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学霸重生日常 作者:核桃有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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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喘气,看到顾勇军端了碗用生姜泡着的茶水过来,一口气给喝了。

    一碗热腾腾的姜水下肚,胃里这才不再翻江倒海了,她问:“王连长呢?”

    顾勇军说人走了,耿霜泠又忍不住叹口气。

    丈夫的性格就是这么耿直死板,你一个小小的排长,顶头上司还能想着给你帮忙,真不知道上辈子哪里烧的高香,偏偏这人还不知道表现,对外人还知道道谢,对战友反倒腼腆上了,老说什么都是同志,说谢谢有什么意思,以后有需要自己多做点就好了。

    虽说“说多不如做多,行动比语言更重要”,但人生在世,能说会道的总还是更吃香点啊,难怪这么多年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排长。

    算了,都是一起当兵多年的战友,谁不清楚他的性子,估计也就是看在这份刚正耿直上才对他另眼相看吧。

    自己这次带的东西,除了给丈夫的,余下的都是给他战友准备的,到时候就给王连长多送一份,不是什么贿赂,而是感谢人家对自家的一份心啊。

    坐了这么久的火车,到驻地的吉普车又开了足足3个小时,午饭早已经错过了,但还是没有吃饭的胃口,耿霜泠洗了把脸,就躺上床睡了。

    顾毓铮不饿,她一路上没事干除了发呆和看风景就光吃小零食了,可毕竟是没休息好,也洗了把脸后爬上床在母亲身边躺下,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顾勇军看母女两睡得香甜,轻轻带上门,也出去了。

    等到顾毓铮醒来,天边已经出现了金红色的晚霞。

    顾勇军不在房间里,耿霜泠还在沉睡中,她受的罪更大,睡得也更沉,顾毓铮不敢打扰,自己悄没声地起了。晕车的人伤不起啊,就妈妈这程度,估计要完全恢复往日的精神,得花上一两天。

    低下头,床沿摆了一大一小两双棉制的拖鞋,一样的蓝色布面,应该是顾勇军给准备的。小脚伸进去,走几步,软软的,很舒服。

    睡了这么一觉,精神头补得足足的,就是脑袋还是感觉有点晃,好像还在车上哐当哐当的节奏,这是还没调整过来。不过小孩子恢复力快,她完全不在意,直往房间外冲去。

    部队的探亲家属房就在随军家属房的旁边,比起长官们的房子来,就是小了一点,格局还是可以的,总不能让家属难得过来一趟还挤宿舍吧。

    整套房除了没有客厅,卧室和独立的卫生间都有,这是最叫人满意的了。起码不用去外面挤公厕了。上个厕所还要憋着跑出去,对于她来说可太痛苦了。

    推开旁边的一扇门,哦,这里应该是厨房。

    里面没有常见的大灶,估计是考虑到来的家属天南海北,不一定都用得习惯,况且部队有食堂,也不见得个个都想自己做饭,就没必要浪费了。

    原本应该安放灶台的地方,放了两个小小的和南方煤炉差不多的小炉子,顾毓铮推测里面烧的应该不是煤球,估计是山上捡的木柴。

    两个炉子下方的通气口都关上了,这是为了维持火苗又不至于烧得太旺。

    一只炉子上放了个大水壶,顾毓铮人小力气小,不敢乱碰,烫了可没处哭去。另一只炉子上的是个老式铝锅,盖了盖子,咕嘟咕嘟冒着气泡,发出阵阵诱人的肉香。

    作者有话要说:  王连长是好助攻o(*≧▽≦)ツ

    小剧场:

    耿霜泠:好帅,求嫁!

    外婆:看脸的下场。

    三舅:会干家务吗?

    五舅妈:能挣钱吗?

    小舅:怕老婆吗?

    顾勇军:……Σ( ° △ °|||)︴舅哥好多!

    王连长:杀威棒走起(→_→)

    ☆、第30章

    前世的顾毓铮其实并不是特别贪吐口腹之欲,但从美食遍地的后世忽然回到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 馋肉却成了她的本能。虽说算不上挑食吧, 见到肉两眼的光总是要亮一点的。最近家里条件是变好了很多, 市场上的猪肉供应可还是紧俏的。

    拿了旁边桌上的抹布垫在手上, 她轻轻掀开盖子, 更为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用勺子舀出一小口的量, 吹一吹,再一舔,好鲜!

    是吃好呢, 还是吃好呢,还是吃好呢?

    她自发找出一只小碗,正打算先盛碗汤喝,顾勇军回来了。

    推开门就见到小闺女站在炉子边,一手拿碗一手拿勺子的架势可把当爹的吓了一跳。

    怎么就馋成这样了?白白嫩嫩的小皮肤,烫坏了可不得了!老婆要是看到了,自己又要挨唠叨。

    看到老爹来了,顾毓铮乖乖交出手里的勺子和碗, 老实站到一边,又眼巴巴地盯着锅里。这副等着投喂的样子,顾勇军就是再结实的心也感觉受不住,连忙盛了一碗递过去。

    顾毓铮开心地接过来,“嘶……好烫!”

    刚到手的碗马上放回了桌上,不称职的傻爹额头快要冒汗。只记得锅烫却忘记刚盛出来的碗温度也不低啊!

    抓过女儿的小手检查,还好, 只是有些发红,不至于起泡。

    小孩子的皮肤也太嫩了吧。顾勇军皱眉,拉着女儿把小手伸进脸盆里泡凉水,一会应该就好了,可不能叫妻子看见。

    没经验的傻爸爸啊,你当小孩子的皮肤都和你那钢筋铁骨似的手一样呢……

    过了这么些时间,听到响动的耿霜泠也起来了,她倒没发现女儿烫红的手指,循着香味过来,正好赶上吃好东西。

    锅里煮的是下午顾勇军出去打的麻雀。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麻雀也吃得肥肥的,因为老偷吃田里的庄稼,老百姓对其是恨得不行。打上几只既是除害又能解馋,大家伙儿还是很乐意干的,就是部队里的士兵们也喜欢趁着休息的日子去弄上几只打打牙祭。

    顾勇军视力好、性子沉,弄惯了精密机械的手也稳,打出来的枪就准,用起弹弓来技术也差不到哪去,没多久就有了收获。

    晕车的副作用还没过去,耿霜泠不想吃肉,只舀了些汤来喝,肉都进了丈夫与女儿的碗。

    后世的大街上偶尔能看到烤麻雀的身影,炖出来的麻雀却是不曾见到过。带着秋膘的麻雀肉质鲜嫩,除了个头小了点,肉少了点,吃起来的口感比鸡肉好了不少。除了一点粗盐,没有添加其他菜品的汤里,因为溶进了油脂而微微泛白,趁热喝上一口,顺滑浓香,一直暖到胃里。

    顾毓铮细细地品着,希望住在这的时间里,这样的好吃的能多来几次才好。

    不过是3、4只麻雀的量,肉很快就吃完了,汤的多少是由着自己加的水来的,不过是浓点淡点的关系。顾勇军看看锅里,从旁边的水壶里倒进一些开水,放上一把面条,最后又洗了几棵青菜切了扔进去,没一会儿,热乎乎的面条就出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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