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完这句话之后,区伯又望向了窗外,好半天都不说话了。傅华和乔玉甄知道这老人可能又陷入到过往的回忆之中了,也没打搅他,就悄悄地退出了房间。从区伯的房间里出来之后,两人跟区伯的家人得了招呼,给了区伯家人一点钱,这才离开区伯的家。
    开着车回家的路上,乔玉甄一直都看着车窗外没说话。快到乔玉甄家门的时候,她才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傅华,你怕死吗?”
    傅华知道人的情绪是可以被很多外在事物所影响的,乔玉甄突然问他怕不怕死,肯定是被刚才在区伯家看到区伯时日不多的样子感染了那种悲伤的气氛。
    “怕啊,怎么不怕?”傅华苦笑着说,“我曾经被人绑架过,生死就在一线之间,那个时候我内心中还是很恐惧死亡的,感觉到这尘世上还有很多我留恋的东西,真的舍不得离开尘世的。”
    “我跟你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就跟区伯今天一样,人总有一天会老去,或者不得不面对病魔,即使心中不甘,也不得不死去。刚刚区伯跟我说他只有几个月的生命了的时候,我的心真是恐惧到抽紧,我在想当我面对这一天的时候,我能做到像区伯这样淡然吗?”
    傅华看了一眼乔玉甄,乔玉甄一脸的惶恐,他就笑着说:“小乔,我觉得你不用想这么多了,你不去想它,就没有这些恐惧了。就像我被绑架面对死亡的时候,我也很恐惧。但被解救出来之后,这种恐惧也就没有了。”
    “可是我不想它不代表它不存在啊?”
    “我不是说不想它它就不存在了,而是当你真正面对它的时刻你再去想它也不迟啊。你以为区伯他是愿意这么淡然的面对死亡吗?”
    “不是吗?我看他跟我们说话,就像是平常话家常一样,说明他已经看透了生死的。”
    “我觉得他没你想的那么超然,我更觉得他的超然是一种无奈,要不然他也不会去回忆那么多过去的,只有珍惜活着的时光,才会去回忆过往的美好的。当你面对死亡别无选择的时候,表现得惶恐会更让自己难过的,还不如超然洒脱一些呢。”
    说到这里傅华叹了口气:“你没发现吗?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离死亡更近的一天。人这一生就是一个对死亡慢慢认识接受的过程。刚出生的时候,你对死亡还没有什么意识,一身朝气,觉得生活是那么美好。而到壮年之后,身边的亲人就开始有人老去,这时你就开始感到痛苦,知道了生活中还有死亡需要去面对。”
    “这时你就开始对死亡产生恐惧了,甚至当午夜梦回,让你想起来那些离世的曾经跟你十分亲密的家人,想到你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他们也再不能跟你说话了,你就会很伤心,相应的你会恐惧自己将来也会一睡不醒的。”
    “随着年纪一天一天的大,到了风烛残年的时候,你对死亡就越发的恐惧,甚至会到别人在你面前提到一个死字就会很生气,认为他这是在诅咒你,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说老人怕死的缘故。”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正常反应。没有人面对死亡还能做到淡然处之的,很多人在知道他快要死了的时候,反应都是害怕不愿意接受,我知道一个很极端的例子,曾经熙海投资开发项目工地上有一个包工头,看上去一直身体健康,活的很快乐的一个人,某天他经过了一家医院,想到自己的胃最近有些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发现是肝癌晚期,医生当时就建议他住院治疗。不知道他怎么就知道了诊断结果,结果当天就死在医院了。”
    “其实按照病程,他应该还有几个月的生命的,但是他被死亡吓坏了,结果把自己给吓死了。当然了,他这是极端的个例。大多数人在知道自己将要死了的时候,都是会一开始的不接受不甘心,慢慢意识到不管做什么都无法改变了,也就会像区伯这样子处之淡然了。”
    乔玉甄苦笑了一下:“虽然我知道你说的都是对的,但是我心里还是很恐惧死亡的。”
    傅华看了乔玉甄一眼,没再说什么,因为他知道对于这种事情,除非乔玉甄自己克服掉了对死亡的恐惧,否则就算是说破天来,她的恐惧情绪依然无法消除的。
    不仅是乔玉甄会这样子,古往今来多少的伟人智士都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的。要不然历史上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拼了命的求长生不老了。傅华觉得那些人不是就蠢到去相信那些滑稽荒唐的方法的,而是这些人都有一种投机的心理,不管方法灵不灵都要试一下,一旦灵了呢?
    直到回到家中见到乔乔,乔玉甄的脸上才有了笑容。下一代是人类生命的延续,这也许就是大自然给出的面对死亡最好的解决方案了。
    晚上出现在七九六别墅的胡丽云身上,已经看不出上午在小礼堂那种悲伤的情绪了。她陪着宋步时买了行头之后,就去常去的那家美容院做了头发和肌肤保养,此刻发髻高挽容光焕发,大明星的气势十足。
    而在她身旁被她挽着胳膊的宋步时,穿着一身阿玛尼白色长款西服套装,脚下白色的意大利皮鞋,头发和胡须也是经过发型师的精心修剪,这一身白的打扮跟她黑色的晚礼服搭在一起,相得益彰,在来别墅的人群中分外的显眼。
    宋步时就扫视了一眼客厅里站着的三三两两的人群,寻找着别墅主人叶先生。他并没有第一时间找到叶先生。不过他看到了朝晖集团的孙朝晖,孙朝晖正端着一杯红酒跟几个男人站在那聊天。他就带着胡丽云过去跟孙朝晖打招呼。
    孙朝晖看到了宋步时:“宋董啊,您今天这身打扮很时髦啊。诶,您身边这位女士是不是大明星胡丽云啊?”
    胡丽云在财经杂志上看到过孙朝晖的报道,一眼就认出了孙朝晖,知道孙朝晖是一个比宋步时更富有的富豪,就笑着伸出手来:“孙董啊,您居然认识我?我真是太荣幸了。我听步时说过您对唯一娱乐的支持,我和步时对您都很感激的。”
    “您这样的大明星谁不认识啊?”孙朝晖伸手跟胡丽云点到为止的握了握手,“至于我对唯一娱乐的支持,是应该的,毕竟我们朝晖集团也是唯一娱乐的投资者之一嘛。”
    胡丽云感觉到孙朝晖只是碰了碰她的指尖,就知道这个男人对她并不是很感兴趣,看来自己并不是他的菜啊。她是见过一些猪哥型的男人的,那些男人见到她这样的美女都会紧握着她的手不放,甚至过分一点的,还会加上另外一只手摸来摸去的。
    对于孙朝晖对她没什么兴趣这一点,胡丽云心中未免有点小失落。孙朝晖的级数并非宋步时可以望及项背的。宋步时仅仅刚算得上是一个有钱人罢了,而孙朝晖却是一个千亿级的企业的掌控者,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总是希望能引起那些算得上男人中翘楚的人的关注的。
    宋步时笑着说:“孙董啊,我们确实是发自内心中很感激您的。您对我们做的事情也许对您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天大的帮助了。”
    对宋步时的话,孙朝晖听得并不入耳,他不喜欢眼前这对男女都不是很喜欢,他觉得宋步时是一个夸夸其谈的人,不够务实,他更喜欢唯一娱乐的那个总经理胡俊森。而这个叫做胡丽云的大明星,则是妆容画的太浓了一些,给他一种很夸张的感觉。实际上他更喜欢像王莉的那种淡雅打扮的女人。
    虽然不喜欢这对男女,但是孙朝晖却对唯一娱乐的公司业务很感兴趣,最近地产行业形势实在不是很好,孙朝晖就有想要让朝晖集团跨行业经营的想法,想要收购一些不属于地产行业的企业,好分散朝晖集团发展过于集中与地产行业的经营风险。
    孙朝晖笑笑说:“宋董不用这么客气了,大家都是一家人,又是老乡,帮帮忙也是应该的。诶,对了,今天怎么没看到你们公司的胡总啊?”
    “老胡他去了香港,准备在香港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我跟孙董说过的,唯一娱乐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把公司打造成一家全娱乐帝国,香港这家公司是做互联网电视的,而互联网技术是我们这个全娱乐帝国很关键的一环,收购了这家公司……”
    孙朝晖却根本就没认真的在听宋步时在说什么,他一直都觉得宋步时夸夸其谈,不切实际,他的眼神一直都在关注着客厅里来往的客人,这时他看到了一个他认识的人来了,就对宋步时说道:“不好意思啊,我一个朋友来了,我去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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