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贺万春在南城已经有些势利,他打听到这个女人名叫兰嫂,是个寡妇,带着儿子刚来南城。
贺万春看那小男孩,越看越觉得跟自己很像。再打听下那小男孩的年纪,三岁,时间也对得上。
贺万春找到兰嫂,问她为何会流落到此,那个小男孩是不是他的种?
兰嫂见到贺万春,跟疯了一样要跟他拼命。当然,她自然是拼不过的,一下子就被制住了。在再三追问下,兰嫂终于承认初三是他儿子。贺万春欣喜,说要娶她,明媒正娶。兰嫂拒绝了,以死相逼,一把剪子、一把刀,分别抵在自己和初三的脖子上,要他以后不要再来骚扰他们母子。
后来贺万春又去过几次,兰嫂每次都以死相逼。贺万春终于放弃了。不过他也跟南城各势利打了招呼,说兰嫂是他照拂的人,不准任何人去骚扰他们母子。
曾经的贺万春没想过成家。要女人他有得是,他不缺女人。但见了兰嫂母子后,他突然想成家了。他想有个像司马小姐那样,像水一般柔弱可人的妻子。于是后来他娶了刘惠儿。
对,他记得“兰嫂”姓司马。当年在动手之前,他盯梢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听见别人称呼她司马小姐。而当年雇佣他毁人清白的,他记得那人叫“徐管家”。
废掉的贺万春坐在地上,想着自己得来的一切,和失去的一切,他忽然很想回家。
柳剩看着八万两银票和万银坊的地契,他不知道这个结果严公子会不会满意。
这时姚妮说道:“柳大哥,我们怎么办?”
柳剩看着那三十多个女人,说道:“你们都各自回家去吧。”
“我,我们真的可以走吗?”有人小心的问道。
“可以,走吧。”柳剩道。
那些女人望了望贺老大,见他一言不发。
这时刘惠儿说道:“走吧!都回家去吧!”
她虽然不清楚这勾栏里的女子是怎么回事,但她身为女人,本能的厌恶这种地方,以及这里的人。甚至连贺万春也厌恶。但他是她相公,是她两个孩子的爹,她能怎么办?
那些女人纷纷走了,姚妮也走了。可最后还剩下两个。
“柳,柳大哥,我们没有地方可去。”其中一个弱弱说道。
这两人是像沐蕊一样,从外地来京,举目无亲被拐来的,后来被迫做了这行当。她们一个在这里半年,另一个已经两年多。
柳剩看着这两人头疼,风大爷说过,一个都不要留。可是,人家没有地方可去,这要怎么办?
柳剩想了想,还是去向夫人禀报吧!他看这两人怪可怜的。
三合院。
南宫幽邀功般拿出八万两银票,放到叶筱妍面前。
“媳妇,你不是说要建榨油厂吗?现在有银子建了。”
之前叶筱妍打算建榨油厂,那时候她只是计划卖担担饺。但是后来建“南园食坊”、“南园短帮”,手里的银子流水般一下子就没了,榨油厂只能暂时搁置。
现在他们美食街所有店铺用的香油,都是从段氏企业那里购买的。现在香油是个稀罕玩意儿,售价很高,普通人家根本吃不起。为了降低成本,目前美食街售卖的小吃,很多都是不用香油,或是香油用量小的。像是油炸类的东西,这里就没有售卖。
叶筱妍挑眉问道:“这就是贺万春的赔偿?”之前清风已经跟她说过。
“嗯,”南宫幽有些小得意:“我叫他赔偿二十万两,这只是一部分,后头还有十二万两。”
叶筱妍用看坏人的目光看着他,说道:“没想到你这么黑心!”
南宫幽道:“他烧了咱们的别院,那可是我亲手设计、亲自指挥改造的。二十万两都少了!”
叶筱妍不置可否。
曾经玄王府入不敷出,都快穷得揭不开锅了,南宫幽还大手一挥,捐出去一万两。结果当时王府里只有八千九百多两银子,要不是她嫁妆里有二千两,他们连一万两都凑不够。
这个男人向来对钱财不在意,即便身无分文,他大概也不会觉得自己没钱。后来他一心想要养儿子,这才开始在意钱。
南宫幽见叶筱妍脉脉看着自己不说话,犹豫地说道:“你……觉得我太黑心了?”
叶筱妍笑了一下,说道:“没有。一心为媳妇的男人,是好男人。”
南宫幽凑了过来,搂住叶筱妍的腰,笑得贼兮兮:“那你是不是要好好奖励一下你的男人?”
“你想要什么奖励?”
“你看,我这都已经洗干净了。你摸摸,是不是滑滑的,很好摸?”
说着将她手拉过来伸进自己衣服里。
叶筱妍在他肉上捏了一把:“这还没天黑呢!”
“为是那么要等到天黑?”
“还没吃晚饭呢!”
“我不饿。”
“我饿!”
“你不是不用吃饭吗?”
两人正在笑闹,院门外响起敲门声。
“公子!夫人!我是柳剩。”
叶筱妍从他衣服里收回手,去门开。
南宫幽不满的撇了撇,整了整衣服。
“公子,我送银子来了。”柳剩说着递上银票和房契。
南宫幽猜到他是送银子来的,要不然听见敲门就叫他滚了。
南宫幽瞄了一眼,问道:“怎么是八万两,还有张房契?”
柳剩道:“贺万春没有那么多现银。他媳妇来了,拿出八万两银票,他又将万银坊的房契抵上,说这足够十二万两了。”
万银坊那所宅院不小,占地面积不亚于三道街那所雅兰、现在的“南园食坊”。只不过它街面占的不宽,不是横长形,而是竖长形,里面又盖了很多房屋,所以感觉不出占地面积大。
南宫幽有些嫌弃那个地方,但也知道用万银坊抵,就不止十二万两了。
叶筱妍听见说“他媳妇”,有些意外:“贺万春还有媳妇?”
南宫幽瞥了她一眼,多稀奇呐,那么大年纪的男人,怎么会没媳妇。
柳剩道:“是。说来也是够奇怪的,那样的女人,居然会嫁给贺万春这种人。”
贺万春看那小男孩,越看越觉得跟自己很像。再打听下那小男孩的年纪,三岁,时间也对得上。
贺万春找到兰嫂,问她为何会流落到此,那个小男孩是不是他的种?
兰嫂见到贺万春,跟疯了一样要跟他拼命。当然,她自然是拼不过的,一下子就被制住了。在再三追问下,兰嫂终于承认初三是他儿子。贺万春欣喜,说要娶她,明媒正娶。兰嫂拒绝了,以死相逼,一把剪子、一把刀,分别抵在自己和初三的脖子上,要他以后不要再来骚扰他们母子。
后来贺万春又去过几次,兰嫂每次都以死相逼。贺万春终于放弃了。不过他也跟南城各势利打了招呼,说兰嫂是他照拂的人,不准任何人去骚扰他们母子。
曾经的贺万春没想过成家。要女人他有得是,他不缺女人。但见了兰嫂母子后,他突然想成家了。他想有个像司马小姐那样,像水一般柔弱可人的妻子。于是后来他娶了刘惠儿。
对,他记得“兰嫂”姓司马。当年在动手之前,他盯梢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听见别人称呼她司马小姐。而当年雇佣他毁人清白的,他记得那人叫“徐管家”。
废掉的贺万春坐在地上,想着自己得来的一切,和失去的一切,他忽然很想回家。
柳剩看着八万两银票和万银坊的地契,他不知道这个结果严公子会不会满意。
这时姚妮说道:“柳大哥,我们怎么办?”
柳剩看着那三十多个女人,说道:“你们都各自回家去吧。”
“我,我们真的可以走吗?”有人小心的问道。
“可以,走吧。”柳剩道。
那些女人望了望贺老大,见他一言不发。
这时刘惠儿说道:“走吧!都回家去吧!”
她虽然不清楚这勾栏里的女子是怎么回事,但她身为女人,本能的厌恶这种地方,以及这里的人。甚至连贺万春也厌恶。但他是她相公,是她两个孩子的爹,她能怎么办?
那些女人纷纷走了,姚妮也走了。可最后还剩下两个。
“柳,柳大哥,我们没有地方可去。”其中一个弱弱说道。
这两人是像沐蕊一样,从外地来京,举目无亲被拐来的,后来被迫做了这行当。她们一个在这里半年,另一个已经两年多。
柳剩看着这两人头疼,风大爷说过,一个都不要留。可是,人家没有地方可去,这要怎么办?
柳剩想了想,还是去向夫人禀报吧!他看这两人怪可怜的。
三合院。
南宫幽邀功般拿出八万两银票,放到叶筱妍面前。
“媳妇,你不是说要建榨油厂吗?现在有银子建了。”
之前叶筱妍打算建榨油厂,那时候她只是计划卖担担饺。但是后来建“南园食坊”、“南园短帮”,手里的银子流水般一下子就没了,榨油厂只能暂时搁置。
现在他们美食街所有店铺用的香油,都是从段氏企业那里购买的。现在香油是个稀罕玩意儿,售价很高,普通人家根本吃不起。为了降低成本,目前美食街售卖的小吃,很多都是不用香油,或是香油用量小的。像是油炸类的东西,这里就没有售卖。
叶筱妍挑眉问道:“这就是贺万春的赔偿?”之前清风已经跟她说过。
“嗯,”南宫幽有些小得意:“我叫他赔偿二十万两,这只是一部分,后头还有十二万两。”
叶筱妍用看坏人的目光看着他,说道:“没想到你这么黑心!”
南宫幽道:“他烧了咱们的别院,那可是我亲手设计、亲自指挥改造的。二十万两都少了!”
叶筱妍不置可否。
曾经玄王府入不敷出,都快穷得揭不开锅了,南宫幽还大手一挥,捐出去一万两。结果当时王府里只有八千九百多两银子,要不是她嫁妆里有二千两,他们连一万两都凑不够。
这个男人向来对钱财不在意,即便身无分文,他大概也不会觉得自己没钱。后来他一心想要养儿子,这才开始在意钱。
南宫幽见叶筱妍脉脉看着自己不说话,犹豫地说道:“你……觉得我太黑心了?”
叶筱妍笑了一下,说道:“没有。一心为媳妇的男人,是好男人。”
南宫幽凑了过来,搂住叶筱妍的腰,笑得贼兮兮:“那你是不是要好好奖励一下你的男人?”
“你想要什么奖励?”
“你看,我这都已经洗干净了。你摸摸,是不是滑滑的,很好摸?”
说着将她手拉过来伸进自己衣服里。
叶筱妍在他肉上捏了一把:“这还没天黑呢!”
“为是那么要等到天黑?”
“还没吃晚饭呢!”
“我不饿。”
“我饿!”
“你不是不用吃饭吗?”
两人正在笑闹,院门外响起敲门声。
“公子!夫人!我是柳剩。”
叶筱妍从他衣服里收回手,去门开。
南宫幽不满的撇了撇,整了整衣服。
“公子,我送银子来了。”柳剩说着递上银票和房契。
南宫幽猜到他是送银子来的,要不然听见敲门就叫他滚了。
南宫幽瞄了一眼,问道:“怎么是八万两,还有张房契?”
柳剩道:“贺万春没有那么多现银。他媳妇来了,拿出八万两银票,他又将万银坊的房契抵上,说这足够十二万两了。”
万银坊那所宅院不小,占地面积不亚于三道街那所雅兰、现在的“南园食坊”。只不过它街面占的不宽,不是横长形,而是竖长形,里面又盖了很多房屋,所以感觉不出占地面积大。
南宫幽有些嫌弃那个地方,但也知道用万银坊抵,就不止十二万两了。
叶筱妍听见说“他媳妇”,有些意外:“贺万春还有媳妇?”
南宫幽瞥了她一眼,多稀奇呐,那么大年纪的男人,怎么会没媳妇。
柳剩道:“是。说来也是够奇怪的,那样的女人,居然会嫁给贺万春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