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麒求助地看向宋晨阳。
对方可是向他保证过,他不会有事的。
“我反对!”宋晨阳再次站起身,“每一个路口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车子开过,就算是这辆车子经过这个路口,又有谁可以证明,恰好是原告出车祸的时候经过?”
“我刚刚还没有说完。”云南琛轻轻晃晃手中的照片,“这个导航图,不仅有路线,还有当晚的行车时间,从这份导航图就可以看出,车辆经过十字街路口的时间是当晚十点左右,这个时间段刚好是我的当事人出车祸的时间段。从车管局查到的资料显示,当时本市只有一款此类型的跑车,这足以证明当时撞倒我的当事人的人就是这辆车。”
陆麒的眼中闪过慌乱。
宋晨阳眯了眯眼睛:“假设你的推断成立……”
云南琛:“不是假设,而是这就是事实。”
宋晨阳并没有就此认输:“那你如何证明当时开车的就是我的当事人?”
“我可以证明。”云宁的声音不高不低地响起来,“我亲眼看到他坐在驾驶座上。”
宋晨阳眼底闪过冷笑。
云教授,您可真是百密一疏啊!
宋晨阳冷笑着竖起右手:“法官大人,我要求向原告提问。”
法官点点头。
“我反对。”宋晨阳再次开口,“按照云宁小姐的说法,当时她受了很严重的伤,这样的情况之下,她不可能保持清醒。”
“不,她可以。我已经询问过几位医生,他们可以证明,在云宁那样的情况之下,是可能出现不昏迷的状态的。”
宋晨阳理理西装站起身:“法官先生,我有一些问题要请问原告云宁小姐。”
法官点点头,宋晨阳走过来,站到云宁面前。
“云宁小姐,你当时受伤严重吗?”
“是的,我的腿被撞断了,还在流血,全身都很疼,很冷。”
“当时原告受了伤很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不可能保持清楚。我认为,原告的这些证词不能作为证据。”
“我反对!”云南琛举起一份资料,“这是一份医学权威资料,可以证明在相似的情况之下,人类会在疼痛的刺激之下保持清醒。”
不用说,这份资料当然是顾锦行准备的。
“反对无效。”
“好,就算你保持了清楚。众所周知,在晚上,还是在雨天,能见度是极低的,在隔着风挡玻璃的情况下,对方的车子还在高速行驶中,你怎么可能看清开车的人?”
“当时,他停了车。”云宁答,“所以我看得很清楚。”
“你停了多久?”
“大概……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你认识被告吗,在车祸之前。”
“不认识。”
“一个原告不认识的人,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隔着淋着雨的风挡玻璃看了一眼,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记住对方的脸。我认为,这是原告的内心暗示,她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下记住我的当事人的样子。”
“我不是幻觉,我确实看到陆家兄弟,开车的是陆麒,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是陆麟。我还记得他那天穿的衣服是一件浅色衬衣,陆麟是一件红色的t恤。”
对方可是向他保证过,他不会有事的。
“我反对!”宋晨阳再次站起身,“每一个路口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车子开过,就算是这辆车子经过这个路口,又有谁可以证明,恰好是原告出车祸的时候经过?”
“我刚刚还没有说完。”云南琛轻轻晃晃手中的照片,“这个导航图,不仅有路线,还有当晚的行车时间,从这份导航图就可以看出,车辆经过十字街路口的时间是当晚十点左右,这个时间段刚好是我的当事人出车祸的时间段。从车管局查到的资料显示,当时本市只有一款此类型的跑车,这足以证明当时撞倒我的当事人的人就是这辆车。”
陆麒的眼中闪过慌乱。
宋晨阳眯了眯眼睛:“假设你的推断成立……”
云南琛:“不是假设,而是这就是事实。”
宋晨阳并没有就此认输:“那你如何证明当时开车的就是我的当事人?”
“我可以证明。”云宁的声音不高不低地响起来,“我亲眼看到他坐在驾驶座上。”
宋晨阳眼底闪过冷笑。
云教授,您可真是百密一疏啊!
宋晨阳冷笑着竖起右手:“法官大人,我要求向原告提问。”
法官点点头。
“我反对。”宋晨阳再次开口,“按照云宁小姐的说法,当时她受了很严重的伤,这样的情况之下,她不可能保持清醒。”
“不,她可以。我已经询问过几位医生,他们可以证明,在云宁那样的情况之下,是可能出现不昏迷的状态的。”
宋晨阳理理西装站起身:“法官先生,我有一些问题要请问原告云宁小姐。”
法官点点头,宋晨阳走过来,站到云宁面前。
“云宁小姐,你当时受伤严重吗?”
“是的,我的腿被撞断了,还在流血,全身都很疼,很冷。”
“当时原告受了伤很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不可能保持清楚。我认为,原告的这些证词不能作为证据。”
“我反对!”云南琛举起一份资料,“这是一份医学权威资料,可以证明在相似的情况之下,人类会在疼痛的刺激之下保持清醒。”
不用说,这份资料当然是顾锦行准备的。
“反对无效。”
“好,就算你保持了清楚。众所周知,在晚上,还是在雨天,能见度是极低的,在隔着风挡玻璃的情况下,对方的车子还在高速行驶中,你怎么可能看清开车的人?”
“当时,他停了车。”云宁答,“所以我看得很清楚。”
“你停了多久?”
“大概……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你认识被告吗,在车祸之前。”
“不认识。”
“一个原告不认识的人,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隔着淋着雨的风挡玻璃看了一眼,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记住对方的脸。我认为,这是原告的内心暗示,她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下记住我的当事人的样子。”
“我不是幻觉,我确实看到陆家兄弟,开车的是陆麒,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是陆麟。我还记得他那天穿的衣服是一件浅色衬衣,陆麟是一件红色的t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