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身穿黑色布袍的人,脸上都蒙着一快灰色的蒙脸布,头上也用同颜色的布包扎了起来,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看上去好像死人般的眼睛。
    这副怪模怪样的装扮,如果放在内地大街上,不会被都市人笑下大牙来,也会被当做恐怖分子请进派出所,好好盘问一下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可在这种环境下,尽管头顶上方艳阳高照,郭易秦却觉得周身都寒森森的向外冒冷气,就仿佛这些人是从阴曹地府内钻出来的阴兵,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长刀。
    忽然间,郭易秦明白了,龙头之所以让他从小就练某种阴狠功夫,让他的身体、心理上都习惯于躲藏在阴暗之处,不仅仅是为了让他抵抗夏小韵在穿上那双诡异的绣花鞋后所散发出的妖媚,还有就是为了能让他适合与这些人交往。
    如果郭易秦还是那种都市中常见的阳光男人,与这些人呆在一起的时间稍长,就会发疯而死。
    任何气场都具备一定的传染性,就像半夜时分你一个人去荒郊野外的荒坟内,哪怕明明知道不会有任何鬼神出现,也会觉得有东西在你脖子后面吹凉气,浑身寒森森的想发疯。
    但如果你有十数个同伴一起陪同呢,就算真有不干净的东西存在,你同样不会感到恐惧,只会拍着胸脯叫嚣着让厉鬼快点滚出来,跟大爷大战三百合。
    同样的环境同样的你,在一个人时与好多人陪同的时候,气场是完全不一样的,典型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很明显,九幽世界仅仅只听这个名字,就知道那里面是一种什么样的环境,夫人山火山口发出的耀眼光芒,同样无法驱散下面的阴森之气,所以郭易秦要想保护夏小韵去那个地方,要想不发疯,那么他首先得练习适应那个环境,适应那些人。
    唯有郭易秦改变了自己变成那样的人,才能保证他不会在那种环境下发疯,龙头为此可谓是用心良苦。
    我跟他们是一样的人,没必要害怕的。
    郭易秦在心中对自己这样连说了几句,紧绷着的每一条神经,都慢慢松弛了下来,神色也越来越坦然。
    相比起他来说,无论是夏小韵还是张良华,都被那些黑袍人的气场给影响,反倒觉得他们唯有这样,才能符合他们九幽子民的身份。
    夏小韵是九幽夫人的女儿,骨子里本身就带有与这些黑袍人相同的气质,要不然在穿上绣花鞋后,自身也不会出现那么大的改变。
    妖媚,本身就是阴柔的最高境界。
    至于张良华更别说了,他在被改造成鲛人后,就已经是九幽世界的一份子了。
    夏小韵昂首看着站在黑暗世界出入口上方的那些黑袍,看着那些随风飘扬的经幡,看了很久都没说话,铺天盖地般的毒蛇、蜥蜴,流水般从她两侧不远处沙沙的经过,爬进了黑洞内。
    这些东西的出现,也证明了郭易秦刚才所说的那些话没有错:历朝历代都想把黑暗世界彻底销毁,也有销毁的实力,只需派遣大军过来下面那些人再厉害,但他们的人数终究处于劣势,只需派个三五万大军,拿着铲子用不了太久,估计就能把坑洞里的九幽世界给填满了。
    但没有哪个朝代会这样做,因为当大军开进沙漠后,必须得先闯过毒物这一关。
    这些毒物都藏在沙子里,当能威胁九幽世界安全的大军开过来后,它们就会从沙子里出现,对人类展开疯狂的攻击。
    没有哪个朝代,敢拿着成千上万军人的生命,去填这个无底洞,所以只能任由九幽世界无限期的存在下来,直到现在。
    足足十数分钟,那几乎把沙地都掩埋了的毒蛇蜥蜴等东西,才全部消失在黑暗世界的入口处,附近方圆数百米之内的黄沙,才恢复了它的本来神色,阳光看上去也明媚了很多。
    “恭迎大小姐回家!”
    那个有着一副尖利嗓音的黑袍人,脑袋上没有蒙着灰布,而是戴了一顶渐渐的高帽子,就像电视里的黑无常那样,再次高叫了一声后,散布在他背后的那上百黑衣人,齐刷刷的举起经幡,一上一下的哄声叫道:“恭迎大小姐回家,恭迎”
    上百人接连大喊了三声恭迎大小姐回家,经幡落下,余声散去,又变成了好像没生命的木桩子,甚至连眼睛都闭上了。
    他们无法在比火山白光更强烈的阳光下,长时间睁着眼睛。
    张良华悄悄的从地上爬起来,与郭易秦一起分站在夏小韵身后左右,双手铁铮在大腿外侧微微弯腰低头,标准的奴才样子。
    郭易秦看了他一眼,目光中带有询问的意思。
    他这个眼神,也算是正式接受了张良华的投诚。
    这让张良华眉梢眼角浮上了喜色,随即微微摇了摇头,意思是说不用管。
    果然不用管夏小韵就像经历过这种事那样,知道自己这会儿该做什么,缓缓抬起右手淡淡地说:“走吧。”
    戴着尖顶帽子的黑袍,立即快步走下沙丘,举着经幡的那些人尾随气候,迈着整齐的步伐,分成两队走近了入口处。
    十数个人走进去后,其他人却停住了脚步,看向了夏小韵。
    前面那些人是带路的,后面这些人是押后的,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夏小韵没有再犹豫什么,缓步走向了洞口,郭易秦俩人跟随其后。
    在左脚跨过阳光照不到的黑白交界处后,夏小韵又停住了脚步,转身向外面看去。
    郭易秦俩人立即向旁边各自退后一步,给她让开了视线,知道她是想最后看外面那个世界一眼,更希望能看到那个人的出现。
    那个人没有出现。
    夏小韵嘴唇动了下好像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霍然转身一步就跨进了黑暗中。
    黑暗中,已经有红红的灯笼点起,差不多得有十几个的样子,光线虽说不怎么亮,却足够能让人看清脚下了。
    这些灯笼,是为夏小韵、郭易秦俩人特意点燃的,包括张良华在内的所有黑袍人,眼睛都变成了荧光色,看上去就像鬼火那样。
    前面带路的黑袍走的很快,就像着急投胎似的,夏小韵微微皱了下眉头,没吭声也只能加快了脚步。
    很奇怪,这么多人走路,夏小韵竟然只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如果她现在闭上眼睛的话,肯定会以为自己一个人在走路。
    两年多之前的那个夏天,她就曾经来过这儿了。
    那一次来时,她是深陷无比恐惧中,现在回想起来还会觉得心悸。
    这次再来时,却是以‘大小姐’的身份,被人前呼后拥的,更有郭易秦贴身保护就像是做梦那样,感觉极度不真实,却又真实存在着。
    这,可能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命运吧?
    没有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像夏小韵此前从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会以大小姐的身份,再次‘莅临’黑暗世界内。
    永远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就是命运最大的魅力所在,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
    前面的灯笼停住,分向两旁一字形排开。
    郭易秦眯着眼的凝神向前看去,因为灯光实在太暗,他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色轮廓在前面。
    “前面就是水道,那应该是一艘船。上次我来时,还是坐着木筏的,被一个身材高大好像金刚也似的老人抱着那时候,我已经昏过去了,是方圆告诉我的。”
    夏小韵说话的声音很轻,不过在这个所有声音都仿佛被黑暗吞噬的环境内,却显得很响亮,清晰。
    夏小韵上次来黑暗世界的那些遭遇,郭易秦现在自然也早就了解了,也没说话,默默的点了点头时,就听旁边的张良华轻笑了一声:“呵呵,夏、大小姐,那个身材高大的老人,这次看到您重返此地后,肯定会无比欣喜的。”
    “他已经不在了。”
    夏小韵抬起下巴,看着前方又亮起数个灯笼的地方,低沉的声音里里带着明显的哀伤:“早在漠北北出世时,他就去世了。”
    现在她已经知道,当初那个在她昏迷时把她抱上木筏的老人,就方圆母亲燕影的心上人,也是龙头的亲兄弟,她的亲叔叔水开山。
    如果不是这些事,水开山会像所有幸福的人那样,迎娶自己心爱的姑娘,过上美好的生活,压根不用在这地方一过就是二十多年,最后惨死在漠北北的魔爪下。
    郭易秦曾经告诉夏小韵说,水开山是故意寻死的,在失去燕影后,他对这个世界就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留恋,只为肩膀上所担负的水家重担。
    当合适的机会来临时,水开山就会以合适的方式,离开这个人世。
    能够死在漠北北的魔爪下,对他来说绝对是最最恰当不过的了,要不然依着他的身手武功,就算杀不了漠北北,也有足够的把握逃走。
    时过境迁,黑暗世界还在,水道还在,夏小韵又来到了水道边,却再也看不到那个身材雄伟手持一把斩马刀好像金毛狮王般的老人了。
    叔叔的英灵,应该在那上面看着我笑吧?
    夏小韵抬头看向水道上方。
    前方数盏灯笼亮起后,郭易秦就看到了一条船,古色古香的木船,不是太大,有两个身穿黑色长袍、竖着古装头饰的年轻女子站在舱门口,双手放在腰间屈膝做出了万福状。
    一块跳板搭在船头与方地上,没有丝毫的欺负,这证明下面的水,很可能是死水。
    “大小姐,请。”
    戴着尖顶高帽的黑袍,弯腰抬手,恭请夏小韵登船。
    “我叔叔的尸体还在吗?”
    夏小韵走到他面前,说道:“就是我第一次来时,把我抱上木筏的那个老人。”
    “护花使者(漠北北)走后,夫人已经把他妥善安葬了。”
    黑袍低头回答:“请大小姐放心,水先生是被葬在外面的,绝不允许任何人去他埋骨之处打搅,每年的春分七天后,夫人都会亲自去坟上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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