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威尔逊脸色有些难看,不过到底没有争这五分钟,于是又朝旁边一个穿着骑士服、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吼道:“布鲁姆,如果今天你再找不到状态,别怪我不讲情面,让你脱光了在森林里裸奔。”
布鲁姆垮着英俊的脸,捧着手中的剧本,垂头丧气地保证,乖乖滚到旁边去揣摩台词角色去了。
布鲁姆·埃文斯是现在米国当红巨星,英俊性感的模样及诙谐幽默的谈吐,让他成为众多女人的理想情人,被好事者称为米国的太阳神阿波罗,有美貌有演技有实力,备受导演们的亲睐。可惜遇到彼得·威尔逊这个精益求精的暴君,哪管你是天王巨星,演不好照样吼。
现在他们正在拍摄的是一部魔幻大篇《魔法与骑士》,这部由游戏改篇的电影引起了很大关注,布鲁姆·埃文斯在其中扮演的主角光明骑士更是备受睹目,只可惜他虽然足够英俊、演技也不错,但彼得·威尔逊总觉得少了点儿味道。
直到深夜时分,剧组终于收工后,布鲁姆·埃文斯穿着一身光明骑士的戏服,拖着疲惫的身体返回下榻的酒店,拒绝了助理的帮忙,他漫不经心地拿出房卡,刷卡进门。
只是当他进门,却发现房间里有一个人,那人背对着他,虽然看不清楚脸,但那比模特还要标准完美的身材让人移不开眼睛,甚至让他眼睛都瞪凸出来的还有对方身上的衣服,白底金边,腰佩魔法剑,俨然就是剧里的光明骑士的服饰,几乎让他以为,有人闯空门,将他的戏服拿去穿了。
幸好,他的眼力不错,发现对方身上的衣服质量比他的戏服甩了十几条街,不仅是腰带上镶嵌的宝石一看就不是凡品,甚至还能隐隐看到衣服上的银色暗纹,华丽高贵,与众不同,《魔法与骑士》的剧组虽然很舍得在服装和道具上下功夫,可是却绝对做不出这样精致华丽的衣物。
“你是谁?”布鲁姆诧异地问,“怎么进来的?”
直到那人徐徐转过身上,一张俊美得让人窒息的容貌映入眼帘,布鲁姆·埃文斯失神片刻,不得不承认,和这个男人一比,被称为米国阿波罗的自己简直就是个渣。
第140章
看着对面沙发上浑身都透着一股恐怖气息的男人,布鲁姆·埃文斯想抽根烟压压惊,下意识地摸口袋,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戏服,而且自己身上的戏服和面前的绝世帅哥一比,和他本人一样都是渣了。
布鲁姆·埃文斯突然有些后悔先前拒绝助理的帮忙,如果助理在,也有个人一起分担一下压力。
这里是《魔法与骑士》剧组的酒店,酒店的条件并不算太好,不过作为米国的当红巨星,依然分到了一间不错的房间,房间还算大,并且该有的配置都齐全了,算是不错的。可布鲁姆·埃文斯仍是觉得房间太压抑,压抑得让他几乎感觉到死亡的恐怖。
这个男人非常危险。
而这种危险甚至是用科学难以解释的,刚才他开门进来,看到房间里多了一个陌生人,虽然这个陌生男人帅得糊了他一脸,可是却是个闯空门的无疑,不管如何,这种事情都是犯法的。他正想询问清楚,如果真的闯空门,任他再帅也要打电话叫酒店的保安过来,谁知道那人突然抬手一挥,身后的门就自动关上了,然后布鲁姆·埃文斯被他掐着脖子举了起来。
布鲁姆·埃文斯的身高一米八七,但是这个男人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并且将自己一个大男人轻而易举地掐着脖子举了起来。那一刻,他几乎以为自己要被这个陌生的可怕男人掐死了,直到新鲜的空气拼命地灌入肺部,他趴在地上咳得喉咙火辣辣的疼着,才发现自己逃过一劫。
对方突然说了一句话,那语调非常怪异,是一种他从未听过的语言,尾调带点优雅的腔调。布鲁姆·埃文斯不是个草包,曾经为了一部演戏,他也接触过很多国的语言,虽不至于全都会说,可也听懂得几句,知道其发音,可这个男人说的话,他完全听不懂。
虽然听不懂,却并不妨碍他对这种语言的一种推测,是一种已经成熟的语言,由这个男人说出来,格外地优雅好听,音调是属于成熟男性的低沉磁性,可以让人耳朵怀孕的那种。
接下来,便成了男人坐在沙发上,而他像个小卒子一样,坐在对面随时待命,没有一点巨星的派头,命都要没了,还要什么巨星派头?先过了这个难关再说。
布鲁姆·埃文斯非常识时务。
这男人虽然帅裂苍穹,但此时他的面容非常冷峻,标准的金发蓝眼,发丝非常纯粹,甚至发根处没有其他的色泽,完全是金色的,如太阳般耀眼。而那双天空一样蔚蓝的眼睛,看似平静,却让看久了的人如同被摄去了心神一般,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恐怖。
布鲁姆·埃文斯慢慢地低下头,不敢与那双眼睛对视。他是个演员,对人的神态、眼神习惯性地揣摩,生平第一次,有人的眼睛让他不敢与之对视。
然后那个男人又开口说了两个字,说得很慢,很清晰,神奇的是,这两个字他听懂了,因为是两个字正腔圆的中文。
简陆。
“简陆?”布鲁姆·埃文斯小心地看着他,思索了下,用有些西方口音的中文道:“简陆是东西,还是人名?”这两个中文组合在一起,实在看不出是什么意思,倒是比较像人名。
听到他的话,对面男人那双看似平静,实则阴冷疯狂的眼睛终于多了几分波动,这让布鲁姆·埃文斯终于觉得对面坐着的不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布鲁姆·埃文斯确定了心中的猜测,马上保证道:“您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出这个人。”怕他听不懂,又用手比划了下,他是位专业演员,很容易便能用肢体语言将自己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出来,让观众看懂。
为了在这个可怕的男人面前保住自己的性命,布鲁姆·埃文斯决定拼了。
第二日,布鲁姆·埃文斯被手机铃声吵醒了,他的起床气有些大,直接抄起手机就要砸出去时,突然看到床前站着的金发男人,顿时理智回笼,整个人都僵硬了。
“早、早上好,先生。”
米国娱乐圈备受赞喻的巨星布鲁姆·埃文斯像小鸡崽一样被人从床上拎了起来,然后听到面前的男人用很缓慢的英文说:“找到简陆,否则死。”
一瞬间,布鲁姆·埃文斯想的不是自己会死的事情,而是惊悚地想着:这是哪里来的妖孽,才一个晚上,不过是看了几个语言视频罢了,竟然已经能流利地说英文了!如果不是昨晚他能确认这人一开始是不会说英文的,他几乎无法相信。
昨晚虽然一开始被吓到了,但后来因为这个男人对自己有所求,得知自己的小命没事后,这位当红巨星马上又原地满血复活,甚至还特地打开笔记本电脑,弄了几个学英文的视频给这个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他房里的陌生男人自己看,然后他就放宽心地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等他打理好自己,准备上床睡觉时,还能看到那个男人安静地坐在笔记本电脑前看着里面的视屏,神色没有丝毫的变化,也没再开口,而他则因为白天拍戏太累了,在视频教学的声音中就这么睡着了。
看了看时间,他才睡了五个小时左右,可是这人却已经学会了英语对话了。
简直是学神!
“阁下怎么称呼?”布鲁姆·埃文斯有些狗腿地问道。
“海因斯·斯图卡特。”
发现可以正常交流了,布鲁姆·埃文斯非常高兴,乐观的米国人已经忘记了昨晚的惊魂死亡一幕,又因为面前的人颜值太正了,而作为当红巨星的布鲁姆·埃文斯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缺点:颜即正义。
长得好看的人,总会得到几分宽容,更不用说这个能帅他一脸的男人了。
于是他忽略了眼前的危险份子,很爽快地和他交上朋友。
“您放心,我会帮您找到简陆的。”布鲁姆·埃文斯一边换衣服一边道,“对了,我今天要去拍戏,等我拍完戏了,我可以帮你找侦探查简陆这个人……”套好衣服时,布鲁姆·埃文斯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扭头看向依然是一身光明骑士服的男人,经过一个晚上,那男人身上的衣服依然笔直如新,连一丝褶皱也没有,眼睛亮了下。
海因斯对人的视线和情绪极为敏感,不禁转头看他。
布鲁姆·埃文斯吞了吞口水,努力让自己别那么激动,小声地问,“阁下想要多快找到简陆呢?”
“越快越好。”
布鲁姆·埃文斯又吞了吞口水,说道:“我知道一个方法能很快就找到他。”
“什么?”
“拍戏!”布鲁姆·埃文斯差点扑过去搂住他那条笔直好看的大长腿,“现在正在拍的《魔法与骑士》这个剧中有一个角色非常适合您,虽然出场不多,但是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是领导光明神殿十二骑士团的总队长,如果你拍了这部戏,以你的颜值,等电影上映时,绝对能红遍全球,每一个人都能看到你,并且认识你,而你要找的人,说不定也能在电影或海报上看到您,然后亲自过来找您,就不用您这么辛苦地去找他了……”
亲自过来找你……
海因斯微微闭眸,想起了什么,神色变得有几分柔和,只是这份柔和很快被阴冷与疯狂代替,被一直观察他的布鲁姆·埃文斯发现,浑向血液都凝固了一般,想要劝说的声音梗在喉咙里。
布鲁姆垮着英俊的脸,捧着手中的剧本,垂头丧气地保证,乖乖滚到旁边去揣摩台词角色去了。
布鲁姆·埃文斯是现在米国当红巨星,英俊性感的模样及诙谐幽默的谈吐,让他成为众多女人的理想情人,被好事者称为米国的太阳神阿波罗,有美貌有演技有实力,备受导演们的亲睐。可惜遇到彼得·威尔逊这个精益求精的暴君,哪管你是天王巨星,演不好照样吼。
现在他们正在拍摄的是一部魔幻大篇《魔法与骑士》,这部由游戏改篇的电影引起了很大关注,布鲁姆·埃文斯在其中扮演的主角光明骑士更是备受睹目,只可惜他虽然足够英俊、演技也不错,但彼得·威尔逊总觉得少了点儿味道。
直到深夜时分,剧组终于收工后,布鲁姆·埃文斯穿着一身光明骑士的戏服,拖着疲惫的身体返回下榻的酒店,拒绝了助理的帮忙,他漫不经心地拿出房卡,刷卡进门。
只是当他进门,却发现房间里有一个人,那人背对着他,虽然看不清楚脸,但那比模特还要标准完美的身材让人移不开眼睛,甚至让他眼睛都瞪凸出来的还有对方身上的衣服,白底金边,腰佩魔法剑,俨然就是剧里的光明骑士的服饰,几乎让他以为,有人闯空门,将他的戏服拿去穿了。
幸好,他的眼力不错,发现对方身上的衣服质量比他的戏服甩了十几条街,不仅是腰带上镶嵌的宝石一看就不是凡品,甚至还能隐隐看到衣服上的银色暗纹,华丽高贵,与众不同,《魔法与骑士》的剧组虽然很舍得在服装和道具上下功夫,可是却绝对做不出这样精致华丽的衣物。
“你是谁?”布鲁姆诧异地问,“怎么进来的?”
直到那人徐徐转过身上,一张俊美得让人窒息的容貌映入眼帘,布鲁姆·埃文斯失神片刻,不得不承认,和这个男人一比,被称为米国阿波罗的自己简直就是个渣。
第140章
看着对面沙发上浑身都透着一股恐怖气息的男人,布鲁姆·埃文斯想抽根烟压压惊,下意识地摸口袋,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戏服,而且自己身上的戏服和面前的绝世帅哥一比,和他本人一样都是渣了。
布鲁姆·埃文斯突然有些后悔先前拒绝助理的帮忙,如果助理在,也有个人一起分担一下压力。
这里是《魔法与骑士》剧组的酒店,酒店的条件并不算太好,不过作为米国的当红巨星,依然分到了一间不错的房间,房间还算大,并且该有的配置都齐全了,算是不错的。可布鲁姆·埃文斯仍是觉得房间太压抑,压抑得让他几乎感觉到死亡的恐怖。
这个男人非常危险。
而这种危险甚至是用科学难以解释的,刚才他开门进来,看到房间里多了一个陌生人,虽然这个陌生男人帅得糊了他一脸,可是却是个闯空门的无疑,不管如何,这种事情都是犯法的。他正想询问清楚,如果真的闯空门,任他再帅也要打电话叫酒店的保安过来,谁知道那人突然抬手一挥,身后的门就自动关上了,然后布鲁姆·埃文斯被他掐着脖子举了起来。
布鲁姆·埃文斯的身高一米八七,但是这个男人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并且将自己一个大男人轻而易举地掐着脖子举了起来。那一刻,他几乎以为自己要被这个陌生的可怕男人掐死了,直到新鲜的空气拼命地灌入肺部,他趴在地上咳得喉咙火辣辣的疼着,才发现自己逃过一劫。
对方突然说了一句话,那语调非常怪异,是一种他从未听过的语言,尾调带点优雅的腔调。布鲁姆·埃文斯不是个草包,曾经为了一部演戏,他也接触过很多国的语言,虽不至于全都会说,可也听懂得几句,知道其发音,可这个男人说的话,他完全听不懂。
虽然听不懂,却并不妨碍他对这种语言的一种推测,是一种已经成熟的语言,由这个男人说出来,格外地优雅好听,音调是属于成熟男性的低沉磁性,可以让人耳朵怀孕的那种。
接下来,便成了男人坐在沙发上,而他像个小卒子一样,坐在对面随时待命,没有一点巨星的派头,命都要没了,还要什么巨星派头?先过了这个难关再说。
布鲁姆·埃文斯非常识时务。
这男人虽然帅裂苍穹,但此时他的面容非常冷峻,标准的金发蓝眼,发丝非常纯粹,甚至发根处没有其他的色泽,完全是金色的,如太阳般耀眼。而那双天空一样蔚蓝的眼睛,看似平静,却让看久了的人如同被摄去了心神一般,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恐怖。
布鲁姆·埃文斯慢慢地低下头,不敢与那双眼睛对视。他是个演员,对人的神态、眼神习惯性地揣摩,生平第一次,有人的眼睛让他不敢与之对视。
然后那个男人又开口说了两个字,说得很慢,很清晰,神奇的是,这两个字他听懂了,因为是两个字正腔圆的中文。
简陆。
“简陆?”布鲁姆·埃文斯小心地看着他,思索了下,用有些西方口音的中文道:“简陆是东西,还是人名?”这两个中文组合在一起,实在看不出是什么意思,倒是比较像人名。
听到他的话,对面男人那双看似平静,实则阴冷疯狂的眼睛终于多了几分波动,这让布鲁姆·埃文斯终于觉得对面坐着的不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布鲁姆·埃文斯确定了心中的猜测,马上保证道:“您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出这个人。”怕他听不懂,又用手比划了下,他是位专业演员,很容易便能用肢体语言将自己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出来,让观众看懂。
为了在这个可怕的男人面前保住自己的性命,布鲁姆·埃文斯决定拼了。
第二日,布鲁姆·埃文斯被手机铃声吵醒了,他的起床气有些大,直接抄起手机就要砸出去时,突然看到床前站着的金发男人,顿时理智回笼,整个人都僵硬了。
“早、早上好,先生。”
米国娱乐圈备受赞喻的巨星布鲁姆·埃文斯像小鸡崽一样被人从床上拎了起来,然后听到面前的男人用很缓慢的英文说:“找到简陆,否则死。”
一瞬间,布鲁姆·埃文斯想的不是自己会死的事情,而是惊悚地想着:这是哪里来的妖孽,才一个晚上,不过是看了几个语言视频罢了,竟然已经能流利地说英文了!如果不是昨晚他能确认这人一开始是不会说英文的,他几乎无法相信。
昨晚虽然一开始被吓到了,但后来因为这个男人对自己有所求,得知自己的小命没事后,这位当红巨星马上又原地满血复活,甚至还特地打开笔记本电脑,弄了几个学英文的视频给这个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他房里的陌生男人自己看,然后他就放宽心地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等他打理好自己,准备上床睡觉时,还能看到那个男人安静地坐在笔记本电脑前看着里面的视屏,神色没有丝毫的变化,也没再开口,而他则因为白天拍戏太累了,在视频教学的声音中就这么睡着了。
看了看时间,他才睡了五个小时左右,可是这人却已经学会了英语对话了。
简直是学神!
“阁下怎么称呼?”布鲁姆·埃文斯有些狗腿地问道。
“海因斯·斯图卡特。”
发现可以正常交流了,布鲁姆·埃文斯非常高兴,乐观的米国人已经忘记了昨晚的惊魂死亡一幕,又因为面前的人颜值太正了,而作为当红巨星的布鲁姆·埃文斯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缺点:颜即正义。
长得好看的人,总会得到几分宽容,更不用说这个能帅他一脸的男人了。
于是他忽略了眼前的危险份子,很爽快地和他交上朋友。
“您放心,我会帮您找到简陆的。”布鲁姆·埃文斯一边换衣服一边道,“对了,我今天要去拍戏,等我拍完戏了,我可以帮你找侦探查简陆这个人……”套好衣服时,布鲁姆·埃文斯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扭头看向依然是一身光明骑士服的男人,经过一个晚上,那男人身上的衣服依然笔直如新,连一丝褶皱也没有,眼睛亮了下。
海因斯对人的视线和情绪极为敏感,不禁转头看他。
布鲁姆·埃文斯吞了吞口水,努力让自己别那么激动,小声地问,“阁下想要多快找到简陆呢?”
“越快越好。”
布鲁姆·埃文斯又吞了吞口水,说道:“我知道一个方法能很快就找到他。”
“什么?”
“拍戏!”布鲁姆·埃文斯差点扑过去搂住他那条笔直好看的大长腿,“现在正在拍的《魔法与骑士》这个剧中有一个角色非常适合您,虽然出场不多,但是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是领导光明神殿十二骑士团的总队长,如果你拍了这部戏,以你的颜值,等电影上映时,绝对能红遍全球,每一个人都能看到你,并且认识你,而你要找的人,说不定也能在电影或海报上看到您,然后亲自过来找您,就不用您这么辛苦地去找他了……”
亲自过来找你……
海因斯微微闭眸,想起了什么,神色变得有几分柔和,只是这份柔和很快被阴冷与疯狂代替,被一直观察他的布鲁姆·埃文斯发现,浑向血液都凝固了一般,想要劝说的声音梗在喉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