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家兄弟不和,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唐筝自己就是个感情淡漠的人,知道厉夫人的铁血手腕,厉北行和厉南浔兄妹两个不可能不恨她入骨。
她不在厉家的这些年,恐怕两边的关系只会进一步恶化。
厉爷爷的存在,也只能让他们的兄弟相争,从明处挪到了暗处而已!
当年,厉北行没能将那只残废的手赖到厉御风身上,大约也是心有不甘的吧?
厉北行的神色略微一僵,随即勾唇而笑:“这么多年,唐小姐倒是和以前一点没变!”
仍旧是那样的犀利和辛辣!
所以,厉御风这么多年来一直对她念念不忘!
所以,纪雅希那个美丽废物,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妙妙很可爱”,唐筝伸手整理了下妙妙的衣领,似笑非笑道:“你能拥有妙妙,真的很有福气!”
厉北行并不算是一个好人,但对妙妙,他还是有爱的。所以妙妙最喜欢‘二叔’,对‘二叔’的信任和依赖,也格外明显。
小孩子看上去懵然无知,但却能清楚地感知到谁对自己最好,谁对自己不好。
最好,纪雅希能够放下对厉御风的执念,选择和厉北行在一起,让妙妙真正做回她父亲手心里的小公主,而不是处处被厉御风嫌弃。
妙妙不是她争宠的工具,不应该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这和自己关系不大,唐筝没必要操这个心!
打发走了厉北行,唐筝径直回了家。
江驰在榕城租了一栋小别墅。
别墅位于富人区,环境清幽雅致,隐私性也格外的好。
他特意请人打扫一番,准备入住之前,请了一大堆的朋友,过去给他暖房。
江驰在娱乐圈里是出了名的人缘好,所以即便他即将退圈,可是他下帖子请客,还是有不少人过来捧场:他的经纪人和助理,曾经合作过的演职人员,甚至《浮生歇》剧组的一些刚和他认识的演员,都来凑这个热闹——
唐筝是第一次来这个别墅区,靠着导航,绕来绕去的,就有些晚了。
在别墅区外停好车子,有专人带着她往里走。
才一踏进别墅的大厅,就看到站在江驰身边,穿着一条酒红色深v长裙,盘着头发的年轻美女。
美女一手举着酒杯,另一条手臂横在自己的腰际。她歪着头看向江驰,眼角眉梢都带着淡淡笑意,像是庭院里静静绽放的鸢尾,妖娆中又不失清新。
是朱迪,朱经理的女儿!
时隔多年,唐筝很多的事情都已经记不清了,只晓得朱迪颇有艺术细胞,琴拉得格外好。
除了这个,便是她为了朱经理的事情,应聘成为厉南浔的大提琴陪练。借着这一层身份,她往来穿梭于厉家,并接近自己。
朱迪的容貌清秀可人,或许是因为就读于音乐学院,常年拉琴的缘故,气质也格外出挑。她又有厉南浔这一层关系,被厉北行包装进娱乐圈也不足为奇。
人都是往高处走的,唐筝可以理解她的选择——
希望,她仅仅是为了多赚钱,为了往高处走,而不是像五年前那样,怀揣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处心积虑地来接近她!
先看到唐筝进来的,是朱迪:“唐小姐……”
五年时间过去,她也还记得唐筝这个人——
甚至在看到唐筝的时候,连一丝犹豫也没有,直接认出她来。
江驰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女子,微笑了下,随即大步朝她走过来:“筝筝,你来啦——怎么才来?”
“不太认识路,有些堵车”,唐筝笑笑:“我来得不晚吧?”
“怎么可能?”
江驰微笑着摇头,一副油腔滑调:“资本家小姐能来,鄙人就已经很荣幸了,哪里还敢挑挑拣拣?”
唐筝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来:“呐,送给你的礼物!”
江驰见有礼物,心中格外高兴。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金镶玉的貔貅。
据说这玩意儿有招财的作用,所以好多人都喜欢佩戴。唐筝本人是不太相信这些的,不过听说南方的好多人都信这个,所以也就给江驰买了一个。
她看着他笑:“希望大明星转型成为资本家以后,可以事业有成,财源滚滚!”
“好看!”
江驰盯着那个貔貅看了好久,才给出了如上评价!
随即,他伸手解下脖子上挂着的那条名家设计的羽毛项链,将貔貅挂了上去,还颇有兴致地向唐筝炫了炫:“好看吗?”
唐筝乐不可支:“从文艺青年秒变土豪!”
江驰出生富贵,又常年生活在最最时尚的娱乐圈里,自然品味不俗。
他身上佩戴的饰物,多半都是小众的品牌,纯手工定制,看上去文艺范儿十足,轻易也找不到同款。
像这种烂大街的貔貅,江驰倒是第一次佩戴。
他伸手摸了摸,道:“改变一下风格也不错,顺便还能图个吉利……”
两人说话时,一旁的朱迪也朝着这边走来。
江驰刚要介绍,朱迪已经先笑着伸出了手:“唐小姐,好久不见了。”
“好久不见”,唐筝跟她握了下手:“朱小姐今天真漂亮!”
原本朱迪的底子就不错的,当上明星后,有了专业的造型团队,使之看起来更加美艳精致,无懈可击。
江驰略感意外:“你们认识?”
朱迪是明星,被人熟识不奇怪,但是唐筝却是个极其低调的人,回到榕城的时间也不久,所以江驰没想到,朱迪竟然认识她!
“你忘了,我也是土生土长的榕城人呢!”
朱迪笑吟吟的,眼角眉梢更显韵致:“当年我离开榕城,到瑞士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正是唐小姐出狱,大显身手的时候!不过我们两个也算是有缘分,后来在瑞士的时候,我曾经给她的小姑子当过钢琴家教。”
她的小姑子,说的是厉御风的妹妹!
江驰内心里却并不喜欢听到有关厉御风的所有,所以干笑了声,岔开了话题。
来的人有些多,需要江驰照应着,唐筝并不想麻烦他,就自己找了个角落的位置,拿了块甜品,边吃边想着事情。
朱迪朝着她这边走过来:“没想到,你也认识江少!”
唐筝勾了勾唇,道:“其实世界挺小的——对不对?”
以前在苏黎世的时候,身边大概就是这些人。现在回到榕城,仍旧是这些人,没什么太大的改变。
唐筝挖了一勺樱桃慕斯塞进口中,甜而清新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口腔,有些甜腻。
她有些费力地吞咽下去,说:“五年时间不见,朱小姐真的大变样了。”
朱迪听了,倒是很坦诚地点了点头:“是啊,有时候我看到自己五年前的照片,都有些不敢相信呢!”
她轻抿了一口红酒,说道:“我不像唐小姐,也不像江少,我有一家人要养,所以必须要挑一个高薪的职业。像是大提琴这种高雅的玩意儿,只能作为我的业余爱好,而不是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的!”
出身普通的女孩子,任何时候都要把生计摆在最前面!
朱迪要养活自己,要养活父母家人。而她靠着大提琴,根本没有办法带着家人,在寸土寸金的苏黎世安身立命!
进娱乐圈当明星,却可以让她名利双收,让她的母亲和家人生活得安定富足。
唐筝看了看她,道:“其实也不用这么说,学到手的东西,永远都是自己的。如果实在不喜欢这个圈子,等把钱赚够了,像江驰一样退圈就好了。”
她伸手从服务生的托盘里拿了杯白兰地,缓缓喝着,道:“而且,厉北行对你也还算不错。”
听江驰说:朱迪就是带资进组的。要不是厉北行舍得砸钱,她根本就没资格参演《浮生歇》这样的大制作。
有人肯花钱力捧,再加上朱迪资质不错,所以她的走红指日可待。
当年朱迪在厉家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对唐筝造成什么实质性伤害,所以五年后的重逢,唐筝对这个人的态度也是平常,最起码不会恨她。
朱迪听了,抬手跟她碰了下杯子:“借唐小姐吉言!”
晚宴上来的人很多,持续的时间也就久了一点。
众人散去时,已经是后夜一两点钟了。
唐筝喝多了酒,整个人有点头重脚轻,她也跟着众人往外走,准备打电话给司机,让他过来接人。
江驰从身后追过来,伸手扶住了她:“筝筝,你喝醉了……”
唐筝确实觉得有些难受,伸手揉了揉太阳穴,道:“没关系。”
喝醉酒不能开车,唐筝当然也不会以身涉险,随便叫个代驾,或者打电话给司机,都能把自己安全送到家——
她只是头有些不舒服,但意识还是清醒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江驰有些固执地道:“你回屋里去等着,等我送完了人,我去送你。”
为了招待好客人,所以江驰今天滴酒未沾。他有些不放心她,一个女子,喝得醉醺醺的,在黑夜里到处都是危险,他一定要亲自送她到家,才能放心。
两人正推让时,旁边有人走过来,撞在了唐筝身上。
这一撞不要紧,要紧的是唐筝脚上穿着高跟鞋。
细细的鞋跟一时间没法站稳,向一侧一栽。
随即,剧痛从脚腕上传来。
“啊……”
唐筝惊呼一声,下意识的弯腰下去。
一旁,朱迪则一脸惊慌失措:“唐小姐,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唐筝抬头,有些不悦的看她一眼。
朱迪的小脸上满是歉疚:“对不起——要不,您先去屋子里休息一下吧。”
江驰也说:“是啊,先回屋,用冰块好好敷一下,或许就不会肿起来。”
说着,扶着她朝屋子里走去。
唐筝的脚实在有些难受,心中更是后悔,不该穿这么高的鞋跟。
江驰见她一瘸一拐的样子,实在有些不忍,索性将她抱了起来,大步朝着屋子里走去。
“呀”,唐筝惊呼一声:“放开我……”
江驰打断她:“病号就先不要说话了!”
身后,朱迪看着两人的背影,悄悄拿出了手机,将这一幕给拍了下来……
唐筝自己就是个感情淡漠的人,知道厉夫人的铁血手腕,厉北行和厉南浔兄妹两个不可能不恨她入骨。
她不在厉家的这些年,恐怕两边的关系只会进一步恶化。
厉爷爷的存在,也只能让他们的兄弟相争,从明处挪到了暗处而已!
当年,厉北行没能将那只残废的手赖到厉御风身上,大约也是心有不甘的吧?
厉北行的神色略微一僵,随即勾唇而笑:“这么多年,唐小姐倒是和以前一点没变!”
仍旧是那样的犀利和辛辣!
所以,厉御风这么多年来一直对她念念不忘!
所以,纪雅希那个美丽废物,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妙妙很可爱”,唐筝伸手整理了下妙妙的衣领,似笑非笑道:“你能拥有妙妙,真的很有福气!”
厉北行并不算是一个好人,但对妙妙,他还是有爱的。所以妙妙最喜欢‘二叔’,对‘二叔’的信任和依赖,也格外明显。
小孩子看上去懵然无知,但却能清楚地感知到谁对自己最好,谁对自己不好。
最好,纪雅希能够放下对厉御风的执念,选择和厉北行在一起,让妙妙真正做回她父亲手心里的小公主,而不是处处被厉御风嫌弃。
妙妙不是她争宠的工具,不应该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这和自己关系不大,唐筝没必要操这个心!
打发走了厉北行,唐筝径直回了家。
江驰在榕城租了一栋小别墅。
别墅位于富人区,环境清幽雅致,隐私性也格外的好。
他特意请人打扫一番,准备入住之前,请了一大堆的朋友,过去给他暖房。
江驰在娱乐圈里是出了名的人缘好,所以即便他即将退圈,可是他下帖子请客,还是有不少人过来捧场:他的经纪人和助理,曾经合作过的演职人员,甚至《浮生歇》剧组的一些刚和他认识的演员,都来凑这个热闹——
唐筝是第一次来这个别墅区,靠着导航,绕来绕去的,就有些晚了。
在别墅区外停好车子,有专人带着她往里走。
才一踏进别墅的大厅,就看到站在江驰身边,穿着一条酒红色深v长裙,盘着头发的年轻美女。
美女一手举着酒杯,另一条手臂横在自己的腰际。她歪着头看向江驰,眼角眉梢都带着淡淡笑意,像是庭院里静静绽放的鸢尾,妖娆中又不失清新。
是朱迪,朱经理的女儿!
时隔多年,唐筝很多的事情都已经记不清了,只晓得朱迪颇有艺术细胞,琴拉得格外好。
除了这个,便是她为了朱经理的事情,应聘成为厉南浔的大提琴陪练。借着这一层身份,她往来穿梭于厉家,并接近自己。
朱迪的容貌清秀可人,或许是因为就读于音乐学院,常年拉琴的缘故,气质也格外出挑。她又有厉南浔这一层关系,被厉北行包装进娱乐圈也不足为奇。
人都是往高处走的,唐筝可以理解她的选择——
希望,她仅仅是为了多赚钱,为了往高处走,而不是像五年前那样,怀揣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处心积虑地来接近她!
先看到唐筝进来的,是朱迪:“唐小姐……”
五年时间过去,她也还记得唐筝这个人——
甚至在看到唐筝的时候,连一丝犹豫也没有,直接认出她来。
江驰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女子,微笑了下,随即大步朝她走过来:“筝筝,你来啦——怎么才来?”
“不太认识路,有些堵车”,唐筝笑笑:“我来得不晚吧?”
“怎么可能?”
江驰微笑着摇头,一副油腔滑调:“资本家小姐能来,鄙人就已经很荣幸了,哪里还敢挑挑拣拣?”
唐筝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来:“呐,送给你的礼物!”
江驰见有礼物,心中格外高兴。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金镶玉的貔貅。
据说这玩意儿有招财的作用,所以好多人都喜欢佩戴。唐筝本人是不太相信这些的,不过听说南方的好多人都信这个,所以也就给江驰买了一个。
她看着他笑:“希望大明星转型成为资本家以后,可以事业有成,财源滚滚!”
“好看!”
江驰盯着那个貔貅看了好久,才给出了如上评价!
随即,他伸手解下脖子上挂着的那条名家设计的羽毛项链,将貔貅挂了上去,还颇有兴致地向唐筝炫了炫:“好看吗?”
唐筝乐不可支:“从文艺青年秒变土豪!”
江驰出生富贵,又常年生活在最最时尚的娱乐圈里,自然品味不俗。
他身上佩戴的饰物,多半都是小众的品牌,纯手工定制,看上去文艺范儿十足,轻易也找不到同款。
像这种烂大街的貔貅,江驰倒是第一次佩戴。
他伸手摸了摸,道:“改变一下风格也不错,顺便还能图个吉利……”
两人说话时,一旁的朱迪也朝着这边走来。
江驰刚要介绍,朱迪已经先笑着伸出了手:“唐小姐,好久不见了。”
“好久不见”,唐筝跟她握了下手:“朱小姐今天真漂亮!”
原本朱迪的底子就不错的,当上明星后,有了专业的造型团队,使之看起来更加美艳精致,无懈可击。
江驰略感意外:“你们认识?”
朱迪是明星,被人熟识不奇怪,但是唐筝却是个极其低调的人,回到榕城的时间也不久,所以江驰没想到,朱迪竟然认识她!
“你忘了,我也是土生土长的榕城人呢!”
朱迪笑吟吟的,眼角眉梢更显韵致:“当年我离开榕城,到瑞士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正是唐小姐出狱,大显身手的时候!不过我们两个也算是有缘分,后来在瑞士的时候,我曾经给她的小姑子当过钢琴家教。”
她的小姑子,说的是厉御风的妹妹!
江驰内心里却并不喜欢听到有关厉御风的所有,所以干笑了声,岔开了话题。
来的人有些多,需要江驰照应着,唐筝并不想麻烦他,就自己找了个角落的位置,拿了块甜品,边吃边想着事情。
朱迪朝着她这边走过来:“没想到,你也认识江少!”
唐筝勾了勾唇,道:“其实世界挺小的——对不对?”
以前在苏黎世的时候,身边大概就是这些人。现在回到榕城,仍旧是这些人,没什么太大的改变。
唐筝挖了一勺樱桃慕斯塞进口中,甜而清新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口腔,有些甜腻。
她有些费力地吞咽下去,说:“五年时间不见,朱小姐真的大变样了。”
朱迪听了,倒是很坦诚地点了点头:“是啊,有时候我看到自己五年前的照片,都有些不敢相信呢!”
她轻抿了一口红酒,说道:“我不像唐小姐,也不像江少,我有一家人要养,所以必须要挑一个高薪的职业。像是大提琴这种高雅的玩意儿,只能作为我的业余爱好,而不是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的!”
出身普通的女孩子,任何时候都要把生计摆在最前面!
朱迪要养活自己,要养活父母家人。而她靠着大提琴,根本没有办法带着家人,在寸土寸金的苏黎世安身立命!
进娱乐圈当明星,却可以让她名利双收,让她的母亲和家人生活得安定富足。
唐筝看了看她,道:“其实也不用这么说,学到手的东西,永远都是自己的。如果实在不喜欢这个圈子,等把钱赚够了,像江驰一样退圈就好了。”
她伸手从服务生的托盘里拿了杯白兰地,缓缓喝着,道:“而且,厉北行对你也还算不错。”
听江驰说:朱迪就是带资进组的。要不是厉北行舍得砸钱,她根本就没资格参演《浮生歇》这样的大制作。
有人肯花钱力捧,再加上朱迪资质不错,所以她的走红指日可待。
当年朱迪在厉家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对唐筝造成什么实质性伤害,所以五年后的重逢,唐筝对这个人的态度也是平常,最起码不会恨她。
朱迪听了,抬手跟她碰了下杯子:“借唐小姐吉言!”
晚宴上来的人很多,持续的时间也就久了一点。
众人散去时,已经是后夜一两点钟了。
唐筝喝多了酒,整个人有点头重脚轻,她也跟着众人往外走,准备打电话给司机,让他过来接人。
江驰从身后追过来,伸手扶住了她:“筝筝,你喝醉了……”
唐筝确实觉得有些难受,伸手揉了揉太阳穴,道:“没关系。”
喝醉酒不能开车,唐筝当然也不会以身涉险,随便叫个代驾,或者打电话给司机,都能把自己安全送到家——
她只是头有些不舒服,但意识还是清醒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江驰有些固执地道:“你回屋里去等着,等我送完了人,我去送你。”
为了招待好客人,所以江驰今天滴酒未沾。他有些不放心她,一个女子,喝得醉醺醺的,在黑夜里到处都是危险,他一定要亲自送她到家,才能放心。
两人正推让时,旁边有人走过来,撞在了唐筝身上。
这一撞不要紧,要紧的是唐筝脚上穿着高跟鞋。
细细的鞋跟一时间没法站稳,向一侧一栽。
随即,剧痛从脚腕上传来。
“啊……”
唐筝惊呼一声,下意识的弯腰下去。
一旁,朱迪则一脸惊慌失措:“唐小姐,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唐筝抬头,有些不悦的看她一眼。
朱迪的小脸上满是歉疚:“对不起——要不,您先去屋子里休息一下吧。”
江驰也说:“是啊,先回屋,用冰块好好敷一下,或许就不会肿起来。”
说着,扶着她朝屋子里走去。
唐筝的脚实在有些难受,心中更是后悔,不该穿这么高的鞋跟。
江驰见她一瘸一拐的样子,实在有些不忍,索性将她抱了起来,大步朝着屋子里走去。
“呀”,唐筝惊呼一声:“放开我……”
江驰打断她:“病号就先不要说话了!”
身后,朱迪看着两人的背影,悄悄拿出了手机,将这一幕给拍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