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老林多魅怪。
    这句老话可不是空穴来风的,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人能从猴子进化过成万物之灵,深山内那些东西,经过不知多少年的进化后,就可能会成为一种可怕的新生物。
    当然,内地文明人是不信这套的。
    狼哥信。
    从小就信,他如果把耳濡目染的那些写成小说,估计早就一书爆红,成为畅销作家了。
    可惜,他对此不怎么感兴趣,满心都是找个奶大腿长的女人,给他生孩子的想法。
    现在,狼哥向美好的明天狂奔时,忽然在路的尽头,看到一个鬼魅般的白影。
    立即,他想到了传说中的那些故事,心头猛的一紧,就想掉转车头向回跑。
    但真这样做,那么狼哥用脚趾头去想,也能想出他的命运有多么悲苦。
    麻袋里的女人,来历很不一般。
    他要是跑回青灵县,就不能搞她了,就会被寻找她的人发现,那样可就惨了。
    “绝不能后退。拼了!老子可不管你是什么山魅,敢挡住我的美好之路,我就弄死你。”
    既然已经没有任何的退路,狼哥索性咬牙发狠,孤注一掷,抬脚下车,左手拿出一把尖刀,右手攥紧了电警棍。
    在边陲这边,尖刀啊长刀之类的,已经是人们的必备品了,就像内地人所用的手机。
    山魅再怎么可怕,貌似也是刺一刀就会死,更何况狼哥还有电警棍这种现代化武器呢?
    手持这两件武器,狼哥惧意大减,脸色狰狞起来,微微低头,缓步走向那个白色山魅。
    他在走过来时,特意摆了下车把,让摩托车雪亮的大灯,锁定了白色山魅。
    这样,方便狼哥看清山魅的样子。
    还真是个山魅。
    全身,都被白色的纱袍罩着,脸上也蒙着,只露出一双木然邪恶的眼睛。
    这个山魅进化的真不错,和身材高挑的女孩子一模一样。
    要不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只有它一个东西在,狼哥都怀疑,这是个穿着白纱长袍的女孩子,半夜出来装神弄鬼的吓唬人呢。
    “你,是什么东西?”
    狼哥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的走到了山魅面前两米处,双手高举着兵器,低声喝道:“实相的赶紧滚蛋,老子放你一条生路。不然,嘿嘿,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听到一声狐鸣:“嗷呜。”
    狐鸣,是从白衣飘飘的山魅背后传来的。
    狼哥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只白狐,从山魅后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
    白狐就像没看到狼哥那样,走到不远处的树下,蹲坐那儿,眯起双眼,看着他。
    看了眼白狐,狼哥心头立即剧跳。
    那只白狐眯着眼看他的样子,好像在笑。
    相当邪恶的笑!
    狐狸精?
    这个白色山魅,其实是一只成了精的白狐。
    成了精的白狐,特喜欢变为人形,再穿上人的衣服,三更半夜跑出来吓唬人。
    青灵地区虽然很少看到狐狸,但狐狸精文化早在古代就已经传遍大江南北,男女老幼都听腻了。
    传说中的狐狸精,虽然很邪恶,可它们却没多大的本事,最多只靠一些障眼法来捉弄人,结果被老农拿锄头砸死的,也不在少数。
    狼哥可比扛锄头的老农厉害多了。
    他是恶人!
    恶人,可是连鬼都怕的,更何况是狐狸精呢?
    人形白狐对狼哥的话,没有任何的反应。
    要不是狼哥能借着摩托车大灯,看到它那双邪恶的眸子,好像有水光流动,还真会把它当做一个稻草人。
    “呵呵。特么的,你以为你不吭声,就能吓到老子吗?去死吧!”
    狼哥担心寻找叶修罗的人会追来,哪敢再墨迹,冷笑着高举着尖刀,电棍,恶狠狠扑向了人形白狐。
    砰!
    好像有闷响声响过,狼哥就飞了起来,在月光下,在摩托车的大灯照耀下。
    “怎么回事?”
    狼哥潜意识内闪过这个问题时,剧痛自小腹传来。
    任何人的肠子,被强大的蛮力给狠狠撞断后,都会像狼哥这样痛。
    他在落地时,后腰恰好砸在一块石头上。
    咔嚓一声脆响。
    狼哥的腰椎,断裂。
    那种无法描述的剧痛,让狼哥无法呼吸,甚至都无法昏过去,眼睛几乎要瞪出眼眶,大张着嘴巴,看着人形白狐缓步走了过来。
    风,忽然大了。
    吹起了人形白狐身上的轻纱长袍。
    然后,狼哥就看到了一双修长的白腿,踩着一双白色的锦缎绣花鞋。
    狼哥真有艳福。
    今晚,他接连看到了两双极品秀腿,一双是麻袋包里那个女人的,一双就是人形白狐的。
    仔细看的话,这两双美轮美奂的秀腿,还是稍稍有些区别的。
    麻袋女人的腿,要比人形白狐的腿,更加的圆润一些,却都是雪肤无暇,水嫩光滑,充斥着性的暗示。
    狼哥真心不明白,在他剧痛时,怎么还能想到这些。
    而且观察力,要比平时更敏捷,准确。
    狐鸣又响起。
    风,就像听到了召唤,忽地更大了些,吹起了白狐的轻纱袍角。
    然后,狼哥就清晰看到下面那具娇躯,不着寸缕,没有一根毛发。
    却,有一条好多个尾梢的白色狐尾,在那双秀腿后,轻轻摇晃着。
    “九尾妖狐。”
    狼哥笑了。
    今晚,他竟然看到了传说中的九尾妖狐,虽死无憾啊。
    就是死的滋味太痛了些,死的方式,也太残忍了些。
    九尾妖狐轻晃着白尾走到他面前后,看似很随意的挥了下袖子,就缠住狼哥的胳膊,轻飘飘的把他从地上带了起来。
    接着,他就感觉脖子一紧。
    隔着轻纱白袍的手,抓住了他的脖子,可以维持他不用倒下。
    九尾妖狐就是九尾妖狐,只用一只手掐住他脖子,就把体重八十公斤的狼哥,提了起来。
    还特轻松。
    然后,狼哥就看到九尾妖狐缓缓举起了右手。
    随着袖子慢慢滑落,狼哥就看到优昙花开了。
    当然不是优昙花开,是形容九尾妖狐的右手,在袖子缓缓落下时,五根纤指慢慢张开,形状绝美,真像月光下的昙花盛开。
    这么美的手,这么白的皓腕,还有没有天理了?
    狼哥眨巴了下眼,死死盯着那只慢慢落在他心口的手。
    因为有奇迹发生了。
    也许,这种事对于妖狐来说,根本算不上任何的奇迹,无非就是那只纤手的指甲,忽然变长,足有七八厘米左右,形状就像、像什么来着?
    狼哥想起来了。
    他在单位里看那些无聊的清宫戏时,就看到那些贵女,都戴着精美的指套。
    对,就是指套。
    但妖狐的指套,却不是附属品,而是从它修长的指尖处,硬生生长出来的。
    尤其这五根指套,还在灯光下,月光下泛着金属特有的森冷幽蓝光泽。
    血肉之躯内,怎么会长出这东西来?
    狼哥很不解。
    刚要皱眉头好好思考下,却又霍然醒悟。
    这可是九尾妖狐啊,连狐尾都有,那么能长出这种可怕的指套,也就不奇怪了。
    小手白嫩,五指修长,泛着森寒幽蓝光泽的指套,不但没破坏这只手的美,而且还凭添了一股子邪恶的性、感。
    狼哥真想亲吻这只小手手。
    哪怕,亲吻过后,马上就被这只小手手抓死呢。
    可惜,他脖子被抓着,无法低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好看的小手手,缓缓刺进了他的心口。
    很疼,很疼的感觉,让狼哥无法呼吸。
    幸好,他以后都不用呼吸了,只是紧咬着牙关,目步转睛的看着那只小手手,被缓缓淌出的鲜血,染成红色,再慢慢的拿了出来。
    一颗拳头大的心脏,还微微跳动着,被那只变成红色的小手手,拖在了掌心,高高的举起,鲜血不住的滴落。
    小手手在拿出来时,邪恶且性、感的指套,不见了。
    已经重新缩回了指尖内。
    “原来我的心脏,真和我的拳头一般大。只是,怎么会是黑色的呢?是我心黑,还是这只小手手有毒,污染了它?”
    带着这两个问题,狼哥长长吐出一口气,死了。
    但他在临死前,好像听到九尾妖狐轻声说:“你不该看到我的尾巴。除了我的奴才和爱人外,所有见过我尾巴的人,都只能死。”
    如果狼哥还能说话,他肯定会说:“我宁可再死一万遍,我也会看你的尾巴。那么妖艳的,白尾。”
    庄纯高举着心脏看了片刻,松开了狼哥。
    狼哥马上就像一根煮熟了的面条那样,软倒在了地上,眼睛里带着求知欲。
    随手把那颗心,丢给那只叫小白的狐狸后,庄纯弯腰,在狼哥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鲜血,看向了摩托车那边。
    她能看到横在摩托车上的那个麻袋包,正在不住的扭,终于噗通一声落在了地上。
    “呵呵。”
    庄纯发出一声森冷的笑,起身。
    她刚要站直,动作蓦然僵住,嘴里发出一声痛苦的轻哼。
    她忘记了左肋处的骨折了,起身动作稍稍猛了点,触动了伤口,疼的她眼前发黑。
    “恶棍,早早晚晚,我都会抓出你的心脏,喂小白吃的。”
    沈岳那可恶的模样,立即在庄纯眼前冉冉浮起,清晰可见。
    可她刚咬牙说出这句话,却又忽然愣住。
    叫小白的白狐,已经吃完了那颗黑色的心脏,庄纯才眨了下眼睛,喃喃的说:“不会,那个恶棍,绝不会是那个人。也许,昨晚他根本没有被我抓伤。却假装中毒,只为欺骗我,再用卑鄙的手段反击。”
    鬼船来处的那个世界里,流传着一个千年传说。
    传说,优昙王的狐尾要想消失,蜕掉锋利的钢爪,只能找到那个人。
    那是个男人,也许长的玉树临风,也许是奇丑无比,但只有他,才能把优昙王非人的特点给抹掉。
    也只有那个人,才不怕优昙王钢爪上的剧毒。
    剧毒,有个很普通的名字,叫黑色。
    只要被钢爪抓过的东西,别说是心脏了,就算是石头,也会变成黑色。
    “绝不会是他的。”
    庄纯轻轻眨了眼,看着极远处的一点白光,森声笑道:“你来了么?今晚,你一定要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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