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不改水长流,明月依旧星渐稀。
    他只记得几句诗词,大概是一首离别的诗词,放眼望去绿水青山一片青碧,碧空如洗空气湿润。
    身后的云山雾罩早已远去,嘴角品尝着咸腥的湿气,轻柔的风吹动发髻,仿佛五岭间的恶梦从未出现过。
    山脚下密林间,曹时坐在青石上磨刀,赤着胸膛被海风吹的黧黑,在山间走了一个月皮肤就变黑不少,身后挎着属于自己的一石二斗战弓,箭袋里只有十几支自制的箭矢。
    刘陵挎着竹篮子在竹林旁挖竹笋,手里攥着一根匕首做铲子,那是逃跑的当夜从死去的刺客手中摸来的防身武器,平时还作为挖野菜和吃饭的工具。
    她的皮肤还是那样白皙,头发简单的挽起个椎髻,秀眉微蹙似乎在烦恼着竹笋头好难挖。
    倘若身在长安城,周围是鳞次栉比《无》《错》quled的高楼,刘陵素面朝天秀眉皱起的惆怅表情望着长安勋贵,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
    只可惜身在青山下,竹林旁溪水潺潺,只一个不解风情的青年低头磨着雪亮的快刀,仿佛那是世间最美的事物。
    嗷嗷!
    一头野猪从竹林里钻出来,腹部留下一道深深的伤口,猩红的眼睛充满了疯狂。
    刘陵吓坏了,双手握着匕首不由自主的往后缩。
    野猪似乎发现眼前的人类女子,刨着猪蹄发出哼哼的嚎叫声。油光发亮的猪脑袋上两根獠牙冲着目标。
    树林里窜出来的是头刚成年的野猪,个头硕大看起来得三百多斤,奔跑起来就像个狂奔的卡车,被獠牙一扎保准死翘翘,暴躁的脾气和强大的攻击性成为丛林中最可怕的杀手,成年野猪的威慑力甚至在老虎丛林豹以及黑熊之上。
    “救命!”
    刘陵的双腿酸软,挣扎的爬了半天没站起来,尺余长的锋利的匕首对于野猪来说就是个玩具。
    油光发亮的野猪皮上覆盖着树胶和泥巴的混合物,那是野猪们蹭掉寄生虫得到的自然馈赠,北方野猪喜欢蹭松脂。南方野猪喜欢蹭树胶。更有趣的是这种畜生很擅长寻找树胶,大树的分泌物是杀虫的最佳手段,烂泥塘里打滚是野猪洗澡的习惯。
    一头成年大野猪皮糙肉厚堪比犀牛,冲击力和杀伤力也不逊于犀牛。脾气暴躁程度也可以媲美犀牛。除了个头吨位略有不如。简直是个缩水版的犀牛。
    野猪冲过了来。
    刘陵吓的闭上眼睛,举起挖竹笋的匕首递过去。
    噗哧!
    噗通!
    烟尘四起,冲来的劲风把她吹的东倒西歪。钗横发乱。
    野猪距他只有几步之遥,头部的中箭奄奄一息了。
    刘陵面色通红,气的丢下匕首直跺脚:“曹时,你又戏弄我!”
    青石上,磨刀的青年头也没抬,背在身后的战弓解了下来,箭袋里少了一根羽箭。
    “顽固的臭石头,不敢说话就装木头人,哼!”
    刘陵气呼呼的把打翻的笋子一个个捡起来,今日三餐的蔬菜就落在这些不起眼的笋子上,瞥了眼即将死去的野猪,蹲下来继续挖竹笋:“吃死你,噎死你,让你吓唬我。”
    曹时没抬头心里悄悄松口气。
    一行三人逃亡西南,历时一个月辗转千余里,不敢在村庄附近出现,偷过土民的粮食也吃过野果,风餐露宿躲避追兵很辛苦。
    王孟拎着染血的长剑跑出林子,看见野猪倒毙在树林外松了口气:“刚才在树林里碰到这畜生一照面就要顶我,幸好我反应快给了他一剑,未曾想这畜生从我来的路一路飞奔,我追之不及险些误了大事,万幸,君侯没有受伤。”
    “这畜生我每年都要杀死十几头,一点小麻烦不用担心,找到盐巴了没?”
    “没有,附近没有盐矿,我们只有向海边走了。”
    曹时喟然长叹。
    出逃前只来及带走两包食盐,这一个月省吃俭用也已所剩无几,没有盐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迫使他们改变路线走出相对安全的深山密林,向开阔海边行进了数百里。
    刘陵挎着竹篮走过来:“我们向北走去长沙国吧!长沙王刘发会救我们的。”
    “没用的,岭北的通道被南越人阶段了,我们几次靠近村庄碰到南越士兵的影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四个被挟持的王太子和丁公沆瀣一气了。”
    刘陵心里一紧道:“他们难道疯了吗?找上丁公是与虎谋皮,痴人说梦。”
    曹时说道:“别管这些,我们要尽快弄到盐巴,往西走再往北翻越大山就是巴蜀,从那儿返回长安是一条捷径。”
    “你走过这路?”
    “我有地图,你就别操心了。”
    几天后。
    南越国西南临尘县(广西崇左)海边。
    海边的集市正值十五日一次集市盛会,来自几百里外的西南越人架着船来此贩卖特产,小小的集市突然涌入几千人,宁静的小镇顿时热闹起来。
    赶集的土民非常多,他们牵着睡牛撵着鸡鸭,热热闹闹的往集市里涌,在集市的边缘来晚的小贩用土语吆喝着自家编织的竹篓、斗笠,往里面走陆续见到卖咸鱼的,卖蓑衣的,还有许多卖稀奇古怪的海中特产,黑漆漆的海参干,白晃晃的珍珠。
    赶集的人群里拄着竹杖的白发老人,身后是一对中年夫妻,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混在人群里东张西望。
    中年汉子单手扛着半盖野猪肉,妇人揣着一张色泽光亮的野猪皮。
    “野猪肉怎么卖?”
    “换盐巴。”
    “我这有咸鱼换不换?”
    “不,换盐巴。”
    “换我咸鱼也一样吃的,你看这咸鱼多好。”
    “换盐巴。”
    小贩摆摆手没辙了,中年汉子每次只蹦出几个词儿,穿着打扮如此破烂像山里的土著。
    集市里许多人注意到这一老两中的组合,纷纷凑过来兜售各自的特产。
    “唉唉,这位兄弟慢点走,看看我这稻米多好!想知道这是从弄来的不?告诉你这是从南边占人拿得来的稻米,三十年前,咱们老大王打败占人抢下日南郡,占人的稻米也流落进来,占人好吃懒做什么都不会,就是稻米种子好,一年三熟啊!”
    中年汉子微微一滞露出憨厚的表情:“什么稻米那么好,字识的少,你可别骗我呀!”
    “看你这话说的,咱们都是十里八乡的弗朗相亲,虽然我看你有点面生,但没关系多走动走动慢慢的一回生二回熟,咱们还是父老乡亲嘛!”小贩喋喋不休道。
    占城稻。
    曹时手里攥着一捧稻米,粗疏的小贩连稻壳都没去掉,普天之下一年三熟的稻米就只有占城稻。
    略作打听,得知眼前这小贩来自交趾的龙编(越南河内附近),坐船顺风也就两天到达集市,据说他每两个月就来集会做一次生意,龙编的土特产都可以从他这进货。
    “稻米种子我想多弄点回去种,你还有更多吗?”。
    小贩眉开眼笑:“我这儿也有盐巴,如果你愿意把野猪皮和野猪肉都给我,盐巴换给你,稻米也分给你几口袋。”
    “好,我们交换吧。”
    这时候集市外传来骚动,依稀听见远处的人马嘶鸣。
    片刻过去,三十个腰佩匕首,扛着棍棒的越兵涌进集市,他们的装备十分简陋,甚至不能列装铁制武器。
    越人的冶铁技术非常拙劣,除去几经周折流传进来的汉地铁器,大部分越人到现在还使用青铜,可想而知国家的战力有多么差。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越人再差也比南方的占人更好,起码越人接受秦人先进的文明文化洗礼,七十多年来逐渐向北方强大的邻居大汉帝国靠拢,无论是组织形式还是军事制度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占人还是群男女皆不穿衣服,公开乱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野人,连越人都瞧不起他们。
    占人是黑皮肤个头矮小的人,越人是黄皮肤雷同北方汉人的民族,两者长相和文化差距非常之大。
    南越兵军官是个矮小的中年汉子,他拍拍手说道:“所有人停下,都给我听好了!老大王说,近期有三个汉人从附近越境,他们是两男一女,一个中年人,一个年轻男人,一个年轻女人,两个男子个头很高,女子长的很漂亮,你们谁发现了到县府举报,发现踪迹奖励十石稻米,还有五头水牛,抓到汉人奖励五十石稻米和二十五头水牛!”
    越民们伸出双手傻傻的掐算数字,发现五次踪迹是比抓到更占便宜,还是更亏本。
    “还有,发现奇怪的地方也告诉我们,这要言之有物,最少管你们一顿饭吃。”
    越人有些意动,在南越水牛是宝贵的劳动力,大到种田小到坐骑都离不开水牛的劳动,可以说水牛是越人离不开的帮手。
    老大王赵佗今年刚过完一百岁诞辰,国主的宝座交给他的孙子,现任大王赵眜,除了东北面的闽越国时常打着复仇的旗号来骚扰,南越国境内是国泰民安。
    越民狂吞口水,在南越50石稻米毫不起眼,三熟的土地每季每亩2石半收益,每年守城是7石以上,越民在乎的是25头水牛,这是一笔不小的巨款,相当于南越国中的富豪阶层。(未完待续……)
    第201章越人与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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