在我身边,只是为了‘燕太太’这个身份!那个表杂,只想过她已经习惯了的生活!当了表杂还想拿到贞、洁牌坊,简直是开玩笑,呵呵,开玩笑!”
    燕春来呵呵冷笑着,霍然睁眼,脸色开始扭曲。
    尤其是想到夜晚刚来临时,唐王那边传来消息,说是他重金聘来的境外几个职业杀手,竟然毫无任何挣扎的蒸发后,他就知道那些人凶多吉少了。
    在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很庆幸。
    庆幸自己只是扔了点小钱,找了些命不值钱的外国人去送死那些来自境外的杀手们,就算成批成批的死在华夏街头,也不会引起华夏警方不遗余力的追查。
    肯定是方圆做的,也唯有他才有这个实力,要不然当初也不可能穿过五子(卫东)布下的数百捕猎夹,在他眼前与叶明媚上演了一番好戏。
    每当想到方圆,燕春来都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在华夏,几乎就没有燕春来办不到的事,可干掉方圆,却是比让他盼着燕家败落还要艰难。
    幸好,他能对付叶明媚。
    燕春来坚信,依着叶明媚在炕上的放荡,没有哪个男人舍得放开她,说不定还会深深的爱上她那个女人,对男人来说就是毒药(吸毒的那种毒),一旦着迷,这辈子都别想再离开她。
    所以燕春来觉得,只要干掉叶明媚,方圆就会痛苦。
    他无比渴望姓方的能痛苦,想到他失去叶明媚时,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燕春来就忽然剧烈兴奋起来,马上抬手从旁边小圆桌上,拿起了一个遥控器。
    按了下上面的绿色按钮,燕春来又在藤椅扶手上拍了一下。
    这款看上去是由手工编织的藤椅,随着燕春来的手抬起,椅背开始慢慢向后倾倒,发出了轻微的嗡嗡声,他坐着的地方,也开始向上拱起,接着落下。
    安乐椅。
    这是一款安乐椅,是叶明媚为追求情、趣才购置的安乐椅,以往燕春来只需仰面躺着,女人骑坐在他身上,就能随着椅子一上一下的动作,让他尽可能保留体力的,做人们最喜欢做得事。
    当燕春来的身子,第九次从高出缓缓落下时,有轻微的脚步声从卧室内传来,伴随着年轻女孩子特有的迷人体香。
    这个赤脚,浑身只穿着一袭黑色轻纱睡袍的女孩子,是一个刚出道的小明星,还没有来得及被导演潜规则掉,就被送来了燕春来的豪宅。
    那个一心要巴结燕会长的导演,肯定请人专门调教过女孩子,所以她才能生涩的做出那些放荡动作,竭力来让燕春来满意。
    女孩子走过来,先慢慢替燕春来解开睡袍,嘴里低低呢喃着什么,媚眼如丝的抬手,把垂下来的长发拢在耳后,露出青春、清纯且又漂亮的脸蛋,缓缓骑坐在了他身上。
    慢慢地,女孩子发出了类似于哭泣的轻哼。
    燕春来闭着眼,能听出女孩子不是在故作娇柔不堪,她是真醉心于他的雄武了,本能的发出猫儿般的哼声,带着疼,带着不舍的欢愉。
    这让燕春来信心大增,热情无比的高涨,一把拖住了女孩子的臀,动作加速。
    微微睁开眼,看到女孩子乱摆的长发,燕春来忽然醒悟了。
    他想到了一段话。
    一段很科学的话:四十岁的男人,就该跟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在一起,因为这时候的男人体力不足,但那方面的经验却很多,而女孩子就像一朵刚刚绽放的花儿,需要的是呵护,而不是狂风暴雨的催打。
    相反,处于如狼似虎年代的女人,更适合跟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在一起,小伙子满血的活力值,野蛮单调且又好像永不疲倦,恰好能满足已经成熟的女人。
    燕春来迎娶叶明媚时,已经三十七八了,那时候他正处于男人各方面的黄金年龄段,跟二十三四岁的叶明媚可谓是琴瑟相合,配合绝佳。
    不过,随着他年龄的逐渐增大,一朵花盛开的越加娇艳,他就开始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最终变成了他因为无法满足娇妻而愧疚,继而用纵容来弥补。
    其实,我早就不该答应叶明媚,等她三十二岁之后再要孩子。
    该让她早早为我生两个孩子,那样我无法满足她的充沛精力,就会转移到孩子身上,就能像我们刚结婚那会儿,夫妻恩爱。
    没有孩子,我的体力不支,太优越的生活环境,才让她变得无比空虚,喜欢走极端,反复无常这,都是我的错,我该让她早点生孩子的!
    想到这儿时,骑在燕春来身上那个‘自己来’的女孩子,逐渐变成了叶明媚的样子,让他猛地抬手,采住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狠狠拉在自己胸膛上,嘶声喊道:“我要让你给我生个孩子,给我生个孩子!”
    女孩子懵了,随即狂喜。
    像她这种小影星,无论将来走到哪一步,都异常渴望能嫁入豪门,成为贵太太。
    而成为明珠燕会长的太太女孩子不敢想,却无比渴望能给他生个孩子,那样一辈子都会衣食无忧,再也不用被那些吃饭还要抠鼻孔的各种导演给潜规则了。
    “我答应你,我会给你生个孩子的!”
    女孩子低低的尖声叫着,忽然疯狂起来。
    就在这时,燕春来放在小圆桌上的手机屏幕,忽然亮了。
    如果燕春来还年轻,正在跟女人恩爱,别说是有人发短信来了,就算跑来把门板砸的山响,他也会置之不理,干完该干的事再说。
    可他现在已经不再年轻,还又心事重重,更是在手机屏幕忽然亮起时,攸地腾起了一股子不好的感觉,抬手就把要疯狂亲吻她的女孩子推开,拿起了手机。
    “春来,我想你了。”
    叶明媚凌晨发来的短信中,包含着浓浓的爱意。
    只是,还附带着一个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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