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补偿刘佳,林默如他所说的那样,请刘佳吃了顿大餐。
说是大餐,实际上就是路边小摊上的街头美食。
而且也不是林默花钱。
买冰激凌的时候林默口袋里的钱就花光了,所以是刘佳付的账。
“你记得还我!”
刘佳手里的小青蛙钱包扁了不少。
“你放心,肯定还!”
“对了,刚才你在那个老楼的样子吓死我了,你嘴里念叨的是什么?”
“招魂咒。”
“真的假的。”
“当然是……”林默想说是真的,毕竟那是他跟老哥,还有隐门一脉的高手学的,可如果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一场梦,那肯定是假的。
因为在这里,他根本没有老哥。
家里就他这么一个独生子。
“假的,我瞎编的。”林默最后补充道,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
“你还挺有才,那個符呢?”
“我瞎胡画的。”
“你不去写小说简直是屈才,对了,你那本小说什么时候写完啊?”
“快了。”
“那写完了,我要第一个看。”
“行!”
万家灯火下,是两个人手牵手的年轻人,几个路过的中年夫妻看到,都是一脸羡慕,说着年轻真好。
……
这里是现实世界。
真正的现实世界。
这里没有诡异,没有噩梦,所有的这些因素都只存在于小说电视电影这些人为创作的作品当中。
生活很平淡,而平淡里也有各种小惊喜和小幸福。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睡觉起床上学校,生活似乎慢慢回归了正轨。
有的时候林默再去回想那个梦,当中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就像是其他人做的梦一样,即便是再怎么记忆深刻,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慢慢逝去。
就像是一开始浴池里涌出来的泡沫,泡沫再多,也有逐个破灭的一天。
反倒是这里的现实生活越来越充实,至少对林默来说是这样。
一家三口很幸福。
而且老妈虽然刀子嘴,但实际上心里却是很溺爱这个儿子,也愿意支持儿子的爱好。
老爹就更不用说了。
俩人处的和亲兄弟差不多,要不是实在不允许,有可能就烧黄纸拜把子了。
学校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很好。
主要是和刘佳的关系在升温。
高中了,都进入青春期了,身体也开始发生了变化,荷尔蒙开始大量分泌,一男一女互相之间吸引简直不要太正常。
这是万物规律,下到鸟兽,上到人,都一样。
在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当然,林默实际上和刘佳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儿,他俩倒是想,就是刘佳的父母盯的比较紧。
这一切都那么的真实。
慢慢的,林默已经不怀疑这里的真实性。
他开始享受生活。
高三高考完之后,刘佳约着林默到了一个小树林,然后也不知道俩人在里面干了点啥,出来的时候都是面红耳赤。
这事儿是他俩的秘密,谁也没跟谁说。
高中结束了。
属于那个时代的青春和记忆,永远留在了高中的纪念册上,而对于林默来说,人生才刚刚开始。
这话不是他说的,是毕业的时候,张老师说的。
据说之后老张哭了。
他说如果可能,他再也不想带毕业班。
教书不累,就是分别的时候贼难受。
晚上聚餐的时候,不少同学都抱着哭,包厢里尽是鬼哭狼嚎。林默也想哭,倒不是他眼窝子浅,主要是气氛烘托到那一步了。
要么说人是受周围环境影响的。有的时候不知不觉,就会被周围的人带沟里,而且还不自知。
对于考什么大学这件事,林默和刘佳商量过。
刘佳学习太好,林默虽然也不差,但要考的和刘佳同一个级别,难度的确是非常大。所以他们一路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关系,怕是很难再维持到大学了。
这件事林默挺伤感,刘佳更伤感。
这几天一直抱怨林默没有认真努力的复习。
可这事儿真由不得人。
“正所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林默撤了一句。
刘佳立刻掐他胳膊,说你早就想和我散席是不是?
林默说不不不。
“咱吃完这一桌,然后一起吃下一桌。”
听到这个刘佳才笑起来,不得不说,她笑起来真好看。
暑假的时候,刘佳冲破艰难险阻,和林默出门旅游了一趟,走了好几个地方,路上一直在感慨祖国的风光好,真希望有生之年都看一遍。
林默说没关系,以后咱们有的是时间,一年去一个地方,后半辈子肯定够了。
刘佳害臊,继续掐林默。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
暑假之后,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各奔东西。
一个南一个北。
分别的时候俩人哭的那叫一个凄惨,一盒纸巾都不够用。
终究还是分开了。
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本来林默认为自己得难受好几个月,可没想到几天他就缓过来了。
想难受居然都难受不起来。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薄情寡义之辈,狠狠的自我进行了一番批判。
不过大学生活,都知道,比在高中时期那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放了羊了,也没人约束学习,也没有人管你,整个人仿佛在这一瞬间进入了自由世界。
林默很快的就沉浸其中。
除了每天都会和刘佳打电话互述衷肠之外,其余的时间过的同样非常精彩。
偶尔林默会觉得这一切很熟悉。
他大学所在的这个城市,似乎他也很熟悉。
这里是候鸟市。
但为什么会觉得熟悉,林默想不起来了。
几年前的那一场梦,他已经忘了。
大学的生活看似空闲,自由,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但实际上真正经历过的人都知道,这段时间实际上过的非常快。
每天的日子可以看成是复制粘贴出来的,有的人在无人约束之后彻底放飞自我,然后虚度年华,等四年之后才追悔莫及。有的人依旧能保持自律,抓紧每一天,日复一日的提升自己,自然,将来的他,会感谢那个时候努力的他。
但大部分人的人生,在这四年里,会变的完全不同。有人说,大学是幼稚人们的最后一道防护线。
等毕业之后,面临的就是社会的捶打。
在这件事上,大家都是公平的,甭管是天才还是蠢材,都会被捶打,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成了百炼金刚,有的人被捶打了几下,碎成了一地的垃圾。
在大三的那一年,林默提前遭遇了人生的一次捶打。
他和刘佳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问题。
人们说,再好的感情也经受不起异地恋。
说这话的人绝对是有生活的。
因为人是会变的。
会根据环境,根据阅历发生变化。
三年时间不长不短,林默变了,刘佳也变了。
从一开始减少了联系,到后来就算打电话也变成了不咸不淡的问候,最后刘佳索性提出了分手。
林默斥责对方说你变心了。
“对,是我变心了。”
刘佳爽快的承认了。
那一瞬间,林默很想不顾一切的冲过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达到对方所在的地方,面对面的质问她。
可那样显得有点low。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心里翻江倒海,但表面上还是接受了这一切。
实际上这种事早有预兆。
有同学就说过,刘佳那种级别容貌的女孩子,无论走到哪儿都是男人追求的目标,一开始她可以拒绝,但随着追求者越来越优秀,就算是再意志坚定的女孩子,也会变心。
和水滴石穿是一个道理。
更何况,候鸟市和刘佳大学所在的吞鲸市,也差了好几级,一个超一线,一个是二线末尾。
怎么比?
最终林默没有去,主要他很了解刘佳,就如同刘佳很了解他一样。
属于一旦决定要做的事情,八百匹马都拉不回来。
自己去,除了自取其辱之外,就是损失来回的路费。
为爱冲锋的勇士不是谁都能当的。
林默这一次维持住了自己的体面。
电话里说祝你幸福,那边刘佳沉默了一会儿说,咱们还是朋友。
“我去他大爷的!”
林默跑到宿舍阳台骂了个痛快。
要不是现在学校锁了大门不让出,他是真想出去喝个酩酊大醉。
所以在这时候,林默体会到了,什么叫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同寝室的兄弟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这算啥,以后不如意的事情怕是还多着呢。
真是一群牲口,就知道在老子伤口上撒盐。
有研究表明,失恋这件事对一个人的打击是非常大的,有的时候,甚至改变人的性格,由此改变这个人的一生。
林默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也是同道中人。
接下来的日子,他过的浑浑噩噩,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再加上有一棒子同样堕落的室友,天天不是在网吧,就是在去网吧的路上,逐渐林默也跟他们同流合污,成了一个混子。
混呗。
谁特么不是混?
到时候考个差不多,拿个毕业证学位证就行。
考研?
傻子才考。
林默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不会有什么太大的起色,但也不至于混的太差。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条直线,懒得有起伏,也不会有什么起伏。
直到有一天他跟着同学出去撸串,不经意间看到了路边开过的一辆车。
说是大餐,实际上就是路边小摊上的街头美食。
而且也不是林默花钱。
买冰激凌的时候林默口袋里的钱就花光了,所以是刘佳付的账。
“你记得还我!”
刘佳手里的小青蛙钱包扁了不少。
“你放心,肯定还!”
“对了,刚才你在那个老楼的样子吓死我了,你嘴里念叨的是什么?”
“招魂咒。”
“真的假的。”
“当然是……”林默想说是真的,毕竟那是他跟老哥,还有隐门一脉的高手学的,可如果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一场梦,那肯定是假的。
因为在这里,他根本没有老哥。
家里就他这么一个独生子。
“假的,我瞎编的。”林默最后补充道,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
“你还挺有才,那個符呢?”
“我瞎胡画的。”
“你不去写小说简直是屈才,对了,你那本小说什么时候写完啊?”
“快了。”
“那写完了,我要第一个看。”
“行!”
万家灯火下,是两个人手牵手的年轻人,几个路过的中年夫妻看到,都是一脸羡慕,说着年轻真好。
……
这里是现实世界。
真正的现实世界。
这里没有诡异,没有噩梦,所有的这些因素都只存在于小说电视电影这些人为创作的作品当中。
生活很平淡,而平淡里也有各种小惊喜和小幸福。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睡觉起床上学校,生活似乎慢慢回归了正轨。
有的时候林默再去回想那个梦,当中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就像是其他人做的梦一样,即便是再怎么记忆深刻,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慢慢逝去。
就像是一开始浴池里涌出来的泡沫,泡沫再多,也有逐个破灭的一天。
反倒是这里的现实生活越来越充实,至少对林默来说是这样。
一家三口很幸福。
而且老妈虽然刀子嘴,但实际上心里却是很溺爱这个儿子,也愿意支持儿子的爱好。
老爹就更不用说了。
俩人处的和亲兄弟差不多,要不是实在不允许,有可能就烧黄纸拜把子了。
学校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很好。
主要是和刘佳的关系在升温。
高中了,都进入青春期了,身体也开始发生了变化,荷尔蒙开始大量分泌,一男一女互相之间吸引简直不要太正常。
这是万物规律,下到鸟兽,上到人,都一样。
在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当然,林默实际上和刘佳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儿,他俩倒是想,就是刘佳的父母盯的比较紧。
这一切都那么的真实。
慢慢的,林默已经不怀疑这里的真实性。
他开始享受生活。
高三高考完之后,刘佳约着林默到了一个小树林,然后也不知道俩人在里面干了点啥,出来的时候都是面红耳赤。
这事儿是他俩的秘密,谁也没跟谁说。
高中结束了。
属于那个时代的青春和记忆,永远留在了高中的纪念册上,而对于林默来说,人生才刚刚开始。
这话不是他说的,是毕业的时候,张老师说的。
据说之后老张哭了。
他说如果可能,他再也不想带毕业班。
教书不累,就是分别的时候贼难受。
晚上聚餐的时候,不少同学都抱着哭,包厢里尽是鬼哭狼嚎。林默也想哭,倒不是他眼窝子浅,主要是气氛烘托到那一步了。
要么说人是受周围环境影响的。有的时候不知不觉,就会被周围的人带沟里,而且还不自知。
对于考什么大学这件事,林默和刘佳商量过。
刘佳学习太好,林默虽然也不差,但要考的和刘佳同一个级别,难度的确是非常大。所以他们一路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关系,怕是很难再维持到大学了。
这件事林默挺伤感,刘佳更伤感。
这几天一直抱怨林默没有认真努力的复习。
可这事儿真由不得人。
“正所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林默撤了一句。
刘佳立刻掐他胳膊,说你早就想和我散席是不是?
林默说不不不。
“咱吃完这一桌,然后一起吃下一桌。”
听到这个刘佳才笑起来,不得不说,她笑起来真好看。
暑假的时候,刘佳冲破艰难险阻,和林默出门旅游了一趟,走了好几个地方,路上一直在感慨祖国的风光好,真希望有生之年都看一遍。
林默说没关系,以后咱们有的是时间,一年去一个地方,后半辈子肯定够了。
刘佳害臊,继续掐林默。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
暑假之后,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各奔东西。
一个南一个北。
分别的时候俩人哭的那叫一个凄惨,一盒纸巾都不够用。
终究还是分开了。
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本来林默认为自己得难受好几个月,可没想到几天他就缓过来了。
想难受居然都难受不起来。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薄情寡义之辈,狠狠的自我进行了一番批判。
不过大学生活,都知道,比在高中时期那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放了羊了,也没人约束学习,也没有人管你,整个人仿佛在这一瞬间进入了自由世界。
林默很快的就沉浸其中。
除了每天都会和刘佳打电话互述衷肠之外,其余的时间过的同样非常精彩。
偶尔林默会觉得这一切很熟悉。
他大学所在的这个城市,似乎他也很熟悉。
这里是候鸟市。
但为什么会觉得熟悉,林默想不起来了。
几年前的那一场梦,他已经忘了。
大学的生活看似空闲,自由,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但实际上真正经历过的人都知道,这段时间实际上过的非常快。
每天的日子可以看成是复制粘贴出来的,有的人在无人约束之后彻底放飞自我,然后虚度年华,等四年之后才追悔莫及。有的人依旧能保持自律,抓紧每一天,日复一日的提升自己,自然,将来的他,会感谢那个时候努力的他。
但大部分人的人生,在这四年里,会变的完全不同。有人说,大学是幼稚人们的最后一道防护线。
等毕业之后,面临的就是社会的捶打。
在这件事上,大家都是公平的,甭管是天才还是蠢材,都会被捶打,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成了百炼金刚,有的人被捶打了几下,碎成了一地的垃圾。
在大三的那一年,林默提前遭遇了人生的一次捶打。
他和刘佳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问题。
人们说,再好的感情也经受不起异地恋。
说这话的人绝对是有生活的。
因为人是会变的。
会根据环境,根据阅历发生变化。
三年时间不长不短,林默变了,刘佳也变了。
从一开始减少了联系,到后来就算打电话也变成了不咸不淡的问候,最后刘佳索性提出了分手。
林默斥责对方说你变心了。
“对,是我变心了。”
刘佳爽快的承认了。
那一瞬间,林默很想不顾一切的冲过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达到对方所在的地方,面对面的质问她。
可那样显得有点low。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心里翻江倒海,但表面上还是接受了这一切。
实际上这种事早有预兆。
有同学就说过,刘佳那种级别容貌的女孩子,无论走到哪儿都是男人追求的目标,一开始她可以拒绝,但随着追求者越来越优秀,就算是再意志坚定的女孩子,也会变心。
和水滴石穿是一个道理。
更何况,候鸟市和刘佳大学所在的吞鲸市,也差了好几级,一个超一线,一个是二线末尾。
怎么比?
最终林默没有去,主要他很了解刘佳,就如同刘佳很了解他一样。
属于一旦决定要做的事情,八百匹马都拉不回来。
自己去,除了自取其辱之外,就是损失来回的路费。
为爱冲锋的勇士不是谁都能当的。
林默这一次维持住了自己的体面。
电话里说祝你幸福,那边刘佳沉默了一会儿说,咱们还是朋友。
“我去他大爷的!”
林默跑到宿舍阳台骂了个痛快。
要不是现在学校锁了大门不让出,他是真想出去喝个酩酊大醉。
所以在这时候,林默体会到了,什么叫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同寝室的兄弟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这算啥,以后不如意的事情怕是还多着呢。
真是一群牲口,就知道在老子伤口上撒盐。
有研究表明,失恋这件事对一个人的打击是非常大的,有的时候,甚至改变人的性格,由此改变这个人的一生。
林默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也是同道中人。
接下来的日子,他过的浑浑噩噩,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再加上有一棒子同样堕落的室友,天天不是在网吧,就是在去网吧的路上,逐渐林默也跟他们同流合污,成了一个混子。
混呗。
谁特么不是混?
到时候考个差不多,拿个毕业证学位证就行。
考研?
傻子才考。
林默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不会有什么太大的起色,但也不至于混的太差。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条直线,懒得有起伏,也不会有什么起伏。
直到有一天他跟着同学出去撸串,不经意间看到了路边开过的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