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
大家正在猜测是谁帮了忙时候,范本华的手机响了,来电竟然是包子。
“安全了吗?”电话接通,包子先开口了。
“刚回到住处,刚才是你们帮的我们?”范本华说。
“不然呢?”
“那谢谢了。”
“你救了我的命我都没说谢,我开两枪你就说谢?太见外了。”
“那不一样的,总之要谢你。”
“请我喝酒吧,我想喝你们老家的玉冰烧。”
“你为什么不选茅台呢或五粮液呢?”
“不喜欢香味太浓的,我喜欢玉冰烧的清凉冷冽,像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子,清雅而圣洁,一尘不染。”
“我去,包子,你的华文水平比我还好啊,竟然出口成诗了。”
“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你让我查的事有一点眉目了。”
“啊,真的?包子,我请你喝玉冰烧,请你喝长乐,请你喝飞霞。”
“你说的啊,我记下了。“
范本华十分的惊喜,包子果然不愧是特工啊,这么快就有消息了,真是太令人兴奋了。
不过,兴奋的心情片刻便没了,知道消息又有什么用?烧死光叔的仇人不是已知道很久了吗,但是自己又能拿温帕怎样?那王八蛋现在还不是活的好好的。温帕只是街霸,只是一个带着十来个小弟在西城区横行的混子,这样的人自己都对付不了,那么领导着一群劫匪的人,自己又怎样对付得了啊。
“对方是什么人?”
“华哥,你别急嘛,我是说有消息了,并不是找到他们的老大,我找到的只是其中一个劫匪。”
“告诉我。”
“你要动他?我觉得还是等我查到他们的幕后是谁再动不迟。”
“告诉我,不管是幕后还是幕前,我都不会放过他们。”
“好吧,既然你坚持。那家伙叫纳曼西,黑人,一般在东城活动,他常去的地方是东城区的布鲁斯酒吧。”
“谢谢。”
范本华挂了电话,才想起还没审问戈比,王忠不是说这货知道谁抢了自己吗?抢劫的人不用说也是江湖上的人,也许戈比和那些人有什么瓜葛也说不定,审审就知道了。
“老大,帮我们的人你知道是谁了?他真的叫包子?”林传洋见范本华挂了电话便笑问道。
“别八卦了,王忠呢?这小子跑去睡觉了?刚刚脱险也能睡得着?”
“没呢,和火枪在那边审那个小黑人,华哥,我没见过这么苗条的黑人,一点都不像黑人的块头。”
“你真的很无聊啊,这种事你也研究一番?我告诉你,没事多练拳吧,你这样的身手,什么时候能给你爷爷报仇?”
“切,华哥,现在什么年代了,报仇不一定得靠拳头的,我有脑子啊,我是食脑一族。”
“好吧,那你这个食脑的告诉我怎样弄倒温帕吧。”
“华哥,弄倒他干嘛啊,我们找到他,打他黑枪把他一枪爆头了不就行了?”
“好啊,那你找到他再说。”
无论从哪一方面,范本华都还没完全适应这个国度的江湖,在他认为,报仇不一定得让仇人死,因为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但对于这个地方的江湖来说,报仇最痛快的就是死。
事实上,他已改变的够快了,才几个月,他已从一个温文有礼,谦恭谨慎的人变成一个行走于江湖中的暴戾青年。在国内,别说枪,就是刀子他除了切菜的菜刀之外,其它什么刀都没摸过。而现在,他睡觉的时候枕下都放着刀,哦,从今晚开始,枕下也放着枪了。
张天养给他们准备的几把火喷子很小巧,造型也不错,他很喜欢。
他不知道,张天养给他准备这几把m9可是镁陆军都在用的家伙什,它体积小、重量轻、使用方便、动作可靠,射击精度高。这玩儿的维修性好、故障率低,据试验:这玩儿在风沙、尘土、泥浆及水中等恶劣战斗条件下适应性强,使用寿命很高,是一把好家伙。
隔壁房间,火枪和王忠正在审问戈比,这小黑皮嘴很硬,竟然用沉默对待,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其实他心里是非常怕的,开玩笑,世上真不怕死的人没几个,当自己落在敌人手里的时候,不怕的事实上是没有的。那些被敌人抓住了宁死不屈的人,并不是他们不怕痛不怕死,而是他们的信仰支持不可以苟活偷生而出卖自己的人。
信仰是很宝贵也很可怕的东西,在那些动荡的国家,很多身上绑上炸药冲向他们的敌人引爆,他们所以这样干,只是因为他们被某种信仰支持而已。
戈比的信仰是钱,信钱的人其实是最弱的,这已有无数的例子证明了,虽然这些信钱的人有钱的时候看起来很强大,但实际上他们是不堪一击的。
火枪要动手的时候,范本华进来了。
“怎样?他说了么了?”
“一个字都没说,我正要给他尝尝我的拳头。”
“呵呵,对付这样的人,拳头是没用的,得跟他讲审讯的艺术。”范本华想到光叔的惨死,想到叔公一辈子的血汗钱,他的性情马上就大变,身上开始散发凛冽之气的范本华冷冷看了一眼戈比说,“听说你读过大学,看过我国历史,知道贴加官。但你听说过千刀万剐吗?这可不是骂人的话,这可是一种酷刑,就是说,找一个高手,在犯人身上割一千刀,但是一千刀割完的时候,犯人依然是活着的,你觉得,这一千刀的滋味会是怎样的呢?”
“哦,还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等,但是我觉得,这些都太过血腥了,现在是文明社会,这种酷刑应该废除。但是,你不肯配合,我能怎么办呢?我觉得,有一个小刑罚很适合你的。听过什么叫万箭穿心了是吧,但是,万蚂食骨你听过了吗?啧,这是怎样干的呢,就是将你绑住,然后在你的身上抹上蜂蜜猪油等等东西,然后将你放在有蚂蚁的地方,当有一只蚂蚁发现了你后,它很快便会叫来附近所有的蚂蚁,可能几万只,可能是几十万只,也可能是数千万,总之,这种微小的小动物,很快就会将你啃的连骨头都不剩。”
“死是不可怕的,但是,如果自己看着自己被一群蚂蚁咬死,那滋味,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想想就觉得可怕,你会看着自己的血肉一点点的被那些平时你根本毫不在意的小生物们吞食掉,看着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慢慢消失…..。我要的不多,告诉我,温帕在哪里,告诉我,谁抢了王忠。”?
大家正在猜测是谁帮了忙时候,范本华的手机响了,来电竟然是包子。
“安全了吗?”电话接通,包子先开口了。
“刚回到住处,刚才是你们帮的我们?”范本华说。
“不然呢?”
“那谢谢了。”
“你救了我的命我都没说谢,我开两枪你就说谢?太见外了。”
“那不一样的,总之要谢你。”
“请我喝酒吧,我想喝你们老家的玉冰烧。”
“你为什么不选茅台呢或五粮液呢?”
“不喜欢香味太浓的,我喜欢玉冰烧的清凉冷冽,像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子,清雅而圣洁,一尘不染。”
“我去,包子,你的华文水平比我还好啊,竟然出口成诗了。”
“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你让我查的事有一点眉目了。”
“啊,真的?包子,我请你喝玉冰烧,请你喝长乐,请你喝飞霞。”
“你说的啊,我记下了。“
范本华十分的惊喜,包子果然不愧是特工啊,这么快就有消息了,真是太令人兴奋了。
不过,兴奋的心情片刻便没了,知道消息又有什么用?烧死光叔的仇人不是已知道很久了吗,但是自己又能拿温帕怎样?那王八蛋现在还不是活的好好的。温帕只是街霸,只是一个带着十来个小弟在西城区横行的混子,这样的人自己都对付不了,那么领导着一群劫匪的人,自己又怎样对付得了啊。
“对方是什么人?”
“华哥,你别急嘛,我是说有消息了,并不是找到他们的老大,我找到的只是其中一个劫匪。”
“告诉我。”
“你要动他?我觉得还是等我查到他们的幕后是谁再动不迟。”
“告诉我,不管是幕后还是幕前,我都不会放过他们。”
“好吧,既然你坚持。那家伙叫纳曼西,黑人,一般在东城活动,他常去的地方是东城区的布鲁斯酒吧。”
“谢谢。”
范本华挂了电话,才想起还没审问戈比,王忠不是说这货知道谁抢了自己吗?抢劫的人不用说也是江湖上的人,也许戈比和那些人有什么瓜葛也说不定,审审就知道了。
“老大,帮我们的人你知道是谁了?他真的叫包子?”林传洋见范本华挂了电话便笑问道。
“别八卦了,王忠呢?这小子跑去睡觉了?刚刚脱险也能睡得着?”
“没呢,和火枪在那边审那个小黑人,华哥,我没见过这么苗条的黑人,一点都不像黑人的块头。”
“你真的很无聊啊,这种事你也研究一番?我告诉你,没事多练拳吧,你这样的身手,什么时候能给你爷爷报仇?”
“切,华哥,现在什么年代了,报仇不一定得靠拳头的,我有脑子啊,我是食脑一族。”
“好吧,那你这个食脑的告诉我怎样弄倒温帕吧。”
“华哥,弄倒他干嘛啊,我们找到他,打他黑枪把他一枪爆头了不就行了?”
“好啊,那你找到他再说。”
无论从哪一方面,范本华都还没完全适应这个国度的江湖,在他认为,报仇不一定得让仇人死,因为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但对于这个地方的江湖来说,报仇最痛快的就是死。
事实上,他已改变的够快了,才几个月,他已从一个温文有礼,谦恭谨慎的人变成一个行走于江湖中的暴戾青年。在国内,别说枪,就是刀子他除了切菜的菜刀之外,其它什么刀都没摸过。而现在,他睡觉的时候枕下都放着刀,哦,从今晚开始,枕下也放着枪了。
张天养给他们准备的几把火喷子很小巧,造型也不错,他很喜欢。
他不知道,张天养给他准备这几把m9可是镁陆军都在用的家伙什,它体积小、重量轻、使用方便、动作可靠,射击精度高。这玩儿的维修性好、故障率低,据试验:这玩儿在风沙、尘土、泥浆及水中等恶劣战斗条件下适应性强,使用寿命很高,是一把好家伙。
隔壁房间,火枪和王忠正在审问戈比,这小黑皮嘴很硬,竟然用沉默对待,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其实他心里是非常怕的,开玩笑,世上真不怕死的人没几个,当自己落在敌人手里的时候,不怕的事实上是没有的。那些被敌人抓住了宁死不屈的人,并不是他们不怕痛不怕死,而是他们的信仰支持不可以苟活偷生而出卖自己的人。
信仰是很宝贵也很可怕的东西,在那些动荡的国家,很多身上绑上炸药冲向他们的敌人引爆,他们所以这样干,只是因为他们被某种信仰支持而已。
戈比的信仰是钱,信钱的人其实是最弱的,这已有无数的例子证明了,虽然这些信钱的人有钱的时候看起来很强大,但实际上他们是不堪一击的。
火枪要动手的时候,范本华进来了。
“怎样?他说了么了?”
“一个字都没说,我正要给他尝尝我的拳头。”
“呵呵,对付这样的人,拳头是没用的,得跟他讲审讯的艺术。”范本华想到光叔的惨死,想到叔公一辈子的血汗钱,他的性情马上就大变,身上开始散发凛冽之气的范本华冷冷看了一眼戈比说,“听说你读过大学,看过我国历史,知道贴加官。但你听说过千刀万剐吗?这可不是骂人的话,这可是一种酷刑,就是说,找一个高手,在犯人身上割一千刀,但是一千刀割完的时候,犯人依然是活着的,你觉得,这一千刀的滋味会是怎样的呢?”
“哦,还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等,但是我觉得,这些都太过血腥了,现在是文明社会,这种酷刑应该废除。但是,你不肯配合,我能怎么办呢?我觉得,有一个小刑罚很适合你的。听过什么叫万箭穿心了是吧,但是,万蚂食骨你听过了吗?啧,这是怎样干的呢,就是将你绑住,然后在你的身上抹上蜂蜜猪油等等东西,然后将你放在有蚂蚁的地方,当有一只蚂蚁发现了你后,它很快便会叫来附近所有的蚂蚁,可能几万只,可能是几十万只,也可能是数千万,总之,这种微小的小动物,很快就会将你啃的连骨头都不剩。”
“死是不可怕的,但是,如果自己看着自己被一群蚂蚁咬死,那滋味,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想想就觉得可怕,你会看着自己的血肉一点点的被那些平时你根本毫不在意的小生物们吞食掉,看着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慢慢消失…..。我要的不多,告诉我,温帕在哪里,告诉我,谁抢了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