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文泰是真的病了,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中,清醒的时间很少。高昌国内大小事务,都已经交给了他的儿子鞠智盛。
鞠智盛正在款待他未来的妹夫,高昌国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草原之鹰阿史那坤。
酒肉,歌舞,美姬……
只要阿史那坤提一句,只要高昌国有,无不心甘情愿奉上。
如此殷勤之至,哪里还像是一国之主,更像是个伺候人的太监。
阿史那坤表示满意之余,眼神里的轻蔑越发的不加掩饰。鞠智盛看得出来,但他不敢说什么,生怕惹恼了他,那样高昌就真的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高台之上,以鞠智盛为首的高昌贵族,正众星捧月般地围在阿史那坤身边,陪他欣赏摔跤。
不是一般的摔跤,而是女人之间的摔跤。
擂台之上,‘身着寸缕’的女战士们,嘶喊着厮杀,其凶残程度,更甚于男子。
这是阿史那坤的独特喜好,草原之鹰不喜欢弱不禁风的女人。他喜欢野性十足的,这些女摔跤手们,便是为了讨他欢心,遍寻高昌全国找来的。
都是练过的,个个都有炼体一重的实力,寻常男子三五个人不是对手。
但就是这样的女战士,此时只能作为给阿史那坤表演、甚至亵玩的玩物,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一些高昌的有志青年,深感耻辱,个个攥紧了拳头,但他们敢怒不敢言。
国家的命运掌握在人家手里,除了忍受屈辱,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高台之上,坐在主位上的男人扫了一眼台下。
他长着络腮胡子,显得很老成。但他的实际年龄,只有三十余岁。
身材颀长,孔武有力,却又不显得笨拙。他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头随时准备攻击的野狼,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杀气。
他的手边,有一把奇怪的弓。这把弓比寻常的弓要长出一尺,两端都是三棱尖刺,显然它除了作为弓箭,也可当做一把近战武器。
阿史那坤能够成为草原之鹰,这把弓功不可没。他逃离西突厥,和这把弓也有直接关系。他的叔叔肆叶护,对这把弓觊觎已久。
这把弓叫做天火鹰弓,是突厥人的至宝。
弓手的眼力,让他可以把台下年轻人的表情尽收眼底,阿史那坤嘴角扬起一抹冷笑,不屑地笑了。
终究,还是实力决定一切。
这些蝼蚁越愤怒,他就越兴奋。
忽然,他察觉到有人在鞠智盛身边低语了两句,他没有听清楚,只听到‘公主’二字。他转头看了过去,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他要迎娶高昌公主,与高昌联姻。
联姻之后,他就算有一个落脚点了。以高昌的地利,假以时日,未尝不能让他养出数万骑兵来。到了那个时候,他是东进取长安,还是西进夺回汗位,皆可进退有余。
至于鞠文泰父子,老的么,倒是个人物,可惜要死了。至于这小的么,废物一个,不足为虑。
他把目光收回,投向了擂台上刚刚决出胜负的摔跤手。
这位获胜者,虽然胜了,但也是惨胜,嘴角有血,身上满是淤青。
但阿史那坤觉得她很美,很有魅力。
他抬手一指,身边伺候的高昌阉人便明白了,几个内廷侍卫冲上擂台,把获胜的这位女摔跤手用雪白的波斯毯裹上,不出意外的话,稍加诊治之后,就会送到阿史那坤的帐篷里。
今晚不寂寞了,希望这个女人比昨天那个结实一些。
阿史那坤露出残忍笑容,气机随之鼓动,周遭的空气都下降了好几度。
“王子殿下,请移驾,世子有要事相商。”帮他办完了事的阉人又回来了,目光中带着乞求,怯怯地说道。他知道这位突厥王子脾气不好,生怕自己惹怒了他,到时候死都是白死。
“带路吧。”事关公主,阿史那坤没有发脾气,起身拿起弓背在身上,跟随阉人下了高台。
正主都走了,比赛自然不用继续。还剩下几对没打的女摔跤手们抱头痛哭,为自己逃过一劫而庆幸。
……
殿内,商队的老首领把自己的所见与猜想,又当着阿史那坤的面儿说了一遍。
鞠智盛看向沉默不语的阿史那坤,急切道:“王子殿下,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能抓住大唐太子,投鼠忌器之下,唐军必败无疑!到了那时候,不但高昌危局可解,于王子的雄图霸业也大有裨益。如果我们能逼迫大唐让出高昌,恢复东突厥疆土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阿史那坤冷笑,斜睨了鞠智盛一眼,吓得他打了个激灵,鞠智盛为酒色所迷,修炼二十来年,仍未突破炼体一重,哪受得了雄魄镜高手的注视。
“世子打的一手好算盘!真当我是有勇无谋之辈么?如果消息是真,那位唐将真的是大唐太子,他可是有雄魄镜巅峰的实力,我如何是他的对手?你想让我出手,是打算让我送死吗?”
没等鞠智盛解释,阿史那坤又道:“如果消息是假,那么这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是诱敌之计!我若带兵追赶,唐军肯定在前面等着我。那檄文上说得明白,领军的是侯君集。他可是武胆境高手,又有大军在侧,我还得死!”
“鞠智盛,你安的什么心?!”
“王子冤枉!”鞠智盛大叫冤屈,急忙解释:“唐军的大队人马,此时刚到陇右地界,至少还得两个月才能赶到。唐军所持人马,不过就是定襄的守军,两三万人而已。我愿尽起高昌十万兵马,全归王子调派。王子神箭无敌,那大唐太子定不会是王子的对手。”
“如果能赶在他回到定襄之前追上,十万对一千,王子更无败的可能。”
“这个么……”阿史那坤有些动心,但还是犹豫。
“王子请附耳!”鞠智盛咬咬牙,凑到阿史那坤耳边低声道:“不敢欺瞒王子殿下,我那妹妹的母亲是波斯教圣女,她也是圣女的体质,你懂得……”
鞠智盛正在款待他未来的妹夫,高昌国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草原之鹰阿史那坤。
酒肉,歌舞,美姬……
只要阿史那坤提一句,只要高昌国有,无不心甘情愿奉上。
如此殷勤之至,哪里还像是一国之主,更像是个伺候人的太监。
阿史那坤表示满意之余,眼神里的轻蔑越发的不加掩饰。鞠智盛看得出来,但他不敢说什么,生怕惹恼了他,那样高昌就真的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高台之上,以鞠智盛为首的高昌贵族,正众星捧月般地围在阿史那坤身边,陪他欣赏摔跤。
不是一般的摔跤,而是女人之间的摔跤。
擂台之上,‘身着寸缕’的女战士们,嘶喊着厮杀,其凶残程度,更甚于男子。
这是阿史那坤的独特喜好,草原之鹰不喜欢弱不禁风的女人。他喜欢野性十足的,这些女摔跤手们,便是为了讨他欢心,遍寻高昌全国找来的。
都是练过的,个个都有炼体一重的实力,寻常男子三五个人不是对手。
但就是这样的女战士,此时只能作为给阿史那坤表演、甚至亵玩的玩物,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一些高昌的有志青年,深感耻辱,个个攥紧了拳头,但他们敢怒不敢言。
国家的命运掌握在人家手里,除了忍受屈辱,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高台之上,坐在主位上的男人扫了一眼台下。
他长着络腮胡子,显得很老成。但他的实际年龄,只有三十余岁。
身材颀长,孔武有力,却又不显得笨拙。他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头随时准备攻击的野狼,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杀气。
他的手边,有一把奇怪的弓。这把弓比寻常的弓要长出一尺,两端都是三棱尖刺,显然它除了作为弓箭,也可当做一把近战武器。
阿史那坤能够成为草原之鹰,这把弓功不可没。他逃离西突厥,和这把弓也有直接关系。他的叔叔肆叶护,对这把弓觊觎已久。
这把弓叫做天火鹰弓,是突厥人的至宝。
弓手的眼力,让他可以把台下年轻人的表情尽收眼底,阿史那坤嘴角扬起一抹冷笑,不屑地笑了。
终究,还是实力决定一切。
这些蝼蚁越愤怒,他就越兴奋。
忽然,他察觉到有人在鞠智盛身边低语了两句,他没有听清楚,只听到‘公主’二字。他转头看了过去,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他要迎娶高昌公主,与高昌联姻。
联姻之后,他就算有一个落脚点了。以高昌的地利,假以时日,未尝不能让他养出数万骑兵来。到了那个时候,他是东进取长安,还是西进夺回汗位,皆可进退有余。
至于鞠文泰父子,老的么,倒是个人物,可惜要死了。至于这小的么,废物一个,不足为虑。
他把目光收回,投向了擂台上刚刚决出胜负的摔跤手。
这位获胜者,虽然胜了,但也是惨胜,嘴角有血,身上满是淤青。
但阿史那坤觉得她很美,很有魅力。
他抬手一指,身边伺候的高昌阉人便明白了,几个内廷侍卫冲上擂台,把获胜的这位女摔跤手用雪白的波斯毯裹上,不出意外的话,稍加诊治之后,就会送到阿史那坤的帐篷里。
今晚不寂寞了,希望这个女人比昨天那个结实一些。
阿史那坤露出残忍笑容,气机随之鼓动,周遭的空气都下降了好几度。
“王子殿下,请移驾,世子有要事相商。”帮他办完了事的阉人又回来了,目光中带着乞求,怯怯地说道。他知道这位突厥王子脾气不好,生怕自己惹怒了他,到时候死都是白死。
“带路吧。”事关公主,阿史那坤没有发脾气,起身拿起弓背在身上,跟随阉人下了高台。
正主都走了,比赛自然不用继续。还剩下几对没打的女摔跤手们抱头痛哭,为自己逃过一劫而庆幸。
……
殿内,商队的老首领把自己的所见与猜想,又当着阿史那坤的面儿说了一遍。
鞠智盛看向沉默不语的阿史那坤,急切道:“王子殿下,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能抓住大唐太子,投鼠忌器之下,唐军必败无疑!到了那时候,不但高昌危局可解,于王子的雄图霸业也大有裨益。如果我们能逼迫大唐让出高昌,恢复东突厥疆土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阿史那坤冷笑,斜睨了鞠智盛一眼,吓得他打了个激灵,鞠智盛为酒色所迷,修炼二十来年,仍未突破炼体一重,哪受得了雄魄镜高手的注视。
“世子打的一手好算盘!真当我是有勇无谋之辈么?如果消息是真,那位唐将真的是大唐太子,他可是有雄魄镜巅峰的实力,我如何是他的对手?你想让我出手,是打算让我送死吗?”
没等鞠智盛解释,阿史那坤又道:“如果消息是假,那么这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是诱敌之计!我若带兵追赶,唐军肯定在前面等着我。那檄文上说得明白,领军的是侯君集。他可是武胆境高手,又有大军在侧,我还得死!”
“鞠智盛,你安的什么心?!”
“王子冤枉!”鞠智盛大叫冤屈,急忙解释:“唐军的大队人马,此时刚到陇右地界,至少还得两个月才能赶到。唐军所持人马,不过就是定襄的守军,两三万人而已。我愿尽起高昌十万兵马,全归王子调派。王子神箭无敌,那大唐太子定不会是王子的对手。”
“如果能赶在他回到定襄之前追上,十万对一千,王子更无败的可能。”
“这个么……”阿史那坤有些动心,但还是犹豫。
“王子请附耳!”鞠智盛咬咬牙,凑到阿史那坤耳边低声道:“不敢欺瞒王子殿下,我那妹妹的母亲是波斯教圣女,她也是圣女的体质,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