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春。
    那时我已从爸爸手里接手莱讯。
    我家只有两个女儿,明萱向来离经叛道,压根没有想过在公司帮忙,她毕业后开始给某本旅行杂志担任摄影师。而我,从小到大成绩优异,最大的志向是成为家族企业接班人。
    如今,我如愿以偿。明萱却时不时在我耳边调侃道:“某人真是天生劳碌命。”
    事实确实如此。
    我亲历亲为出席某商业晚宴,并不是我闲,而是要想比前人取得更大成就,同样的事需要多做些,鬼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什么收获呢。
    这次,生意上的收获一个也没有。
    我兴致缺缺地看着这些谈笑风生的华服男女,正打算通知身边的秘书离开,一个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身着深蓝牛仔外套和黑色长裤,不像来出席宴会,他的从容不迫却表明他不是误入。没多久,我看到了他要找的人,看年纪和相貌,两人应该是父子关系。对于他父亲我没有印象,大概是业界排不上名号的二流企业吧。
    但我仍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让秘书查了他们。
    于是才有顺理成章的第二次见面。
    N大是我的母校,在他们的毕业典礼上,我受邀代表莱讯颁发优秀毕业生称号。
    那日,我身着一条红色缎面包臀连衣裙,搭配黑色尖头细高跟,上台时,俨然成为全场焦点,连他的眼神也曾在我身上驻足几秒。
    我微笑着把证书递给他,他礼貌回应我“谢谢”。
    结束后,我邀请他共进午餐,开诚布公讲明我的来意,他似乎并不感到意外。
    我告诉他,他父亲公司目前接洽的合作方正是莱讯,而莱讯愿不愿意帮忙要看我的意思。
    他轻笑,“明总不妨直接告诉我帮忙的代价是什么。”
    我不喜他如此官方的称呼我,但我没有显露出来,毕竟这才第二次见面,对于他,也许是第一次。
    我眼波流转,盯着他的眼睛暧昧的说:“你进莱讯,待在我身边。”
    他很直接,“你喜欢我?”
    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表示可以给他确定关系的时间。
    后来想想,兴许我见到他的第一面就喜欢上他,所以才会不由自主地把主动权交出去。
    在相处过程中,我们俩的性格十分合拍。我工作繁忙,没什么时间待在他身边,其实恰到好处的关心与偏爱最能打动人心。
    就这样,我们开始交往。他不会说甜蜜情话,行动上的表示却从不曾落下。尽管我时常因为各种工作原因身处异国,但在大小纪念日、节日那天依然会准时收到来自他的礼物。
    事业稳定后,我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我交往过好几任男友,但没有一个像他这样,能让我轻易获得满足感。
    我驯养征服自己的狮子王。然而,就像圈养在动物园里失去生机的动物一样,他也越来越沉默寡言。
    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他无奈笑笑不说话。
    油然而生的惶恐让我暂停了结婚计划。
    即使他可以征服我,但征服的权力一定是我给的。或许我只是冠冕堂皇的假装把主动权交给他。
    而他一直被动接受。
    17年冬。
    他在熬、我也是。
    终于,一个寻常的夜晚,我提出分手。
    他问我原因。
    我告诉他:“不爱了。”
    他说:“好。”
    他离去时的脚步像是在脑海中演练过上千遍。如此熟练、如此绝情。
    难道这段感情真的没有一丝值得留恋吗?
    寻常又特殊的一天即将过去,而我依然站在办公室里的落地窗前,嘲笑自己:一场耗时三年的交易罢了。
    他离职后,我没再见过他,却也没有忘过他。
    宁城相遇,是凑巧也是人为。
    我和他是凑巧,他和她是人为。
    我若早些知道他是为了谁才出现在这里,说什么我也不会上前叫住他。
    自以为回到了14年的夏天,这一次也不再是交易。准备重新措辞表明想法,残酷的事实却突然摆在面前。
    他拉着那个女孩从酒吧离去的那一刻起,我便打定主意再也不要把他放在心里。
    之后的每次相遇,对我而言都是挑战,挑战我以为死去了的感情。
    明萱的话影响了我,既然放不下为什么不努力争取。
    得知他即将出差美国后,我刻意调整日程,制造一个不怎么自然的偶遇。
    在酒会上,我假借醉意,挽住他的手臂,请别人帮我们合影。他碍于往日情面,没有推开我。
    在回国的飞机上,他看见我坐在旁边的位子,出于礼貌,没有置之不理。
    我成为自己以前最讨厌的狗皮膏药类型,但只要能待在他身边,狗皮膏药又有何妨。
    然而,我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看见他心烦意乱寻找别人时,最深处的那道伤疤依然渗出一滴又一滴的血珠。
    谁知,身心俱疲躺在孤独病房里的我,傻乎乎的自掀伤疤,妄图得到他的垂怜。
    他冰冷的话语终于斩断了我对他的所有感情。
    “再也不要见面了。”
    绝望过后会迎来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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