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作者:来自远方
分卷阅读500
和却敏锐察觉到,国公爷生气了。
“那个……”开了口,却不晓得怎么补救。
宦官送来大氅,沈瑄接过,单臂抖开,直接披到了孟清和身上。
国公爷身高腿长,孟伯爷高度不够,大氅拖到了地上。
“国公爷,我带了斗篷。”
“恩?”
沈瑄挑眉,黑眸微眯,孟伯爷立刻消音。
闭嘴,万事大吉。
国公爷满意了,修长的手指拉起大氅领口,黑色的皮绳,衬着一抹润玉般的白,让人移不开眼。
该说侯二代得天独厚?
不看虎口和掌心的茧子,这实在不像是武将的手。
沈瑄俯身时,孟清和的视线又落到他的脸上。
乌发,剑眉,深眸。
执刀时,通身的煞气,安静时,却如谪仙般出尘。
看得再多,仍会不由得出神。
孟伯爷不动,定国公直起身,看着明显走神的孟某人,心头微动,绽开了一抹笑。
“回神。”
两个字,成功让孟清和从沉迷中醒来。醒来之后,再次有了撞墙的冲--动。
默默捂脸,都几年了,还不见出息,当真没脸见人了。
定国公心情大好,一路牵着孟清和,被宦官引到安置的厢房。
自我反省中的孟伯爷,压根没注意到两人此刻是什么形象。
亲卫们眼观鼻鼻观心,镇定自若。见多了,不值得稀奇
遇上的随扈官员也未表现出任何诧异。
古有挚友抵足而眠,定国公和兴宁伯所为,根本不值得参上一本。何况,以这两人的本事,真敢背后挑刺,倒霉的是谁还很难说。
沈瑄安置的厢房就在孟清和隔壁。
宦官退下,国公爷直接把人拉进了自己房中。
“国公爷,我还是回去。”
“不必。”
火盆刚刚燃起,还有些冷。沈瑄突然把孟清和抱了起来,走进内室,绕过一面山水屏风,将他放到了榻上。
孟清和不自在,想起身,却被一把按住。
“别动。”
身上的大氅-解-开,搭在屏风上,随后是公服,棉袍,靴子都被代劳。
宦官送来热水,国公爷亲手拧了帕子,擦过孟清和的脸颊和双手,像是在碰触一件精美的瓷器
直到脚腕被握住,浸入略烫的水中,孟伯爷果断头顶冒氢气,懵了。
“国公爷……”
“恩?”
沈瑄正捏着孟清和的小腿,拇指按到某处,头顶一声冷嘶,没声音了。
孟某人几乎栽倒,国公爷却是弯起了嘴角。温热的掌心整个覆上,从脚踝到膝盖,冰冷的感觉渐渐退去,余下的,只有阵阵暖意。
“好些了?”
“啊?”
“可还冷?”
沈瑄仰首,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意,孟清和突然又想扑了。
“十二郎?”
“……没事。”
水渐凉,孟清和只着中衣,裹着棉被躺在榻上。天色未晚,困意却开始涌上。
冰雪融化,会带给人欣喜和暖意。
国公爷如此,却让他的心揪成一团。
两辈子,第一次有人这样待他。
鼻子有些堵,用力闭眼,熟悉的冷香自身后围住了他。
“十二郎。”
“……”
没出声,翻过身,伸出手臂,用力扣住沈瑄的肩膀,仰起头,狠狠堵住了他的唇。
生于两世,心终于安稳,就是他了!
永乐六年十一月,交趾生乱,天子下旨,以黔国公沐晟为总兵官,佩征夷将军印。新城侯张辅,都督柳升为副,兴兵四万,入交趾平乱。
同月,平江伯陈瑄率舟师平上岸倭寇,斩首六十余,日本将军遣使臣朝贡,并上报前代将军足利义满死讯。
同年十二月,朝鲜都城为明军所下,泾国公嫡孙陈纪率先入城。朝鲜国王扮作庶人逃出汉阳。前国王上表,重新登位为王。
北疆连降大雪,征讨大军集于边卫,魏国公得令,出征之日延为明年二月。
兀良哈的壮汉们追踪鞑靼进入漠北,一边给大宁传送消息,一边不忘动手打压女真。呵哈出等女真头领来不及-显-露-野心,就被某人挖出的坑埋了。
大军不出征,定国公留在大宁,孟伯爷过了一段相当舒心的日子。
临到十二月中旬,永乐帝循常例发年金。身为勋贵,孟清和领到的赏赐自然不少。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孟清义也得了恩赏。
一道皇令,孟清义从庶人一跃升为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正六品,不管事,只领俸禄。
人在家中坐,官从天上来。接到敕令,孟清义整个人都傻了。
得知消息,孟清和也有点傻。
国公爷笑言:“凡亲王、郡王妃父无官者,分授兵马指挥、副指挥,不管事。无父,度情可授其兄。吾为今上义子,受封国公,禄比亲王。”说着,发现孟清和神色有些不对,疑惑道:“十二郎?”
孟清和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先前皇后比照国公夫人赏钱,如今天子参照王妃赐官。
大明第一夫妻,行事果真非同凡响。
☆、第214章
永乐六年十二月底,天子移驾北京。
依祖制,逢新年,天子御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命妇。
朔旦,文书房请旨宣谕一道,群臣听谕,并传天下州府,召耆老免面谕,宣之乡里。
往年,宣谕皆从应天府出。永乐七年,御驾北巡,群臣朝贺的地点,从南京改到了北京。
北京皇宫三大殿尚未竣工,永乐帝便御奉天门受朝贺。此举明确传达出信号,自此,北京即是国都。朕要迁都,谁也阻止不了!
奉天殿还不能投入使用,天子下旨,在殿前设宴。
火红的灯笼成排,火盆上百,映得黑夜亮如白昼。
亮归亮,冷风却不会减弱分毫。
好在没有下雪,北京行部官员习惯了北疆天气,又穿得多,便是文官,也个顶个抗冻。换成习惯了南京气候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饭没吃完就会冻得话都说不出来。
孟清和坐在沈瑄下首,朝服里加了两层棉袍,外边披着厚厚的斗篷,护手里-塞-了小巧的铜炉,脚底踩着厚实的皮靴,勉强能撑得住。
看看举着酒杯,脸色通红的永乐帝,再看看除下斗篷,只穿冕服的朱高煦兄弟,孟伯爷吸吸鼻子,很是羡慕。
人和人,当真是没法比。
不过,最让他羡慕的还是身边的国公爷。朝服之下,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袍,行动间挥洒自如,好似风都绕着他吹。
现场唯一能让孟伯爷得到安慰的,大概只有包成个球的朱瞻壑。
一样穿了几层,朱瞻壑小脸红扑扑,拉着朱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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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却敏锐察觉到,国公爷生气了。
“那个……”开了口,却不晓得怎么补救。
宦官送来大氅,沈瑄接过,单臂抖开,直接披到了孟清和身上。
国公爷身高腿长,孟伯爷高度不够,大氅拖到了地上。
“国公爷,我带了斗篷。”
“恩?”
沈瑄挑眉,黑眸微眯,孟伯爷立刻消音。
闭嘴,万事大吉。
国公爷满意了,修长的手指拉起大氅领口,黑色的皮绳,衬着一抹润玉般的白,让人移不开眼。
该说侯二代得天独厚?
不看虎口和掌心的茧子,这实在不像是武将的手。
沈瑄俯身时,孟清和的视线又落到他的脸上。
乌发,剑眉,深眸。
执刀时,通身的煞气,安静时,却如谪仙般出尘。
看得再多,仍会不由得出神。
孟伯爷不动,定国公直起身,看着明显走神的孟某人,心头微动,绽开了一抹笑。
“回神。”
两个字,成功让孟清和从沉迷中醒来。醒来之后,再次有了撞墙的冲--动。
默默捂脸,都几年了,还不见出息,当真没脸见人了。
定国公心情大好,一路牵着孟清和,被宦官引到安置的厢房。
自我反省中的孟伯爷,压根没注意到两人此刻是什么形象。
亲卫们眼观鼻鼻观心,镇定自若。见多了,不值得稀奇
遇上的随扈官员也未表现出任何诧异。
古有挚友抵足而眠,定国公和兴宁伯所为,根本不值得参上一本。何况,以这两人的本事,真敢背后挑刺,倒霉的是谁还很难说。
沈瑄安置的厢房就在孟清和隔壁。
宦官退下,国公爷直接把人拉进了自己房中。
“国公爷,我还是回去。”
“不必。”
火盆刚刚燃起,还有些冷。沈瑄突然把孟清和抱了起来,走进内室,绕过一面山水屏风,将他放到了榻上。
孟清和不自在,想起身,却被一把按住。
“别动。”
身上的大氅-解-开,搭在屏风上,随后是公服,棉袍,靴子都被代劳。
宦官送来热水,国公爷亲手拧了帕子,擦过孟清和的脸颊和双手,像是在碰触一件精美的瓷器
直到脚腕被握住,浸入略烫的水中,孟伯爷果断头顶冒氢气,懵了。
“国公爷……”
“恩?”
沈瑄正捏着孟清和的小腿,拇指按到某处,头顶一声冷嘶,没声音了。
孟某人几乎栽倒,国公爷却是弯起了嘴角。温热的掌心整个覆上,从脚踝到膝盖,冰冷的感觉渐渐退去,余下的,只有阵阵暖意。
“好些了?”
“啊?”
“可还冷?”
沈瑄仰首,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意,孟清和突然又想扑了。
“十二郎?”
“……没事。”
水渐凉,孟清和只着中衣,裹着棉被躺在榻上。天色未晚,困意却开始涌上。
冰雪融化,会带给人欣喜和暖意。
国公爷如此,却让他的心揪成一团。
两辈子,第一次有人这样待他。
鼻子有些堵,用力闭眼,熟悉的冷香自身后围住了他。
“十二郎。”
“……”
没出声,翻过身,伸出手臂,用力扣住沈瑄的肩膀,仰起头,狠狠堵住了他的唇。
生于两世,心终于安稳,就是他了!
永乐六年十一月,交趾生乱,天子下旨,以黔国公沐晟为总兵官,佩征夷将军印。新城侯张辅,都督柳升为副,兴兵四万,入交趾平乱。
同月,平江伯陈瑄率舟师平上岸倭寇,斩首六十余,日本将军遣使臣朝贡,并上报前代将军足利义满死讯。
同年十二月,朝鲜都城为明军所下,泾国公嫡孙陈纪率先入城。朝鲜国王扮作庶人逃出汉阳。前国王上表,重新登位为王。
北疆连降大雪,征讨大军集于边卫,魏国公得令,出征之日延为明年二月。
兀良哈的壮汉们追踪鞑靼进入漠北,一边给大宁传送消息,一边不忘动手打压女真。呵哈出等女真头领来不及-显-露-野心,就被某人挖出的坑埋了。
大军不出征,定国公留在大宁,孟伯爷过了一段相当舒心的日子。
临到十二月中旬,永乐帝循常例发年金。身为勋贵,孟清和领到的赏赐自然不少。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孟清义也得了恩赏。
一道皇令,孟清义从庶人一跃升为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正六品,不管事,只领俸禄。
人在家中坐,官从天上来。接到敕令,孟清义整个人都傻了。
得知消息,孟清和也有点傻。
国公爷笑言:“凡亲王、郡王妃父无官者,分授兵马指挥、副指挥,不管事。无父,度情可授其兄。吾为今上义子,受封国公,禄比亲王。”说着,发现孟清和神色有些不对,疑惑道:“十二郎?”
孟清和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先前皇后比照国公夫人赏钱,如今天子参照王妃赐官。
大明第一夫妻,行事果真非同凡响。
☆、第214章
永乐六年十二月底,天子移驾北京。
依祖制,逢新年,天子御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命妇。
朔旦,文书房请旨宣谕一道,群臣听谕,并传天下州府,召耆老免面谕,宣之乡里。
往年,宣谕皆从应天府出。永乐七年,御驾北巡,群臣朝贺的地点,从南京改到了北京。
北京皇宫三大殿尚未竣工,永乐帝便御奉天门受朝贺。此举明确传达出信号,自此,北京即是国都。朕要迁都,谁也阻止不了!
奉天殿还不能投入使用,天子下旨,在殿前设宴。
火红的灯笼成排,火盆上百,映得黑夜亮如白昼。
亮归亮,冷风却不会减弱分毫。
好在没有下雪,北京行部官员习惯了北疆天气,又穿得多,便是文官,也个顶个抗冻。换成习惯了南京气候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饭没吃完就会冻得话都说不出来。
孟清和坐在沈瑄下首,朝服里加了两层棉袍,外边披着厚厚的斗篷,护手里-塞-了小巧的铜炉,脚底踩着厚实的皮靴,勉强能撑得住。
看看举着酒杯,脸色通红的永乐帝,再看看除下斗篷,只穿冕服的朱高煦兄弟,孟伯爷吸吸鼻子,很是羡慕。
人和人,当真是没法比。
不过,最让他羡慕的还是身边的国公爷。朝服之下,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袍,行动间挥洒自如,好似风都绕着他吹。
现场唯一能让孟伯爷得到安慰的,大概只有包成个球的朱瞻壑。
一样穿了几层,朱瞻壑小脸红扑扑,拉着朱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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