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怎么想起写小海来了呢?我的生活依然混乱,只有在我把着瓶啤酒,坐在街边,看下班的人流,我的头脑才稍微清醒片刻,但随着酒的增多,略显条理的头脑很快被激情充满,妄念丛生,一个个貌似精彩的小说构思、人生构想不断往外冒,终于一个人耐不住了,便去打电话找随便什么人来倾诉,接下来就是一顿高高兴兴的大酒,换来第二天身体的空乏和心情的极端郁闷……写小海,必须要检讨自己,检讨那一切来源于中产阶级的、有所成的、作为体制一员的自得情绪。2小海是个农民,是一个农村混混儿。在我们这个等级社会中,农民混混儿的身份是低得不能再低了,我是指他们不被重视的程度。囚犯是被重视的,他们的亲属、朋友、黑道弟兄,还是重视他们的。小海是我1992年在农村社教时处得最好的一个哥们,他在农村的地位类似于阿q,类似于革命电影中的“滚刀肉”之类,但除了他的地位可以作如上划分,他的人又绝非那样。他非常淳朴,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小海身高不到一米七,长脸,细眯缝眼。结巴。穿件花衬衫,挽着裤腿,塑料拖鞋。乍一看是个小瘦子,但脱了花衬衫,便露出一身腱子肉,手大而粗,是一个典型的好农民的体魄。我们当时喝的酒主要有两种:白酒和啤酒。白酒大多是五十多度的“老龙口”,绿瓶,档次类似二锅头,但我觉得比二锅头好喝。啤酒是雪花和沈阳黄牌,均比燕京好喝。当时楚洁从北京隔两周来封信,信里有时夹着两张十块钱的新票,典型的小姑娘的把戏。这两张新票无疑可以换来一堆美酒。有几次,我跟小海一人拎着瓶啤酒,在村子里大摇大摆地乱晃,威风得很。小海是因为有我这个城市孩子做伴,且是“社教工作队员”、来自北京的电视台,大约我是他平生碰到的最有身份的朋友。小海在村里没朋友,在这一点上他跟阿q一样。我能够跟小海在村子里以醉汉的姿态晃着膀子乱窜,首先是因为酒,酒让我无所顾忌,其次就是我的“捣乱”心态吧,我没有以威严的面孔震慑世人的能力,那我就以泼皮的面孔令世人疑惑不解浑身不舒服。我们就那么满心欢喜地晃着、喝着,在村子里肆无忌惮地乱转——看清楚了!我可不是小海,你们可以欺负小海,但你们不能欺负与小海的行为举止一模一样的我!难受了吧?傻逼了吧?躲着我们吧!3写到这,我想起我最近读的一本书,葡萄牙作家费尔南多·佩索阿的《惶然录》,他在生前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会计,他在书中谈到这么一种感觉:“我走近我的写字台,如同它是抗击生活的堡垒。我有一种如此不可阻挡的温柔的感动,面对着我现实中的账本,面对我给他人记数的账本,面对我使用过的墨水瓶,还有不远处s弓着背写下的提货单,我的眼里充盈着泪水。我觉得我爱这一切,也许这是因为我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爱,或者,即使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真的值得任何心灵所爱,而多愁善感的我却必须爱有所及。我可以滥情于区区一个墨水瓶之微,就像滥情于星空中巨大无边的冷漠。”我做不到像佩索阿那样滥情于一个墨水瓶,而我写小海,应是一种比佩索阿俗得多的滥情,它需要“低贱”这个药引子,这种滥情充满了自私和虚伪。后来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后来我回到北京后,小海曾来北京找过我,他想在北京打工,他说农村实在混不下去了。可我什么忙都没帮上,他在我那住了一个礼拜,只得回东北。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酒馆里,我为他饯行,也算不得饯行,那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小海端着杯白酒,竟流下了眼泪。他说了一些“大哥保重”、“兄弟情深”之类的话,我却生怕误了火车他走不了,根本没心思喝酒。我记得火车票也是他自己买的。让我说“祝他好运”这路废话吗?我想,小时候我爹八成也是这么打发穷亲戚的。4在农村,我体验到了绝对的安静。那是白天,同来的社教工作队员都以各种借口回了北京,这借口基本上都是亲属生病或回京为本乡洽谈经济合作项目,还有一位电影乐团的,说回京为本乡制作“乡歌”,并定好由董文华演唱。那几天我一个人睡那张曾经五六个人睡的大炕。白天可以支上小炕桌,盘腿坐在炕上写作。我没写多少东西,印象中那时的我总是特想写,却写不出来,笔端流出的都是火热的激情或说一腔愤怒,没写几句就把我烧毛了。但我记得我为体验到农村的那种绝对安静而倍感新鲜。那是春天。午后。农民们都在安睡。这里土地肥沃,随便撒点什么就长东西,因而这儿的农民似乎比关内的懒。关,当然指山海关。整个村庄在午后的阳光中睡死了一般了无生气,像是被外星人劫掠一空的样子。有风,只有风的声音。春天的风很大。我就下炕出屋,去安静的大风里走。那时我身边有一台质量不是很好的“沃克曼”,在北京,我戴上它骑着车兜风,音量开到最大,也刚好勉强够劲。在这里,我开到一半,音乐便可直达耳鼓,很丰盈充沛地震荡身心。我当时听的大约是崔健和u2。尤其是u2,在洒满阳光寂静的乡村土路上顶风前行,u2是此时最好的结合了。我可以大喊大叫,我可以站在路边不动,迎风而立的我可以将身体略微前倾,大风有力地支撑着我,那是一种微妙有趣的平衡。我就那么戴着耳机,站在风中,略微变换着身体的倾斜角度,四处无人,满世界只是阳光和u2,我就那么跟风玩着,体验着平衡——失衡——再平衡的小趣味……在这儿我极想插一句,我得描绘一下我现在满耳的噪声。此时是下午三点,楼下绿化队的剪草机轰鸣,盖过了楼上装修浴室厨房的噪声。这楼上打今年入夏以来就没闲着,安空调,换铝合金门窗,现在又开始了厕所厨房工程,哪儿贪污了笔钱是怎么的!再加上我们楼道换电表,换触摸式楼道灯,及重新粉刷,弄得整个楼雪白,令人(令我)并不舒服。室外的汽车、知了的噪声在最近一段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你们折腾吧!地震一来,全完!5我们这支社教工作队,有不到一百人,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七八个人,下放到两个乡的若干个村。我们组都是男的,都是男的就比较好折腾,男女各一半那种就不太好整,互相照顾啦,绷着面子啦,比较累。我们组七个人。北京的五个。我,小于,小秦,来自电视台。小于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城市少爷,白白胖胖,害怕吃苦,喜欢攀比,事儿逼。小秦是组长,搞技术的,北工大毕业,喜欢棋牌,喜欢挣钱,头脑清晰,为人和蔼但颇有原则性,不是指党性,是指他凡事都有一套自己的稳定看法,条条有理,合情合理。有一位美丽的妻子和一岁的儿子,母子俩的照片夹在他的钱包里,他笑眯眯地拿给我看,特温暖。还有俩三十六七的老混子来自电影局,老陈、老李。老陈作曲,老李摄像。这二位给我的印象就是终日嘻嘻哈哈,坐在炕头大甩扑克。整个社教过程我们玩烂了不计其数的扑克,计分的,一个小本子全记满了,当然没结账。也只能这么玩,你要是玩的钱数太少,比如一毛钱一分,电影局那两孙子觉着不解气,那就只有记账了,每日输赢都是几百,人人在这种虚假的刺激下干劲十足,第二天再接着翻本,时间长了,输赢倒也不大。我们玩的是拉耗子,七个人,只能玩这个。这简直类似手淫了。大家在幻想的金钱和幻想的女人的诱惑煽动之中,蜷在大炕上,噼里啪啦抡圆了甩牌,室外是农村干净的蓝天,夜晚,满天星斗,酣睡中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响动……社教时间长了,大家就都变成幻想家了吧。剩下的两位来自省宣传部,一老一少。老王五十多岁,灰白头发,肿眼泡,属于那种因为个性原因混不出头的家伙,凡事不争,保全身体,每顿一两酒二两饭,抽云烟,喝酽茶,小小的口腹之乐便已足够,像他这辈子,大约忍受“社教”这种无聊的活动已成家常便饭了。小何二十多岁,农村孩子,考上大学,留了省城,早婚,相对于老陈老李吧,老陈未婚,老李新婚燕尔,媳妇小他一轮。小何人不错,就是说话爱着急,做事忙忙叨叨,穿一身过时的雪花牛仔,经常让小于挤兑,他呢,更看不惯小于。七个人里,估计就我最喜欢社教这种事了。北京,是一个我想起来就头疼的城市。与楚洁已没有任何激情,但又无法脱身。终日为坐班发愁,办公室里的气氛让我格格不入,自感一个孤独的异类,害羞,痛苦,经常想找个地缝钻进去。那就是初入社会的我的尴尬处境。众混混儿除了喝酒就是搓麻,这温暖已让人腻味。不这样又怎么着呢?我们唯有坐在酒桌前这一条路,唯有喝高了这一条路。这就是二十五岁的青春吗?6临去社教的前一天,楚洁帮我收拾东西。她把我的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小包,小塑料袋,分门别类,每一类东西都用袋子套好。她喜欢收拾东西。人都是有优点的,但是再有优点的人,看长了也就不觉得了,何况那时我年轻气盛,对于楚洁身上时时显示出来的结婚过日子的甜蜜气息,那种规规矩矩的人生之路,正是我极力要反对的。我说,楚洁,我们出去转转吧。我的背包已基本收拾好,敞着口,明天只待我系上带即可远行。这是我跟楚洁相处以来,我们第一次较长的分开。以前我出差过个把月,这次是四个多月,小半年。与一个女人“好”,是件奇怪的事。美好的第一个月之后,就是为这一个月的美好不断地付出,不同的人服不同的刑。刑期长短不同,服刑的内容也不同。快乐的牢狱生活开始了。自由人遭到嫉恨,被指责为不义或被污蔑为不幸,义与不义、幸与不幸就这样在这个世间被颠倒了。收拾行装,这让楚洁有了一丝成就感,这多少冲淡了即将离别的那种气氛。7自古多情伤离别,我是碰着离别这种事就高兴,就乐。离别给我以希望。相聚却让我感到绝望。我太喜欢在火车站挥着手与人告别了,无论是我走还是送人。我走就不用说了,火车带你去远方,晃晃荡荡坐在窗口,窗外景色不断变化,气定神息,举止安详;送人也不错,可他妈走了,这回该消停了,一个人慢慢从空荡荡的出站口走出,抽根烟什么的。我不喜欢接人更不喜欢被人接。要拥抱吗?要互相抢着拎东西吗?要热火朝天大谈旅途如何某某又如何吗?真是没劲啊。应该是一个人背着包出站。倘若是熟悉的城市,你可以在心里慢慢体会某种牛逼感:我回来了!还是老样子嘛!我故乡这些生于斯长于斯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啊!倘若去一个陌生的城市,那就更应该一个人出站:打车,去某宾馆,路上看陌生的姑娘,看另一种庸俗风格的男人,住标准间,楼层要高些,洗漱,开电视开灯,沏茶,看看冰箱里有无啤酒,抽着烟,打开电话本,拨号,话筒里传来一个小男人的方言,比如“完宾个”,背景声是办公室里打牌的喧嬉,我说,我是某某,刚到,这小男人立码改成普通话:,也不通知一声!接下来我们就该安排这个夜晚如何活动了,通常是一醉方休,乃至眠花宿柳。话筒里倘若传出女声,那么背景声肯定是孩子哭及地方戏,此女八成是我的往日恋人至少一度关系暧昧,我说出我的名字我说我就在这个城市,她将悲喜交集吗?她将手足无措吗?或者干脆说“阿拉不晓得你”,哐当挂了?无论如何吧,我的突然出现,就是要造成动荡、惊喜、仇恨、避之犹恐不及……我就是要给你们乏味的城市生活带来点刺激,无论你们是接纳还是躲避。这首先是对我自己的一个刺激吧。当然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啊。生活总是有它自己的那一套,你总是对庸俗估计不足,正如你总是对自己的估计不足一样。8关于社教,到此结束。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翻身右派、知青作家已说得够多的了,主要是,一沾农村,我就觉得乏味。半年之后,社教结束,我又将面对这个令人发愁的北京了。首先愁的是上班,其次愁的是楚洁。我记得那年冬天的某个晚上,我还稀里糊涂去了一趟她家,以一副上门女婿的嘴脸。后来那天夜里下了场大雪,因此我记忆深刻。9那天晚上楚洁家专门为我摆了顿家宴。面对一桌丰盛的菜肴及青岛啤酒,我是既来之则安之,而且多年来无论多烦的事,到了酒桌上,统统没了,而且那时我跟楚洁的关系总的来说还行。两杯酒下肚,我已一通叔叔阿姨地乱叫。甚至还频频向二老敬酒。开始,老楚和他老婆被我弄得有些慌神,但很快他们就将慌乱转为惊喜,他们几乎笑得合不拢嘴。老楚也颇有些酒量,喝到高兴处,开始情绪饱满地谈古论今,展望未来,他让我觉得有一种功成名就的得意忘形。比如他讲到小时候日本鬼子如何给他们村发小米收买人心,又讲到刚刚发生的好几宗大案要案,对国内形势摇头叹气充满绝望。楚洁在一边听得两眼放光,后来她跟我说从未见过她爹这么反动过。楚洁她妈在一边添酒夹菜,也乐得合不拢嘴,我恍然觉着是不是真变了天了?饭后,我在楚洁家陪老楚看了会电视。刘明呼我,说他那有个麻局,目前是七缺一,等我回去开第二桌。这时电视里正在播放一个批评性的记录片,楚洁说她爹自打离休后就将焦点访谈和这类纪实报导作为每晚的必修课。我在一边添油加醋地感叹世风日下。老楚陷在落地灯的阴影里,对我的感叹只报以暧昧的微笑,此时他摆出一副胸襟开阔、不予计较的长者派头,这样正好显出我一副愤世嫉俗的毛头小伙形象。我因为一会儿的麻局而满心欢喜,那么也让老楚高兴高兴吧。楚洁那天也挺高兴,出她家门的时候,我还管她借了点赌资,她知道我去刘明那儿搓麻,然而视麻将为万恶之首的楚洁还是很大方地借我了。前两天楚洁还在我的小屋掀了我们的麻桌,当然她不是唯一这么干的女人。周小泉曾经在我们激战正酣的早晨抓起一把牌从刘明的十六楼扔了下去,这招更损。当时我跟刘明下楼捡回了几张,但仍有两张牌不知去向。至今刘明家的麻将中五筒用“春”代替,东风用“冬”代替,害得一些外来的混混经常诈和。好在那时我住一楼,楚洁顶多也就是掀桌子了。从楚洁家出来,下了楼,在橘黄色路灯的光晕中,雪在不紧不慢地飘落。从楚洁家走到刘明的十六楼也就半个多小时,我决定步行。走着走着,我忽然很想在这个雪夜里买醉,于是我钻进附近的一个酒馆。我点了一盘煮花生,一盘红油百叶,两瓶啤酒。老板是个小伙子,跟我半生不熟。他说,这天儿,不来点白的?我扭头看了看柜台,我说来瓶“西凤”吧。老板说,好嘞!酒馆里有两桌男女在吃涮羊肉,喝二锅头。我是最近被二锅头弄伤了,提起二得子我脑仁就疼。我坐在临窗的桌前,酒菜很快上齐,规规整整的一小桌。我说,老板,喝点儿?老板摆手,龇牙咧嘴做出夸张的痛苦表情,说今儿喝了一天了!不灵了!我也就冲他苦笑着点点头,一脸的理解,跟他妈真的似的。好了,我可以开始喝酒了。我先喝了一小口西凤,嗯,不错;我又喝了一大口啤酒,也不错。我点上根烟。我看着外面的雪花儿。我开始工作了。多年来,在酒桌前冥想,这已成为了我热爱的一项工作。再说现在有雪。大概所有天气中没有比下雪更适合喝酒的了吧。况且一会儿有麻,全是混混儿,与混混儿们狂搓醉麻,还有什么比这更乐的呢?来吧,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我要像相声小段缝被子中的那个笨媳妇一样把自己缝进被套中……我狂喝了一大口啤酒,觉得无所畏惧。10清醒的时候,生活那令人发愁的一面便显现出来。我记得那一阵我常在夜里家门口的马路上散步,苦想前途一类。我为我的一个念头而激动,这个念头就是,把我的北京户口卖了,拍片子,或远走他乡,在新的环境里过新的生活……现在,数年过去,我仍坐在我北京安适的家里写这些无聊文章,北京户口是越来越不值钱。看来我是卖不成了。我又在动卖房子的主意。我估计没戏。我为很多念头激动过,卖户口,卖房子,卖血……无一实现。大学的时候,因生活无计划,就跟同宿舍一个广东小孩商量去血站卖血。我是真觉着我的血淤,又很信科学宣传,所以根本没当回事。那个广东佬也是颇有血性,加之他的吃穿都讲究个品味、名牌,所以我俩一拍即合。其实我们并不穷,缺钱完全是个不充分的理由。我们去北太平庄血站。起早,没吃早饭。当时我的计划是卖完血可以买书,买好烟,请客吃饭;广东佬的头脑里大约有一双名牌运动鞋在转悠。结果没卖成。我只记得血站里黑压压一片,坐满了从河北省某县用几个大轿子车拉来的农民,完全是有组织的,像我们这样的散客那天不接待。我们在阳光明媚的血站门口抽烟,商量哪天再来。有两个梳“爆炸式”的小伙子与我们搭讪,具体说什么忘了,他们大约就是所谓的“血吸虫”——专门组织农民献血从中渔利。也许是广东佬后悔了,他不知从哪听来的,给我讲“职业卖血者”的故事,什么一个月卖两次,到点儿不卖就憋得慌之类。还有似乎卖血本身比我想的复杂,得检查身体开证明什么的,不是说“一手交货”,一手收钱那么痛快。总之后来我们没再去。再后来学校组织献血,我特高兴,一笔外快呀!我这辈子不知为什么总他妈缺钱。我没有像有些同学那样吃肥肉,熬夜,早餐再吃炸油饼,据说这样血液就不会合格,就可以不献了。我没熬夜,早餐只喝了碗粥,吃了个鸡蛋。一个河南籍同学,长得黑胖,团小组长,溜须拍马之辈,我们同在食堂里一个偏僻的餐桌上,这家伙鬼鬼祟祟大嚼油条,让我别告诉别人,并一反常态,很大方地要掏钱请我吃油条。我说不吃,他说买多了,吃不了。我说那你就扔了吧,他说这还有糖油饼呢,吃吧,尝尝。我点了根烟,说,不吃。他见无法拉我下水,便闷头把那几根油条及糖油饼全塞了进去。他吃撑了,坐在那喘气,因熬夜而两眼布满血丝,加之一嘴的油,整个人黑乎乎油汪汪一副大难临头的怪相。我说你还不擦擦嘴?这家伙说对,便跑到洗碗池前漱口抹肥皂,一通忙活。结果这家伙的血还是合格了。我的却不合格!真是天不遂人愿,我招谁惹谁了!那黑胖子又招谁惹谁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血现在或许合格了吧?然而新的“义务献血法”于日前公布了,我的这一“人生计划”大概又落空了!第四章1993,北京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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