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江北、张厚风与赵婧、店老板四人之间愈发热络,他们也知晓了这店老板和赵婧之间的关系。
    店老板名叫谭城,和江北同岁,都是即将踏入而立之年的‘老男人’。
    小时候的谭城偏科极其严重,对于文学、历史类的学科和知识兴趣极高,且成绩不俗,但数学、化学这些就差的离谱。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足足蹲级蹲了三次,愣是和比他小了三岁的赵婧成了同窗。
    作为比一般老师都要更老牌的学校老人,谭城几乎一直都在赵婧的中学时代扮演着保护伞的角色。
    她每次被欺负,都会有一个瘦弱且木讷的‘老’同学在身边罩着。
    时间久了,学校内的人,都已经把他们当成了情侣。
    但只有当事人知道,他们两个只是朋友,非常普通的朋友。
    谭城是个不善言辞的人,或者说谈话技巧很低的那类钢铁直男。
    这么多年,或许这么多年他心里对赵婧有着一份感情,但偏偏从没开过口。
    三个男人聊起了少年时期,谭城罕见的多说了些话。
    一旁的赵婧见黑炭妞竟然睡熟,推了推江北,然后说道:“我去给她取个被子和枕头。”
    江北回过头看了眼蜷缩在自己身后的黑炭妞,有些愧疚,明明说好今天不喝多,看现在自己的状态,恐怕是收不住了……
    “谢谢了。”
    “不用~你们聊吧。”赵婧嫣然一笑,起身走向了‘竹楼’的二楼。
    二楼很矮,举架也就两米不到的样子,是谭城平日睡觉的地方。
    在这里常年都会放置一床碎花的被子,那是赵婧的。
    “唉……”
    不知道是酒精的缘故,还是赵婧看到这床被子心有感触,她重重的叹了口气,没有第一时间抱着被子下楼。
    而是烫到了二楼的榻上,眨巴着眼睛盯着窗外漆黑的竹林。
    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会有这么一家酒馆呢?
    “还不是因为你!”赵婧自嘲似得说了一句,然后她的思绪便飞回了她摄影大赛输给唐语嫣的那天夜里。
    那时候的谭城还没有蓄须,脸上白白净净,头发也是清清爽爽。
    那个时候的谭城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皂气息和阳光味道,那是最能让赵婧心安的味道。
    但那天,她把那个味道杀死了。
    当天比赛结果公布,她心里不服。
    一个做写实摄影的女摄影师,用一张贫困山区的写实照片,就从她手里抢走了那个分量不轻的冠军。
    在那之前,天才女摄影的名头,还是属于她的。
    从小便争强好胜的性格,让她无法接受这样的失败,所以夜里她关掉了手机,背着所有人跑到了一家酒馆买醉。
    那一年是赵雷火遍大江南北的一年,与《成都》一起火的,正是她当时买醉的‘小酒馆’。
    一首《成都》,让全国人民认识了赵雷。
    那些像故事一样的歌词,深深的扎进每个人的内心。
    很多人都会好奇,包括赵婧。
    到底《成都》里唱到的小酒馆是真实存在,还是虚构的世外桃源呢?
    直到她莽莽撞撞走进了这家酒馆儿,才误打误撞的找到了它。
    歌曲里的小酒馆就是这间占地面积并不算大的小店。
    虽然她窝在最角落,但还是能远远的就能看见很多慕名而来的游客在这里拍照。
    他们里面几乎全部都是凭着赵雷的歌曲来寻迹的。
    作为地道的老成都人,她从没想过,竟然需要通过一个京城的歌手来知晓一家成都的店。
    那家小酒馆坐落在玉林路的一栋在普通不过的居民楼下。
    她还记得,小店两旁有少许的绿色植物围裹。
    右边的爬山虎已经不安分的爬进了窗口。
    因为注意力都放在了酒和爬山虎上,反而没有注意到步入小酒馆时,和她侧身而过的谭城。
    那时候的谭城还不是酒馆和茶馆的老板,只是一个在酒水供应商的业务员。
    她是来买醉的,谭城是来送货的。
    她只想一品酒滋味,只想用酒精把自己麻醉,所以目空一切的她,自然也看不到步履匆忙的谭城!
    推门而入,酒馆里放着的歌曲,朗朗上口。
    ‘董小姐’随着音乐四处飘扬,在昏暗的灯光下被客人们下了酒。
    她当时还吐槽了一句:“是不是不唱民谣就tm不会喝酒?”
    只可惜她罕见的爆粗口,没有被任何人听到,她也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而去而复返的谭城,也没能引起她的注意。
    她选了个最靠角落的位置,一个人要了两打啤酒。
    桌上放着一个灯具,上面赫然的写着小酒馆的生日,1997年1月18日。
    而在周边的墙上,贴着很多海报,彰显着酒馆的品味。
    还有许多小酒馆历年来,收到的从各界人士手里,收集来的关于它成长足迹的物品。
    她趁着服务小哥上酒的功夫,问了一句:“这里都开了十多年了?”
    小哥乐呵呵的点着头:“没错啊,反正老板是这么说的。”
    她听后哈哈大笑,笑的及其夸张,她似乎很想把自己装成不那么失落,甚至想把自己伪装成就是来开心的那种人。
    就在她和小哥攀谈的过程中,无意间瞥见了远处捏着柠檬水默默注视她的谭城。
    那个时候的她,几乎要抓狂了。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凭什么要跟着自己?他难道以为,自己只属于他?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从初中到大学毕业,他都有意无意的和自己保持着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关系?
    有病!
    这股无名的火气,来的突然,连她自己都闹不清是因为什么。
    她故作和服务小哥聊得热络的样子,攀谈着酒馆的历史。
    小哥偏偏也是个健谈的性子,他和赵婧聊了很久,讲了很多。
    聊音乐、聊情怀、聊故事、聊赵雷……
    赵婧本不是个音乐迷,甚至对赵雷的了解也只限于《成都》这一首歌。
    不知是为了故意扮给谭城看,还是啤酒的酒劲儿来的太快。
    她的眼眸愈发迷离,直至绽放桃花。
    “其实当时赵雷也是在我们这个酒馆当驻唱来着,后来才慢慢出名……”服务小哥嘴巴里不停的讲着。
    赵婧全然没在意服务小哥嘴里的话,而是拉起了他的手,眼睛却瞥着谭城。
    “这个酒馆就是赵雷歌曲里的酒馆无误吗?”她气若幽兰,酒气扑到了服务小哥的脸上。
    小哥咽了咽口水,斩钉截铁的回答:“必须的”。
    赵婧把目光收了回来,同时她也注意到了小哥的紧张和不安分的手。
    她推开了服务小哥,笑呵呵的靠在了沙发上,大声问道:“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好奇,到底是小酒馆成就了赵雷,还是赵雷成就了小酒馆……”
    “我觉得这就是一件双赢的结果。如果没有小酒馆,赵雷的故事就不会完整,也许他可以去另外的酒肆,但还能遇到同样的人吗?”
    服务小哥讪讪一笑,收回了那只已经伸出去的咸猪手。
    赵婧咧嘴一笑,俏脸扑红:“你的意思是,人更重要了?”
    服务小哥倒没有因为尴尬而离开,反而点了点头:“没错,人最重要。”
    “那你告诉那个人,今天我肯定要不醉不休,让他带我回去!”赵婧指了指谭城对服务小哥说道,然后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远处的谭城默默的盯着她,把一切都在看眼里,却并没有阻拦。
    虽然他知道这两打啤酒如果都喝下去,对于一个喝两瓶啤酒就会头晕到呕吐的女孩儿来说,是致‘死’量。
    但他还是选择了让她放纵,第一次选择了在她身后默默的看着。
    当然还很青涩的赵婧不懂‘伤心的时候不能喝酒,更不能听歌,尤其是不能听民谣!’这个道理,所以她醉的很快。
    《董小姐》结束,《画》响起。
    赵雷唱出了微不足道的事,而这些事却渗透到了赵婧的精神里。
    那是她爱醉酒的第一天,也是谭城愈发沉默的第一天。
    她发了疯一样喝着,很快就喝到呕吐。
    然后继续喝、继续吐、继续喝,继续吐。
    直到彻底的不省人事,才被一旁默默陪着她喝了一夜柠檬水的谭城背回了家。
    醉醺醺的她,在谭城家歇斯底里的哭,无法无天的闹。
    她几年的努力只为了一个冠军,明明唾手可得,但偏偏失之交臂。
    她十分清楚,自己的创作灵感已经开始下滑,这次拿不到那个成就,以后的机会更低。
    所以那个时候的她,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
    她任性的拿谭城撒着火,用拳头锤、用牙齿咬……
    谭城默默的承受,默默的忍着,把舔狗的角色扮演的出神入化。
    直到她突然狠着脸问谭城:“你是不是喜欢我?你是不是在想,对我好就能拥有我?那我告诉你,错了!大错特错!”
    谭城只是笑了笑,说了声:“知道了”,然后继续任由她撒泼、泻火,直至她在谭城怀里熟睡过去。
    她那天断篇断的可怕,几乎已经把一切经过都忘了个干干净净,但偏偏记住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一股淡淡的香皂气息和阳光的味道。
    从那天开始,赵婧似乎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单反相机送给了朋友,摄影再也没碰过,反而开始喜欢上了四处溜达、买醉的生活。
    小酒馆儿成了她的最爱,民谣成了她的精神食量,谭城成了她最普通的朋友。
    以前赵雷还没有唱《成都》时,她总分不清楚酒馆与清吧的区别。
    那时的她,总算对此有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分界线!
    民谣就是一首首故事,而她认为小酒馆就是最佳的听故事的场所。
    她最喜欢的位置是一处最靠墙的角落。
    里面的灯光较暗,极力的配合着场子里萧索、寂寞、无奈、混沌、茫然……的气氛!
    每一束光和被光投射来的影子,都像是电影胶片上的画面,诉说着酒馆里所有人的故事。
    她在这里认识了很多人,有钱的、有理想的、有故事的……
    而谭城呢?
    自那那天晚上过后,便不再扮演舔狗,心灰意冷的开了间茶楼,起名尘庐。
    一年半后,两人再次遇到之时,便是在‘尘庐’之中。
    谭城那时的胡须已经很长,完全看不出是个年轻人的样子,而且身形枯槁如木,似是为了什么呕出了心血。
    如果不是他们认识的实在太久,换个人肯定认不出大变样的谭城。
    已经喝过一场大酒的她,摒退了那天的一众狐朋狗友。
    独自一人占据了整个尘庐,用粗劣的茶碗饮着谭城亲手泡的茶,喝了一夜。
    他们仿佛从没有过嫌隙,从没有过矛盾。
    一如当年上课时那样的默契、投机。
    谭城告诉她自己看了多少本书,她告诉谭城自己和朋友组建了旅行社……
    清晨临走的时候,她欲言又止。
    心中有一万句对不起,却不知怎么开口。
    最后只留下一句“其实这一年多过去,我发现我还是喜欢喝酒……”之后,便萧索而去。
    自那以后,他们的关系从零点之下的真·普通朋友,又破冰到了好朋友的阶段。
    彼此保持着距离,却又亲密无间。
    这种关系很微妙,但她觉得这样最美好。
    但谭城显然不这么想,他这辈子如果还有目标,或许就是和赵婧确立关系。
    所以当两人关系破冰的第三个月,他在郊外找了处四周都是竹林的地方,又跑回跟老家的二叔学会了酿酒的工艺。
    然后愣是给‘爱喝酒’的赵婧,开了个酒馆,起名叫‘尘世’。
    尘庐,尘世。
    一处是谭城给自己开的茶馆,一处是他给赵婧开的私家酒馆儿。
    当然,她也为谭城拉来了很多的顾客,以往的朋友,生意的客人……
    比如此时正和谭城喝的火热的江北和张厚风。
    否则一个藏得比巨龙宝藏还隐秘的‘尘世’,谁能找的到……
    赵婧抱着那床碎花被子愣了很久,等她收回思绪下楼时,三个大老爷们已经从诗词歌赋,聊到了帝王将相……
    看着谭城少有的放松,她会心一笑。
    看来不论是什么样的男人,只要是喝多了,都能说出一大堆关于历史、国家方面的见解,平时低调少语的江北不例外,呆如木头的谭城亦如此。
    当她在给黑炭妞取来被子盖上的时候,刚巧瞥见了放在黑炭妞旁边的电话。
    她刚想把电话挪到一旁,自己方便给黑炭妞垫上枕头,就感觉到了手里的电话在震动。
    她下意识的按下了静音键。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的工作习惯。
    侧过头看了眼正和张厚峰、谭城两人喝的脸红脖子粗的江北。
    又看了眼来来电显示上的照片,她偷偷收起了江北的手机,打消了递过去的打算。
    另一边的江北对此浑然不觉,只顾着和眼前这两个老爷们儿吹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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