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8 家
“对了,周艳的个人信息发过来了,你们要不要看?”吴欢问。
“要,给我看。”张向北还没有吱声,向南马上叫道。
吴欢拿起自己的手机,打开微信,张向北和向南凑过去,他们看到周艳给吴欢发了一个视频,视频里的她,站在一堵很破烂的墙壁前面,穿着廉价的运动服,手里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证明这身份证确实是她本人。
下面,是两张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还有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照片,证明她确实如信里所说,是从大学退学的。
看着视频,向南轻诧了一声:“还真漂亮。”
吴欢点点头:“是啊。”
视频里的周艳虽然没有化妆,但看上去仍很清秀,头发朝后面扎成了一个马尾。
张向北没有什么感觉,但向南和吴欢知道,这样的脸型,只要去做做头发,稍稍改变一下发型,再化一点淡妆,这女孩子就不是漂亮,而是可以说惊艳了。
向南叹了口气:“真不公平!”
吴欢看着她笑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感慨?”
“就是啊。”向南说,“你没看到她长这么好看,在那个地方,还能够考上大学,说明她人也不会很笨,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女孩子,却要经受这些,你说,她有什么错?
“什么错也没有,她唯一的错误,就是生不逢地,不应该出生在那里,她要是在杭城,或者在其他的城市,凭她这样的条件,能找到的工作肯定不会太差,毕竟这还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一定也会有很多人追求她。
“她就是结婚,她选择的丈夫,条件也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两个人在一起,不要说很高,过上中等的生活肯定是可以的,你说对吗?她错就错在投错了胎,不然,她的生活就会是另外的一副样子。”
吴欢点点头,觉得向南说的很对,她自己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对这一点的感触很深,她觉得这个周艳,不仅是出生地错了,家庭更是错,她的这个家庭,就像一根绳索一样,把她紧紧绑住,如果不是如此,她和自己一样,读完了大学,也可以不回去,而是选择留在城市。
留在城市里,机会总是会多一些,虽然像他们这种从农村来的小孩,相比城里的孩子,要经历更多的苦难,吃更多的苦,像她自己,刚到公司的时候,和其他的五个女孩子住在一间集体宿舍,看着本地的女孩子们,每天都可以回家,她们只有羡慕的份。
到了总算自己有能力和人合租,一个人住一间房间的时候,她在杭城已经待了三年,也住了三年的集体宿舍,住集体宿舍的时候,就感觉那房间不是自己的,那里的床,只是一个暂时让她放一下自己身体的地方而已,和仓库里的桌子,送货车的副驾座,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都是她只有很困才能够入睡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睡着,连梦都没有一个安静的梦,总是会被同房间的人吵醒。
宿舍里贵重的东西不能放,现金不能放,好吃的东西不能放,连饭菜票都不能放,一个不小心就不见了,吴欢必须把所有的这些东西都带在身上,带在身上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跟随着自己,那间宿舍,没有什么值得自己留恋的地方。
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时候,那就彻底地不属于你自己,她们连在大冬天,回到宿舍,钻到床上的时候,都必须把蚊帐放下来,只有这样,才可以假假地欺骗自己,这个小空间是属于自己的,是温馨的,只有这样,才可以隔开蚊帐外面的世界,看书或者发呆。
当她终于有自己房间的时候,关上门她就痛哭流涕,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总算是立下了一只脚,这个城市,虽然还不属于她,但也总算是没有那么生分了。
不管在外面受到多大的委屈,她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这个房间比蚊帐里面的世界大,门好像也比蚊帐结实。
关上门,她可以放声嚎啕或放肆地笑,可以不去管门外的世界,她也不必把所有值得自己小心的东西,都带在身边,它们终于可以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栖息,它们可以乖乖地待在房间里,我的房间。
那一天,吴欢在自己的房间里又哭又笑,一整个晚上都没有睡着,舍不得睡。
有了自己的房间之后,吴欢觉得自己的心开始下落,也有了一点安全感,当她甚至可以让弟弟吴越,带着他的好朋友盛春阳和其他同学,来她这里做客,几个人关起门可以喝酒吃饭的时候,吴欢有了一种久违的满足。
吴欢很喜欢听吴越和同学说我姐那里,这意味着那是一个和他们集体宿舍不一样的地方,意味着那个地方属于他的姐姐,吴欢从吴越的口气里听出有些得意,她太理解这种得意了,除了公司的集体宿舍,她和他们一样,也住过四年的学校宿舍,她太理解了。
吴越说我姐那里的时候,是在说一个家,而对于在这个城市的异乡客们来说,家是一个太奢侈而又熠熠闪光的字眼。
为了呵护住这个十二平米的房间,吴欢可以说是殚精竭虑,每个月的工资,她需要给弟弟五百块钱生活费,还要给家里寄两百,剩下来的,除了交房租就所剩无几,同事聚会她不敢去,约饭她不敢去,连中午的时候,一起下楼去吃中餐,她也不敢去。
就怕几个人兴致来了,点上几个菜,然后a,那她当天的生活费就超支了,不仅晚上必须饿肚子,第二天早餐,也必须饿肚子,不然她就捱不到月底。
她在公司里一直宣扬着自己正在减肥,这样才可以婉拒各种邀请,其实她减个鬼,要是免费的话,就是一头牛放到她面前,她都可以把它吃完,然后潇洒地剔剔牙齿。
吴欢看着其他的女孩子,还没下班,就开始约电影约饭约男朋友,她什么都不能约,心里是羡慕的,但也只是羡慕而已,她知道像她这种姿色平平,毕业的学校平平,家境又穷苦的女孩子,在这个城市,能坚持下去就是奇迹,不能奢望太多。
她没有父母可以撒娇,和他们说自己没有钱了,接着马上就能收到一个红包,这个世界,还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给她发红包,哪怕是在她生日的那天,她也只能收到吴越的一句“姐,生日快乐!”
下班的时候,公司里其他的人要去赴各种的约,吴欢骑着红色的公共自行车,狠命蹬,她要骑五站路,才去搭公交车,不为其他,就为了公共自行车一个小时之内是免费的,多骑五站,就可以每天省下来三块钱的公交车费。
吴欢的微信朋友圈,几乎把所有的同学都屏蔽了,就怕他们有什么好事。
他们要有好事,对她来说就是灾难,她在同学群里,看到别人在问,吴欢在不在?还有人@她的时候,她只能一声不吭。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吴欢躺在床上,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她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出路在哪里,虽然收入一年比一年有所增加,但开支也一年比一年大,虽然住的离市中心越来越远,但房租却还是一年胜似一年地往上涨。
特别是杭城的房价,一年比一年蹭蹭地往上飙,从他们的感慨和愤怒,终于飙到了和他们彻底无关,连梦想都不敢梦想,愤怒也不再值得愤怒,完全无感。
吴欢不知道自己在出租屋里,还要再租多久,这个城市,早就把所有人的梦都碾碎了,梦想就是笑话的同义词,少数人的专有词,梦想?呸,你也配!
吴欢觉得自己终于活成了一个漂浮在空中的人,离家这么多年,回去老家是不可能的了,老家的生活,已经是比城市生活还要冰冷和遥远,还要没有指望的生活,他们连过年回家,在老家都待不住,最后是逃也一样地逃离那里。
老家回不去,城市又在时不时地拒绝着她,吴欢真的不知道,自己这样还能扛多久,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到底会在哪里。
当吴欢觉得自己就像周艳在信中说的那样,感觉所有的路都已经走完,穷途绝路的时候,奇迹还真的发生了,吴越的“女人街”,居然被小芳看中,并且马上就投资了。
“女人街”后来卖给掏宝网,吴欢拿到钱的那天,就领着吴越去买了房,而且一定要现房,她太渴望真正拥有自己的家了,哪怕是家徒四壁,她就在水泥地上躺着也是好的。
有了房子,有了车子,银行里还存有票子,在掏宝网还有了自己的位子,每年的收入,是自己原来的十倍都不止,这一切发生得太快,让她感觉到眼花缭乱,每天必须不停地掐自己,才相信自己不是在梦里。
吴欢一跃成为了这个城市,生活在塔尖的那一部分人,终于成为传说中的财务自由人士,吴欢因此很感激小芳,她觉得这个世界要是真的有天使的话,小芳就是她的天使。
吴欢和小芳说,她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这是真的,一点的虚与委蛇也没有。
吴欢很赞同向南的感慨,她觉得这个周艳,比自己还要不幸,她何止是投胎错了地方,还投胎错了家,自己的家虽然也很穷困,但那个家,至少还没有成为她的纠绊,这么多年,还能够让她留在这个城市里挣扎,挣扎着,挣扎着,最后才等到了奇迹。
周艳连在城市里挣扎的机会也没有,她那个家,就像一根弹簧,当她考上大学,离开了家,正准备展翅高飞的时候,那根弹簧,“嗖”地一下就把她拉了回去。
吴欢重重地叹了口气,她看看向南,苦笑着摇了摇头。
“要,给我看。”张向北还没有吱声,向南马上叫道。
吴欢拿起自己的手机,打开微信,张向北和向南凑过去,他们看到周艳给吴欢发了一个视频,视频里的她,站在一堵很破烂的墙壁前面,穿着廉价的运动服,手里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证明这身份证确实是她本人。
下面,是两张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还有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照片,证明她确实如信里所说,是从大学退学的。
看着视频,向南轻诧了一声:“还真漂亮。”
吴欢点点头:“是啊。”
视频里的周艳虽然没有化妆,但看上去仍很清秀,头发朝后面扎成了一个马尾。
张向北没有什么感觉,但向南和吴欢知道,这样的脸型,只要去做做头发,稍稍改变一下发型,再化一点淡妆,这女孩子就不是漂亮,而是可以说惊艳了。
向南叹了口气:“真不公平!”
吴欢看着她笑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感慨?”
“就是啊。”向南说,“你没看到她长这么好看,在那个地方,还能够考上大学,说明她人也不会很笨,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女孩子,却要经受这些,你说,她有什么错?
“什么错也没有,她唯一的错误,就是生不逢地,不应该出生在那里,她要是在杭城,或者在其他的城市,凭她这样的条件,能找到的工作肯定不会太差,毕竟这还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一定也会有很多人追求她。
“她就是结婚,她选择的丈夫,条件也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两个人在一起,不要说很高,过上中等的生活肯定是可以的,你说对吗?她错就错在投错了胎,不然,她的生活就会是另外的一副样子。”
吴欢点点头,觉得向南说的很对,她自己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对这一点的感触很深,她觉得这个周艳,不仅是出生地错了,家庭更是错,她的这个家庭,就像一根绳索一样,把她紧紧绑住,如果不是如此,她和自己一样,读完了大学,也可以不回去,而是选择留在城市。
留在城市里,机会总是会多一些,虽然像他们这种从农村来的小孩,相比城里的孩子,要经历更多的苦难,吃更多的苦,像她自己,刚到公司的时候,和其他的五个女孩子住在一间集体宿舍,看着本地的女孩子们,每天都可以回家,她们只有羡慕的份。
到了总算自己有能力和人合租,一个人住一间房间的时候,她在杭城已经待了三年,也住了三年的集体宿舍,住集体宿舍的时候,就感觉那房间不是自己的,那里的床,只是一个暂时让她放一下自己身体的地方而已,和仓库里的桌子,送货车的副驾座,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都是她只有很困才能够入睡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睡着,连梦都没有一个安静的梦,总是会被同房间的人吵醒。
宿舍里贵重的东西不能放,现金不能放,好吃的东西不能放,连饭菜票都不能放,一个不小心就不见了,吴欢必须把所有的这些东西都带在身上,带在身上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跟随着自己,那间宿舍,没有什么值得自己留恋的地方。
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时候,那就彻底地不属于你自己,她们连在大冬天,回到宿舍,钻到床上的时候,都必须把蚊帐放下来,只有这样,才可以假假地欺骗自己,这个小空间是属于自己的,是温馨的,只有这样,才可以隔开蚊帐外面的世界,看书或者发呆。
当她终于有自己房间的时候,关上门她就痛哭流涕,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总算是立下了一只脚,这个城市,虽然还不属于她,但也总算是没有那么生分了。
不管在外面受到多大的委屈,她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这个房间比蚊帐里面的世界大,门好像也比蚊帐结实。
关上门,她可以放声嚎啕或放肆地笑,可以不去管门外的世界,她也不必把所有值得自己小心的东西,都带在身边,它们终于可以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栖息,它们可以乖乖地待在房间里,我的房间。
那一天,吴欢在自己的房间里又哭又笑,一整个晚上都没有睡着,舍不得睡。
有了自己的房间之后,吴欢觉得自己的心开始下落,也有了一点安全感,当她甚至可以让弟弟吴越,带着他的好朋友盛春阳和其他同学,来她这里做客,几个人关起门可以喝酒吃饭的时候,吴欢有了一种久违的满足。
吴欢很喜欢听吴越和同学说我姐那里,这意味着那是一个和他们集体宿舍不一样的地方,意味着那个地方属于他的姐姐,吴欢从吴越的口气里听出有些得意,她太理解这种得意了,除了公司的集体宿舍,她和他们一样,也住过四年的学校宿舍,她太理解了。
吴越说我姐那里的时候,是在说一个家,而对于在这个城市的异乡客们来说,家是一个太奢侈而又熠熠闪光的字眼。
为了呵护住这个十二平米的房间,吴欢可以说是殚精竭虑,每个月的工资,她需要给弟弟五百块钱生活费,还要给家里寄两百,剩下来的,除了交房租就所剩无几,同事聚会她不敢去,约饭她不敢去,连中午的时候,一起下楼去吃中餐,她也不敢去。
就怕几个人兴致来了,点上几个菜,然后a,那她当天的生活费就超支了,不仅晚上必须饿肚子,第二天早餐,也必须饿肚子,不然她就捱不到月底。
她在公司里一直宣扬着自己正在减肥,这样才可以婉拒各种邀请,其实她减个鬼,要是免费的话,就是一头牛放到她面前,她都可以把它吃完,然后潇洒地剔剔牙齿。
吴欢看着其他的女孩子,还没下班,就开始约电影约饭约男朋友,她什么都不能约,心里是羡慕的,但也只是羡慕而已,她知道像她这种姿色平平,毕业的学校平平,家境又穷苦的女孩子,在这个城市,能坚持下去就是奇迹,不能奢望太多。
她没有父母可以撒娇,和他们说自己没有钱了,接着马上就能收到一个红包,这个世界,还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给她发红包,哪怕是在她生日的那天,她也只能收到吴越的一句“姐,生日快乐!”
下班的时候,公司里其他的人要去赴各种的约,吴欢骑着红色的公共自行车,狠命蹬,她要骑五站路,才去搭公交车,不为其他,就为了公共自行车一个小时之内是免费的,多骑五站,就可以每天省下来三块钱的公交车费。
吴欢的微信朋友圈,几乎把所有的同学都屏蔽了,就怕他们有什么好事。
他们要有好事,对她来说就是灾难,她在同学群里,看到别人在问,吴欢在不在?还有人@她的时候,她只能一声不吭。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吴欢躺在床上,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她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出路在哪里,虽然收入一年比一年有所增加,但开支也一年比一年大,虽然住的离市中心越来越远,但房租却还是一年胜似一年地往上涨。
特别是杭城的房价,一年比一年蹭蹭地往上飙,从他们的感慨和愤怒,终于飙到了和他们彻底无关,连梦想都不敢梦想,愤怒也不再值得愤怒,完全无感。
吴欢不知道自己在出租屋里,还要再租多久,这个城市,早就把所有人的梦都碾碎了,梦想就是笑话的同义词,少数人的专有词,梦想?呸,你也配!
吴欢觉得自己终于活成了一个漂浮在空中的人,离家这么多年,回去老家是不可能的了,老家的生活,已经是比城市生活还要冰冷和遥远,还要没有指望的生活,他们连过年回家,在老家都待不住,最后是逃也一样地逃离那里。
老家回不去,城市又在时不时地拒绝着她,吴欢真的不知道,自己这样还能扛多久,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到底会在哪里。
当吴欢觉得自己就像周艳在信中说的那样,感觉所有的路都已经走完,穷途绝路的时候,奇迹还真的发生了,吴越的“女人街”,居然被小芳看中,并且马上就投资了。
“女人街”后来卖给掏宝网,吴欢拿到钱的那天,就领着吴越去买了房,而且一定要现房,她太渴望真正拥有自己的家了,哪怕是家徒四壁,她就在水泥地上躺着也是好的。
有了房子,有了车子,银行里还存有票子,在掏宝网还有了自己的位子,每年的收入,是自己原来的十倍都不止,这一切发生得太快,让她感觉到眼花缭乱,每天必须不停地掐自己,才相信自己不是在梦里。
吴欢一跃成为了这个城市,生活在塔尖的那一部分人,终于成为传说中的财务自由人士,吴欢因此很感激小芳,她觉得这个世界要是真的有天使的话,小芳就是她的天使。
吴欢和小芳说,她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这是真的,一点的虚与委蛇也没有。
吴欢很赞同向南的感慨,她觉得这个周艳,比自己还要不幸,她何止是投胎错了地方,还投胎错了家,自己的家虽然也很穷困,但那个家,至少还没有成为她的纠绊,这么多年,还能够让她留在这个城市里挣扎,挣扎着,挣扎着,最后才等到了奇迹。
周艳连在城市里挣扎的机会也没有,她那个家,就像一根弹簧,当她考上大学,离开了家,正准备展翅高飞的时候,那根弹簧,“嗖”地一下就把她拉了回去。
吴欢重重地叹了口气,她看看向南,苦笑着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