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筝一连好几天都没有看到厉御风。
    她倒是也不觉得奇怪,毕竟像他这种身份的男人,肯定不止一个窝。
    尤其这里是瑞士,是厉御风从小长大的地方,也是他的大本营,唐筝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他的去处。
    厉御风不在,她的生活就会轻松很多。
    厉爷爷和厉夫人对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佣人们照顾她也还算尽心。
    她在厉家的生活,基本上可以用‘如鱼得水’来形容。
    偶尔吴嫂会劝慰她几句:“其实少爷这心里头还是有你的,虽然人不回来,可还是经常打电话,过问一下您的衣食起居,生怕我们照顾不周……”
    “吴嫂,你没养过宠物吗?”
    唐筝忽然打断她,一边说,一边时不时的挑逗一下自己新到手的鹦鹉。
    鹦鹉浑身的毛色雪白,据说是个挺厉害的品种。原本是爷爷养着的,她偶尔去爷爷那里吃饭,总是忍不住逗弄两下。
    爷爷以为她喜欢,所以就送给了她。
    但唐筝却明白,她自己和这只鹦鹉,其实是同病相怜,都是生活在囚笼里的生物。
    “你没听说过吗”,唐筝微微笑着,继续道:“很多有钱人,家里养的宠物,都吃着最顶级的牛肉,喝着最好的牛奶,还能占据主人的豪车副驾驶呢——你觉得主人爱它们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爱人的第一要义,是灵肉相契,彼此忠诚。
    而宠物的第一要义,是要乖,要听话,不可以有自己的意志和想法!
    她和厉御风之间,显然是属于后者的。
    吴嫂被她的逻辑,稍微弄得有些无语,只能默不作声,继续干活去了。
    唐筝提着鸟笼子上楼,将鹦鹉安置在了阳台上。那里有花花草草,应该是它比较喜欢的地方。
    已经没有自由了,生活环境,和衣食住行当然要更好一点。
    鹦鹉如此,人也一样。
    唐筝最近的消费也比较高,简直可以用花钱如流水来形容。
    目前她手里有三张副卡,一张是厉夫人给的,另一张是厉御风的,还有一张是厉爷爷的——
    厉夫人和厉御风的卡也就罢了,但是厉爷爷的副卡,唐筝是不打算收的。
    她本来就不是个缺钱的人,而且,爷爷年纪大了,应该是她来孝敬爷爷,而不是从爷爷那里拿钱。
    厉爷爷却笑道:“既然是给你的,那你就拿着。不光是你,北行和浔浔都有,御风那里也有一张……”
    老人家上了年纪,就越发重视亲情,每个孙儿都当成宝贝一样。
    筝筝是他未来的孙媳妇,又是故友的外孙女,自然也和自己家的孩子一样。
    唐筝收下之后,经常用来给爷爷买礼物。至于她买包买衣服,还有买各种奢侈品的钱,多半都是用厉御风的卡——
    甚至带着一种报复的心态:不花白不花!
    她宁愿拿着他的钱,来促进一下苏黎世的gdp!
    当然,每次她上街,身边都会有佣人和司机,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跟着她,时不时的上来关切她一下,给她买杯咖啡,或者是帮忙拎包什么的。
    名为照看,实则是监视!
    厉御风不再软禁她,但也不代表他信任她。
    唐筝唯一的发泄渠道,就是拼命花钱。
    时间一久,她很快成了几家知名奢侈品店的常客,也成了销售眼中的财神奶奶,每次见到她都格外热络:“唐小姐,本店上新了一款包包,全球限量哦……”
    她站在柜台边,正在为自己的包包挑选搭配的首饰时,手机响了起来。
    给她打电话的是厉夫人房里的佣人华姐:“夫人病了,现在正住院治疗,唐小姐,您能过来看一下吗?”
    唐筝不由愣住:“病了?”
    印象中,厉夫人可是个运筹帷幄,威风八面的女强人呢。
    太过于强势,能力太强的人,仿佛会让人忽略掉他也是个凡人,也吃五谷杂粮,也会生病变老一样。
    唐筝匆忙从花店里买了一束花,随即上了车子,让司机先送她去医院。
    厉家在瑞士斥巨资投资了一处医疗中心,也是厉家的私人医院。
    医院远离繁华的市区,建在远郊。周遭都是参天古树,形成了一个天然氧吧,很适合治病疗养。
    唐筝跟着司机向里面走时,一眼看到了大门口,站着一个被保镖拦下的女孩子——
    是朱迪!
    她穿着一身白色长袖连衣裙,手上捧着一束新鲜的扶桑花,看上去也是过来探病的。
    但她只是厉南浔的大提琴陪练,根本算不上是厉家人,所以即便她磨破了嘴皮,保镖也没有放行的意思。
    朱迪的小脸有些泛白,有些尴尬和为难。
    唐筝跟着司机朝着这边走过来,忍不住问:“你怎么来了?”
    按理说,她就是个给厉南浔打工的,和厉夫人又没什么交集,根本没必要来这一趟的。
    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话:厉夫人也未必会将她这种小人物放在眼里。
    “厉小姐说夫人病了,就让我代替她过来看看!”
    朱迪说着,神色里多了几分为难:“厉小姐让我一定要把她的问候带到,不然她会生气的……”
    唐筝看她的形态,心中倒是瞬间明白了很多。
    厉南浔虽然以大提琴陪练的身份聘请了她,但她要做的,肯定不仅仅是陪着练琴这么简单。
    只怕一些跑腿的杂活儿,都得由她来干。
    说好听一些,像是私人助理一样。往难听了说,就是一个小丫鬟。
    反正厉南浔有钱,而朱迪看上去,恰恰最缺的就是钱。
    朱迪舍不得这份高薪的工作,所以只能任其驱使。
    唐筝想了想,说:“那你和我一起进去吧。”
    说完,回头对司机说道:“这位算是我的一个熟人了,让她和我我们一起。”
    司机点点头:“好的,唐小姐。”
    进了医院里,七拐八拐的,就到了厉夫人的病房里。
    唐筝走在前:“伯母,听说您身体不太舒服,所以我过来看看……”
    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那束花,放到了床头柜上,微笑着问:“现在感觉怎么样?医生都怎么说?”
    “没事儿,一点小毛病而已”,厉夫人笑看着她,和颜悦色道:“上了年纪,就不中用了,动不动就住院。”
    唐筝笑了笑,正准备说什么,就见到厉夫人视线,已经落到了朱迪,以及她手捧着的那束扶桑花上面。
    “夫人……”
    朱迪有些拘谨,甚至连打招呼,都不知道该如何自称。
    她看到厉夫人的神色冷了下来,更是紧张得低下头去:“厉小姐让我过来看看您,这是送您的花,希望您喜欢……”
    “我不喜欢!”
    厉夫人冷冷开口,随即吩咐一旁的保镖:“连人带花,都给我扔出去!”
    朱迪顿时小脸煞白,就连唐筝都站了起来:“伯母……”
    另一边,保镖已经上前,一左一右的扯起了朱迪的臂膀,将人往外拖。
    朱迪头次见到这阵仗,似乎也吓坏了,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仓促之下,只能向唐筝投去求助的目光。
    唐筝追到门口,却听见厉夫人道:“放心吧,只是将人扔出去,又不会怎么样!”
    这种无足轻重的小虾米,她真的懒得理会。
    唐筝回过头来看她,缓缓走到床头的沙发上坐下来:“您不喜欢扶桑花?”
    厉夫人沉默了会儿,才说:“以前很喜欢——我和厉南浔的妈妈,都很喜欢这种花……”
    好朋友,喜欢的东西都是类似的。
    可是后来,那个女人背叛了她。
    她拿着自己借给她,用来去美国留学的无十万块钱,却和自己的老公另置爱巢,还生下了厉北行和厉南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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