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正常世界内没有的异香,叫蝶恋花。
当这种异香从美森谷地黑色金字塔内飘出来后,就是剧毒,能让武元明等人死的极其悲惨。
蝶恋花自赏月城下的宋赏月身上散出来,则是强大的春天之药。
可蝶恋花对庄纯来说,却是她追踪某人最大的依仗。
不会催动某人的某根神经,只会让沈岳以为是特纯正的处子幽香,深深的吸一口后,就陶醉了。
不能陶醉。
沈岳真怕清醒过来后,却发现已经被庄小娘皮逆推了。
男人血可流,脑袋可掉,也可以接受化身小周后的观音姐姐,却绝不能被毫无经验的小娘皮逆推。
会痛的……
沈岳抬手就把蒙在脑袋上的黑色睡袍,甩到了旁边。
眼前一亮后,沈岳对双手放在心口,遮住那卑微的飞机场,缓缓转身的小娘皮冷笑着,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整个人,就变成了呆比。
话说沈老板可是见多识广之辈。
能让他蓦然间变成呆比的现象,绝对不只是上官公公忽然能人事,观音姐姐说她要嫁给别的男人了,而是……他看到了一条尾巴。
白色的。
蓬松的,漂亮的,充满仙气的,开叉分成九个头的尾巴。
狐尾。
沈岳就算在呆比中,潜意识内也能判断出,这是狐尾。
九头狐尾。
只是,这条异常诡异也漂亮异常的九头狐尾,怎么可能会长在庄纯的小屁股上呢?
那样的自然,灵活,随着她雪足不住交替,原地缓缓转动着娇躯,那条有着明显勒痕的九头狐尾,盛开的蒲公英那样,欢快的上下左右,摇摆着。
这不是道具。
而是一条真正的狐尾。
沈岳呆呆看着那条狐尾,脑海中又缓缓浮上了两条尾巴。
一条是比庄纯这条还要更“华丽”的九头狐尾,拖在赏月城下那个女人的屁股后面。
一条,是猴子那样的小尾巴,来自展小白。
“原来,北海道赏月城下的那个女人的尾巴,是天然的。不是道具。”
沈岳想到这儿时,蓬松好像云朵般的尾梢,从他脸上轻轻扫过。
他眨巴了下眼睛时,听到了庄纯的声音:“这条尾巴,才是我最大的秘密。今晚,如果不是庄舞剑突然出现,我绝不会让你知道,我是个怪物。”
她在说这番话时,语气淡然,却含有隐隐的自卑,和厌恶。
有着展小白那样清纯相貌的庄纯,功夫高强,性格冷傲,能让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女孩子,在她面前自惭形秽。
可是,就因为她长了这么一条漂亮的九头狐尾,就再也不是正常人。
是个怪物。
不是怪物的人,永远都不能理解,庄纯是多么渴望,能成为正常的女孩子。
哪怕,她因此失去漂亮的小脸蛋。
“本来,我想把这个秘密,留到你或者我,快要死的时候。可庄舞剑的出现,让我改变了决定。”
庄纯晃着白尾,踩着俏生生的雪足,走到黑色睡袍前,足尖一挑。
黑色睡袍,再次乌云般把她笼罩。
遮住了那条诡异的白尾,也让沈岳从呆比中渐渐醒来。
他醒来后,才发现白龙的咆哮声,已经嘶哑,筋疲力尽的一头扎进了丹田气海。
庄纯的白尾,只会让沈岳呆比,却让白龙惊恐异常。
等沈岳总算完全清醒时,庄纯已经又换上了正常服装,正端着一杯红酒,小脸上满是落魄神色,看着床上昏睡的山间雅晴。
沈岳盯着她,好像过了一万年那样,才伸手去拿案几上的烟盒。
吧嗒一声,香烟掉在了地上。
沈岳的手,颤抖的厉害。
尽管他早就听说过杨逍的传说,相信世界上确实有怪物这东西存在。
而且藏在他身躯内的白龙,也经常提醒他,他可能就是个怪物……
但当他亲眼看到那么成熟,漂亮的白色狐尾,竟是无比真实的,自庄纯小屁股上长出来的后,他还是无法接受,怕的不行。
沈岳害怕,不丢人。
也不奇怪。
相反,他在见识到庄纯的白尾后,如果不怕,才奇怪。
妖孽的世界,正常人很难接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岳才成功狠狠吸了一口烟。
本来特绵软的香烟,变得辛辣异常。
沈岳呛的直咳嗽。
他咳嗽的声音这样大,躺在床上的雅晴,却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
看来,庄纯对她动了手脚,不想让她醒来。
总算止住咳嗽后,沈岳才看向了庄纯,这是希望她能进一步,说说她的秘密。
庄纯既然亮出了最后的底线,那就没理由再隐瞒什么。
正如她反复强调的那样,她说出最大的秘密,纯粹是被迫的。
被庄舞剑,所迫。
庄舞剑是庄纯的姑姑,母亲庄情的小堂妹,奶奶庄玉的亲侄女,以故大海哥明媒正娶却始终没有机会同房的妻子。
庄舞剑的身份,早在她被沈岳重创逃逸后,庄纯就已经和沈岳等人说过了。
但那时候她在说起这些时,只是着重讲述庄舞剑,是李南方在六年前,斩草却没除根的贻害。
她没说,庄舞剑长了狐尾。
可庄舞剑既然是以母系传承的庄家嫡系,那么她就必须和庄纯一样,都有狐尾。
更何况,庄纯嘴里的老妖婆奶奶庄玉,多次都想废掉她们母女,让庄舞剑成为优昙王呢?
这些,已经足够证明庄舞剑,有资格成为优昙王,更有资格知道飘渺乡最大的秘密。
天下国运龙脉水龙的水眼,就在飘渺乡,这已经不是秘密了。
瑞典罗恩博士,为此耗时多年,真把庄纯活捉要偷运回国切片。
东洋山间家族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着重培养雅晴成为第一忍者。
这两件事,都表示着飘渺乡已经被盯上。
既然这已经不再是秘密,那么庄舞剑当然更不稀罕。
飘渺乡能让庄舞剑稀罕的秘密,是……找到身藏白龙的某人,和他生个儿子,就能终止千百年的邪恶诅咒,成为正常人。
茫茫人海中,要想找到这个人,谈何容易?
却又很容易。
庄纯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庄舞剑也知道那个人最大的特征。
三个特征。
第一,怕水。
第二,能躲过正常人躲不过去的灾难。
第三,百毒不侵,手持一把黑刺。
沈岳怕水这件事,估计随便找个叫花子拽住问问,就能知道。
他百毒不侵……小狗只是吃了他吐出来的骨头,就中毒死亡,他却狗屁事都没有的事实,真能瞒过满大厅的人?
尤其沈岳能在蒙着双眼的情况下,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躲开庄舞剑的偷袭,并趁机用残魄黑刺重创了她!
也只有付出鲜血的代价,教训才会无比深刻。
庄舞剑在仓皇逃走时,只说记住了沈岳。
可等她冷静下来后,很快就能推断出,沈岳就是飘渺乡历代优昙王,苦苦搜寻上千年的那个人。
庄舞剑虽然不再是飘渺乡的人,而且她的样子,也无比的可怕,但她在“邂逅”沈岳,知道他就是能改变她邪恶基因的人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肯定是惊喜。
随后,她就会为千方百计得到沈岳,和他生个孩子,为活着的最终目的。
也正是因为庄舞剑的出现,庄纯极力保守的秘密,才变得一文不值。
倒不如,她提前告诉沈岳,让他必须小心庄舞剑。
听庄纯说到这儿后,沈岳眼前又浮上庄舞剑那张可怕的鬼脸。
凭良心来说,如果庄舞剑的脸蛋,能和她的身材成正比,秉着“希望能帮天下美女排忧解难”大原则的沈岳,说不定脑袋一热后,还真半推半就的成全了她……
问题是,庄舞剑那张鬼脸,不但可怕,而且还让人恶心啊。
和那样的女人郎情妾意?
沃草,还是一刀砍死沈老板吧。
沈岳又狠狠吸了口烟,问庄纯:“我无论是和你生孩子,还是和庄舞剑生孩子,结果都是个死,对不对?”
庄纯想了想,才认真回答:“对。而且,我和她独特的基因,决定了你无论和我们俩中的哪一个生孩子,就再也不能伺候另外一个人了。要不然,就算你有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也会毒发身死。所以我劝你,最好是死了让我们共侍一夫的心。”
被你们两女共侍一夫?
我特么脑子有病啊?
一个长的还可以,却没奶没屁股的。
一个有奶有屁股,却有着比魔鬼还要吓人的脸。
沈岳暗中骂了一通,继续说:“心里话。既然我实在逃不过这个厄运,而且也必须在你和庄舞剑之间选择一个。但看在你还算对我友好点的份上,我可以青睐你。”
庄纯冷笑:“哼哼,你以为,如果我现在就能得到你,会拼命讨好你这么久?”
沈老板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小娘皮啥时候拼命讨好他了。
不过有感于小娘皮是个怪物,沈老板也就懒得纠正啥,只是抬脚,砰的一声搁在案几上,听她解释。
庄纯“乖乖”的解释道:“我好像和你说过,我们飘渺乡的女孩子,不到二十一岁,是不能和男人通房的。要不然,我就会五脏六腑,尽爆而亡。”
你啥时候说过!?
你要是早这样说,就凭哥们在女人这方面的造诣,早就让你唉唉呀呀的叫唤着,五脏六腑尽爆而亡。
又何必不顾男人的尊严,百般的讨好你?
沈岳特想吼出这些话。
可看在打不过庄纯的份上,忍了。
能忍的男人,才能活更久。
这么简单的道理,沈岳不再蹲着撒尿时,就已经懂得了。
庄纯看他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一个字来,只好继续说:“我还不到二十岁,所以就算再怎么眼馋你,也不能睡你。”
听她这样说后,沈老板真想一头撞死在案几上。
啥叫再怎么眼馋,也不能睡他啊?
这句话,本该由他对女孩子来说,才对吧?
可小娘皮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却淡定的好像说渴了,想喝水那样。
庄纯没理睬沈老板切身感受,只说:“但庄舞剑,却已经二十六岁了。所以,她随时随地,都能睡你。这一点,就是我的弱势。因此,我必须竭尽全力,在我还没有年满二十一岁时,不让她把你睡了。要不然,我百般讨好你的苦心,和梦想,都将全部付之东流。”
当这种异香从美森谷地黑色金字塔内飘出来后,就是剧毒,能让武元明等人死的极其悲惨。
蝶恋花自赏月城下的宋赏月身上散出来,则是强大的春天之药。
可蝶恋花对庄纯来说,却是她追踪某人最大的依仗。
不会催动某人的某根神经,只会让沈岳以为是特纯正的处子幽香,深深的吸一口后,就陶醉了。
不能陶醉。
沈岳真怕清醒过来后,却发现已经被庄小娘皮逆推了。
男人血可流,脑袋可掉,也可以接受化身小周后的观音姐姐,却绝不能被毫无经验的小娘皮逆推。
会痛的……
沈岳抬手就把蒙在脑袋上的黑色睡袍,甩到了旁边。
眼前一亮后,沈岳对双手放在心口,遮住那卑微的飞机场,缓缓转身的小娘皮冷笑着,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整个人,就变成了呆比。
话说沈老板可是见多识广之辈。
能让他蓦然间变成呆比的现象,绝对不只是上官公公忽然能人事,观音姐姐说她要嫁给别的男人了,而是……他看到了一条尾巴。
白色的。
蓬松的,漂亮的,充满仙气的,开叉分成九个头的尾巴。
狐尾。
沈岳就算在呆比中,潜意识内也能判断出,这是狐尾。
九头狐尾。
只是,这条异常诡异也漂亮异常的九头狐尾,怎么可能会长在庄纯的小屁股上呢?
那样的自然,灵活,随着她雪足不住交替,原地缓缓转动着娇躯,那条有着明显勒痕的九头狐尾,盛开的蒲公英那样,欢快的上下左右,摇摆着。
这不是道具。
而是一条真正的狐尾。
沈岳呆呆看着那条狐尾,脑海中又缓缓浮上了两条尾巴。
一条是比庄纯这条还要更“华丽”的九头狐尾,拖在赏月城下那个女人的屁股后面。
一条,是猴子那样的小尾巴,来自展小白。
“原来,北海道赏月城下的那个女人的尾巴,是天然的。不是道具。”
沈岳想到这儿时,蓬松好像云朵般的尾梢,从他脸上轻轻扫过。
他眨巴了下眼睛时,听到了庄纯的声音:“这条尾巴,才是我最大的秘密。今晚,如果不是庄舞剑突然出现,我绝不会让你知道,我是个怪物。”
她在说这番话时,语气淡然,却含有隐隐的自卑,和厌恶。
有着展小白那样清纯相貌的庄纯,功夫高强,性格冷傲,能让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女孩子,在她面前自惭形秽。
可是,就因为她长了这么一条漂亮的九头狐尾,就再也不是正常人。
是个怪物。
不是怪物的人,永远都不能理解,庄纯是多么渴望,能成为正常的女孩子。
哪怕,她因此失去漂亮的小脸蛋。
“本来,我想把这个秘密,留到你或者我,快要死的时候。可庄舞剑的出现,让我改变了决定。”
庄纯晃着白尾,踩着俏生生的雪足,走到黑色睡袍前,足尖一挑。
黑色睡袍,再次乌云般把她笼罩。
遮住了那条诡异的白尾,也让沈岳从呆比中渐渐醒来。
他醒来后,才发现白龙的咆哮声,已经嘶哑,筋疲力尽的一头扎进了丹田气海。
庄纯的白尾,只会让沈岳呆比,却让白龙惊恐异常。
等沈岳总算完全清醒时,庄纯已经又换上了正常服装,正端着一杯红酒,小脸上满是落魄神色,看着床上昏睡的山间雅晴。
沈岳盯着她,好像过了一万年那样,才伸手去拿案几上的烟盒。
吧嗒一声,香烟掉在了地上。
沈岳的手,颤抖的厉害。
尽管他早就听说过杨逍的传说,相信世界上确实有怪物这东西存在。
而且藏在他身躯内的白龙,也经常提醒他,他可能就是个怪物……
但当他亲眼看到那么成熟,漂亮的白色狐尾,竟是无比真实的,自庄纯小屁股上长出来的后,他还是无法接受,怕的不行。
沈岳害怕,不丢人。
也不奇怪。
相反,他在见识到庄纯的白尾后,如果不怕,才奇怪。
妖孽的世界,正常人很难接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岳才成功狠狠吸了一口烟。
本来特绵软的香烟,变得辛辣异常。
沈岳呛的直咳嗽。
他咳嗽的声音这样大,躺在床上的雅晴,却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
看来,庄纯对她动了手脚,不想让她醒来。
总算止住咳嗽后,沈岳才看向了庄纯,这是希望她能进一步,说说她的秘密。
庄纯既然亮出了最后的底线,那就没理由再隐瞒什么。
正如她反复强调的那样,她说出最大的秘密,纯粹是被迫的。
被庄舞剑,所迫。
庄舞剑是庄纯的姑姑,母亲庄情的小堂妹,奶奶庄玉的亲侄女,以故大海哥明媒正娶却始终没有机会同房的妻子。
庄舞剑的身份,早在她被沈岳重创逃逸后,庄纯就已经和沈岳等人说过了。
但那时候她在说起这些时,只是着重讲述庄舞剑,是李南方在六年前,斩草却没除根的贻害。
她没说,庄舞剑长了狐尾。
可庄舞剑既然是以母系传承的庄家嫡系,那么她就必须和庄纯一样,都有狐尾。
更何况,庄纯嘴里的老妖婆奶奶庄玉,多次都想废掉她们母女,让庄舞剑成为优昙王呢?
这些,已经足够证明庄舞剑,有资格成为优昙王,更有资格知道飘渺乡最大的秘密。
天下国运龙脉水龙的水眼,就在飘渺乡,这已经不是秘密了。
瑞典罗恩博士,为此耗时多年,真把庄纯活捉要偷运回国切片。
东洋山间家族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着重培养雅晴成为第一忍者。
这两件事,都表示着飘渺乡已经被盯上。
既然这已经不再是秘密,那么庄舞剑当然更不稀罕。
飘渺乡能让庄舞剑稀罕的秘密,是……找到身藏白龙的某人,和他生个儿子,就能终止千百年的邪恶诅咒,成为正常人。
茫茫人海中,要想找到这个人,谈何容易?
却又很容易。
庄纯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庄舞剑也知道那个人最大的特征。
三个特征。
第一,怕水。
第二,能躲过正常人躲不过去的灾难。
第三,百毒不侵,手持一把黑刺。
沈岳怕水这件事,估计随便找个叫花子拽住问问,就能知道。
他百毒不侵……小狗只是吃了他吐出来的骨头,就中毒死亡,他却狗屁事都没有的事实,真能瞒过满大厅的人?
尤其沈岳能在蒙着双眼的情况下,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躲开庄舞剑的偷袭,并趁机用残魄黑刺重创了她!
也只有付出鲜血的代价,教训才会无比深刻。
庄舞剑在仓皇逃走时,只说记住了沈岳。
可等她冷静下来后,很快就能推断出,沈岳就是飘渺乡历代优昙王,苦苦搜寻上千年的那个人。
庄舞剑虽然不再是飘渺乡的人,而且她的样子,也无比的可怕,但她在“邂逅”沈岳,知道他就是能改变她邪恶基因的人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肯定是惊喜。
随后,她就会为千方百计得到沈岳,和他生个孩子,为活着的最终目的。
也正是因为庄舞剑的出现,庄纯极力保守的秘密,才变得一文不值。
倒不如,她提前告诉沈岳,让他必须小心庄舞剑。
听庄纯说到这儿后,沈岳眼前又浮上庄舞剑那张可怕的鬼脸。
凭良心来说,如果庄舞剑的脸蛋,能和她的身材成正比,秉着“希望能帮天下美女排忧解难”大原则的沈岳,说不定脑袋一热后,还真半推半就的成全了她……
问题是,庄舞剑那张鬼脸,不但可怕,而且还让人恶心啊。
和那样的女人郎情妾意?
沃草,还是一刀砍死沈老板吧。
沈岳又狠狠吸了口烟,问庄纯:“我无论是和你生孩子,还是和庄舞剑生孩子,结果都是个死,对不对?”
庄纯想了想,才认真回答:“对。而且,我和她独特的基因,决定了你无论和我们俩中的哪一个生孩子,就再也不能伺候另外一个人了。要不然,就算你有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也会毒发身死。所以我劝你,最好是死了让我们共侍一夫的心。”
被你们两女共侍一夫?
我特么脑子有病啊?
一个长的还可以,却没奶没屁股的。
一个有奶有屁股,却有着比魔鬼还要吓人的脸。
沈岳暗中骂了一通,继续说:“心里话。既然我实在逃不过这个厄运,而且也必须在你和庄舞剑之间选择一个。但看在你还算对我友好点的份上,我可以青睐你。”
庄纯冷笑:“哼哼,你以为,如果我现在就能得到你,会拼命讨好你这么久?”
沈老板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小娘皮啥时候拼命讨好他了。
不过有感于小娘皮是个怪物,沈老板也就懒得纠正啥,只是抬脚,砰的一声搁在案几上,听她解释。
庄纯“乖乖”的解释道:“我好像和你说过,我们飘渺乡的女孩子,不到二十一岁,是不能和男人通房的。要不然,我就会五脏六腑,尽爆而亡。”
你啥时候说过!?
你要是早这样说,就凭哥们在女人这方面的造诣,早就让你唉唉呀呀的叫唤着,五脏六腑尽爆而亡。
又何必不顾男人的尊严,百般的讨好你?
沈岳特想吼出这些话。
可看在打不过庄纯的份上,忍了。
能忍的男人,才能活更久。
这么简单的道理,沈岳不再蹲着撒尿时,就已经懂得了。
庄纯看他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一个字来,只好继续说:“我还不到二十岁,所以就算再怎么眼馋你,也不能睡你。”
听她这样说后,沈老板真想一头撞死在案几上。
啥叫再怎么眼馋,也不能睡他啊?
这句话,本该由他对女孩子来说,才对吧?
可小娘皮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却淡定的好像说渴了,想喝水那样。
庄纯没理睬沈老板切身感受,只说:“但庄舞剑,却已经二十六岁了。所以,她随时随地,都能睡你。这一点,就是我的弱势。因此,我必须竭尽全力,在我还没有年满二十一岁时,不让她把你睡了。要不然,我百般讨好你的苦心,和梦想,都将全部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