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陆——东华王国——曙光森林——锦绣城——永鑫历398年8月15日
锦绣城坐落于美丽的曙光森林中心,距离都城汴安城足有两三千里远。
天角晨辉今年已经十四岁了。他和他十六岁的大哥晨光一样皮肤白皙,也拥有同样的赭石色闪亮眼眸。他一头漆黑如夜的直发垂在肩头,不时四处张望。
酒馆里的游吟歌手似乎不知倦怠,刚奏完一曲《我的明光姑娘》,又接起《让我们随风共舞》。歌手水平高超,可以和晨辉的大哥一较高下。但,越是如此,就越叫晨辉厌烦。
一年前,他也是像今天这样趁天角堡中人们都在忙,偷偷溜了出来。正是那天,他看上了一个裁缝的女儿。那种初恋的感觉是那么美妙,令他陶醉其中,无法自拔——尽管他一直没有表白,连靠近她、说句话都不敢去。晨辉时常想起她的甜蜜笑容,像品一杯亚萨津产的黄金葡萄酒一样细细地回味。
可几天前晨辉听说那个裁缝的女儿被一个南方来的游吟歌手给睡了。晨辉不会像别的官家子弟一样在市井小民中间耍威风,但还是央求父亲把那个歌手驱逐出了锦绣城。自此,晨辉见到音乐家就厌烦——当然,这不包括大哥晨光。
晨辉明白,就算歌手没有睡了裁缝的女儿,他也不可能和她在一起。今天他穿着粗糙的硬布衣在“镶金蔷薇”酒馆喝闷酒,像个普通市民一样。可谁都知道他是锦绣城公爵天角翔乾的次子。市井小民们要么躲着他,要么过来说几句奉承话就走。他觉得这样更尴尬了。
正在沉思间,晨辉忽然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男子悄无声息地进入酒馆。那男子衣衫褴褛,披着一件脏兮兮的黑色连帽斗篷。他的脸既不丑陋,也不俊俏,在普通不过。晨辉根本没有在意,谁知男子径直走向了晨辉,在他面前坐下。
“孩子,你怎么还在这里?”那人如是说,“你该离开了,离开这里,去你该去的地方。”
一番话令晨辉摸不着头脑? 他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啊!“我该去的地方?你是说,我该回家了?”对付这种没话找话还语出莫名的陌生人? 晨辉最有一套了,“我该回天角堡了,再见,伙计!”他撇下陌生人,跌跌撞撞地站起来? 准备离开酒馆。
那男子掏出一枚亮琤琤的指环? 立即吸引住了晨辉的目光。那是一枚通体发绿、镶有一颗赭石色大猫眼石的厚边指环。“孩子,它是你的。”男子微笑道。
晨辉情不自禁地接过戒指? 仔细端详。指环上,有一行西洋哈摩恩文字:el dorado。这是什么意思?晨辉心想。
正当晨辉要开口之际? 男子就那样机械地对着他笑。“孩子,它一直都属于你。”晨辉第二次想说话,又被对方噎了回去。“好好保管。”晨辉第三次要张嘴? 再次被打断。“el dorado从来不存在? 以后也不会有。但你的一生都将走在寻找el dorado的路上。当心投身暗影与幽冥的兄长? 当心虚伪的诸神? 当心走向一统的地狱。你将出于良知、信仰、爱去背叛别人三次;你将因自己的无知、狂热和对自由的渴望经历三次死亡;你会永远高举正义、希望、牺牲这三面旗帜;命中注定你要见证凡人之黄昏、群魔之黄昏、诸神之黄昏。”
“疯子吧?”旁边一个年轻男孩说。随即,酒馆里不论男女老少? 都一齐把目光投向这里。
晨辉不知自己是如何听完的。当他一头雾水地呆立在原地时? 那男子早已无影无踪。“真是奇怪。”但得到这么漂亮的一只戒指? 还是很令他高兴的。时候不早了? 再不回去? 亚科爵士就该发现了。金翼亚科是锦绣城的总教头,并且负责天角家的新一代男性的武艺教育。亚科爵士总说晨辉是个射箭的好苗子? 百年一遇那种。晨辉自己倒没觉得什么。
于是回到城堡后换好衣服,他就坐到了城堡校场边缘的系留柱上,两只悬空的腿无精打采地前后晃荡? 就这样持续了一整个上午。
晨辉两眼盯着校场中央的两个小男孩——一个七岁,一个八岁? 像两只鹅一样一个轮一个地挥舞木剑——这要打到猴年马月嘛!本来今天是中秋节,曙光森林地区的各诸侯都要在今天赶到,参加晚宴,但晨辉等到现在还没有等到像样的对手,因为有一半诸侯还没赶到,亏晨辉特地换上了自己的新皮甲呢!
关键是晨光也不在,他今早好像就出去了,不然兄弟俩好歹还可以切磋切磋。九岁的弟弟晨耀正泡在藏书厅中,即使他来,也根本不是晨辉的对手。
这时有人来打招呼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人应该叫霁蕴世籓,是霁蕴塔骑士霁蕴居正的次子。两年前,晨辉的大姐天角夕颜与前来参见平叛庆功宴的世籓相爱了。由于世籓出身低微,就被当时只有十四岁的晨光揍了一顿。记得当时大哥是这么说的:“你再敢诱惑我姐姐,就让你满地找牙!”晨辉知道当时晨光是按照父亲的意思才打人的,所以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略微地表达同情。现在呢,由于世籓的父亲和长兄都意外亡故,十九岁的世籓成了霁蕴塔的主人
“你好啊,二少爷。还记得我么?”霁蕴世籓顶着盛夏烈阳般的帅气面容笑眯眯地走过来。
晨辉知道不能失了礼节,于是也强撑着笑作答。“我当然知道啊,你就是新晋的霁蕴塔骑士啊。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好吧,只是我挺想念我的父兄。愿天堂没有该死的剑齿虎!对了,你姐姐呢?我好歹得跟她打个招呼啊,不然说不过去呢。”
一提这个,晨辉就感到一脸尴尬——他自己都不知道姐姐天天都跑去哪里、干些什么,更别说告诉面前这个人了。等世籓走后,晨辉又陷入了无聊的境地中。
正当晨辉百无聊赖之际,十七岁的大姐夕颜跑了过来。夕颜有火烧云般的赤红长卷发,尖俏的下巴,赤红的瞳孔,棱角分明的脸庞和高鼻子,而毫无疑问这些都遗传自父亲——威风凛凛的锦绣城公爵天角翔乾。“看你在这儿挺闷的,晨辉,跟我来。”
晨辉跳下系留柱,打量着面前的姐姐。哦,天呐,她居然打扮得跟个男孩子似的:头发随意披散;穿一身棕色厚毛布便衣;在上衣的腰部系了一根黑色粗皮带;脚上是棕色高筒皮靴。晨辉一时难以反应过来,“我差点以为我多了个哥哥呢。”
夕颜笑得合不拢嘴,“你可以这样认为。”
“去哪儿?”晨辉耸耸肩。
“别问,到了你就知道了。”夕颜又在故作神秘,而且看样子兴奋得不得了。很多别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她都会感到兴奋。她都十七岁了,是个成年女子了,却一点也没有大家闺秀应有的样子,倒是十一岁的妹妹夕瑞,可是个讨人喜爱的小淑女。
结果,晨辉被姐姐带到了城堡外的锦绣广场。人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他看到广场中央的那两匹马,不,不是马,它们长着角!晨辉只听到自己的声音停在喉咙里,眼睛也瞪得老大。“天啊,那是——”
“独角兽!”姐姐兴奋地接过话。
姐弟俩互相看着对方衣服上的独角兽纹章,又看看广场中央的活物,不禁相视而笑。
“可以前从没有人见过独角兽啊。”晨辉带着惊诧说道。
“四百年前有,那时魔法还没有消失。我从书上看的。”夕颜解释。
你也看书?晨辉在心里说。你不是从来不喜欢看书么?
广场中央,和晨辉的父亲大人站在一起的是闪金堡伯爵,闪金吉安。晨辉在两年前的平叛庆功宴上见过他,只是那时他还没有那么胖。看样子,独角兽就是他带来的。“姐姐,我们为什么不走近点去看呢?”
夕颜只是叹息,“好弟弟,你不会想知道父亲看见了会怎么说我们的。你以为他会放任他的‘金童玉女’们在节日里上街乱跑吗?”她出神地盯着广场中央的独角兽,火红的长发随风狂舞。“风有点大,每年秋天都是这样。”她的语气突然很奇怪。“我们回城堡吧。”
不知为何,夕颜在回去的路上一句话也没有再说。
——东华大陆——东华王国——曙光森林——锦绣城——永鑫历398年8月15日
经过校场,晨辉便被呐喊声、说笑声给吸引得挪不动步子了。哥哥晨光就立在场子中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夕颜也停下来——她爱刀剑枪弓胜过爱诗琴画绣几百倍。
只见校场中央,晨光挥舞木剑,格挡下胖男孩的攻击。胖男孩回手准备再次发动劈砍,不料左腰中了一剑,痛的把自己的剑甩了出去。旁观的人哈哈大笑,看着那胖男孩一屁股坐在地上。晨光却左手持剑,伸出右手。“起来吧,小弟弟,我十六岁,你才十三岁,多练习,你以后一定可以比我打得好的。”校场里又充满掌声。晨辉看着那胖男孩衣服上的胸章,差不多能看出他应该是银沙家族的人。
哥哥这算以强凌弱吗?晨辉心想。晨光是锦绣城教头金羽亚科带过的最优秀的学徒,对付同龄人尚不在话下,何况那个十三岁的胖男孩?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名精瘦的青年。他皮肤沉黑,一口白牙,白眉花眼,银发飘飘,目光冷峻而锐利。这一定是晴日港侯爵的长子,晴日鹏霖,除了他没别人了。鹏霖从武器架上抄起一把大型木剑,走到校场中央,双手擎剑,一如往年的潇洒。
“怎么,不说点什么?”晨光问道,“我们可是好不容易才又凑到一起了啊。”
“说废话可不是我的习惯。”鹏霖回敬。鹏霖和晨光同年生,但此时他已经接近成年人的体型。而晨光,还有些稚气未脱。在武艺方面,晨辉很清楚,哥哥晨光与这个晴日鹏霖只能用棋逢对手来形容。
晨辉扭头看姐姐,而姐姐也看着她。“要不要赌一把?”
“好啊,你押多少?”夕颜笑道。
不用问,夕颜自然把注下在那个晴日家族的黑小子身上。晨辉自己还用说,哪次哥哥晨光让他失望过?“我押两枚银币。”其实我押多少都没关系,晨辉心想,反正你那黑小子也赢不了。
结果自然是晨光打败了鹏霖,虽然赢得有些吃力。
“两个小白饼,拿来吧。”晨辉左手掐腰,右手平摊在姐姐面前。夕颜倒是漫不经心地解开钱袋子,摸出两枚银币放到弟弟手上,不带一丝犹豫。
晨光冲他的对手喊:“还要再来一场吗?”
“不了。”黑乎乎的鹏霖拒绝道,“还有,请叫我鹏霖爵士,我年初已经获得骑士身份了。”
他竟然是骑士!晨辉想,他一定用过真剑。晨辉不由得多看了一眼校场中央的黑脸男青年。晨辉希望自己也能早日成年,并成为骑士。
夕颜的嘴角则闪过一丝笑意,她也在看着那位年轻的鹏霖爵士。很快,站在校场中央的,就又是两个小男孩了。一个才九岁,但高大强壮,另一个则是先前和晨光过招的肥嘟嘟的十三岁男孩。晨辉和夕颜都准备好再看一次那胖男孩的笑话了。
“我说,这家伙还是省省吧,他的身材完全不行的。”晨辉看不下去了,便要抽身离开。“姐姐,我先走了。”
正要离去,忽见一群人簇拥着个女孩穿过庭院。那女孩年纪和夕颜差不多,穿着暗绿色的羊毛裙服,披着杏黄色连帽绒边斗篷。晨辉瞧不见她的脸。那是谁???
看晨辉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夕颜解释道:“父亲跟我说过,她是我们的远房亲戚,很久以前就分出去了。那时,九国刚刚统一。当时的那位天角翔乾——不是我们的父亲,而是几百年前名叫天角翔乾的另一个人——因战功受到‘圣君’永鑫一世的赏赐,从我们的族脉中分了出去,定居于大雪原地区的白俏城。虽只是男爵,却是瑞雪城的直属封臣。这位族亲就是天角绯莲女爵,白俏城天角家族的最后血脉,她的。谁娶了她,谁就能继承白俏城。你看,他们的纹章是金底白色独角兽,而我们的是蓝天下的赤红独角兽。”
晨辉不禁惊起来。白俏城天角家族已经没落到这个地步了啊!“她的爸爸妈妈呢?”
“上一任白俏城男爵几年前死于石疫;而男爵夫人,也就是这位绯莲女爵的母亲,也于一年前莫名去世。总之,白俏城的天角家族只剩她一个人喽——她家族分出去的更小旁系基本上都消亡在了四十四年前的大雪原内战。”
“凛冬之战。”晨辉故作严肃地吐出这个名字,觉得很酷。
夕颜只是笑笑,“人们老喜欢给战争起个好听的名字,呵呵。哦,对了,父亲还说绯莲女爵会在这里住下。”
“跟我们一起?”这意味着,晨辉多了一个姐姐。
“对。只是......她八成挺无趣。你看看她那病怏怏、娇滴滴的样子。”
晨辉才懒得看,他对这位远房亲戚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有这会儿时间,他还不如去看看夕瑞妹妹。夕瑞是个可爱的小淑女,无时无刻不带着礼貌,每分每秒都尽显优雅端庄。关键是,夕瑞妹妹多才多艺,琴棋诗画样样精通,连烹饪都略有涉猎。
现在这个时候,夕瑞应该在自己的房间和其他小姐们做针线,要不然就是在厨房跟银翼博达师傅学做菜。晨辉决定去找找她,说不定能蹭两口酱豆腐呢。
锦绣城坐落于美丽的曙光森林中心,距离都城汴安城足有两三千里远。
天角晨辉今年已经十四岁了。他和他十六岁的大哥晨光一样皮肤白皙,也拥有同样的赭石色闪亮眼眸。他一头漆黑如夜的直发垂在肩头,不时四处张望。
酒馆里的游吟歌手似乎不知倦怠,刚奏完一曲《我的明光姑娘》,又接起《让我们随风共舞》。歌手水平高超,可以和晨辉的大哥一较高下。但,越是如此,就越叫晨辉厌烦。
一年前,他也是像今天这样趁天角堡中人们都在忙,偷偷溜了出来。正是那天,他看上了一个裁缝的女儿。那种初恋的感觉是那么美妙,令他陶醉其中,无法自拔——尽管他一直没有表白,连靠近她、说句话都不敢去。晨辉时常想起她的甜蜜笑容,像品一杯亚萨津产的黄金葡萄酒一样细细地回味。
可几天前晨辉听说那个裁缝的女儿被一个南方来的游吟歌手给睡了。晨辉不会像别的官家子弟一样在市井小民中间耍威风,但还是央求父亲把那个歌手驱逐出了锦绣城。自此,晨辉见到音乐家就厌烦——当然,这不包括大哥晨光。
晨辉明白,就算歌手没有睡了裁缝的女儿,他也不可能和她在一起。今天他穿着粗糙的硬布衣在“镶金蔷薇”酒馆喝闷酒,像个普通市民一样。可谁都知道他是锦绣城公爵天角翔乾的次子。市井小民们要么躲着他,要么过来说几句奉承话就走。他觉得这样更尴尬了。
正在沉思间,晨辉忽然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男子悄无声息地进入酒馆。那男子衣衫褴褛,披着一件脏兮兮的黑色连帽斗篷。他的脸既不丑陋,也不俊俏,在普通不过。晨辉根本没有在意,谁知男子径直走向了晨辉,在他面前坐下。
“孩子,你怎么还在这里?”那人如是说,“你该离开了,离开这里,去你该去的地方。”
一番话令晨辉摸不着头脑? 他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啊!“我该去的地方?你是说,我该回家了?”对付这种没话找话还语出莫名的陌生人? 晨辉最有一套了,“我该回天角堡了,再见,伙计!”他撇下陌生人,跌跌撞撞地站起来? 准备离开酒馆。
那男子掏出一枚亮琤琤的指环? 立即吸引住了晨辉的目光。那是一枚通体发绿、镶有一颗赭石色大猫眼石的厚边指环。“孩子,它是你的。”男子微笑道。
晨辉情不自禁地接过戒指? 仔细端详。指环上,有一行西洋哈摩恩文字:el dorado。这是什么意思?晨辉心想。
正当晨辉要开口之际? 男子就那样机械地对着他笑。“孩子,它一直都属于你。”晨辉第二次想说话,又被对方噎了回去。“好好保管。”晨辉第三次要张嘴? 再次被打断。“el dorado从来不存在? 以后也不会有。但你的一生都将走在寻找el dorado的路上。当心投身暗影与幽冥的兄长? 当心虚伪的诸神? 当心走向一统的地狱。你将出于良知、信仰、爱去背叛别人三次;你将因自己的无知、狂热和对自由的渴望经历三次死亡;你会永远高举正义、希望、牺牲这三面旗帜;命中注定你要见证凡人之黄昏、群魔之黄昏、诸神之黄昏。”
“疯子吧?”旁边一个年轻男孩说。随即,酒馆里不论男女老少? 都一齐把目光投向这里。
晨辉不知自己是如何听完的。当他一头雾水地呆立在原地时? 那男子早已无影无踪。“真是奇怪。”但得到这么漂亮的一只戒指? 还是很令他高兴的。时候不早了? 再不回去? 亚科爵士就该发现了。金翼亚科是锦绣城的总教头,并且负责天角家的新一代男性的武艺教育。亚科爵士总说晨辉是个射箭的好苗子? 百年一遇那种。晨辉自己倒没觉得什么。
于是回到城堡后换好衣服,他就坐到了城堡校场边缘的系留柱上,两只悬空的腿无精打采地前后晃荡? 就这样持续了一整个上午。
晨辉两眼盯着校场中央的两个小男孩——一个七岁,一个八岁? 像两只鹅一样一个轮一个地挥舞木剑——这要打到猴年马月嘛!本来今天是中秋节,曙光森林地区的各诸侯都要在今天赶到,参加晚宴,但晨辉等到现在还没有等到像样的对手,因为有一半诸侯还没赶到,亏晨辉特地换上了自己的新皮甲呢!
关键是晨光也不在,他今早好像就出去了,不然兄弟俩好歹还可以切磋切磋。九岁的弟弟晨耀正泡在藏书厅中,即使他来,也根本不是晨辉的对手。
这时有人来打招呼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人应该叫霁蕴世籓,是霁蕴塔骑士霁蕴居正的次子。两年前,晨辉的大姐天角夕颜与前来参见平叛庆功宴的世籓相爱了。由于世籓出身低微,就被当时只有十四岁的晨光揍了一顿。记得当时大哥是这么说的:“你再敢诱惑我姐姐,就让你满地找牙!”晨辉知道当时晨光是按照父亲的意思才打人的,所以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略微地表达同情。现在呢,由于世籓的父亲和长兄都意外亡故,十九岁的世籓成了霁蕴塔的主人
“你好啊,二少爷。还记得我么?”霁蕴世籓顶着盛夏烈阳般的帅气面容笑眯眯地走过来。
晨辉知道不能失了礼节,于是也强撑着笑作答。“我当然知道啊,你就是新晋的霁蕴塔骑士啊。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好吧,只是我挺想念我的父兄。愿天堂没有该死的剑齿虎!对了,你姐姐呢?我好歹得跟她打个招呼啊,不然说不过去呢。”
一提这个,晨辉就感到一脸尴尬——他自己都不知道姐姐天天都跑去哪里、干些什么,更别说告诉面前这个人了。等世籓走后,晨辉又陷入了无聊的境地中。
正当晨辉百无聊赖之际,十七岁的大姐夕颜跑了过来。夕颜有火烧云般的赤红长卷发,尖俏的下巴,赤红的瞳孔,棱角分明的脸庞和高鼻子,而毫无疑问这些都遗传自父亲——威风凛凛的锦绣城公爵天角翔乾。“看你在这儿挺闷的,晨辉,跟我来。”
晨辉跳下系留柱,打量着面前的姐姐。哦,天呐,她居然打扮得跟个男孩子似的:头发随意披散;穿一身棕色厚毛布便衣;在上衣的腰部系了一根黑色粗皮带;脚上是棕色高筒皮靴。晨辉一时难以反应过来,“我差点以为我多了个哥哥呢。”
夕颜笑得合不拢嘴,“你可以这样认为。”
“去哪儿?”晨辉耸耸肩。
“别问,到了你就知道了。”夕颜又在故作神秘,而且看样子兴奋得不得了。很多别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她都会感到兴奋。她都十七岁了,是个成年女子了,却一点也没有大家闺秀应有的样子,倒是十一岁的妹妹夕瑞,可是个讨人喜爱的小淑女。
结果,晨辉被姐姐带到了城堡外的锦绣广场。人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他看到广场中央的那两匹马,不,不是马,它们长着角!晨辉只听到自己的声音停在喉咙里,眼睛也瞪得老大。“天啊,那是——”
“独角兽!”姐姐兴奋地接过话。
姐弟俩互相看着对方衣服上的独角兽纹章,又看看广场中央的活物,不禁相视而笑。
“可以前从没有人见过独角兽啊。”晨辉带着惊诧说道。
“四百年前有,那时魔法还没有消失。我从书上看的。”夕颜解释。
你也看书?晨辉在心里说。你不是从来不喜欢看书么?
广场中央,和晨辉的父亲大人站在一起的是闪金堡伯爵,闪金吉安。晨辉在两年前的平叛庆功宴上见过他,只是那时他还没有那么胖。看样子,独角兽就是他带来的。“姐姐,我们为什么不走近点去看呢?”
夕颜只是叹息,“好弟弟,你不会想知道父亲看见了会怎么说我们的。你以为他会放任他的‘金童玉女’们在节日里上街乱跑吗?”她出神地盯着广场中央的独角兽,火红的长发随风狂舞。“风有点大,每年秋天都是这样。”她的语气突然很奇怪。“我们回城堡吧。”
不知为何,夕颜在回去的路上一句话也没有再说。
——东华大陆——东华王国——曙光森林——锦绣城——永鑫历398年8月15日
经过校场,晨辉便被呐喊声、说笑声给吸引得挪不动步子了。哥哥晨光就立在场子中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夕颜也停下来——她爱刀剑枪弓胜过爱诗琴画绣几百倍。
只见校场中央,晨光挥舞木剑,格挡下胖男孩的攻击。胖男孩回手准备再次发动劈砍,不料左腰中了一剑,痛的把自己的剑甩了出去。旁观的人哈哈大笑,看着那胖男孩一屁股坐在地上。晨光却左手持剑,伸出右手。“起来吧,小弟弟,我十六岁,你才十三岁,多练习,你以后一定可以比我打得好的。”校场里又充满掌声。晨辉看着那胖男孩衣服上的胸章,差不多能看出他应该是银沙家族的人。
哥哥这算以强凌弱吗?晨辉心想。晨光是锦绣城教头金羽亚科带过的最优秀的学徒,对付同龄人尚不在话下,何况那个十三岁的胖男孩?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名精瘦的青年。他皮肤沉黑,一口白牙,白眉花眼,银发飘飘,目光冷峻而锐利。这一定是晴日港侯爵的长子,晴日鹏霖,除了他没别人了。鹏霖从武器架上抄起一把大型木剑,走到校场中央,双手擎剑,一如往年的潇洒。
“怎么,不说点什么?”晨光问道,“我们可是好不容易才又凑到一起了啊。”
“说废话可不是我的习惯。”鹏霖回敬。鹏霖和晨光同年生,但此时他已经接近成年人的体型。而晨光,还有些稚气未脱。在武艺方面,晨辉很清楚,哥哥晨光与这个晴日鹏霖只能用棋逢对手来形容。
晨辉扭头看姐姐,而姐姐也看着她。“要不要赌一把?”
“好啊,你押多少?”夕颜笑道。
不用问,夕颜自然把注下在那个晴日家族的黑小子身上。晨辉自己还用说,哪次哥哥晨光让他失望过?“我押两枚银币。”其实我押多少都没关系,晨辉心想,反正你那黑小子也赢不了。
结果自然是晨光打败了鹏霖,虽然赢得有些吃力。
“两个小白饼,拿来吧。”晨辉左手掐腰,右手平摊在姐姐面前。夕颜倒是漫不经心地解开钱袋子,摸出两枚银币放到弟弟手上,不带一丝犹豫。
晨光冲他的对手喊:“还要再来一场吗?”
“不了。”黑乎乎的鹏霖拒绝道,“还有,请叫我鹏霖爵士,我年初已经获得骑士身份了。”
他竟然是骑士!晨辉想,他一定用过真剑。晨辉不由得多看了一眼校场中央的黑脸男青年。晨辉希望自己也能早日成年,并成为骑士。
夕颜的嘴角则闪过一丝笑意,她也在看着那位年轻的鹏霖爵士。很快,站在校场中央的,就又是两个小男孩了。一个才九岁,但高大强壮,另一个则是先前和晨光过招的肥嘟嘟的十三岁男孩。晨辉和夕颜都准备好再看一次那胖男孩的笑话了。
“我说,这家伙还是省省吧,他的身材完全不行的。”晨辉看不下去了,便要抽身离开。“姐姐,我先走了。”
正要离去,忽见一群人簇拥着个女孩穿过庭院。那女孩年纪和夕颜差不多,穿着暗绿色的羊毛裙服,披着杏黄色连帽绒边斗篷。晨辉瞧不见她的脸。那是谁???
看晨辉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夕颜解释道:“父亲跟我说过,她是我们的远房亲戚,很久以前就分出去了。那时,九国刚刚统一。当时的那位天角翔乾——不是我们的父亲,而是几百年前名叫天角翔乾的另一个人——因战功受到‘圣君’永鑫一世的赏赐,从我们的族脉中分了出去,定居于大雪原地区的白俏城。虽只是男爵,却是瑞雪城的直属封臣。这位族亲就是天角绯莲女爵,白俏城天角家族的最后血脉,她的。谁娶了她,谁就能继承白俏城。你看,他们的纹章是金底白色独角兽,而我们的是蓝天下的赤红独角兽。”
晨辉不禁惊起来。白俏城天角家族已经没落到这个地步了啊!“她的爸爸妈妈呢?”
“上一任白俏城男爵几年前死于石疫;而男爵夫人,也就是这位绯莲女爵的母亲,也于一年前莫名去世。总之,白俏城的天角家族只剩她一个人喽——她家族分出去的更小旁系基本上都消亡在了四十四年前的大雪原内战。”
“凛冬之战。”晨辉故作严肃地吐出这个名字,觉得很酷。
夕颜只是笑笑,“人们老喜欢给战争起个好听的名字,呵呵。哦,对了,父亲还说绯莲女爵会在这里住下。”
“跟我们一起?”这意味着,晨辉多了一个姐姐。
“对。只是......她八成挺无趣。你看看她那病怏怏、娇滴滴的样子。”
晨辉才懒得看,他对这位远房亲戚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有这会儿时间,他还不如去看看夕瑞妹妹。夕瑞是个可爱的小淑女,无时无刻不带着礼貌,每分每秒都尽显优雅端庄。关键是,夕瑞妹妹多才多艺,琴棋诗画样样精通,连烹饪都略有涉猎。
现在这个时候,夕瑞应该在自己的房间和其他小姐们做针线,要不然就是在厨房跟银翼博达师傅学做菜。晨辉决定去找找她,说不定能蹭两口酱豆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