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七拐八弯,在一个巷子里找到了一家餐馆。餐馆很小,大厅里只有五张小桌子,老板看到了李文秀就笑:“秀儿来了啊,楼上。”用手指了指。
李文秀一挥手:“走,我们攻占楼上包间。”
老板笑着拍了一下她的手:“都准备好了,去吧,我等会就来, 你们可以开吃了。”
李文秀带领大伙儿到了楼上,就一个包间。是自己的居民楼改装的,本来空间就不大,都是平常一些工地工人和农民工来吃饭的地方。
桌子有些油腻。但是这一次上面铺上了一层一次性的塑料桌布。圆桌上面摆了四个火锅,还有六个炒菜。对于这几个人来说已经是足够了的。
“土鸡肉、筒子骨炖玉米汤、牛尾巴、臭鳜鱼。”李文秀介绍,然后招呼坐下来, “今天这几個菜可是大厨的拿手手艺。。我们老家村里的厨师, 我们那搞了三十多年的餐馆了, 手艺没的说,虽然没有进过厨校,手艺尝了就知道了,特别是这土鸡,那味道……我吃过的,来一块……”
李文秀还真不可以,一伸筷子就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很满足的叫了一声:“哎呀,好吃,别客气啊!”
那还客气什么?
侯平安也下筷子了,吃了一块鸡肉。味道确实很不错,很符合常陵人的口味。就是那种很鲜,却又带了那么一点点的辣味,肉不柴,但是又脱骨了, 特别是鸡爪了,几乎一咬,肉连皮带筋都松了,落入嘴里。
简直是就是融化进去了。
这就是最为正宗的本地特色的馆子。不是什么星级大厨,也不是什么高端食材,就是村里的多年老师傅,用本地的食材,做出来的美食,那就是最好的。
李文秀到了一杯饮料,举起来:“姐妹们,我们都敬老侯一杯啊。以后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外面吹牛,说和侯总吃过饭,喝过酒的。”
她一站起来,都站起来了,纷纷举杯。
李春江就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来了,还解释:“我说明一下啊,我不是你们的姐妹……我是男的……”
“哈哈——”荣小鱼大笑,“没关系,我们不介意!”
“我介意啊!”李春江委屈,但是还是一起举杯。
碰了一下,干了,不过干的是饮料。
一杯过后,气氛就打开了。这些女人们很有精力,就是问侯平安魔城的事情,在魔城有什么艳遇没有,魔城好不好玩之类的话题。
侯平安还是挺有耐心的解答的。
“老侯,问你个事……”
气氛热烈了,李文秀的称呼都从“侯老师”变成了老侯了。
“准了!”
李文秀哈哈一笑:“我都还没有说是什么事……”
“你以后真的要长期呆在常陵市了啊?”
侯平安点头,这事没什么好隐瞒的:“是啊,魔城再好,也不是家啊!”
这话说出来,在一旁的斜对着他坐着的魏冉歆抬头看了他一眼,但是没说什么。这一桌就她一个人的话最少,只是有时候和旁边的贺子桐低声说着什么。
“那太好了,以后常约出来玩啊!”
李文秀就是单纯的喜欢玩,倒是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气氛热烈的吃完饭,鸡骨头扔了一桌,最后是李文秀结账。然后又开车去桃花县最大的ktv唱歌去了。
李文秀是搞音乐的,自然又是麦霸了。
“你……你真的要长期呆在常陵市啊!”
侯平安很赖皮的凑到魏冉歆的身边坐着,还挨得很近的坐。魏冉歆就往旁边挪一下,侯平安就跟着挪一下,反正就是要紧挨着。
“是啊,怎么?是不是很惊喜?”侯平安没脸没皮的问。
魏冉歆嫌弃,又往旁边挪了一下,都快挪到边上去了。对侯平安瞪眼。
“不准再过来了。”
然后觉得这样说有点儿不近人情,就勉强的解释了一句:“她们看到了,指不定要闹出什么传闻来,还要不要在学校过了啊!”
“怕什么,男未婚女未嫁的。”
魏冉歆一愣,被他这一句话搞得愣住了神。是啊,这句话之前好像也这么说过的,只是当初两人都没有那种想法。
只不过现在再说这句话,又有什么用呢?
当初没有挑明,现在想要挑明,魏冉歆更不能答应了。因为如果答应了,那就意味着在别人的眼里,自己就是个为了侯平安的钱和地位的女人了,名声还要不要?
“以后别说这个话了!”
魏冉歆闷闷的回了一句,然后就接过一屁股坐过来,坐在她另一边的李文秀递过来的话筒,到了她点的歌了。
“消愁啊!”李文秀看了一眼屏幕,嘿嘿笑,“这个歌很好听哦,小鱼儿,把话筒给我,我和歆歆一起唱。”
谷鎤
这个麦霸,哪个唱歌,她都要拿起话筒插进去一起唱。搞得唱歌的没意思,她倒是最后唱的兴高采烈的。
不过到了ktv就少不了喝酒。
等魏冉歆唱完了,李文秀敬酒就来的很快,硬是拉着碰了一杯,干了。虽然是啤酒,但是这一首一首的唱,一杯一杯的喝,居然还不容易喝醉。量比平常都大了很多一样。
这一闹就闹到了十二点左右,唱的时间长,酒就喝得多。特别是李文秀,厕所都去了好几趟了。但是最后都还是有些醉醺醺的了。
侯平安叫了代驾,先将荣小鱼几个送到了学校。又叫了个代驾开自己的车将李文秀她们几个也送到了学校了。在让代驾开车送自己去了一个酒店,开了间房住下来。
等到了房间,侯平安洗了个澡,躺床上刷手机。刚刷一会儿,就是就震动了一下,一条未读的微信消息提示。点开看了一下,是魏冉歆发来的。
魏冉歆:到了常陵市了吗?
侯平安:在桃花县开了房,这时候了,懒得回去了,怎么?想我了?
魏冉歆:你真的不去魔城了?
侯平安: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以后常陵市就是我的据点。
等了好半天,魏冉歆居然没有回复了,这女人,睡了还是懒得回复了?懒得管她了,又刷了一会儿小视频,准备睡觉了。
迷迷糊糊之间,忽然手机震动了一下。顿时睡衣全无。拿起手机一看,是魏冉歆发来的信息。这女人要疯啊,左等不来,右等不发,这个时候发,还睡个鬼。
魏冉歆:好吧,晚安!
就这?好歹这个时候了,这个点了,都快一点了,你说个“老公,想你了”会死啊?起码自己还能心里平衡一点。
故意的,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一想到这里,侯平安就怒了,马上就回复了一条信息,用了三个表情包,滴血的菜刀。
发过去了,这才狠狠的将手机放在一旁,准备搞个静音了。管他么的谁发信息都不好使。耽误人睡觉,天打雷劈啊!
“嗡——”的一声,很长的震动。
魏冉歆拿起手机一看,然后就看到了侯平安发过来的表情包,顿时就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的就笑喷了。
她就是故意的。反正自己是睡不着了,也不能让那个混蛋睡得着。她是知道侯平安的,没心没肺的,只要是想睡觉了,坐在马桶上都能睡。
笑着笑着,就有些出神的想着,要是自己能够像侯平安那样没心没肺就好了。本来以为自己考到了常陵市的二中去了,他又去了魔城,会和自己慢慢的淡下去。现在看来,还真是有些孽缘啊!
孽缘,孽缘。
要是那天遇到了个端着钵的老和尚,要不要让老和尚将那个妖孽镇压在塔下面呢?不过老和尚镇压的妖孽是女的,侯平安是男的。
反正睡不着了,就穿着睡衣坐在办公桌前,开始批改作文。
看着看着,就看到了白怡丹的一篇作文。作文题目:少年之轻与时间之重。
哟呵,有点儿意思啊!
魏冉歆来了兴趣了,于是将作文很认真的铺开了,也坐的端正一些,这样就好一字一句的看文章了。
轻的时候,可以随风而行。轻的时候,可以九天之上。轻的时候,可以“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少年意气风发,可以笑傲江湖,轻王侯。
这是男人的少年。
可是我是女孩子,女孩子年少的时候能干嘛?若是那骑马倚斜桥的是那个意中人,我上楼挥一挥衣袖又如何?
《大话西游》里说,我的意中人是个脚踏七彩云霞的盖世英雄。是那个对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句台词的至尊宝。
一万年啊,时间如果是一万年,那就是一条时间的长河。
一万年太久了,太久的时间,就会变得很沉重。
时间太沉重了。
只有一刹那的时间,才会很轻。因为轻的你只要眨一下眼睛,一刹那的时间就过去了。
如果不是少年,就没有意气风发的轻狂。如果不是一万年,就没有时间沉积下来的沉重。或许有一天少年之重,会换来一刹那的时间之轻。
所以我回溯了一下场景。
大圣对着拿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瞬间。
因为刹那永恒!
所以少年之轻是个伪命题,时间之重也是个伪命题。因为少年也可以重,时间也可以轻。
魏冉歆默默的看着这篇文章,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内心的那种破土而出的某种东西,静静的,只能听到她自己的呼吸的微弱的声音。
愣了半晌,才拿起笔写了一句评语:字迹欠工整。
李文秀一挥手:“走,我们攻占楼上包间。”
老板笑着拍了一下她的手:“都准备好了,去吧,我等会就来, 你们可以开吃了。”
李文秀带领大伙儿到了楼上,就一个包间。是自己的居民楼改装的,本来空间就不大,都是平常一些工地工人和农民工来吃饭的地方。
桌子有些油腻。但是这一次上面铺上了一层一次性的塑料桌布。圆桌上面摆了四个火锅,还有六个炒菜。对于这几个人来说已经是足够了的。
“土鸡肉、筒子骨炖玉米汤、牛尾巴、臭鳜鱼。”李文秀介绍,然后招呼坐下来, “今天这几個菜可是大厨的拿手手艺。。我们老家村里的厨师, 我们那搞了三十多年的餐馆了, 手艺没的说,虽然没有进过厨校,手艺尝了就知道了,特别是这土鸡,那味道……我吃过的,来一块……”
李文秀还真不可以,一伸筷子就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很满足的叫了一声:“哎呀,好吃,别客气啊!”
那还客气什么?
侯平安也下筷子了,吃了一块鸡肉。味道确实很不错,很符合常陵人的口味。就是那种很鲜,却又带了那么一点点的辣味,肉不柴,但是又脱骨了, 特别是鸡爪了,几乎一咬,肉连皮带筋都松了,落入嘴里。
简直是就是融化进去了。
这就是最为正宗的本地特色的馆子。不是什么星级大厨,也不是什么高端食材,就是村里的多年老师傅,用本地的食材,做出来的美食,那就是最好的。
李文秀到了一杯饮料,举起来:“姐妹们,我们都敬老侯一杯啊。以后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外面吹牛,说和侯总吃过饭,喝过酒的。”
她一站起来,都站起来了,纷纷举杯。
李春江就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来了,还解释:“我说明一下啊,我不是你们的姐妹……我是男的……”
“哈哈——”荣小鱼大笑,“没关系,我们不介意!”
“我介意啊!”李春江委屈,但是还是一起举杯。
碰了一下,干了,不过干的是饮料。
一杯过后,气氛就打开了。这些女人们很有精力,就是问侯平安魔城的事情,在魔城有什么艳遇没有,魔城好不好玩之类的话题。
侯平安还是挺有耐心的解答的。
“老侯,问你个事……”
气氛热烈了,李文秀的称呼都从“侯老师”变成了老侯了。
“准了!”
李文秀哈哈一笑:“我都还没有说是什么事……”
“你以后真的要长期呆在常陵市了啊?”
侯平安点头,这事没什么好隐瞒的:“是啊,魔城再好,也不是家啊!”
这话说出来,在一旁的斜对着他坐着的魏冉歆抬头看了他一眼,但是没说什么。这一桌就她一个人的话最少,只是有时候和旁边的贺子桐低声说着什么。
“那太好了,以后常约出来玩啊!”
李文秀就是单纯的喜欢玩,倒是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气氛热烈的吃完饭,鸡骨头扔了一桌,最后是李文秀结账。然后又开车去桃花县最大的ktv唱歌去了。
李文秀是搞音乐的,自然又是麦霸了。
“你……你真的要长期呆在常陵市啊!”
侯平安很赖皮的凑到魏冉歆的身边坐着,还挨得很近的坐。魏冉歆就往旁边挪一下,侯平安就跟着挪一下,反正就是要紧挨着。
“是啊,怎么?是不是很惊喜?”侯平安没脸没皮的问。
魏冉歆嫌弃,又往旁边挪了一下,都快挪到边上去了。对侯平安瞪眼。
“不准再过来了。”
然后觉得这样说有点儿不近人情,就勉强的解释了一句:“她们看到了,指不定要闹出什么传闻来,还要不要在学校过了啊!”
“怕什么,男未婚女未嫁的。”
魏冉歆一愣,被他这一句话搞得愣住了神。是啊,这句话之前好像也这么说过的,只是当初两人都没有那种想法。
只不过现在再说这句话,又有什么用呢?
当初没有挑明,现在想要挑明,魏冉歆更不能答应了。因为如果答应了,那就意味着在别人的眼里,自己就是个为了侯平安的钱和地位的女人了,名声还要不要?
“以后别说这个话了!”
魏冉歆闷闷的回了一句,然后就接过一屁股坐过来,坐在她另一边的李文秀递过来的话筒,到了她点的歌了。
“消愁啊!”李文秀看了一眼屏幕,嘿嘿笑,“这个歌很好听哦,小鱼儿,把话筒给我,我和歆歆一起唱。”
谷鎤
这个麦霸,哪个唱歌,她都要拿起话筒插进去一起唱。搞得唱歌的没意思,她倒是最后唱的兴高采烈的。
不过到了ktv就少不了喝酒。
等魏冉歆唱完了,李文秀敬酒就来的很快,硬是拉着碰了一杯,干了。虽然是啤酒,但是这一首一首的唱,一杯一杯的喝,居然还不容易喝醉。量比平常都大了很多一样。
这一闹就闹到了十二点左右,唱的时间长,酒就喝得多。特别是李文秀,厕所都去了好几趟了。但是最后都还是有些醉醺醺的了。
侯平安叫了代驾,先将荣小鱼几个送到了学校。又叫了个代驾开自己的车将李文秀她们几个也送到了学校了。在让代驾开车送自己去了一个酒店,开了间房住下来。
等到了房间,侯平安洗了个澡,躺床上刷手机。刚刷一会儿,就是就震动了一下,一条未读的微信消息提示。点开看了一下,是魏冉歆发来的。
魏冉歆:到了常陵市了吗?
侯平安:在桃花县开了房,这时候了,懒得回去了,怎么?想我了?
魏冉歆:你真的不去魔城了?
侯平安: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以后常陵市就是我的据点。
等了好半天,魏冉歆居然没有回复了,这女人,睡了还是懒得回复了?懒得管她了,又刷了一会儿小视频,准备睡觉了。
迷迷糊糊之间,忽然手机震动了一下。顿时睡衣全无。拿起手机一看,是魏冉歆发来的信息。这女人要疯啊,左等不来,右等不发,这个时候发,还睡个鬼。
魏冉歆:好吧,晚安!
就这?好歹这个时候了,这个点了,都快一点了,你说个“老公,想你了”会死啊?起码自己还能心里平衡一点。
故意的,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一想到这里,侯平安就怒了,马上就回复了一条信息,用了三个表情包,滴血的菜刀。
发过去了,这才狠狠的将手机放在一旁,准备搞个静音了。管他么的谁发信息都不好使。耽误人睡觉,天打雷劈啊!
“嗡——”的一声,很长的震动。
魏冉歆拿起手机一看,然后就看到了侯平安发过来的表情包,顿时就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的就笑喷了。
她就是故意的。反正自己是睡不着了,也不能让那个混蛋睡得着。她是知道侯平安的,没心没肺的,只要是想睡觉了,坐在马桶上都能睡。
笑着笑着,就有些出神的想着,要是自己能够像侯平安那样没心没肺就好了。本来以为自己考到了常陵市的二中去了,他又去了魔城,会和自己慢慢的淡下去。现在看来,还真是有些孽缘啊!
孽缘,孽缘。
要是那天遇到了个端着钵的老和尚,要不要让老和尚将那个妖孽镇压在塔下面呢?不过老和尚镇压的妖孽是女的,侯平安是男的。
反正睡不着了,就穿着睡衣坐在办公桌前,开始批改作文。
看着看着,就看到了白怡丹的一篇作文。作文题目:少年之轻与时间之重。
哟呵,有点儿意思啊!
魏冉歆来了兴趣了,于是将作文很认真的铺开了,也坐的端正一些,这样就好一字一句的看文章了。
轻的时候,可以随风而行。轻的时候,可以九天之上。轻的时候,可以“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少年意气风发,可以笑傲江湖,轻王侯。
这是男人的少年。
可是我是女孩子,女孩子年少的时候能干嘛?若是那骑马倚斜桥的是那个意中人,我上楼挥一挥衣袖又如何?
《大话西游》里说,我的意中人是个脚踏七彩云霞的盖世英雄。是那个对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句台词的至尊宝。
一万年啊,时间如果是一万年,那就是一条时间的长河。
一万年太久了,太久的时间,就会变得很沉重。
时间太沉重了。
只有一刹那的时间,才会很轻。因为轻的你只要眨一下眼睛,一刹那的时间就过去了。
如果不是少年,就没有意气风发的轻狂。如果不是一万年,就没有时间沉积下来的沉重。或许有一天少年之重,会换来一刹那的时间之轻。
所以我回溯了一下场景。
大圣对着拿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瞬间。
因为刹那永恒!
所以少年之轻是个伪命题,时间之重也是个伪命题。因为少年也可以重,时间也可以轻。
魏冉歆默默的看着这篇文章,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内心的那种破土而出的某种东西,静静的,只能听到她自己的呼吸的微弱的声音。
愣了半晌,才拿起笔写了一句评语:字迹欠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