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完澡,便见到床上不知何时放置了一套衣服。他离开北京九日,身上的牛仔套装早已不能穿了。这套衣衫也算是救了他的急,心想中年汉子做事真是细心,看样子应该是管家之类的角色。
    展开衣服,却有些尴尬。
    这是一件类似汉服的长衫,穿在身上总是不得其便。勉强穿在身上,配合他那一头短发,看上去不伦不类的。尤其是一套衣衫居然没有内裤,这让他感觉下体生风。
    张伯辰苦笑着摇了摇头,有衣服穿就不错了,还奢求什么呢?
    这里不是北京的家,再也没有任性的余地。当务之急还是先要找到沟通的办法,才能进一步了解这个社会。
    打开房门,走了出去。却见两位女佣垂手恭立,见他出来,弯腰行了一礼,便走进房间收拾澡盆。
    “如果方便的话,麻烦帮我把这身衣服洗了吧。”张伯辰见状,拿起一旁的牛仔套装,掏出口袋里的水笔和手机等物件,向女佣做了一个搓衣的动作。
    两位女佣看着他的动作,相视一笑,交头接耳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处理好房间后,恭恭敬敬地将衣服拿了出去。
    张伯辰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明白,只能姑且相信对方听懂了。
    再次返回房间,仔细整理了一下物品。他还剩下一个煤油打火机、手机以及水笔与弓匣。
    打火机是狩猎必备的东西,一直都装载上衣口袋里,倒是没有在逃亡途中遗失。
    九天没有充电,手机已经无法使用。依照目前的形势,只怕以后不会再用到。水笔以后还能用得上,假如这个时代真是古代,写字应该都是使用毛笔的,而他并没有从老爸那里学到一点书法,水笔便成为最好的替代选择。
    好消息是,他的硬笔书法还不赖,至少还能拿得出手。坏消息是,一根笔芯并不能使用多久,假如无法返回北京,毛笔字就成为了他必须学会的生存技能。
    至于弓匣,张伯辰爱惜地抚摸着,如同情人的身体。事故发生之前,弓箭只是他的爱好。但是在这个时代,这把弓箭可以救下他的命!
    他闭上眼睛,一道完美的弧线从脑海中划过,准确无误地贯入一名头领的喉咙。
    那一刻,他已经被对方的士兵在山中追逐了整整三日!
    也是在那一刻,他终于意识到,原本的狩猎计划无法完成,他已经身处另一个世界,成为别人狩猎计划中的猎物。
    箭袋中,十九支碳杆箭安静地躺在那里。一支碳杆箭射杀了头领,才让他摆脱围堵,逃出生天。
    而如今,他身处令支城中——
    不知不觉间,又过了三日。
    三日来,除了吃饭、洗澡、睡觉,张伯辰只能在狭小的庭院里活动一下筋骨,饮食起居自有女佣照料,牛仔套装也被清洗干净地送了回来。除此之外,马车主人仿佛忘记了他的存在,没有主动交流的想法。
    三日的时间,通过与女佣的交流,张伯辰大致掌握了几句对方常用的口头语,却发现这种表达方式其实也是汉语的变种,这给了他莫名的信心。俗话说“熟能生巧”,他相信只要时间足够,他与对方的交流完全不是问题。
    只是,整日里待在狭小的地方,快要把他憋坏了。房间空空如也,并没什么活动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当管家模样的中年汉子再次出现的时候,张伯辰手足舞蹈比划了半天,说出了他的想法:能不能在令支城中走一走,四处看一看?
    中年汉子沉思良久,算是答应了张伯辰的要求,不但如此,还叫来两个身体强壮的青年陪同。听他的意思,想让让二人为他充当向导,以免在令支城中迷路。
    张伯辰心想,老子人生地不熟,就是想跑也不知道往哪里跑,你何必再派人监视我。想当年我七八岁开始就东奔西跑,其他不好说,认方向可是一把好手。
    不过一想到在燕山之中迷路导致穿越,他就一阵郁闷。老子认路能力这么强大,怎么就迷路了呢?
    当下不再多说,监视也好,陪同也罢。只要能出去散散心,总比窝在房间里憋死要好。
    与印象中的长安、太原等地城墙相比,令支城的城墙并不高大,不过墙体用巨石垒成,防御力倒也不可小觑。在城墙西北角,高大的瞭望塔上,两名士兵警惕地张望着。让人感觉到一丝紧张。
    大街上车往马来,倒也算得上繁华。观察良久,张伯辰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这些人中,有的人长相和他相似,应该是汉族人。有些人高鼻深目,看上去倒像是中亚人种,偶尔还能看到几位白人往来穿插,竟与欧美人种有些类同。
    这是什么情况?
    突然之间,张伯辰对这个时代更感兴趣了。他喃喃道:“虽然无法再回家,不过如果能够在这个时代混出来些样子,倒也不算太差。”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位小哥,你想在这个时代出人头地,可知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张伯辰闻言,顿时愣在那里。
    “你……你是在……和我说话?”
    穿越十几天,总是无法与周围人群交流。如今突然之间有人竟然在大街上用汉语和他对话,激动之下,连话也说不顺畅了。顺眼看去,只见一名老者不停地拉着风箱,原来是一家铁匠铺。
    张伯辰没想到自己无意中的一句话,居然让他找到了第一个可以听懂汉语的人。他走上前去,拱了拱手:“在下张伯辰,不敢问老丈高姓大名。”
    老汉拿起铁钳,将一块熟铁夹起,慢慢敲打了起来。火光映红了沧桑的面颊,纵横交错的周围诉说着岁月的无情。他淡然的语气似乎早已将人生看透。
    “乡野村夫,哪里有什么姓名。倒是小哥相貌俊逸,神采飞扬。能说出这番话,也在情理之中。”
    “我正有事请教,不知道老丈何时有空,到时再来拜访。”好不容易见到一个可以听懂自己说话的人,张伯辰如何肯放过?眼前的老头看起来对他的言论有些抵触,可见是一位见识丰富的人。
    这样的人,才能解释他心中的疑惑。假如对方真是自己所说的“乡野村夫”,又怎会懂得“乱世难为”的道理?
    老汉夹起铁块看了看,轻轻道:“辽西公下令,十日内必须上交二百把大剑,又要打仗了啊。老汉是哪还有闲暇招待贵客?”
    “辽西公?那是谁?”
    张伯辰皱着眉头,这是他了解到的第一个有身份的人。逻辑上推算,辽西公应该是管辖你这片土地的公爵,难道令支城的主人?他和救起自己的少女又是什么关系?
    他低头沉思,突然之间却被管家派来的青年汉子拉向一边。
    “哒哒哒——”
    马蹄阵阵,从大街上狂奔而来。张伯辰站在路边,如果不是青年汉子眼疾手快,免不了要被奔马撞上。马上之人神色肃穆,看年纪大概在四十岁左右,纵马之下,周围人群鸡飞狗跳。
    张伯辰却发现,人群虽然混乱,但是马蹄之下却未曾伤到一人。如此看来,马上之人的控马技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你知道他是谁吗?”
    打铁老汉看到马上之人驰马而过,突然之间意兴萧索,放下手中铁钳,有些悲凉道。
    “这个人很有名?”
    张伯辰有些疑惑,他看得出老汉不是寻常人物,却不曾想见到个人都能认识。心想你认识的人越多,我从你身上了解的越快,只希望你没事提点我一下,也好让我早点融入这个社会。
    老汉似乎听懂了他的心声,悠悠道:“此人名叫慕容翰,乃是故辽东公之子,当下燕王长兄。只因兄弟猜忌,这才投奔辽西公是以求庇护。”
    “原来如此。”
    张伯辰似懂非懂,心想兄弟猜忌这种破事自古多有,居然被我碰到了,倒也算得上走了****运。
    老汉见他的表情,便知道自己的话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话音一转,继续道:“慕容翰此番返回令支城,恐怕是前线战事吃紧,也许老汉又要颠沛流离了。”
    张伯辰听完,顿时睁大了眼睛,心想难道老子是扫把星,刚到令支城,令支城便被敌人攻灭了不成?当下不由道:是“老丈是否危言耸听了?”
    “你可知慕容翰是怎样的人?”
    张伯辰心道:“你方才不是说他是什么辽东公的儿子,燕王长兄吗?看你年纪虽然大了点,不至于健忘到这种程度吧?”
    “慕容翰是已故辽东公慕容廆的长子,只因乃是庶出,是以不能继承父亲的爵位。要论才能,远在弟弟燕王慕容皝之上。此人勇武善射,足智多谋,十年前便带兵击败高句丽与宇文部,为辽东慕容部开土千里,因为功高震主,所以为弟弟所不容,这才投奔辽西。”
    “能让这等人物心急如此,前线形势可想而知。”
    张伯辰听完,喃喃道:“原来也是个有国难回的人物,看起来似乎比我还要惨上那么一点。老子好歹是阴错阳差,这个慕容翰倒是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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