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琴声跟李锦上次在柳府听到的琴声一样,倒不是李锦突然懂得音律了,而是沈怡用的那把琴好像有点特殊,琴声古朴沉重悠远,与一般的古琴不一样。
    思念心切,李锦寻声而去,旁边的下人赶紧跟上。
    “李大人……李大人……”
    李锦抛给他一小锭银子,咧嘴笑道:“此琴声悠美如天簌,本官一时被吸引,绝无惊扰之意。”
    下人接住下坠的银子,笑眯眯的退到一旁。
    虽说沈大老爷子在京城那是出了名的清廉,真的是两袖清风,但这并不表示他府内的下人都不贪财。卖身为奴的人,家里头本来就穷嘛,有银子赚,谁不笑眯眯?
    走近一座花园,琴声越发清晰,沿着已经枯萎凋落的花草铺设的小石子路,蜿蜒前行。凉亭中,沈大小姐正低头抚琴,瀑布般的长发随风飘洒,大冷的天里却仍是那身略显单薄的白衣素裙。
    虽然佳人身姿依然不失窈窕动人之色,但唯独李锦从中品尝出了一丝落寞孤寂。
    李锦缓缓走到凉亭边,沈大小姐正沉浸在音韵之中,心无旁鹜,浑然不知身后有人。
    一曲凑毕,身后突然传来掌声,把她惊得两手捧住****,转身一看,不禁低呼一声,又惊又喜。
    “你……你……”
    李锦不慌不忙,满脸笑嘻嘻的表情,学着那些才子躬身长揖,文绉绉道:“小生这厢有礼了,多日不见,没想到怡姐姐还是那么楚楚动人啊。”
    虽然早知他素来没个正经儿样,沈怡仍忍不住掩嘴失笑,俏面飞红,嗔怪的白了他一眼。
    美人飞霞,俏面绯红如阳春三月怒放的鲜花,格外的娇艳动人,看得李锦食指大动,忍不住咕的咽了一口口水。
    贼头贼脑的瞟了一眼四周,周围没人呐。
    色迷心窍的他胆气一壮,也顾不得此次前来的意图是拜访自己老丈人的,这会儿早把来时对未来老丈人那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的恐惧全抛之脑后,伸手便抓。
    沈怡早知他的习性,见他眼珠子贼溜溜的打着转儿,便知他心中在打坏主意,再见他两眼发出色迷迷的狼光,一副蠢蠢欲动样,羞急下正欲开溜,一只手儿却给他抓住。
    被猛地一拽,重心骤失,跌入他怀中,惊呼声中,小嘴儿早给他的大嘴巴就势封住,仅能发出唔唔的怪响声。
    要搁现在,男女嘴嘴很自然正常,但男妇受授不亲的古代,光是牵手都有伤风化,更不要说嘴嘴。
    李锦那近乎霸王硬上弓的强吻,令沈怡在瞬间迷失,剧烈颤抖的娇躯先是紧绷僵硬,随后变得酥软无力,整个人软绵绵的靠在他胸膛上,原来推拒的手儿不知何时环住了他的颈脖。
    对沈怡来说,这一吻似乎很漫长,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又仿佛只是在眨眼之间,总之,她的人,她的灵魂都窒息得几欲晕厥迷失,天地也在旋转……
    咳!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轻咳,把两个人惊得松手跳开,满面羞红的沈怡羞得掩面狂奔。
    靠,哪个该死的家伙打搅了老子的好事?
    李锦极度不爽,循声望去,只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一闪即逝,心头不禁呯呯狂跳起来。
    ......
    那瘦高的身影,不正是……不正是……
    他全身冷汗直冒,刚才的大胆无畏全抛到九霄云外,耷拉着脑袋,如同缩头的乌龟。
    这下完了,让未来老丈人看到了,这该如何是好?
    老丈人不光清廉出名,为人迂腐古板在这京城贵族中也是有的一数,李锦在早朝上见过未来老丈人的行事风格,真急起来,连皇上都得让他三分。
    这大白天的,他跟怡姐姐相拥嘴嘴,未来老丈人肯定接受不了,这可是十足的大伤风化呐……
    才惴惴不安的走出花园,一个沈府的家将寒着面孔走过来,对着他冷声说到,“李大人,我家相爷今天很忙,没空招待,请回吧。”
    李锦脑子嗡的一声,怔道:“什么?”
    那家将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李锦蒙了,未来老丈人连见都不肯见他一面?
    奶奶个熊的,这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沈府的家将在一旁一个劲儿的催驾送客,李锦年青气盛,心里头也来气了,大袖一甩,挺胸离去。
    奶奶个熊的,不就一个穷左相,有啥子了不起的,若不是因为怡姐姐,老子才懒得鸟你呢,哼哼!
    靠你个死老头,总有一天,你会来求老子滴!
    他气冲冲的大步出了沈府,候在门外的羽红雪等人已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老大心中正窝着火儿,极度的不爽,没人敢吱声,都乖乖的跟在后边。
    刚走出府巷,看到满脸局促不安又充满歉意神情的沈怡,李锦心中一暖,快步走到她身边。
    沈怡玉颊微红,两只小手儿缩到背后,还紧张的退了一步。
    李锦不禁摸着鼻子苦笑,怡姐可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竟然看出他的意图……
    玉颊羞红的沈怡嗔怪的白了他一眼,这光天化日的,大街上行人可是不少,羽红雪等又紧跟在他身后,拉拉扯扯的岂不羞死人?
    想到爹如此不给他面子,不免又发出一声幽幽叹息,歉然的对他苦笑。
    只要你心中有老子,怕毛咯,不同意就私奔!
    李锦咧嘴一笑,安慰道:“没事,岳父大人迟早会同意的!”
    岳父大人?
    沈怡嘤咛一声,低垂着头,玉颊羞红如初升的朝阳,格外的红艳动人。
    李锦从怀中取出一叠稿卷,塞到沈怡手上,笑眯眯道:“这些是我在临州时的偶尔感触而作,姐姐且帮我看看,不妥之处可帮我润色一下。”
    这些手稿,是李锦听从了皇甫纳悦的提点,苦思了一天一夜才想出来的绝妙礼物,本来是要送给未来的老丈人,谁知却给老丈人毫不留情的扫地出门,干脆送给沈怡,以讨她欢心。
    未来老丈人是个迂腐文人,不爱银子只爱才,故而李锦绞尽脑汁,花费了半天的时间默写了十首唐诗宋词,本想送给未来老丈人时说是无意中收集到的前人所作的古诗,如今给了沈怡,干脆说成是自已所作。
    为了讨好美人,剽窃前人所作的名诗,竟然脸不红心跳的说成是自已所作,无耻,非常的无耻。
    说俺无耻也罢,反正泡妞就是要投其所好,才女嘛,就得表现出比她更强大更牛哄哄的才气,她才会芳心震撼,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俺咯,这一招不仅无耻,而且下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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