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阮发现,他抬头仰视着自己的眼神,有一种很纯粹的认真,她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但,她现在也是真的没打算跟谁在一起。
    “总之,我不想欠你的,你想住就住,不收房租,也别让牛轲廉帮我干活了,我需要独立。”
    她不想依靠任何人,毕竟这世上有太多的不确定,太多的意外。倘若有一天失去了这个依靠,她怕自己过得更辛苦。
    就像……曾经被保护的好好的那个她,失去了所有亲人一样。若是再经历一次,怕是会疯吧。
    “阿阮……”宋瑾想说她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坚强,像她的名字一样,软一点。可是回头一想也对,他喜爱的不就是这样的阿阮吗?
    倘若她是那种绵软的性子,他大概也不会想娶她。不过……他暗暗一笑,也不一定,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只是因为,她是她。
    “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了,你的要求我不会拒绝,任何。”他说道。
    再这样坚持下去,只会让阿阮更讨厌他,何必呢。反正他自己心里清楚,他会一直在背后支持她,让她去飞,多高都没关系,只要她开心就好。
    苏阮看了看他,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跟他待在一起有点不自在,“你休息吧,我回去了。”
    “好。”宋瑾笑笑,目送她离开。
    接下来的日子,苏阮每天就是喂喂猪,放放羊,生活得很逍遥自在,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赚钱,每天花钱。
    她觉得自己该想一个赚钱更快的办法了,养猪太慢了。
    这天,杜鹃抱着几件衣裳走进苏阮的房间。她和苏阮都住在上房,她住西间,为的就是给苏阮作伴。
    苏阮正在逗着狗子,抬头看到了她,“拿的什么呀?”
    杜鹃把东西放在炕上,招手笑道:“前几天宋公子他们买的衣料,我给做好了,你看看合身吗?”
    “这么快!”苏阮走过去看了一眼,忍不住惊叹:“太漂亮了吧!”
    杜鹃抿嘴笑:“是布料好看,怎么做都漂亮。”
    的确,宋瑾花钱大方,买的都是上好的布料,还有绸缎,不仅花样好看,颜色也更鲜艳,不像一般人家穿得都是灰扑扑的。
    杜鹃手很巧,做出来的衣裳确实好看,苏阮试了试,“正好。”
    虽说这时候的衣裳都是宽松样式的,对身材也不是没有要求,能做的这么合身也不容易。
    “杜鹃,你以前学过做衣裳吗?”苏阮记得以前的棉衣就是杜鹃亲手做的,做工就很好。
    “阿阮姑娘,我就是跟隔壁郭大娘学的,她教会我怎么用针,怎么裁剪,怎么测量身量,不过她懂得也不多,我懂得就更少了。”
    杜鹃说着,想起了什么,眼里涌现出一股羡慕来,“我记得小时候有一年我爹带我进城赶庙会,无意中看到一位小姐,她穿的衣裳不仅华贵,颜色搭配也好看,我就不懂这些,到现在我还忘不了她的衣裳。不过……”
    她笑嘻嘻地靠过来,“那位小姐可没有我们阿阮这么好看呢,如果阿阮没有这个疤,也穿上那些华贵漂亮的衣裳,那就是天仙呀!”
    因为她知道苏阮的疤是假的,才会这么说,如果这是真的疤,她绝对不会这样讲的,那会伤了阿阮的心。
    苏阮用手指点了点她的脑门,“你呀,没想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
    她看着那些衣裳,思绪万千。现在的织染技术已经很好了,不过还差一点点。
    比如这个紫色,稍显暗淡了一些,那个红色也太过于深邃。似乎现在的颜色看上去都比较单一且不那么鲜明。
    如果能够染出像后世那种色彩艳丽缤纷的布料,是不是会很受欢迎呢?别的不说,她空间里的花瓣就可以做到这些事。
    可以买一些白布在家里染色,之后再卖出去。既然要卖,与其卖给其他布庄,不如自己开一家,这样就是独家销售,岂不更好?
    这倒是一个快速赚钱的好方法,而且也能造福一下这里的人们,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正琢磨着,腿边的小狗跑过来叼住了她的衣服。
    苏阮弯腰把狗给拎了起来,这小狗洗干净以后还挺可爱的,看样子长大以后会是条好狗,可以看家护院的那种。
    “哎……对了阿阮,我们还没给狗取名字呢。”杜鹃摸了摸小狗的头,被它用脑袋拱了一下,忍不住笑了,“要不就叫它小白吧,你看它的毛色多纯。”
    “小白?有点普通。”苏阮想了想,灵机一动,“既然它是狗,那干脆就叫它狗小明吧!”
    当初在联盟军里,她的副手名叫苟小明,那家伙人机灵又懂事,就是看不惯女人做长官,老想破坏她的计划,她还曾经感慨过,这人是真的狗!
    现在看到眼前这个小狗,满足一下自己的恶趣味,也不错!
    杜鹃迟疑了一下,“狗小明?这名字好奇怪,像个人名。”
    苏阮抱着小狗笑嘻嘻,“没错,以后它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在我眼里它和我们都是一样的。对了,咱们有剩下的布头吗?一会我要给它做件衣裳!”
    “有,交给我了。”杜鹃看了看狗小明,“我可从来没听过狗也能穿衣服的。”
    苏阮拍着狗小明的狗头道:“跟着我,保证让你见识到更多新鲜事。”
    吃晚饭的时候,苏阮换了件新衣裳,还给狗小明也换上了新做的小衣裳,它穿着红色的小背心,美滋滋的在堂屋里跑来跑去。
    每次到了吃饭的时候,宋瑾都会自动自觉地跑到堂屋来“蹭饭”。苏阮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在她眼里,宋瑾就是一个粘人精,赶也赶不走。
    一见面,宋瑾就拍马屁:“阿阮做好了新衣裳吗?很合身,你穿起来很好看!”
    “谢了。”恭维话谁都爱听,苏阮自认为是俗人一个,也不例外。
    不过当她抬头看向宋瑾的时候,也不由得眼前一亮。
    今天的宋瑾也明显打扮过了,一改往日朴素的穿戴,着一袭月白色衣衫,从里到外都是白色的,就连发带也是一样。
    今天又加了一条浅蓝色抹额,同样浅蓝色的腰带,腰间坠着一块碧玉,随着走路的动作来回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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