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剩下两个人,那个黑煞神纯属路人甲级别的,也就是加入起义军比较早,混出来的名声,反正历史上名声不响亮,李朝生也没查到其相关资料,想来是个不重要的角色。
至于老回回,这也是个狠人,本名马守应,宁夏回族人。
王自用编三十六营的时候,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首领,荣阳大会一个重要的响应者,曾经先后跟过张献忠与李自成,后来起义军内讧,就是罗汝才被杀的那一次,他心灰意泠,不过心中却在为起义军大义,固守荆州,在崇祯十七年春天病逝。
可以说这是个被张献忠,李自成掩盖住了才干的人,其人作战风格,以稳妥为主,很少弄险,是个难缠的家伙。
而且他手下有一支骑兵,这个让李朝生有些犯难,毕竟自己的骑兵部队给送到了nmg归化城附近了,现在正在蒙古草原,劫掠商队呢。
骑兵,这个必须要进行限制,想到这里,李朝生在地图上找了找,不要跟骑兵与平原上交战,跟骑兵与平原交战,实在不明智,这就是个愚蠢的行为。
不过大荔县大部分都是平原,还正好适合骑兵的突击,而现在把王贵祥的骑兵召唤回来,明显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李朝生想着,有些头疼。
不过这种头疼的事情,还是要交给手下们思考的,于是一群参谋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想了一个很缺德方法,不过李朝生看了之后,感觉还可以,不过就是稍微费钱。
但是李朝生还就不怕费钱,蓝田县有着打一场大战的经济基础。
十一月二十八日,王嘉胤大军开动,有南下就食之意,得到消息之后,杨鹤,洪承畴顿时紧张起来,洪承畴亲自率领八万边军围堵王嘉胤二十万大军。
双方与府谷榆林一代,进行着对峙,拉锯,杨鹤主持大局,安抚境内区域贼寇,还好其余贼寇并无趁势起兵作乱的意思。
杨鹤心中大慰认为自己的怀柔政策很对,除了顽固不化的王嘉胤,其余的贼寇都是可以感化的。
不过王嘉胤作乱也杨鹤很头疼,就在杨鹤头疼之际,帐下突然来人,此人身高八尺,面色果毅,一身骑兵铠甲,进了帐篷对杨鹤就一抱拳道:“见过总督大人。”
杨鹤一看此人,脸上顿时有了笑模样道:“文诏啊,你们不是协防山西了吗?”
来将笑道:“听闻贼寇王嘉胤暴动,特来听总督大人军令。”
杨鹤闻言顿时笑道:“文诏有心了。”
此人是谁呢?
此人名为曹文昭,难得的一员勇将,曾经在辽东先后跟过熊廷弼与孙承宗这样的名将,累计功勋获得游击将军之位。
去年皇太极入关之时,他曾经跟着袁崇焕入京勤王,不过他跟自己的老帅孙承宗,马世龙关系更好,入京之后,就直接归到这二人旗下,并没有跟随袁崇焕,因此袁崇焕被清算的时候,他不但没受波及,反而受到了嘉奖,又因为其在京城保卫战有功,升为参将。
之后陕西农民军起义闹得愈演愈烈,曹文诏就被当成救火队,被封为延绥东路副总兵,协防陕西一地,防止贼寇东侵。
现在他就是一延绥东路副总兵的身份见杨鹤,这类似于一个军区副司令,面见集团军司令。
杨鹤听了这话看着曹文诏道:“哦,我这边还行,洪承畴已经带兵与贼寇斡旋了。”
听了这话曹文诏微微皱眉道:“洪布政使终究是个文官,虽然颇有才干,可是战阵冲杀未必在行。”
杨鹤听了曹文诏的脸上平静,心中却很欣喜,曹文诏,洪承畴都算是他手下得力干将,洪承畴是陕西布政使,这个陕西一把手,类似于sheng长,现在他们二人不合,正容易驾驭,这对官场老油条子很重要。
杨鹤想着,笑道:“文诏何意?”
曹文诏道:“战争冲杀,应该是末将等武人之事,末将想要率本部人马会一会这贼寇。”
听了这话杨鹤看了看曹文诏道:“行,既然如此,便命你前去助阵洪承畴。”
“是,末将领命。”
曹文诏说完出门,带领本部关宁铁骑,准备剿匪去了。
这个时候的关宁铁骑还不是老吴家的私人财产,以前属于孙承宗,后来属于袁崇焕,现在关宁铁骑也分很多分支,被各路总兵统领。
十二月一日,洪承畴于府谷与贼首王嘉胤相遇,双发死伤两千余人,便各自退散。
十二月三日,曹文诏关宁铁骑赶到,于通镇打败贼寇月下黑,斩首千余人。
十二月五日,贼寇王嘉胤亲帅大军,与高迎祥部夹击曹文诏,曹文诏与之酣战,不分胜负,各有损伤。
十二月八日,洪承畴镇守雷龙湾,与贼寇王自用率领大军酣战,不分胜负。
不过却有一个不好的消息传到了洪承畴部,贼兵有五路小股人马,分散从他的防区过去,直奔陕南而去。
洪承畴连忙想要阻挡,可是王嘉胤大军突然全面压境,防御力量捉襟见肘,只能固守,而不能援救。
洪承畴星夜派人通知沿途府衙,立刻做好防御准备,尤其是蓝田县。
李朝生比洪承畴信息发出来的时候,都提早知道了情况,农民军内有李朝生的谍报,洪承畴的边军里怎么可能没有李朝生的谍报呢,而且李朝生的电报机,在这个时代几乎等于作弊,这些古人怎么可能理解千里传音呢?
李朝生得到了消息之后,连忙命令各路探马,监察动向,这五路人马从陕北之地一路南下,直奔蓝田而来,沿路经州府倒是无妨,可是小县衙被攻破数个,县令人头滚滚,而百姓被裹挟的不在少数。
等邻近白水的时候,这五万兵马直接膨胀到了八万之数,竟然足足多了三万人,这些人都是被裹挟的百姓。
乱兵来时,一个个拿着刀子,帮你把家烧了,然后给你一把刀子,让你跟着他杀人,不杀人,就杀了你,你咋办,只能跟着乱兵当个喽啰。
什么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才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那是真的不管你的感受啊。
八万人吗,李朝生听后,不单没有害怕,反而感到有些好笑,这战争不是人多就行,这些百姓夹杂军中,直接让他们军队的战斗力下降很多,打顺风仗还行,逆风仗,这些多出来的农民可能会帮着自己冲垮敌营。
这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做法,最起码李朝生看不上,军队就是军队,百姓就是百姓,要是不加以区分,岂不是乌合之众。
李朝生看着情报,情报上显示这次裹挟农民,干的最多的是黑煞神,与罗汝才,而李自成与张献忠竟然没有裹挟多少百姓,而老回回更加没有。
老回回这次主力是一千骑兵,他必须保证部队的精纯,甚至他多余的人马都给了张献忠,老回回跟张献忠的关系不错。
白水县,五队兵马竟然合兵一处,与白水县开了一场会师大会。
而且这次会议秘密程度很高,参会一共不到十五人,这十五人就是一支部队的主帅,以及部队内的两个核心成员。
白水县衙,这个县衙早就破旧不堪,县令早就被砍了脑袋,尸体还挂在城门楼上,农民军进入白水县之后,开始搜刮富户,富户们少有抵抗,可是却被李自成等人残忍的杀害。
这些主宰一县之地的豪绅,自认为高人一等,可是当他们曾经看不起的百姓愤怒的时候,他们首当其冲,成了被献祭的贡品。
莫道百姓诚可欺,只是未到末路时。
富户们搜刮了一辈子百姓,而他们这几辈子积累的财富,也会在愤怒的百姓咆哮声中,消失于无,顺便搭上一家老小的性命。
白水县衙,一个残破的小县衙,原来那个县衙在王二造反的时候,就拆了个七零八落,后来王二跑了,朝廷选拔官员来到此地,又赶上陕西大灾,这个县衙就更破了,这时候屋中几个贼寇看着搂着破洞的县衙屋顶也颇有感触。
曾几何时他们在县衙那是卑躬屈膝的存在,在知县大人面前是仿若蝼蚁一般存在,那像今日,知县被轻易砍了脑袋,县衙大堂自己想怎样撒野就怎样撒野。
“罗汝才,你这厮忒是可恶,非要往那知县椅子上尿尿,搞得屋子里臭气熏天,你这毛病要改改。”
黑煞天这时黑着脸说道,听了这话罗汝才提上裤子,转过头嘿嘿笑道:“习惯了,走一地,尿一地,这些狗官也就要用尿浇他们。”
罗汝才说着,其实他如此行为跟年轻时有关,年轻时罗汝才曾经是个混混头子,因为敢打敢拼,曾经也横行一条街,结果由于太横了,为了青楼一个窑姐,跟本地富商的儿子起了争执,然后把人儿子给打了。
然后富商用钱让衙门拿了罗汝才,知县收了钱是往死里折磨罗汝才,甚至把他关在狗笼子里,让富商儿子往罗汝才脑袋上尿尿。
还逼着罗汝才学狗叫,罗汝才那是能屈能伸的人,以自己的卑微与顺从,让富商与富商他儿子都觉得罗汝才不是敢于反抗之人,折磨一段日子,就放了。
后来罗汝才起兵造反,直接把这对富商父子抓了起来,把当年所行之事加倍偿还,最后还活活当着富商面子打死了富商儿子,在富商悲痛欲绝之时,宰了富商,报的大仇。
后来大兵攻破他的县衙,罗汝才把县令活活溺死在粪坑之中,更是在县衙大堂丢满污秽之物,这可能就是一种压抑后的宣泄吧。
也是从那次之后,罗汝才每次攻破县衙,总喜欢把尿在县太爷的脸上与椅子上。
罗汝才这时笑呵呵提上裤子,看着黑煞天道:“老黑哥,你是了解我的,就这点爱好,嘿嘿,各位头领的到齐了吗?”
黑煞天这时黑着脸道:“没,咱们先进城的,老回回骑兵前面探路,估计得一会儿,刚才探马回报,李自成的军队到了,不过张献忠的部队好像没进城,不过张献忠到了,一会儿就能来。”
罗汝才听了这话嘿嘿笑道:“有能耐的人屁股都沉,来的晚些,理解。”
听了这话黑煞天道:“哼,仗着王副盟主与闯将的喜欢,就为所欲为,老子起义的时候,他们还给朝廷当狗腿子呢。”
罗汝才听了刚想说什么,就听外面有人道:“哼,你个贼土匪,还有脸说,老子高低是边军出身,还杀过鞑子,你个打家劫舍的混球,还敢小觑某家!”
这时就听门外响动,紧跟着一个身材瘦长,面色微黄,身披甲胄,手持大刀之人进来,此人不是人称黄虎的张献忠又是何人。
张献忠身后跟着两个人,年岁都不大,其中最大的看起来十五六,而最小的这个竟然只有十岁左右。
这是张献忠收养的两个义子,这个十五六的叫做孙可望,而那个更小的是张献忠两个月前收养的养子名为李定国。
这次张献忠与其他四路统领见面,存了让这两个养子见世面的心态,把二人带上,可是一进门就听到这个黑煞天辱骂自己,顿时怒了。
黑煞天看到来人,脸上浮现出一丝杀意,瞪着张献忠道:“你这混账,骂谁是土匪!”
张献忠丝毫不在意,看着黑煞天道:“敢做不敢当,称什么好汉,我说黑煞天,你自己当土匪,还怕人说。”
黑煞天听了这话拔出刀子喝道:“你个贼边军,老子宰了你。”
这话喊出,黑煞天身后两个壮汉都默默的掏出刀子,而张献忠身后的两个少年郎竟然不甘示弱,也都抽出了刀子,就连那个十岁的娃娃李定国都没有任何恐惧的表情,按理来说这样一个娃娃见到这场景应该吓得哇哇哭,可是李定国却掏出了自己的小匕首,一副也要拼命的样子。
双方对视,眼瞅着就要打起来了,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又是一声大喝:“贼边军,我们边军都是守家卫国好儿郎,岂能让你平白糟蹋,要火并是吧,算我李某一个。”
至于老回回,这也是个狠人,本名马守应,宁夏回族人。
王自用编三十六营的时候,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首领,荣阳大会一个重要的响应者,曾经先后跟过张献忠与李自成,后来起义军内讧,就是罗汝才被杀的那一次,他心灰意泠,不过心中却在为起义军大义,固守荆州,在崇祯十七年春天病逝。
可以说这是个被张献忠,李自成掩盖住了才干的人,其人作战风格,以稳妥为主,很少弄险,是个难缠的家伙。
而且他手下有一支骑兵,这个让李朝生有些犯难,毕竟自己的骑兵部队给送到了nmg归化城附近了,现在正在蒙古草原,劫掠商队呢。
骑兵,这个必须要进行限制,想到这里,李朝生在地图上找了找,不要跟骑兵与平原上交战,跟骑兵与平原交战,实在不明智,这就是个愚蠢的行为。
不过大荔县大部分都是平原,还正好适合骑兵的突击,而现在把王贵祥的骑兵召唤回来,明显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李朝生想着,有些头疼。
不过这种头疼的事情,还是要交给手下们思考的,于是一群参谋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想了一个很缺德方法,不过李朝生看了之后,感觉还可以,不过就是稍微费钱。
但是李朝生还就不怕费钱,蓝田县有着打一场大战的经济基础。
十一月二十八日,王嘉胤大军开动,有南下就食之意,得到消息之后,杨鹤,洪承畴顿时紧张起来,洪承畴亲自率领八万边军围堵王嘉胤二十万大军。
双方与府谷榆林一代,进行着对峙,拉锯,杨鹤主持大局,安抚境内区域贼寇,还好其余贼寇并无趁势起兵作乱的意思。
杨鹤心中大慰认为自己的怀柔政策很对,除了顽固不化的王嘉胤,其余的贼寇都是可以感化的。
不过王嘉胤作乱也杨鹤很头疼,就在杨鹤头疼之际,帐下突然来人,此人身高八尺,面色果毅,一身骑兵铠甲,进了帐篷对杨鹤就一抱拳道:“见过总督大人。”
杨鹤一看此人,脸上顿时有了笑模样道:“文诏啊,你们不是协防山西了吗?”
来将笑道:“听闻贼寇王嘉胤暴动,特来听总督大人军令。”
杨鹤闻言顿时笑道:“文诏有心了。”
此人是谁呢?
此人名为曹文昭,难得的一员勇将,曾经在辽东先后跟过熊廷弼与孙承宗这样的名将,累计功勋获得游击将军之位。
去年皇太极入关之时,他曾经跟着袁崇焕入京勤王,不过他跟自己的老帅孙承宗,马世龙关系更好,入京之后,就直接归到这二人旗下,并没有跟随袁崇焕,因此袁崇焕被清算的时候,他不但没受波及,反而受到了嘉奖,又因为其在京城保卫战有功,升为参将。
之后陕西农民军起义闹得愈演愈烈,曹文诏就被当成救火队,被封为延绥东路副总兵,协防陕西一地,防止贼寇东侵。
现在他就是一延绥东路副总兵的身份见杨鹤,这类似于一个军区副司令,面见集团军司令。
杨鹤听了这话看着曹文诏道:“哦,我这边还行,洪承畴已经带兵与贼寇斡旋了。”
听了这话曹文诏微微皱眉道:“洪布政使终究是个文官,虽然颇有才干,可是战阵冲杀未必在行。”
杨鹤听了曹文诏的脸上平静,心中却很欣喜,曹文诏,洪承畴都算是他手下得力干将,洪承畴是陕西布政使,这个陕西一把手,类似于sheng长,现在他们二人不合,正容易驾驭,这对官场老油条子很重要。
杨鹤想着,笑道:“文诏何意?”
曹文诏道:“战争冲杀,应该是末将等武人之事,末将想要率本部人马会一会这贼寇。”
听了这话杨鹤看了看曹文诏道:“行,既然如此,便命你前去助阵洪承畴。”
“是,末将领命。”
曹文诏说完出门,带领本部关宁铁骑,准备剿匪去了。
这个时候的关宁铁骑还不是老吴家的私人财产,以前属于孙承宗,后来属于袁崇焕,现在关宁铁骑也分很多分支,被各路总兵统领。
十二月一日,洪承畴于府谷与贼首王嘉胤相遇,双发死伤两千余人,便各自退散。
十二月三日,曹文诏关宁铁骑赶到,于通镇打败贼寇月下黑,斩首千余人。
十二月五日,贼寇王嘉胤亲帅大军,与高迎祥部夹击曹文诏,曹文诏与之酣战,不分胜负,各有损伤。
十二月八日,洪承畴镇守雷龙湾,与贼寇王自用率领大军酣战,不分胜负。
不过却有一个不好的消息传到了洪承畴部,贼兵有五路小股人马,分散从他的防区过去,直奔陕南而去。
洪承畴连忙想要阻挡,可是王嘉胤大军突然全面压境,防御力量捉襟见肘,只能固守,而不能援救。
洪承畴星夜派人通知沿途府衙,立刻做好防御准备,尤其是蓝田县。
李朝生比洪承畴信息发出来的时候,都提早知道了情况,农民军内有李朝生的谍报,洪承畴的边军里怎么可能没有李朝生的谍报呢,而且李朝生的电报机,在这个时代几乎等于作弊,这些古人怎么可能理解千里传音呢?
李朝生得到了消息之后,连忙命令各路探马,监察动向,这五路人马从陕北之地一路南下,直奔蓝田而来,沿路经州府倒是无妨,可是小县衙被攻破数个,县令人头滚滚,而百姓被裹挟的不在少数。
等邻近白水的时候,这五万兵马直接膨胀到了八万之数,竟然足足多了三万人,这些人都是被裹挟的百姓。
乱兵来时,一个个拿着刀子,帮你把家烧了,然后给你一把刀子,让你跟着他杀人,不杀人,就杀了你,你咋办,只能跟着乱兵当个喽啰。
什么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才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那是真的不管你的感受啊。
八万人吗,李朝生听后,不单没有害怕,反而感到有些好笑,这战争不是人多就行,这些百姓夹杂军中,直接让他们军队的战斗力下降很多,打顺风仗还行,逆风仗,这些多出来的农民可能会帮着自己冲垮敌营。
这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做法,最起码李朝生看不上,军队就是军队,百姓就是百姓,要是不加以区分,岂不是乌合之众。
李朝生看着情报,情报上显示这次裹挟农民,干的最多的是黑煞神,与罗汝才,而李自成与张献忠竟然没有裹挟多少百姓,而老回回更加没有。
老回回这次主力是一千骑兵,他必须保证部队的精纯,甚至他多余的人马都给了张献忠,老回回跟张献忠的关系不错。
白水县,五队兵马竟然合兵一处,与白水县开了一场会师大会。
而且这次会议秘密程度很高,参会一共不到十五人,这十五人就是一支部队的主帅,以及部队内的两个核心成员。
白水县衙,这个县衙早就破旧不堪,县令早就被砍了脑袋,尸体还挂在城门楼上,农民军进入白水县之后,开始搜刮富户,富户们少有抵抗,可是却被李自成等人残忍的杀害。
这些主宰一县之地的豪绅,自认为高人一等,可是当他们曾经看不起的百姓愤怒的时候,他们首当其冲,成了被献祭的贡品。
莫道百姓诚可欺,只是未到末路时。
富户们搜刮了一辈子百姓,而他们这几辈子积累的财富,也会在愤怒的百姓咆哮声中,消失于无,顺便搭上一家老小的性命。
白水县衙,一个残破的小县衙,原来那个县衙在王二造反的时候,就拆了个七零八落,后来王二跑了,朝廷选拔官员来到此地,又赶上陕西大灾,这个县衙就更破了,这时候屋中几个贼寇看着搂着破洞的县衙屋顶也颇有感触。
曾几何时他们在县衙那是卑躬屈膝的存在,在知县大人面前是仿若蝼蚁一般存在,那像今日,知县被轻易砍了脑袋,县衙大堂自己想怎样撒野就怎样撒野。
“罗汝才,你这厮忒是可恶,非要往那知县椅子上尿尿,搞得屋子里臭气熏天,你这毛病要改改。”
黑煞天这时黑着脸说道,听了这话罗汝才提上裤子,转过头嘿嘿笑道:“习惯了,走一地,尿一地,这些狗官也就要用尿浇他们。”
罗汝才说着,其实他如此行为跟年轻时有关,年轻时罗汝才曾经是个混混头子,因为敢打敢拼,曾经也横行一条街,结果由于太横了,为了青楼一个窑姐,跟本地富商的儿子起了争执,然后把人儿子给打了。
然后富商用钱让衙门拿了罗汝才,知县收了钱是往死里折磨罗汝才,甚至把他关在狗笼子里,让富商儿子往罗汝才脑袋上尿尿。
还逼着罗汝才学狗叫,罗汝才那是能屈能伸的人,以自己的卑微与顺从,让富商与富商他儿子都觉得罗汝才不是敢于反抗之人,折磨一段日子,就放了。
后来罗汝才起兵造反,直接把这对富商父子抓了起来,把当年所行之事加倍偿还,最后还活活当着富商面子打死了富商儿子,在富商悲痛欲绝之时,宰了富商,报的大仇。
后来大兵攻破他的县衙,罗汝才把县令活活溺死在粪坑之中,更是在县衙大堂丢满污秽之物,这可能就是一种压抑后的宣泄吧。
也是从那次之后,罗汝才每次攻破县衙,总喜欢把尿在县太爷的脸上与椅子上。
罗汝才这时笑呵呵提上裤子,看着黑煞天道:“老黑哥,你是了解我的,就这点爱好,嘿嘿,各位头领的到齐了吗?”
黑煞天这时黑着脸道:“没,咱们先进城的,老回回骑兵前面探路,估计得一会儿,刚才探马回报,李自成的军队到了,不过张献忠的部队好像没进城,不过张献忠到了,一会儿就能来。”
罗汝才听了这话嘿嘿笑道:“有能耐的人屁股都沉,来的晚些,理解。”
听了这话黑煞天道:“哼,仗着王副盟主与闯将的喜欢,就为所欲为,老子起义的时候,他们还给朝廷当狗腿子呢。”
罗汝才听了刚想说什么,就听外面有人道:“哼,你个贼土匪,还有脸说,老子高低是边军出身,还杀过鞑子,你个打家劫舍的混球,还敢小觑某家!”
这时就听门外响动,紧跟着一个身材瘦长,面色微黄,身披甲胄,手持大刀之人进来,此人不是人称黄虎的张献忠又是何人。
张献忠身后跟着两个人,年岁都不大,其中最大的看起来十五六,而最小的这个竟然只有十岁左右。
这是张献忠收养的两个义子,这个十五六的叫做孙可望,而那个更小的是张献忠两个月前收养的养子名为李定国。
这次张献忠与其他四路统领见面,存了让这两个养子见世面的心态,把二人带上,可是一进门就听到这个黑煞天辱骂自己,顿时怒了。
黑煞天看到来人,脸上浮现出一丝杀意,瞪着张献忠道:“你这混账,骂谁是土匪!”
张献忠丝毫不在意,看着黑煞天道:“敢做不敢当,称什么好汉,我说黑煞天,你自己当土匪,还怕人说。”
黑煞天听了这话拔出刀子喝道:“你个贼边军,老子宰了你。”
这话喊出,黑煞天身后两个壮汉都默默的掏出刀子,而张献忠身后的两个少年郎竟然不甘示弱,也都抽出了刀子,就连那个十岁的娃娃李定国都没有任何恐惧的表情,按理来说这样一个娃娃见到这场景应该吓得哇哇哭,可是李定国却掏出了自己的小匕首,一副也要拼命的样子。
双方对视,眼瞅着就要打起来了,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又是一声大喝:“贼边军,我们边军都是守家卫国好儿郎,岂能让你平白糟蹋,要火并是吧,算我李某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