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7
《Seven》/《室友七宗罪》 作者:tang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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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和一名医护志愿者,像个救火队员一样在世界各地扑来扑去——这就是您与您夫人长期分居的原因?因为她不能理解您的工作?”
“对不起?”
“您戴着结婚戒指,可门口的鞋架上却没有一双女鞋;客厅虽然收拾得很整洁,但显然是家政公司所为。这两点已足以证明这栋漂亮的房子中唯一缺少的是一位女主人。”
“我的……我的夫人,”那位博士的语气显然在压抑着怒意,“她由于身体原因不得不长期住在伦敦的疗养院里,由专业的护理人员照顾起居,我说得够明白了吗?”
“哦,对不起……真的非常抱歉,我不知道……”sherlock的脸一下子垮下来,语无伦次地拉着john站起身,“我想我们不该再继续打扰您了……最后再表示一次歉意,sterndale博士……”
“没关系,我知道您并非是有意的,”对方挤出一个客套的微笑,把他们一路送到门口,“我也很遗憾没能够帮上什么忙。”
“嗯……实际上目前还没来及进行详细的尸检,等明天尸检报告出来,我们或许可能还会给您打电话……”
“很乐意效劳,如果警方有此需要的话。”
铁门外来时的出租车仍停在原地——普利茅斯虽与圣奥斯特尔离得不太远,单程也需要一个多小时,如果不是他们承诺还要折返回特鲁罗,没几辆出租车愿意拉这么个活儿。
“所以……”john钻进车厢,随手把留在后座上的杂志拨开,腾出位置让室友也坐进来,“他们两个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法公开在一块儿,是因为leon sterndale不能跟他的夫人离婚?”
“嗯哼。”
“为什么不能离婚?财产?社会名誉?”john皱了下眉,“得了,sherlock,要照我说,真正的原因是他根本不爱她。”
“可惜据我观察事实恰恰相反,他也爱着她。”
“哦?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也有资格对‘爱情’这东西发表看法了?”
“几个小时前他曾痛哭过,直到刚才眼皮仍有轻微的浮肿;眼白充血,这是不久前喝过酒的证据;嘴唇干燥起皮,食指与中指的指甲微微泛黄,说明曾大量吸烟;西装与西裤背后有褶皱,西装前襟上还有没掸干净的烟灰,这想必是因为我们到访前他正和衣躺在卧室床上抽烟,”sherlock流利地分析道,“记得刚刚他如何解释这么久才应门的原因吗?他说他正在书房里写论文,那间书房的隔音太好,但是很明显他在撒谎——为了掩饰身上的烟酒气,他见客前喷了一点香水,那味道与挥发过一段时间的香水味迥然不同——诚然我们来时只有书房的灯亮着,但我可不认为人们会在那里常放一瓶香水以备不时之需。”
“好吧,或许他的确如你所说,一个人躺在没开灯的房间里伤心欲绝……不,等等,”john突然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他不应该知道brenda potter已经死了!中午的新闻中并未提及受害者姓名,你方才也只描绘了尸体的死状……”
“可现实是他知道,甚至知道这案子的凶手正是brenda potter,”sherlock饶有兴味地挑了下眉,“他知道,却忘了装作不知道,忘了装出常人应有的好奇心,打听一下是谁死了,那个已落网的凶手又是谁——正如我早先所言,john,避嫌本身往往已是最大的嫌疑。”
“可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午间新闻没有提及死者姓名,但记者去了案发现场的酒店取景,”sherlock从大衣口袋中掏出手机,不耐烦地盯着屏幕,“因此我有理由相信,他在新闻中看到了熟悉的酒店,结合死者的性别、年龄,与男性死者为外地游客这一点,便已猜到了两具尸体的身份——john,那位博士不仅认识brenda potter,也认识另一名死者。他知道他来了,知道他住在哪儿,更清楚她为什么要杀了他。”
“什么?”
“原因我尚无十足的证据向你说明,”sherlock幼稚地把手机举起来摇了摇,好像摇两下就能摇出条新短信似的,“我在等我们的老朋友帮我一点小忙,反正这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十几分钟后咨询侦探的手机终于响了一声,从提示音判断不是条新短信,而是封新邮件。
“啊哈!”sherlock飞速地浏览了一遍邮件,兴奋地转向自己的室友,“john,现在我可以重头说起了:在咖啡馆里我查到了leon sterndale的住址,首先关心的也是他的收入来源——于是在出租车上,我搜了一些有关的报道,某篇09年的报道中,有个小细节引起了我的兴趣,”sherlock转述了一下报道的原文,“在这个充斥着物欲与享乐的社会中,总有些人仍坚守着理想与使命。九年前sterndale博士自姑父手中继承了不菲的遗产,但作为一名年轻的病理学家,他随后将自己贡献给了全人类的医学事业——john,通篇毫无价值的溢美之词中,只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为什么是由他来继承姑父的遗产?他的姑父没有亲生子女吗?有鉴于此,我给lestrade发了个短信,让他帮我查查leon sterndale的档案,并在其中发现了一条出庭记录。”
“遗产纠纷?”
“比那更严重——他曾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堂兄,也就是那笔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什么?”
“他的姑父1999年死于癌症,次年独子即死于入室抢劫——窗锁被撬开,现场有打斗痕迹,值钱物品被席卷一空,没有找到凶器刀具,入室抢劫是个合理的推测——但如果我是警察,我也该怀疑一下这场‘入室抢劫’的受益人,那时方在学术界展露头角的leon sterndale。”
“结果呢?”
“指控不成立,当然——事实上最终执意提起公诉的是sterndale家的一名远亲,其意图瓜分遗产的目的表露无疑——陪审团显然考虑到了这个因素,加上leon sterndale与姑父一家关系向来和睦,自身为人正派,教育背景优秀,案发时有体面的工作,无经济困难,以及最重要的,有不在场证明,如果陪审团判他有罪才是个意外。”
“所以……sherlock,我还是没搞明白你想说什么。”
“john,难道你就不会想想,假如leon sterndale一开始就能拿出确凿的不在场证明,警方为什么要支持原告提起公诉?”sherlock把手机递给室友,“十一年前的案子了,有些纸面文件没有电子文档,lestrade找齐资料也花了点时间,但总算把前因后果解释得挺明白。”
john接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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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和一名医护志愿者,像个救火队员一样在世界各地扑来扑去——这就是您与您夫人长期分居的原因?因为她不能理解您的工作?”
“对不起?”
“您戴着结婚戒指,可门口的鞋架上却没有一双女鞋;客厅虽然收拾得很整洁,但显然是家政公司所为。这两点已足以证明这栋漂亮的房子中唯一缺少的是一位女主人。”
“我的……我的夫人,”那位博士的语气显然在压抑着怒意,“她由于身体原因不得不长期住在伦敦的疗养院里,由专业的护理人员照顾起居,我说得够明白了吗?”
“哦,对不起……真的非常抱歉,我不知道……”sherlock的脸一下子垮下来,语无伦次地拉着john站起身,“我想我们不该再继续打扰您了……最后再表示一次歉意,sterndale博士……”
“没关系,我知道您并非是有意的,”对方挤出一个客套的微笑,把他们一路送到门口,“我也很遗憾没能够帮上什么忙。”
“嗯……实际上目前还没来及进行详细的尸检,等明天尸检报告出来,我们或许可能还会给您打电话……”
“很乐意效劳,如果警方有此需要的话。”
铁门外来时的出租车仍停在原地——普利茅斯虽与圣奥斯特尔离得不太远,单程也需要一个多小时,如果不是他们承诺还要折返回特鲁罗,没几辆出租车愿意拉这么个活儿。
“所以……”john钻进车厢,随手把留在后座上的杂志拨开,腾出位置让室友也坐进来,“他们两个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法公开在一块儿,是因为leon sterndale不能跟他的夫人离婚?”
“嗯哼。”
“为什么不能离婚?财产?社会名誉?”john皱了下眉,“得了,sherlock,要照我说,真正的原因是他根本不爱她。”
“可惜据我观察事实恰恰相反,他也爱着她。”
“哦?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也有资格对‘爱情’这东西发表看法了?”
“几个小时前他曾痛哭过,直到刚才眼皮仍有轻微的浮肿;眼白充血,这是不久前喝过酒的证据;嘴唇干燥起皮,食指与中指的指甲微微泛黄,说明曾大量吸烟;西装与西裤背后有褶皱,西装前襟上还有没掸干净的烟灰,这想必是因为我们到访前他正和衣躺在卧室床上抽烟,”sherlock流利地分析道,“记得刚刚他如何解释这么久才应门的原因吗?他说他正在书房里写论文,那间书房的隔音太好,但是很明显他在撒谎——为了掩饰身上的烟酒气,他见客前喷了一点香水,那味道与挥发过一段时间的香水味迥然不同——诚然我们来时只有书房的灯亮着,但我可不认为人们会在那里常放一瓶香水以备不时之需。”
“好吧,或许他的确如你所说,一个人躺在没开灯的房间里伤心欲绝……不,等等,”john突然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他不应该知道brenda potter已经死了!中午的新闻中并未提及受害者姓名,你方才也只描绘了尸体的死状……”
“可现实是他知道,甚至知道这案子的凶手正是brenda potter,”sherlock饶有兴味地挑了下眉,“他知道,却忘了装作不知道,忘了装出常人应有的好奇心,打听一下是谁死了,那个已落网的凶手又是谁——正如我早先所言,john,避嫌本身往往已是最大的嫌疑。”
“可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午间新闻没有提及死者姓名,但记者去了案发现场的酒店取景,”sherlock从大衣口袋中掏出手机,不耐烦地盯着屏幕,“因此我有理由相信,他在新闻中看到了熟悉的酒店,结合死者的性别、年龄,与男性死者为外地游客这一点,便已猜到了两具尸体的身份——john,那位博士不仅认识brenda potter,也认识另一名死者。他知道他来了,知道他住在哪儿,更清楚她为什么要杀了他。”
“什么?”
“原因我尚无十足的证据向你说明,”sherlock幼稚地把手机举起来摇了摇,好像摇两下就能摇出条新短信似的,“我在等我们的老朋友帮我一点小忙,反正这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十几分钟后咨询侦探的手机终于响了一声,从提示音判断不是条新短信,而是封新邮件。
“啊哈!”sherlock飞速地浏览了一遍邮件,兴奋地转向自己的室友,“john,现在我可以重头说起了:在咖啡馆里我查到了leon sterndale的住址,首先关心的也是他的收入来源——于是在出租车上,我搜了一些有关的报道,某篇09年的报道中,有个小细节引起了我的兴趣,”sherlock转述了一下报道的原文,“在这个充斥着物欲与享乐的社会中,总有些人仍坚守着理想与使命。九年前sterndale博士自姑父手中继承了不菲的遗产,但作为一名年轻的病理学家,他随后将自己贡献给了全人类的医学事业——john,通篇毫无价值的溢美之词中,只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为什么是由他来继承姑父的遗产?他的姑父没有亲生子女吗?有鉴于此,我给lestrade发了个短信,让他帮我查查leon sterndale的档案,并在其中发现了一条出庭记录。”
“遗产纠纷?”
“比那更严重——他曾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堂兄,也就是那笔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什么?”
“他的姑父1999年死于癌症,次年独子即死于入室抢劫——窗锁被撬开,现场有打斗痕迹,值钱物品被席卷一空,没有找到凶器刀具,入室抢劫是个合理的推测——但如果我是警察,我也该怀疑一下这场‘入室抢劫’的受益人,那时方在学术界展露头角的leon sterndale。”
“结果呢?”
“指控不成立,当然——事实上最终执意提起公诉的是sterndale家的一名远亲,其意图瓜分遗产的目的表露无疑——陪审团显然考虑到了这个因素,加上leon sterndale与姑父一家关系向来和睦,自身为人正派,教育背景优秀,案发时有体面的工作,无经济困难,以及最重要的,有不在场证明,如果陪审团判他有罪才是个意外。”
“所以……sherlock,我还是没搞明白你想说什么。”
“john,难道你就不会想想,假如leon sterndale一开始就能拿出确凿的不在场证明,警方为什么要支持原告提起公诉?”sherlock把手机递给室友,“十一年前的案子了,有些纸面文件没有电子文档,lestrade找齐资料也花了点时间,但总算把前因后果解释得挺明白。”
john接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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