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空手套白狼。
第1002章 空手套白狼。
说起凉京富豪,最有名却不是首富钱富贵,而是仅次于他的万有财。
至于为什么有名,全因为他喜欢砸钱,喜欢败家。
上到八十岁老爷老太太,下到五六岁稚童,都听说过他的经典事迹。
两个富豪最大的差别在于,对待钱的态度上。
一个抠,整天寻思着怎么把钱弄到小金库里。
一个没事就喜欢砸钱,整天要么正在败家,要么在败家的路上。
众所周知,万有财姨娘好几个,儿子一大堆,就只有一个宝贝女儿。
而且这个女儿还从小死了娘亲,越发被他宠到了心尖上,恨不能把世上所有最好的都给她。
若是哪天万宝璐想要天上的星星,估计万有财会动用万金去聘请最好的机关术行家,想方设法上天。
凉京的人都知道,万有财为了哄女儿开心,每年夏至之时,都会举办各种大赛。
去年是珠宝大赛,前年是茶技大赛,大前年是美食大赛,从来不带重样的。
只要肯砸钱,多的是为他献上鬼点子的人。
今年万宝璐单方面失恋了,万有财为了哄女儿开心,大手一挥,扬言要办最盛大的……服装大赛。
众人很惊奇,既然女儿愁苦找不到如意郎君,不应该弄个比武招亲吗?为什么要办服装大赛?
不过,转念又想通了,反正万有财有钱任性,而且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若是他真办了比武招亲,反而不是万有财了,他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从来不走寻常路。
不管什么大赛,只要每年按时举行,大家都跟打了鸡血般,双眼冒金光。
今年获胜的竟然有五千金叶子!
比往年都多啊,试问谁不垂涎欲滴,若真是碰巧赢了,就相当于是白捡的啊!
睡觉都要笑醒了。
万府刚把消息放出去,四方雷动,尤其是凉京的各种绣坊,都开始蠢蠢欲动。
就连平时只卖布料的小作坊,都想掺一脚,分一杯羹。
不惜花重金,临时聘用几个绣娘,组成参战小分队,准备角逐五千大奖。
毕竟万大财主的喜欢不同流俗,或许就入了他的眼呢。
在所有参赛的队伍中,呼声最高的,莫过于玲珑绣坊。
这三年玲珑绣坊异军突起,靠着强大的人脉和坚实的靠山,早就在凉京站稳了脚跟,隐隐有魁首的架势。
若是搁以前,或许还有花颜绣坊,可以与之抗衡。
可近些年,花颜绣坊被打击的一直走下坡路,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即便最近半年,花颜绣坊换了主,又新动作不断,大有重新夺回魁首的野心。
也不过是在凉京豪门世家小范围内,暂且打响了名声,普通民众知道的并不多。
如今茶楼酒肆都在追捧玲珑绣坊,众人津津乐道。
甚至有些赌场开始压谁能夺得魁首,玲珑绣坊占了绝对优势。
琉璃把打听到的消息一股脑说了出来,脸上有些愁苦。
“小姐,我觉得这次机会千载难得,是我们花颜绣坊重新夺回绣坊界魁首的机会!
万老板已经连续多年举办这样的比赛,几乎整个凉京的人都在关注这事。
若是这次咱们能够胜出,肯定能够重回巅峰,彻底把玲珑绣坊踩在脚底下!
这绝对是最好的机会,比咱们想尽办法出各种新品还能吸引人的眼球。”
独孤雪娇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早在听到的时候,就心动了。
相当于是有人花钱帮忙做宣传,不仅省了一笔钱,若是获胜,还能额外得到一笔钱。
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么!
不过,她也有顾虑。
“既然你都说了,万有财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你们有谁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衣服?
或者说,他更偏爱什么样的布料?若是一无所知,想获胜也很难吧。”
夙璃刚刚还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巴巴的,听到琉璃的话,整个世界好像都放空了。
再也听不到任何喧嚣,再也看不到任何人,脑袋上方只有金光闪闪的金叶子,围着他转圈圈。
五千金叶子啊!
他求爷爷告奶奶,放低身段,委曲求全,各种拍马屁抱大腿,就为了每个月多两个金叶子,这也他娘的讽刺了!
“不管他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咱们都必须获胜!”
夙璃突然双手握拳,郑重地大吼一嗓子。
这可是五千金叶子啊,只要他能稍微出点力。
获胜之后,稍微给他分点红利,也比辛苦做护卫强。
年爷爷见他双眼放光,脚步虚浮,有些飘飘欲仙的模样,忍不住又在脑瓜子上拍了一下。
“做什么白日梦呢!臭小子!我怎么告诉你的?
做人就跟练武一样,要脚踏实地,不要妄想着一天就练成绝世神功!
与其这样青天白日做梦,你还不如去街上抢劫。”
夙璃:……
我太难了,上辈子肯定刨了他们家的祖坟!
海爷爷却摇了摇头,发表不同的见解。
“我倒觉得可行。”
众人不约而同看向他。
海爷爷被几道视线盯着,依旧淡然自若,看上去像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大佬,似乎一点不感兴趣。
却不知道他眼里的精光已经出卖了他。
有钱的地方,就有钱富贵。
这话不假。
“不要这么看我,我可不是因为那五千金叶子,老头子可是凉京首富,那点小钱还看不进眼里。”
众人:……
你说这话的时候,能不能先照照镜子?
就差把此地无银三百两写在脑门上了,明明眼里心里除了钱,啥也看不到。
海爷爷才不理会他们,继续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经常跟万有财那人打交道,人倒是不错,该精明是精明,该装傻时装傻。
跟其他的奸商相比,他身上有个难能可贵的品质,那就是他还有人情味儿。
这样的人,更容易被打动。
咱们要想获胜,首先要了解的,不是他的喜好,而是抓到他的弱点。
对万有财来说,女儿就是他的眼珠子。
只要能哄女儿开心,就算只是一块破布,他也会点头。
咱们就抓住这一点,与其去迎合他古怪且千奇百怪的喜好,不如从他女儿下手。
但,为了万无一失,最好是两边同时下手。
今天开始,咱们兵分两路,一拨人去打听万有财的喜好。
把他最近出门穿的衣服样式、布料、款式什么的,全部记录下来。
另一拨人想办法接近万小姐,了解一下她的喜好,比赛的时候,也好对症下药。”
说一千道一万,那五千金叶子一定要赢回来!
不惜一切办法!
即便不择手段!
众人听完他的话,无不佩服的五体投地。
终于知道海爷爷是怎么当上凉京首富的了,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挣钱的机会。
尤其是空手套白狼。
说起凉京富豪,最有名却不是首富钱富贵,而是仅次于他的万有财。
至于为什么有名,全因为他喜欢砸钱,喜欢败家。
上到八十岁老爷老太太,下到五六岁稚童,都听说过他的经典事迹。
两个富豪最大的差别在于,对待钱的态度上。
一个抠,整天寻思着怎么把钱弄到小金库里。
一个没事就喜欢砸钱,整天要么正在败家,要么在败家的路上。
众所周知,万有财姨娘好几个,儿子一大堆,就只有一个宝贝女儿。
而且这个女儿还从小死了娘亲,越发被他宠到了心尖上,恨不能把世上所有最好的都给她。
若是哪天万宝璐想要天上的星星,估计万有财会动用万金去聘请最好的机关术行家,想方设法上天。
凉京的人都知道,万有财为了哄女儿开心,每年夏至之时,都会举办各种大赛。
去年是珠宝大赛,前年是茶技大赛,大前年是美食大赛,从来不带重样的。
只要肯砸钱,多的是为他献上鬼点子的人。
今年万宝璐单方面失恋了,万有财为了哄女儿开心,大手一挥,扬言要办最盛大的……服装大赛。
众人很惊奇,既然女儿愁苦找不到如意郎君,不应该弄个比武招亲吗?为什么要办服装大赛?
不过,转念又想通了,反正万有财有钱任性,而且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若是他真办了比武招亲,反而不是万有财了,他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从来不走寻常路。
不管什么大赛,只要每年按时举行,大家都跟打了鸡血般,双眼冒金光。
今年获胜的竟然有五千金叶子!
比往年都多啊,试问谁不垂涎欲滴,若真是碰巧赢了,就相当于是白捡的啊!
睡觉都要笑醒了。
万府刚把消息放出去,四方雷动,尤其是凉京的各种绣坊,都开始蠢蠢欲动。
就连平时只卖布料的小作坊,都想掺一脚,分一杯羹。
不惜花重金,临时聘用几个绣娘,组成参战小分队,准备角逐五千大奖。
毕竟万大财主的喜欢不同流俗,或许就入了他的眼呢。
在所有参赛的队伍中,呼声最高的,莫过于玲珑绣坊。
这三年玲珑绣坊异军突起,靠着强大的人脉和坚实的靠山,早就在凉京站稳了脚跟,隐隐有魁首的架势。
若是搁以前,或许还有花颜绣坊,可以与之抗衡。
可近些年,花颜绣坊被打击的一直走下坡路,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即便最近半年,花颜绣坊换了主,又新动作不断,大有重新夺回魁首的野心。
也不过是在凉京豪门世家小范围内,暂且打响了名声,普通民众知道的并不多。
如今茶楼酒肆都在追捧玲珑绣坊,众人津津乐道。
甚至有些赌场开始压谁能夺得魁首,玲珑绣坊占了绝对优势。
琉璃把打听到的消息一股脑说了出来,脸上有些愁苦。
“小姐,我觉得这次机会千载难得,是我们花颜绣坊重新夺回绣坊界魁首的机会!
万老板已经连续多年举办这样的比赛,几乎整个凉京的人都在关注这事。
若是这次咱们能够胜出,肯定能够重回巅峰,彻底把玲珑绣坊踩在脚底下!
这绝对是最好的机会,比咱们想尽办法出各种新品还能吸引人的眼球。”
独孤雪娇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早在听到的时候,就心动了。
相当于是有人花钱帮忙做宣传,不仅省了一笔钱,若是获胜,还能额外得到一笔钱。
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么!
不过,她也有顾虑。
“既然你都说了,万有财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你们有谁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衣服?
或者说,他更偏爱什么样的布料?若是一无所知,想获胜也很难吧。”
夙璃刚刚还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巴巴的,听到琉璃的话,整个世界好像都放空了。
再也听不到任何喧嚣,再也看不到任何人,脑袋上方只有金光闪闪的金叶子,围着他转圈圈。
五千金叶子啊!
他求爷爷告奶奶,放低身段,委曲求全,各种拍马屁抱大腿,就为了每个月多两个金叶子,这也他娘的讽刺了!
“不管他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咱们都必须获胜!”
夙璃突然双手握拳,郑重地大吼一嗓子。
这可是五千金叶子啊,只要他能稍微出点力。
获胜之后,稍微给他分点红利,也比辛苦做护卫强。
年爷爷见他双眼放光,脚步虚浮,有些飘飘欲仙的模样,忍不住又在脑瓜子上拍了一下。
“做什么白日梦呢!臭小子!我怎么告诉你的?
做人就跟练武一样,要脚踏实地,不要妄想着一天就练成绝世神功!
与其这样青天白日做梦,你还不如去街上抢劫。”
夙璃:……
我太难了,上辈子肯定刨了他们家的祖坟!
海爷爷却摇了摇头,发表不同的见解。
“我倒觉得可行。”
众人不约而同看向他。
海爷爷被几道视线盯着,依旧淡然自若,看上去像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大佬,似乎一点不感兴趣。
却不知道他眼里的精光已经出卖了他。
有钱的地方,就有钱富贵。
这话不假。
“不要这么看我,我可不是因为那五千金叶子,老头子可是凉京首富,那点小钱还看不进眼里。”
众人:……
你说这话的时候,能不能先照照镜子?
就差把此地无银三百两写在脑门上了,明明眼里心里除了钱,啥也看不到。
海爷爷才不理会他们,继续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经常跟万有财那人打交道,人倒是不错,该精明是精明,该装傻时装傻。
跟其他的奸商相比,他身上有个难能可贵的品质,那就是他还有人情味儿。
这样的人,更容易被打动。
咱们要想获胜,首先要了解的,不是他的喜好,而是抓到他的弱点。
对万有财来说,女儿就是他的眼珠子。
只要能哄女儿开心,就算只是一块破布,他也会点头。
咱们就抓住这一点,与其去迎合他古怪且千奇百怪的喜好,不如从他女儿下手。
但,为了万无一失,最好是两边同时下手。
今天开始,咱们兵分两路,一拨人去打听万有财的喜好。
把他最近出门穿的衣服样式、布料、款式什么的,全部记录下来。
另一拨人想办法接近万小姐,了解一下她的喜好,比赛的时候,也好对症下药。”
说一千道一万,那五千金叶子一定要赢回来!
不惜一切办法!
即便不择手段!
众人听完他的话,无不佩服的五体投地。
终于知道海爷爷是怎么当上凉京首富的了,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挣钱的机会。
尤其是空手套白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