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贤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问:“常清秋,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因争吵小事谋杀工友,现在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话说?”
常清秋听出了问题的严重性,急忙磕头申辩:“小人冤枉,小人与马小七虽说抬过杠互不搭理,但也无什么大不了的事,小人万万不敢杀人。再说昨晚小人已与他重归于好,大人如不相信,工友们可以作证。”
周贤大声道:“传证人!”
不一会儿,几个木匠被带上公堂。
周贤问:“昨天晚上,你们几个人在哪里喝酒?从实招来。”
木匠们齐声答道:“回大人的话,在工长常清秋家喝酒。”
周贤又问:“因何事喝酒?”
木匠们又答:“常清秋是俺们的头目,马小七是俺们的伙伴,他们互不搭理,于是我们就备了酒菜拉上马小七到常工长家喝酒,以图他们和好如初。”
“后来情况如何?”
“小人们见工长和马小七言归于好都很高兴,喝了不少酒,到深夜才散去。”
“马小七可是同你们一起走的?”
“这倒不是,小人们见他俩喝得高兴,就丢下马小七走了,想让他俩单独谈谈心。马小七何时走的委实不知,小人们没有说半句假话。”
周贤又问常清秋:“马小七是何时走的?谁人可证明?”
常清秋答道:“工友们走后,小人与马小七又喝了几碗,因不胜酒力就昏睡过去了。马小七也喝醉了,他何时走的,小人娘子知道。”
周贤冷笑道:“笑话,你娘子岂能当证人?大胆刁民,你以为本官是好糊弄的吗?你与死者半年不相往来,岂是一碗酒能化解的?分明是你趁工友们都知道你俩和好的机会,故意让工友们先走,然后把马小七灌醉,尾随其后,把他杀死在回家的路上。可你聪明反被聪明误,没有料到藏匿尸体时把死者的一只鞋子遗落在路旁,本官不冤枉你吧?”
常清秋大喊冤枉。
周贤大怒,喝令衙役大刑伺候。可怜常清秋三次夹棍下来,已是奄奄一息,但仍不肯屈招。周贤见再上夹棍就要出人命,只好把他押人大牢,改日再审。
再说罗氏从官署回家,穿上重孝,装模作样地治办马小七的丧事。她请来僧人为马小七诵经超度,自己一边烧纸一边哭泣,几次因悲伤过度而昏阙过去。一连几天下来,连平日厌恶她的街坊邻居们竟也跟着掉下泪来。
周贤得知此情,更加怜悯罗氏,于是每日给常清秋加重刑罚。几天工夫,把他折磨得血肉模糊。
常清秋的娘子王氏来探狱,常清秋对她说:“看来周贤这个昏官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只是我含冤而死,还让常家人跟着落个骂名,实不甘心。我死之后,你要联络工友们为我伸冤……”
说完夫妻俩抱头大哭。
第二天,常清秋在公堂上招认,说自己被手下侮辱,心里愤愤不平,趁工友们一起喝酒的机会谋杀了马小七。
周贤见常清秋招供,急忙追问马小七的尸首藏在何处。
常清秋本来就是冤枉的,哪里知道尸首的去向?周贤急于结案,就令衙役再上大刑。
常清秋害怕酷刑,只有编造一个地方,免受这皮肉之苦。
于是他说:“那日跟踪马小七在半路上一刀结果了他,把尸体扔在附近的蛤蟆沟里。”
周贤听罢,立即派两位有经验的仵作前去寻尸,一旦找到尸首便可结案。
这两位仵作一个叫周成,另一个叫王凌,他们在衙门里负责验尸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两人接到府尹大人的命令,马上按常清秋提供的地点寻找。藏尸地点是常清秋编造的,两人从何找起呢?周成和王凌找了一天连个尸影也没有见到,看看天色很晚了,只好回衙门向周贤报告。
周贤已报告了刑部,破了这桩疑案。只要尸体找到便可处决犯人。
听到周成和王凌的禀报,周贤怒斥道:“你们二人今早把地点听得清清楚楚,怎么就找不到?定是不肯出力,限你们十天之内找到尸首,否则以袒护罪犯惩治。”
说罢,拂袖而去。
周成和王凌又把那条沟寻了无数次,该掀的石块掀了,该翻的土也翻了,还是两手空空,两人只好乞求周贤再宽限几日。
这时,周贤刚刚接到刑部的文书,责问他为什么破了案却迟迟不结案?
周贤正发愁之际,见周成和王凌又空手而归,气不打一处来,命衙役每人狠狠地打二十板子,直打得两人皮开肉绽,哭爹喊娘。
打完后,周贤又宽限了七天。
这次,两人把蛤蟆沟周围的地方逐一寻找,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结果还是令人大失所望。
无奈之下,周成与王凌只好找人出主意。
长安城里有个讼师姓匡,此人本事大,专门给人出一些歪主意。
周成和王凌找到匡讼师的家,说明来意,当然少不了送上些银子。
那匡讼师微微笑道:“这个不难,我送你们几个字,只要按我的意思做,包准平安交差。”
说着,匡讼师拿起毛笔写了几个字,俩人接过一看,原来是“偷梁换柱”四个字。
周成和王凌活了大半辈子,只知道检验尸身,这几个字是啥意思还真搞不明白。
匡讼师见他俩拿着纸条发呆,就冷冷地说:“随便找具尸体说是马小七的,不就得了?”
俩人恍然大悟,拜谢而去。
周成和王凌到附近的坟地找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一具尸首。
天黑的时候,听说城外一个村庄有个人刚刚上吊自杀,两人大喜,立即到附近隐蔽下来。
晚上,死者的家人害怕尸身被野狗啃了,就找了一片破席盖着,又请了同村两个人守夜看护。
半夜时分,那两个看护的人打盹了,其中一个说:“咱到屋里喝口酒暖暖身子吧,一时半刻的,野兽也不会来。”
另一个表示同意。于是,两个守夜人提着灯笼进了屋。
常清秋听出了问题的严重性,急忙磕头申辩:“小人冤枉,小人与马小七虽说抬过杠互不搭理,但也无什么大不了的事,小人万万不敢杀人。再说昨晚小人已与他重归于好,大人如不相信,工友们可以作证。”
周贤大声道:“传证人!”
不一会儿,几个木匠被带上公堂。
周贤问:“昨天晚上,你们几个人在哪里喝酒?从实招来。”
木匠们齐声答道:“回大人的话,在工长常清秋家喝酒。”
周贤又问:“因何事喝酒?”
木匠们又答:“常清秋是俺们的头目,马小七是俺们的伙伴,他们互不搭理,于是我们就备了酒菜拉上马小七到常工长家喝酒,以图他们和好如初。”
“后来情况如何?”
“小人们见工长和马小七言归于好都很高兴,喝了不少酒,到深夜才散去。”
“马小七可是同你们一起走的?”
“这倒不是,小人们见他俩喝得高兴,就丢下马小七走了,想让他俩单独谈谈心。马小七何时走的委实不知,小人们没有说半句假话。”
周贤又问常清秋:“马小七是何时走的?谁人可证明?”
常清秋答道:“工友们走后,小人与马小七又喝了几碗,因不胜酒力就昏睡过去了。马小七也喝醉了,他何时走的,小人娘子知道。”
周贤冷笑道:“笑话,你娘子岂能当证人?大胆刁民,你以为本官是好糊弄的吗?你与死者半年不相往来,岂是一碗酒能化解的?分明是你趁工友们都知道你俩和好的机会,故意让工友们先走,然后把马小七灌醉,尾随其后,把他杀死在回家的路上。可你聪明反被聪明误,没有料到藏匿尸体时把死者的一只鞋子遗落在路旁,本官不冤枉你吧?”
常清秋大喊冤枉。
周贤大怒,喝令衙役大刑伺候。可怜常清秋三次夹棍下来,已是奄奄一息,但仍不肯屈招。周贤见再上夹棍就要出人命,只好把他押人大牢,改日再审。
再说罗氏从官署回家,穿上重孝,装模作样地治办马小七的丧事。她请来僧人为马小七诵经超度,自己一边烧纸一边哭泣,几次因悲伤过度而昏阙过去。一连几天下来,连平日厌恶她的街坊邻居们竟也跟着掉下泪来。
周贤得知此情,更加怜悯罗氏,于是每日给常清秋加重刑罚。几天工夫,把他折磨得血肉模糊。
常清秋的娘子王氏来探狱,常清秋对她说:“看来周贤这个昏官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只是我含冤而死,还让常家人跟着落个骂名,实不甘心。我死之后,你要联络工友们为我伸冤……”
说完夫妻俩抱头大哭。
第二天,常清秋在公堂上招认,说自己被手下侮辱,心里愤愤不平,趁工友们一起喝酒的机会谋杀了马小七。
周贤见常清秋招供,急忙追问马小七的尸首藏在何处。
常清秋本来就是冤枉的,哪里知道尸首的去向?周贤急于结案,就令衙役再上大刑。
常清秋害怕酷刑,只有编造一个地方,免受这皮肉之苦。
于是他说:“那日跟踪马小七在半路上一刀结果了他,把尸体扔在附近的蛤蟆沟里。”
周贤听罢,立即派两位有经验的仵作前去寻尸,一旦找到尸首便可结案。
这两位仵作一个叫周成,另一个叫王凌,他们在衙门里负责验尸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两人接到府尹大人的命令,马上按常清秋提供的地点寻找。藏尸地点是常清秋编造的,两人从何找起呢?周成和王凌找了一天连个尸影也没有见到,看看天色很晚了,只好回衙门向周贤报告。
周贤已报告了刑部,破了这桩疑案。只要尸体找到便可处决犯人。
听到周成和王凌的禀报,周贤怒斥道:“你们二人今早把地点听得清清楚楚,怎么就找不到?定是不肯出力,限你们十天之内找到尸首,否则以袒护罪犯惩治。”
说罢,拂袖而去。
周成和王凌又把那条沟寻了无数次,该掀的石块掀了,该翻的土也翻了,还是两手空空,两人只好乞求周贤再宽限几日。
这时,周贤刚刚接到刑部的文书,责问他为什么破了案却迟迟不结案?
周贤正发愁之际,见周成和王凌又空手而归,气不打一处来,命衙役每人狠狠地打二十板子,直打得两人皮开肉绽,哭爹喊娘。
打完后,周贤又宽限了七天。
这次,两人把蛤蟆沟周围的地方逐一寻找,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结果还是令人大失所望。
无奈之下,周成与王凌只好找人出主意。
长安城里有个讼师姓匡,此人本事大,专门给人出一些歪主意。
周成和王凌找到匡讼师的家,说明来意,当然少不了送上些银子。
那匡讼师微微笑道:“这个不难,我送你们几个字,只要按我的意思做,包准平安交差。”
说着,匡讼师拿起毛笔写了几个字,俩人接过一看,原来是“偷梁换柱”四个字。
周成和王凌活了大半辈子,只知道检验尸身,这几个字是啥意思还真搞不明白。
匡讼师见他俩拿着纸条发呆,就冷冷地说:“随便找具尸体说是马小七的,不就得了?”
俩人恍然大悟,拜谢而去。
周成和王凌到附近的坟地找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一具尸首。
天黑的时候,听说城外一个村庄有个人刚刚上吊自杀,两人大喜,立即到附近隐蔽下来。
晚上,死者的家人害怕尸身被野狗啃了,就找了一片破席盖着,又请了同村两个人守夜看护。
半夜时分,那两个看护的人打盹了,其中一个说:“咱到屋里喝口酒暖暖身子吧,一时半刻的,野兽也不会来。”
另一个表示同意。于是,两个守夜人提着灯笼进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