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御风静静看着她,无比平静的答:“不知道!”
    他又不是江驰的什么人,为什么要清楚他的事情?
    唐筝笑了笑,揶揄他道:“噢,我也只是随便问问而已!”
    厉御风眯了眯眼,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想到今天中午,在酒店的行政酒廊里,江驰看向自己的眼神,像极了一个影视剧里的反派。
    人是会变的,比如江驰,比如他们所有人!
    但是,可笑的是一个人给别人留下来的固有印象,又很难改变。
    比如说,在筝筝的眼里,江驰始终都是那个心思简单,乐观开朗的大男孩,而他,身上却总带着些许算计和谋略。
    唐筝已经走出一段距离,没听到他的动静。
    回过头,见男人还站在原地,忍不住道:“你不去吃饭了?”
    厉御风哦了声:“来了。”
    他动身追了过去,将手臂搂在了她的腰上,顺势将人带去了走廊的转角。
    唐筝吓了一跳:“干什么……唔……”
    话音未落,人已经被厉御风按到了墙面上。
    他一手按着她的肩膀,另只手捏住她的下巴,有些放肆的吻了上去。
    男人的气息在口腔里乱窜,像一只调皮的兔子,撞得唐筝的心跳也随之加快,简直要从腔子里跳出来似的--
    他们此时所在的地方不是屋子里,就是一个走廊的转角,随时都会有佣人过来。甚至年年开着小车乱跑时,也会经过这里。
    万一被看到了,唐筝觉得自己可能连地遁都没有机会。
    男人高高大大的身影笼罩着她,她看不到光线,男人的五官和气息充斥着她的所有感官,甚至让她有了种失重的错觉。
    厉御风抱着她,一只手轻车熟路的绕到了她的身后,摸索着去解内衣的带子。
    唐筝顿时挺直了后背:“唔……不可以……”
    在这里给他亲,就已经很放肆了,狗男人竟然还想更进一步!
    唐筝的理智渐渐归位,有些懊恼的推开他:“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厉御风说着,轻轻擦拭了下嘴角上沾染的口红印,随即勾唇而笑:“随便亲亲--唐小姐应该不至于如此小气吧?”
    唐筝倒吸气:“……”
    就没见过这么记仇的男人!
    唐筝气呼呼的朝着餐厅里走去,半路上,又被男人拉扯回来。
    她有些懊恼,甩手道:“干什么?”
    “口红花了,万一年年问起来,多尴尬?”
    厉御风将她拉到一边,用指腹轻轻蹭着她的嘴边,边蹭边微笑:“都是当妈的人了,怎么能这么不注重仪表?”
    将她嘴边的口红,全部引渡到了自己的手指上,厉御风细细端详一番,才说:“好了,这下看不出来了。”
    唐筝愣了愣,忽然狠狠拍了下脑门:明明一块卸妆棉就能搞定的事儿,干嘛要让他在这里摸半天?
    厉御风笑着握住她的手腕:“别打头--”
    他看着唐筝的一脸懊恼,继续道:“本来就不聪明,越打越傻!”
    说完,这才笑着朝餐厅里走去。
    唐筝深深吸气,调整了自己的心绪,勉强克制住了追上去揍人的冲动,一步步朝着餐厅里走去。
    她想,她的确是个不太聪明的人。
    最起码和厉御风比,算不上聪明。
    不过这世上,恐怕比这个男人还聪明的,拢共也没有几个。
    她是智商足够用,只不过靠近这个男人的时候,偶尔会降智罢了。
    所以晚饭后,唐筝第一时间回了书房,打开电脑准备办公。最近她倒不忙,可是想要找点事情做,也一定能找到的--
    总之,她宁愿呆在书房里发呆,也不要和某人在一起当傻子。
    年年的幼儿园经常会布置一些家庭作业,需要家长合力完成,厉御风便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全职奶爸。
    等年年睡后,他才上楼去书房敲门。
    里面一直没人应,他自己推门进去,看着书桌后面的女人,道:“该休息了,明天还要上班呢。”
    唐筝的视线黏在了电脑上,嗯了声,说:“你先睡吧。”
    厉御风索性进书房里来,绕到她的身后,将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闲闲地问:“你这么忙,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唐筝现在正烦他,听他这么一问,负气似的道:“八百万!”
    “噢”,厉御风闻言笑笑,说:“我每月给你一千万,你换个工作,不当总材料行不行?”
    唐筝瞥他一眼,问:“换什么工作?”
    厉御风弯腰,凑到她的耳边来:“销魂工程师!”
    书房里很安静,除了笔记本电脑运行的声音,便是两人此起彼伏的呼吸声。
    然而,厉御风却仍旧将声音压得很低,说着无比隐秘,又无比令人羞涩的情话:“是我一个人的销魂工程师,让我夜夜销魂的那种……”
    说着,他看到唐筝的小脸,一直红到了耳根子。
    “无耻!”
    唐筝怒骂,正准备站起身时,厉御风手上稍微用力,便将她给按了回去。他转动着她的黑色皮椅,让她面朝着自己。
    随后,厉御风伸手熄灭了书桌旁边的落地灯。
    书房很宽敞,会客区那边有一盏漂亮的水晶灯,但几乎只能照亮半间书房。
    至于书桌这边,全靠着落地灯照明。
    等一熄灭,这一带的光线陡然暗下来,也动乱了起来……
    隔天,唐筝早上醒来时,人已经在卧室里躺着了。
    厉御风背对着她坐在床边,正在穿衣服。听到身后的被褥窸窣声,这才回头看她一眼,很随性的打了声招呼:“早!”
    唐筝嗯了声,又往被子里缩了缩。
    厉御风穿好衣服站起身,见她仍旧没有要起的意思,忍不住凑过去:“还不起啊,没见过你这么懒的女强人!”
    说完,见她不语,继续道:“要不,我昨晚和你说的新职业,你好好想想--嘶……”
    厉御风猛然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的用手捂住自己的脖子。
    抬起头,刚好对上了唐筝幸灾乐祸的小眼神儿。随后,她缩回了手,重新缩回到被子里!
    销魂工程师--
    你妹的销魂工程师!
    唐筝伸手揉揉太阳穴,觉得自己更适合当索命工程师,分分钟能想到千百种死法,又快又稳又狠!
    厉御风去浴室里,对镜一照,脖子上果然出现了一道寸把长的红印子。
    这女人,简直是属猫的!
    唐筝有些赖床,一直到九点多钟才起床吃早餐。
    年年已经上学去了,家里除了佣人之外,就只有她和厉御风。
    “等你晚上下班,我们一起去医院看看江驰吧”,厉御风说完,抬头看她一眼,道:“这件事儿既然你知道了,就不能假装不知道!”
    唐筝听了,有些漫不经心道:“你这么好心?”
    厉御风笑笑:“应酬嘛,表面功夫谁不会做?”
    这话倒是真的,他怎么可能真心实意的替江驰感到担忧?
    而且,即便他不去,估计筝筝自己也是要去的,到时候他肯定在家里坐卧不安。
    与其如此,倒不如陪着她一起,既显得自己很大方,又能与江驰近距离接触,套一套他的底细。
    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唐筝想了想,道:“好吧。”
    饭后,唐筝照常去公司上班。
    她让自己的秘书抽空去买些营养品,下班后,和厉御风一起去医院。
    江驰的伤并不算是很重,一条手臂有些轻微的骨裂。为了快点好起来,医生给他打上了石膏。
    两人到那里的时候,病房里除了江驰和医护之外,朱迪也在。
    “厉总,唐小姐”,朱迪站起身来,笑盈盈的打招呼,仿佛之前自己和唐筝之间的龃龉从未存在过:“你们来啦。”
    唐筝嗯了声,微微笑,随即看向了病床上的江驰。
    江驰的精神状态还好,脸上也并没有什么病容。
    他坐在病床上,原本有些懒散的靠在枕头上,眼下有客人来,也略微正襟危坐起来,笑着谦让道:“也没什么大事儿,还要劳驾你们多跑一趟……”
    厉御风看了眼他的手臂,问:“医生怎么说?”
    “好在没有骨折,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江驰说完,又补充了句:“不过幸好,伤到的是左臂,不然很多事情都没办法做了。”
    唐筝笑:“江总真的很敬业,这时候还想着工作。”
    “工作有什么不好么?”
    朱迪在一旁反问,之后,轻轻笑了声,像是在自嘲:“比如说我,现在想出去工作,怕是都没有机会呢!”
    唐筝要封杀她,这是榕城娱乐圈一个公开的秘密。
    那些大公司大企业,在收了唐筝的好处之后,纷纷将她拒之门外。就连一个小网剧的女配角,她都拿不到了。
    而厉北行此时在苏黎世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她。
    朱迪想到这儿,站起身来:“唐小姐,能否借一步说话?”
    唐筝想了想,便点头,站起身道:“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的出门,屋子里只剩下了两个男人。
    厉御风回过头,看着江驰手臂上打着的石膏,似笑非笑道:“江总这次车祸,可谓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非您这一撞,恐怕此时,你还和一些商场上的老家伙周旋,可不会像现在这样躺在床上,悠哉悠哉的等着别人来看自己!”
    江驰听了,神色有些僵硬:“这福气给你,你要么?”
    厉御风:“我不需要出车祸,也有这样的福气!”
    江驰:“……”
    就知道,这厮不是来探病,而是来添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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