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穿越文主角都有金手指,而在哈利·波特的世界,奥利给老爷子,啊不是,奥利凡德老爷子制作的魔杖可以算是所有英国巫师的金手指。
    奥利凡德老爷子清楚地记着每一个在他这里购买金手指的用户。
    奥利凡德出售的金手指物美价廉,童叟无欺,每个金手指只需要7加隆。当然,这仅限首充优惠。
    7加隆,换成美元大概50元,人民币大概350元,魔杖的地位在魔法界相当于麻瓜界的枪械。
    后世的美国麻瓜界,一把普通手枪的价格一般在100美元左右,步枪的价格大概是250美元,这还是没有算上子弹、瞄准镜之类配件的价格。
    魔杖这玩意可比枪械好使多了。
    只不过这家店铺的装修和奥利凡德家族制杖技艺在魔法界的地位不太匹配。
    “您好,先生,”艾伯尔特说道,“我叫艾伯尔特·斯托克。”
    “唔,很出色的小巫师。”奥利凡德从梯子上下来,从衣袋里掏出了一条银色的卷尺。“来,让我康康,你习惯使用哪只手?”
    “右手,先生。”
    银色的卷尺自动飘到艾伯尔特的身前,自动地测量着他手臂的长度。从肩头到指尖,从手腕到手肘……这条卷尺连艾伯尔特的头也不放过。
    艾伯尔特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买魔杖还要测头围。
    奥利凡德一边记录着卷尺测量的数据,一边神神叨叨:“每一根奥利凡德魔杖,都具有超强的魔法物质,这也是它的精髓所在。”
    艾伯尔特怀疑奥利凡德对每个在他店里购买魔杖的巫师都说过同样的话。
    “我习惯用的是独角兽毛、凤凰尾羽和火龙肌腱和神经等等做杖芯。
    每一根奥利凡德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没有两只完全相同的独角兽、龙或凤凰。”奥利凡德一边说话一边在货架间穿梭。
    “当然,如果你用了本应属于其他巫师的魔杖,就绝不会有这样的好效果了。”
    艾伯尔特回想起他这几年来使用布拉德的旧魔杖练习魔法时,那种魔力传导的滞涩感,认同地点了点头。
    这时候奥利凡德从货架中抽出来一个盒子,“山毛榉木制作的杖身,搭配火龙神经,11英寸。适合山毛榉木魔杖的人,他在同龄人中更为聪慧。来,试试。”
    艾伯尔特接过魔杖挥了挥,魔杖除了喷出了一丁点火花之外再无任何反应。
    奥利凡德从艾伯尔特手里夺回了那根魔杖,“看起来这根魔杖并不适合你”,又重新塞了一根魔杖到艾伯尔特手里。
    “山楂木,独角兽毛,15英寸。山楂木魔杖和有着矛盾个性、或正在度过自己混乱时期的巫师在一起感到最为自在。”
    这根魔杖在艾伯尔特手里的表现比上一根还不如,上一根魔杖好歹还能从前端喷出火花来,这根山楂木魔杖在艾伯尔特手里没有任何反应。
    一根又一根的魔杖被奥利凡德从货架上取出,递到艾伯尔特手中。艾伯尔特机械地重复着挥舞魔杖的动作,然后魔杖被奥利凡德夺回,重新接过新的魔杖,再挥动……
    挑选魔杖的过程十分漫长且枯燥,但是奥利凡德脸上没有一丝不耐烦的情绪,反而越发兴奋了。
    “好久没有遇到过这么挑剔的客人了,嗯,不要紧,让我想想。”奥利凡德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明显,客人越是挑剔,越能选出与之完美契合的魔杖。
    “不要急,斯托克先生。这里总能找到一根完美的,最契合你的魔杖。——哦,有了!”奥利凡德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非凡的组合!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苹果木,蛤的神经!九又四分之三英寸!”
    奥利凡德似是恍然大悟一般,一拍脑门,冲到货架旁取出了一个长盒子。
    处于某种亢奋状态的他把一根一头圆,一头方的灰褐色魔杖(请自己脑补筷子的造型)塞到了艾伯尔特手里。
    艾伯尔特接过魔杖的时候,一种奇异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感觉自己的手臂像是往前延伸了一节,体内的魔力不由自主地调动起来。
    他举起魔杖,魔力在魔杖尖端汇聚。
    艾伯尔特轻轻地挥舞魔杖,一颗耀眼的光球从魔杖前端甩出,光芒瞬间点亮了这间光线黯淡的魔杖店。光球在空中炸开成了美丽的烟花,而后一切重归平静。
    “好!好极了!完美的魔杖,以及完美的契合度!”奥利凡德为自己精心制作的魔杖找到主人感到十分高兴,他银白色的眼睛注视着艾伯尔特。
    “由苹果木制成的魔杖并不多,它们力量强大,尤其适合那些有崇高理想和追求的人。据说苹果木魔杖的持有人会被人深爱,而且会很长寿。
    魔杖是你最值得信任的伙伴,请务必要十分珍惜它、爱护它,斯托克先生。”
    魔杖店的门又一次被打开了。
    “您好,奥利凡德先生,我是来购买魔杖的。”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
    艾伯尔特循声望去,站在店门口的是一个穿着华丽巫师袍的小男巫,他的身影一半笼罩在阳光下,一半笼罩在阴影里。
    随着小男巫走进魔杖店里,艾伯尔特也逐渐看清了他的样貌。
    一头黑色的长发带着略微的卷曲,偶尔翘起的发丝让人感觉到阳光的气息,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少年的打扮得体又素雅,显得气质不凡,礼仪也是无可挑剔。
    “你好,我叫沃兹·莱因哈特。”少年向刚刚挑选完魔杖的艾伯尔特伸出了手。
    “艾伯尔特·斯托克。”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那是两个少年的初次见面。
    在摩金夫人长跑专卖店取走已经制作好的衣服后,艾伯尔特和布拉德二人并没有在对角巷继续逛下去的欲望。
    艾伯尔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回家用自己的魔杖试验施法了。
    这五年来他用布拉德的旧魔杖练习脑海中那本魔法书上面的魔咒。
    或许是因为魔杖契合度的原因,明明十分简单的魔咒他却施展得很困难。
    使用不契合自身魔杖施展魔咒的难度成功地让艾伯尔特打消了在入学前学会书上目前可以学习的那部分魔咒的念头,转而开始练习起挥动魔杖的基础手势动作及其衍生动作。
    这让他的施法基础十分扎实。
    前世在给女儿讲《哈利·波特》的时候,艾伯尔特心中就一直有个疑问,魔法界的巫师提升魔力只能通过时间推移慢慢积攒。
    然而这么多年来,难道就没有巫师创造出类似冥想法之类的能够提升自己身魔力的方法吗?
    果然哈利·波特的世界,这群会魔法的人,读作巫师,写作血脉术士。
    作为主角的哈利在年幼跟随弗农一家参观动物园时,哈利在没有魔杖的情况下可以让动物园展厅的玻璃消失,在他拿到魔杖入学后反而失去了无杖施法的能力。
    这也是原著中让艾伯尔特感到十分纠结的地方。
    难道巫师离了魔杖就感受不到体内的魔力,或者无法指挥得动体内的魔力了吗?
    “为什么我能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体内的魔力呢?”艾伯尔特陷入了沉思。
    他也不清楚其他人的状况,他就只认识布拉德大叔这么一个巫师,也没有问过他关于魔力的问题。
    艾伯尔特很久之前就尝试过在没有魔杖的情况下调动自己体内的魔力。一开始他以为这是很难做到的一件事,实际上他错了。
    在他努力集中注意力的情况下,他可以做到无杖调动体内的魔力。
    只是这部分被调动的魔力及其躁动难以驯服,艾伯尔特一边努力控制着不安分的魔力,一边回想着施展荧光咒时魔力的运行路径,试图让这股躁动的魔力以荧光咒的形式施展出来。
    最后他失败了。
    “难道无杖状态下难以控制魔力才是巫师难以无杖施法的原因吗?”
    艾伯尔特放弃了思考,“罗琳就是个写小说的,她懂个屁的《哈利·波特》。”
    期盼已久的艾伯尔特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他猛地把房门关上,右手开始做一些不可描述的往返运动(指来回挥舞魔杖)。
    “瓦坎达佛爱娃(雾)!”
    搞错了,再来。
    “阿瓦达啃大瓜(大雾)!”
    ……
    许久,房间终于平静下来。
    房间里的摆设像是被发疯(qing)的野牛糟蹋过似的,一片狼藉,甚至地板上还有几滩可疑的水渍。
    进入贤者状态的艾伯尔特呈太字形躺倒在床上,他两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感觉一切都索然无味。
    这是魔力用光的后遗症。
    在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魔杖之后,回到家里的艾伯尔特忍不住把自己学过的魔咒都施展了不止一遍。
    清水如泉、清理一新、障碍重重、荧光闪烁、阿拉霍洞开、塔朗泰拉舞、四分五裂……
    完美契合他的魔杖让他在施展魔咒时如臂使指,艾伯尔特使用布拉德的旧魔杖施法是体会不到这种快乐的。
    当然,施法上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用光魔力。
    不过这次施法试验也让艾伯尔特明白了目前自己的魔法水平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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