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岳现在没啥感觉,不悲不喜,特像那些得道老秃,看啥都是淡淡的。
他也知道,误把小姨子当小妖精睡了这件事,他并没犯下太大的错误。
就是开了个玩笑,又在展小白俩人的大力蛊惑下,假装金主玩了个游戏。
至于把小妖精收入囊中,不但他会觉得正常,就连展小白也觉得这样做没毛病。
可特么,结果却让他很无语。
假如小妖精发疯撒泼,沈岳心里还会好受些。
偏偏谢柔情很理智,别说是杀他打他了,就连骂都没骂一句,只嘱咐他要是喜欢小姨子,以后就对她好一些。
这种感觉,相当糟糕,让沈岳特想喝酒。
京华这么大,喝酒的地方多如牛毛,有适合小资发、浪的酒吧,有适合大老板装比的高级酒店,还有隐藏在胡同深处的小饭馆,二十块钱就能让打工仔吃饱。
沈岳一个人不想去酒店,更不会去小胡同里,那么这家名为“我是酒吧”的酒吧,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是酒吧面积不大,也不小,放在京华不咋起眼,可生意却很不错,天刚黑没多久,大厅内就有数十个客人,舞台上有一个穿着前卫的女郎,在曲项向天歌,扭着纤腰,好像一条大白蟒蛇。
这儿不是卿本佳人,不会提供沈岳最爱喝的二锅头。
心情实在一般的情况下,沈岳也没太多的要求,随便点了两瓶白酒,坐在角落的卡座上,看着窗外,慢慢的自斟自饮。
这家酒吧很有意思。
不但名字特出众,提供的食物也是五花八门,竟然还有砂锅豆腐,烧烤之类的。
吃着极具华夏文化的砂锅豆腐,喝着不知道哪儿产的洋酒,看着反光玻璃中那个身段妖娆的歌女,听她唱着一首靡靡之音……沈岳的心情,慢慢的好了起来。
假酒和真酒除了辣之外,就是喝多了都会醉。
两整瓶七百毫升的洋酒下去后,沈岳眼睛有些发花,不住打酒嗝,醉了七分。
人在心情不好喝闷酒时,总是会醉的快一些。
但这也是沈岳想要的。
醉了后,他就不用去想谢柔情那双呆滞陌生的眸子,今晚能睡个好觉了。
人生啊,无论遭遇何种挫折,只要舍不得去死,那就得勇敢的活下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明天。
沈岳还有许多事要做。
叶修罗会找他,他还要参加三号的芯片投资大会,要去京大看望下云渺。
想到云渺后……沈岳暗中长长的叹了口气。
他真心搞不懂,他和云渺现在是啥关系。
他可以发誓,他真把云渺当小妹了,无论闻燕舞是不是她亲妈,她有没有喊牛猛一声大哥。
明明把小渺当小妹来呵护,可他那晚为啥在某商场的试衣间内,差点就捅破那层膜呢?
幸好没捅破。
“我以后,只会把她当小妹。像她那种清纯温柔的孩子,就该找个专心的男人,好好呵护她一辈子。我不行。老子充其量,就是一个爬了小姨子的恶棍。浑身脏兮兮的,不能再污染小渺了。明天,我就去找说清楚。必须,必须去。”
看着缓缓晃动的酒杯,醉态可掬的沈岳,忽然抬手,啪的接住了一个酒瓶子。
其实他在发癔症时,旁边就有争吵喝骂声传来了。
沈岳没管。
酒吧内有人在打架,那是酒吧和别人的事。
他今晚来此,只想用酒精麻痹下郁闷的神经,有利于今晚的睡眠罢了,吃饱了撑的,才管别人。
可他们在打架时,却把酒瓶子砸了过来,沈岳再怎么不想理睬,也不能用脑袋接住酒瓶子。
沈岳接住酒瓶子后,晃了晃。
不错,里面还有小半瓶白酒,省下他去点酒了。
看在还有半瓶酒的份上,沈岳原谅了乱扔酒瓶子的那个人。
砰!
这是酒瓶子夯在脑袋上发出的爆响声,马上就有人惨叫。
话说,这个惨叫声有些熟啊,貌似从哪儿听过。
沈岳努力睁大只想快点合上的眼睛,回头看去。
林子明双手捂着流血的脑袋,满脸痛苦的样子,缓缓蹲在了地上。
“子明,子明,你怎么啦!”
满脸惶恐神色的娇娇,双手抱住他的胳膊,奋力往上拽着,抬起头对一个好像狗熊般的年轻人,哑声叫道:“你、你们想干什么?”
娇娇现在特后悔。
今天,林子明已经带她逛了大半天的街,花了十多万,她也很心满意足了,怎么不去酒店早点休息,非得撒娇拽着他出来小饮一杯呢?
难道说,是以前阅尽无数男人的娇娇,因机缘巧合下才认识林大少,双方立即一眼订终身后,幸福感太满,非得把一天当两天来过的原因?
还是今晚她非得出来惹事?
无论何种原因,娇娇当前都来不及追究了,只痛恨自己干嘛要穿的这么露,引起了别人的高度关注。
要是在青山的任何一家酒吧内,胆敢有人试图非礼娇娇,哪怕没有护花使者追随,她只需一个电话,她还没去大成集团青山分部上班时就认识的社会人士,就会在最短时间内,骑着摩托车出现,高举着钢管怒喝:“谁特么的敢动我娇娇姐!?”
可这儿不是青山,是京华。
别说是娇娇了,就算在青山猖狂跋扈的林子明林大少,被人拿酒瓶子夯在脑袋上后,也只能疼的蹲在地上,捂着脸求饶。
“嘿,嘿嘿,小娘们,哥哥我想做什么,你应该很清楚啊。”
大光头的蓝标笑起来时,满脸横肉都在哆嗦,胳膊上刺着的恶龙,也好像活了那样,在灯光下显得特狰狞。
“我、我不知道。”
娇娇颤声说着。
她是真不知道。
蓝标知道啊。
他喝的有些多,脚步踉跄走过娇娇身边时,被她释放出的性、感所吸引,于是就本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原则,顺手伸进她衣领内抓了一把。
蓝标是谁啊?
虽说他不是《鹿鼎记》内陈近南那样的大佬,但也是晃着膀子走在这条街上横冲直闯,没谁敢惹的存在。
标哥还是这条街上所有酒吧都能文明运转下去的保护神,那么今晚喝的有点多时,看到个美女穿着很迷人,顺手摸一把表示衷心的赞叹,有什么不对吗?
只是标哥没想到,娇娇被抓了后,竟然立即尖叫一声,蹭地站起来,甩手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不说,还又用小高跟狠狠在他脚面上跺了下。
娇娇在做这些事,肯定没想到这是在哪儿,又是对谁做这些。
当众被甩耳光,脚面差点被凿上个窟窿的标哥,立即就勃然大怒,抬脚就狠狠踢了过去。
幸亏娇娇反应灵敏,及时闪开……蓝标那一脚,跺在了坐在她旁边的林子明身上。
虽说自从遭到某个人渣和叶临空的连续打击后,林少老实了很多,终于深刻意识到他以前活的像个垃圾,偶遇娇娇后,打算要洗心革面当个正常人,但他终究还是心高气傲惯了。
蓝标竟然无故非礼他的女人,又狠狠踹了他一脚,林大少怎么立即怒火填膺,抓起一个酒瓶子,狠狠砸了过去。
蓝标脑袋一歪,及时躲过飞弹后,再次一脚踹了过去。
然后,林大少就被踹翻在了地上。
他刚爬起来,蓝标就拿起酒瓶子,精准爆在了他脑袋上。
蓝标压根没把林子明放在眼里,抬脚又踹了他一脚,才嘿嘿笑道:“不知道?好,凯子,你来告诉这位美女,我究竟想干什么。”
立即,有个长相精瘦,却面容可憎的小弟,出现在了娇娇视线中,狞笑道:“你们是外地人吧?竟然敢冒犯标哥……”
“我、我们赔钱。”
抱着脑袋坐在地上的林子明,接连遭受打击后,终于明白了什么。
“我呸!”
凯子抬脚把他踹倒,恶狠狠的说:“我们标哥是缺钱的人吗?”
标哥说话了:“我还真有点缺钱。”
老大忽然拆台,并没有让凯子懵逼,马上就顺着他的话:“十万块。再让这小娘们陪标哥滚一晚上,这事就算了。”
林大少虽然丢掉了卿本佳人,可十万八万的小钱,却是绝不会放在眼里。
假如标哥这要钱,他二话不说拿出手机就转账。
可标哥不但要钱,还要让娇娇陪他睡一觉,林大少就无法接受了。
搁在当卿本佳人那会,只要能躲过灾难,别说是娇娇了,就连陈琳那么优秀的女人,他不是说扔就扔掉了?
人总是会改变,会成熟的。
丢掉了卿本佳人,没了陈琳后,林子明才知道他有多么的混蛋。
他已经混蛋过三十年了,大彻大悟后,当然不会再混蛋。
林子明很怕,能从渐渐围上一群相貌狰狞之辈的严峻形势中,意识到今晚别想善了了。
如果他再奢望拿钱摆平事,不但摆不平,还有可能会引起蓝标的贪婪,却于事无补。
但他不会退缩。
以往遭遇真正的恶人后,他退缩的次数太多,才失去了很多。
现在如果他再退缩,任由娇娇被夺走,那么他以后可能就再也没脸活了。
看林子明只是抱着脑袋,躺在地上瑟瑟发抖,蓝标不屑的冷笑了声,抬手打了个响指。
马上,就有两个小弟扑上来,不顾娇娇的惊声尖叫,往楼梯那边拖。
酒吧三楼有间屋子,那是专供标哥巡逻时稍事休息的寝宫,也是他玩女人的好所在。
只要是酒吧的常客,就没谁不认识标哥,不知道他有多大背景的,也见惯了他这样玩,所以没谁会站起来阻拦,甚至还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两个外地人。
“放开我,放开我!”
娇娇拼命挣扎的尖叫哭泣声中,林子明忽然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抓起地上的碎酒瓶,狂吼着扑向蓝标:“我草拟嘛的,放开她……”
林大少勇气可嘉,实力却不足。
凯子等人怎么可能放任林子明行凶?
立即扑上去,抓住了他的胳膊。
“沙比,去死吧!”
借他马子用用都不愿意,这让标哥很生气,抬脚狠狠踢向林子明的下巴。
林子明躲无可躲,眼看就要被标哥一脚把满嘴牙踢掉,一只手却忽然从旁边伸出来,抓住了他的脚腕。
他也知道,误把小姨子当小妖精睡了这件事,他并没犯下太大的错误。
就是开了个玩笑,又在展小白俩人的大力蛊惑下,假装金主玩了个游戏。
至于把小妖精收入囊中,不但他会觉得正常,就连展小白也觉得这样做没毛病。
可特么,结果却让他很无语。
假如小妖精发疯撒泼,沈岳心里还会好受些。
偏偏谢柔情很理智,别说是杀他打他了,就连骂都没骂一句,只嘱咐他要是喜欢小姨子,以后就对她好一些。
这种感觉,相当糟糕,让沈岳特想喝酒。
京华这么大,喝酒的地方多如牛毛,有适合小资发、浪的酒吧,有适合大老板装比的高级酒店,还有隐藏在胡同深处的小饭馆,二十块钱就能让打工仔吃饱。
沈岳一个人不想去酒店,更不会去小胡同里,那么这家名为“我是酒吧”的酒吧,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是酒吧面积不大,也不小,放在京华不咋起眼,可生意却很不错,天刚黑没多久,大厅内就有数十个客人,舞台上有一个穿着前卫的女郎,在曲项向天歌,扭着纤腰,好像一条大白蟒蛇。
这儿不是卿本佳人,不会提供沈岳最爱喝的二锅头。
心情实在一般的情况下,沈岳也没太多的要求,随便点了两瓶白酒,坐在角落的卡座上,看着窗外,慢慢的自斟自饮。
这家酒吧很有意思。
不但名字特出众,提供的食物也是五花八门,竟然还有砂锅豆腐,烧烤之类的。
吃着极具华夏文化的砂锅豆腐,喝着不知道哪儿产的洋酒,看着反光玻璃中那个身段妖娆的歌女,听她唱着一首靡靡之音……沈岳的心情,慢慢的好了起来。
假酒和真酒除了辣之外,就是喝多了都会醉。
两整瓶七百毫升的洋酒下去后,沈岳眼睛有些发花,不住打酒嗝,醉了七分。
人在心情不好喝闷酒时,总是会醉的快一些。
但这也是沈岳想要的。
醉了后,他就不用去想谢柔情那双呆滞陌生的眸子,今晚能睡个好觉了。
人生啊,无论遭遇何种挫折,只要舍不得去死,那就得勇敢的活下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明天。
沈岳还有许多事要做。
叶修罗会找他,他还要参加三号的芯片投资大会,要去京大看望下云渺。
想到云渺后……沈岳暗中长长的叹了口气。
他真心搞不懂,他和云渺现在是啥关系。
他可以发誓,他真把云渺当小妹了,无论闻燕舞是不是她亲妈,她有没有喊牛猛一声大哥。
明明把小渺当小妹来呵护,可他那晚为啥在某商场的试衣间内,差点就捅破那层膜呢?
幸好没捅破。
“我以后,只会把她当小妹。像她那种清纯温柔的孩子,就该找个专心的男人,好好呵护她一辈子。我不行。老子充其量,就是一个爬了小姨子的恶棍。浑身脏兮兮的,不能再污染小渺了。明天,我就去找说清楚。必须,必须去。”
看着缓缓晃动的酒杯,醉态可掬的沈岳,忽然抬手,啪的接住了一个酒瓶子。
其实他在发癔症时,旁边就有争吵喝骂声传来了。
沈岳没管。
酒吧内有人在打架,那是酒吧和别人的事。
他今晚来此,只想用酒精麻痹下郁闷的神经,有利于今晚的睡眠罢了,吃饱了撑的,才管别人。
可他们在打架时,却把酒瓶子砸了过来,沈岳再怎么不想理睬,也不能用脑袋接住酒瓶子。
沈岳接住酒瓶子后,晃了晃。
不错,里面还有小半瓶白酒,省下他去点酒了。
看在还有半瓶酒的份上,沈岳原谅了乱扔酒瓶子的那个人。
砰!
这是酒瓶子夯在脑袋上发出的爆响声,马上就有人惨叫。
话说,这个惨叫声有些熟啊,貌似从哪儿听过。
沈岳努力睁大只想快点合上的眼睛,回头看去。
林子明双手捂着流血的脑袋,满脸痛苦的样子,缓缓蹲在了地上。
“子明,子明,你怎么啦!”
满脸惶恐神色的娇娇,双手抱住他的胳膊,奋力往上拽着,抬起头对一个好像狗熊般的年轻人,哑声叫道:“你、你们想干什么?”
娇娇现在特后悔。
今天,林子明已经带她逛了大半天的街,花了十多万,她也很心满意足了,怎么不去酒店早点休息,非得撒娇拽着他出来小饮一杯呢?
难道说,是以前阅尽无数男人的娇娇,因机缘巧合下才认识林大少,双方立即一眼订终身后,幸福感太满,非得把一天当两天来过的原因?
还是今晚她非得出来惹事?
无论何种原因,娇娇当前都来不及追究了,只痛恨自己干嘛要穿的这么露,引起了别人的高度关注。
要是在青山的任何一家酒吧内,胆敢有人试图非礼娇娇,哪怕没有护花使者追随,她只需一个电话,她还没去大成集团青山分部上班时就认识的社会人士,就会在最短时间内,骑着摩托车出现,高举着钢管怒喝:“谁特么的敢动我娇娇姐!?”
可这儿不是青山,是京华。
别说是娇娇了,就算在青山猖狂跋扈的林子明林大少,被人拿酒瓶子夯在脑袋上后,也只能疼的蹲在地上,捂着脸求饶。
“嘿,嘿嘿,小娘们,哥哥我想做什么,你应该很清楚啊。”
大光头的蓝标笑起来时,满脸横肉都在哆嗦,胳膊上刺着的恶龙,也好像活了那样,在灯光下显得特狰狞。
“我、我不知道。”
娇娇颤声说着。
她是真不知道。
蓝标知道啊。
他喝的有些多,脚步踉跄走过娇娇身边时,被她释放出的性、感所吸引,于是就本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原则,顺手伸进她衣领内抓了一把。
蓝标是谁啊?
虽说他不是《鹿鼎记》内陈近南那样的大佬,但也是晃着膀子走在这条街上横冲直闯,没谁敢惹的存在。
标哥还是这条街上所有酒吧都能文明运转下去的保护神,那么今晚喝的有点多时,看到个美女穿着很迷人,顺手摸一把表示衷心的赞叹,有什么不对吗?
只是标哥没想到,娇娇被抓了后,竟然立即尖叫一声,蹭地站起来,甩手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不说,还又用小高跟狠狠在他脚面上跺了下。
娇娇在做这些事,肯定没想到这是在哪儿,又是对谁做这些。
当众被甩耳光,脚面差点被凿上个窟窿的标哥,立即就勃然大怒,抬脚就狠狠踢了过去。
幸亏娇娇反应灵敏,及时闪开……蓝标那一脚,跺在了坐在她旁边的林子明身上。
虽说自从遭到某个人渣和叶临空的连续打击后,林少老实了很多,终于深刻意识到他以前活的像个垃圾,偶遇娇娇后,打算要洗心革面当个正常人,但他终究还是心高气傲惯了。
蓝标竟然无故非礼他的女人,又狠狠踹了他一脚,林大少怎么立即怒火填膺,抓起一个酒瓶子,狠狠砸了过去。
蓝标脑袋一歪,及时躲过飞弹后,再次一脚踹了过去。
然后,林大少就被踹翻在了地上。
他刚爬起来,蓝标就拿起酒瓶子,精准爆在了他脑袋上。
蓝标压根没把林子明放在眼里,抬脚又踹了他一脚,才嘿嘿笑道:“不知道?好,凯子,你来告诉这位美女,我究竟想干什么。”
立即,有个长相精瘦,却面容可憎的小弟,出现在了娇娇视线中,狞笑道:“你们是外地人吧?竟然敢冒犯标哥……”
“我、我们赔钱。”
抱着脑袋坐在地上的林子明,接连遭受打击后,终于明白了什么。
“我呸!”
凯子抬脚把他踹倒,恶狠狠的说:“我们标哥是缺钱的人吗?”
标哥说话了:“我还真有点缺钱。”
老大忽然拆台,并没有让凯子懵逼,马上就顺着他的话:“十万块。再让这小娘们陪标哥滚一晚上,这事就算了。”
林大少虽然丢掉了卿本佳人,可十万八万的小钱,却是绝不会放在眼里。
假如标哥这要钱,他二话不说拿出手机就转账。
可标哥不但要钱,还要让娇娇陪他睡一觉,林大少就无法接受了。
搁在当卿本佳人那会,只要能躲过灾难,别说是娇娇了,就连陈琳那么优秀的女人,他不是说扔就扔掉了?
人总是会改变,会成熟的。
丢掉了卿本佳人,没了陈琳后,林子明才知道他有多么的混蛋。
他已经混蛋过三十年了,大彻大悟后,当然不会再混蛋。
林子明很怕,能从渐渐围上一群相貌狰狞之辈的严峻形势中,意识到今晚别想善了了。
如果他再奢望拿钱摆平事,不但摆不平,还有可能会引起蓝标的贪婪,却于事无补。
但他不会退缩。
以往遭遇真正的恶人后,他退缩的次数太多,才失去了很多。
现在如果他再退缩,任由娇娇被夺走,那么他以后可能就再也没脸活了。
看林子明只是抱着脑袋,躺在地上瑟瑟发抖,蓝标不屑的冷笑了声,抬手打了个响指。
马上,就有两个小弟扑上来,不顾娇娇的惊声尖叫,往楼梯那边拖。
酒吧三楼有间屋子,那是专供标哥巡逻时稍事休息的寝宫,也是他玩女人的好所在。
只要是酒吧的常客,就没谁不认识标哥,不知道他有多大背景的,也见惯了他这样玩,所以没谁会站起来阻拦,甚至还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两个外地人。
“放开我,放开我!”
娇娇拼命挣扎的尖叫哭泣声中,林子明忽然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抓起地上的碎酒瓶,狂吼着扑向蓝标:“我草拟嘛的,放开她……”
林大少勇气可嘉,实力却不足。
凯子等人怎么可能放任林子明行凶?
立即扑上去,抓住了他的胳膊。
“沙比,去死吧!”
借他马子用用都不愿意,这让标哥很生气,抬脚狠狠踢向林子明的下巴。
林子明躲无可躲,眼看就要被标哥一脚把满嘴牙踢掉,一只手却忽然从旁边伸出来,抓住了他的脚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