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4
后宫春上春之皇后的外遇对象是太后 作者:彼岸萧声莫
分卷阅读74
她回头望了一眼皇宫,落在我身后。
我拉起她的胳膊,说:“过几天你还是要回来的。”
我不认为她能离开皇宫,我也不可能养她一辈子,等她新鲜感没了,想回宫了我就把她丢在宫门口让宫里人把她捡回去,到时候我就一个人挥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
她摇头,不喜欢回来。
我说:“外面的世界不适合你,就像里面的世界不适合我一样。”
我默默地对自己说,这不是随便抱一只小猫小狗回去那么简单的事情,带回去的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看她这副柔弱不堪的样子,感觉像是开在温室里无价的兰花,人家精心养了那么多年,我却随随便便把她抱到外面来,如果出什么意外,我卖了自己都赔不起。
所以,现在千万不能产生不必要的同情,对自己狠一点。
她拉扯着我的衣角。
我心一拧,语气软下来,说:“我不能带你到处走,但是我可以带你出去玩,等你玩够了不徐带外面,我再听你的意思做决定,你看这样好吗?”
我相信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好声好气地说过话。
她笑了,微小的笑容扬起的时候,她的脸庞变得明亮起来。
我暗自想,真是不对劲,明明不是什么绝世美女,我却能因为她笑了一下而心跳加快,难道一笑倾城这样的事情还能发生她的人身上。
“我们现在去哪里?”我
50、第 50 章 ...
面对着宽阔的大马路和马路边无数的房子陷入茫然中。
从笼子里跑出来,眼看着自由了,却不知道往哪里去。
左边,右边?
我自己做不了决定,于是问她:“你想往哪里走?”
她抬起手,指着前面的路。
“好,我们往前走。”我拉住她的手,这时候我们且做一回流浪人。
走到路上,发觉好像有人在看我们,而后视线越来越多,越来越火热,身处视线中心的我们几乎要被这股热气烤焦,我低头看我们两人身上穿的衣服,虽然还是皇宫里太监的标准制服,当时这是为了方便出行特别订制的便衣,和民间的男人穿的没有两样。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还会有的!
51
51、第 51 章 ...
我们之所以会这样惹眼,让大家纷纷围观,回头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九。这点也跟我们两人的长相有关,我自认为扮男装不算绝世美男也算是中间水平的清秀小生,奈何还是输给了小哑巴,她那张养得晶莹剔透的脸蛋就像是羊脂玉雕出来的珍品,眉间一点朱砂痣,仿佛观音菩萨旁边的金童,圣洁凛然让人心生敬畏。还有一双总是好奇得张望着的琉璃般的眼眸,有着稚子一般的无邪。樱桃红的小嘴饱满挺翘,身材弱不禁风,走路的姿势体现出她良好的教养,十足十的贵气美少年。
我带着她走进人群,堪比抱着一堆金子走到大街上,还不带一块布遮掩的那种嚣张程度。民间的少女少妇老婆婆们对美少年的饥渴程度达到了让我都惊为天人的程度,竟然一个个不知廉耻得盯着她看,看看也就罢了还眼中冒出亮光,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她们居然开始流口水。
“好美,好想把他捧在手心。”左边一位十八岁待嫁的少女双手捧心眼瞳变成了心形。
“可不是,还是个处啊,一看就没有被什么怪叔叔怪姐姐玷污过,如此清纯的美少年,简直是千年难得一见。”看样子是三十出头还没嫁人的大龄剩女做出大胆的推论。
一位拄着拐杖走路都摇摇晃晃的老奶奶要开口说话,不过我已经忍受不了,拉着她的手,赶紧把她从这群饿狼中间带出去。在她们凶恶的目光注视下,我背后已经被汗水渗透,发现她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是众人关注的焦点,还转动她那乌黑的眸子,目光徐徐扫过众欲女。
这简直和挥着红手绢念着来呀来呀姐姐们压倒我啊没什么两样。
无知的小羔羊初入江湖不知道江湖险恶,我在人间游走多年自然有必要提醒她。
我把她带到人烟稀少的小巷子里,见四下无人,才松了一口气,我对她说:“等下你别抬头见人。”
她奇怪我为什么会这样说。
“因为你长得……长得很特别。”我找了一个比较模糊的词来形容,那何止是特别啊,简直是惊为天人,没想到做女人太瘦扮起男人来却绝对是让人神魂颠倒的美少年。这种情况只能说是老天爷不给力,投错了胎。
没想到我的话让她有想歪了,她眼神黯淡下去。
我说:“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找一个地方落脚,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要是跟丢了,你就去找街道办事处,只要告诉他们你是皇宫里出来的,他们会把你带去皇宫。”
我简直可以当妈了,带着她时时刻刻都要小心,本想浪迹天涯,却变得碍手碍脚起来。
她果然是听我的话,跟我走的时候不但捏着我的衣袖,还把头低到胸口不让别人看
51、第 51 章 ...
到她的脸。
她此刻的温顺让我无法联想起在殿堂里呼风唤雨的她。
总之是人有两面,没准她其实是人格分裂。
我在皇城长大,自小因为各种原因每天都往外面跑,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自己是野生的。皇城里每一寸土地我都走过摸过,每一家店我都进去过,自然是熟悉的很。
落脚的地方是我找的一间客栈,名字就叫一间客栈,地理位置优越,后有小河流水,前面是四通八达的道路,左边有菜市场,右边又是一条商业街。晚上这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小河上又有小船划过,上面欢声笑语不断。
老板娘还是原来的老板娘,记得熟客的样子,我一进来就赶紧招呼。
“老板娘,先给我一间双人房,要临河的,最好有阳台,最好最柔软的床,还要有最大的木桶。”我一进门就显摆起来,小时候是穷鬼没钱装大爷,来这里也是挑最廉价的,现在腰里揣着一大笔钱,底气也足了。
老板娘吐出口中的瓜子壳,摊开那只纤纤玉手,说:“钱呢?”
“钱当然有。”我往兜里掏,随便抽出一张摊开给她看。
分卷阅读74
-
分卷阅读74
她回头望了一眼皇宫,落在我身后。
我拉起她的胳膊,说:“过几天你还是要回来的。”
我不认为她能离开皇宫,我也不可能养她一辈子,等她新鲜感没了,想回宫了我就把她丢在宫门口让宫里人把她捡回去,到时候我就一个人挥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
她摇头,不喜欢回来。
我说:“外面的世界不适合你,就像里面的世界不适合我一样。”
我默默地对自己说,这不是随便抱一只小猫小狗回去那么简单的事情,带回去的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看她这副柔弱不堪的样子,感觉像是开在温室里无价的兰花,人家精心养了那么多年,我却随随便便把她抱到外面来,如果出什么意外,我卖了自己都赔不起。
所以,现在千万不能产生不必要的同情,对自己狠一点。
她拉扯着我的衣角。
我心一拧,语气软下来,说:“我不能带你到处走,但是我可以带你出去玩,等你玩够了不徐带外面,我再听你的意思做决定,你看这样好吗?”
我相信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好声好气地说过话。
她笑了,微小的笑容扬起的时候,她的脸庞变得明亮起来。
我暗自想,真是不对劲,明明不是什么绝世美女,我却能因为她笑了一下而心跳加快,难道一笑倾城这样的事情还能发生她的人身上。
“我们现在去哪里?”我
50、第 50 章 ...
面对着宽阔的大马路和马路边无数的房子陷入茫然中。
从笼子里跑出来,眼看着自由了,却不知道往哪里去。
左边,右边?
我自己做不了决定,于是问她:“你想往哪里走?”
她抬起手,指着前面的路。
“好,我们往前走。”我拉住她的手,这时候我们且做一回流浪人。
走到路上,发觉好像有人在看我们,而后视线越来越多,越来越火热,身处视线中心的我们几乎要被这股热气烤焦,我低头看我们两人身上穿的衣服,虽然还是皇宫里太监的标准制服,当时这是为了方便出行特别订制的便衣,和民间的男人穿的没有两样。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还会有的!
51
51、第 51 章 ...
我们之所以会这样惹眼,让大家纷纷围观,回头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九。这点也跟我们两人的长相有关,我自认为扮男装不算绝世美男也算是中间水平的清秀小生,奈何还是输给了小哑巴,她那张养得晶莹剔透的脸蛋就像是羊脂玉雕出来的珍品,眉间一点朱砂痣,仿佛观音菩萨旁边的金童,圣洁凛然让人心生敬畏。还有一双总是好奇得张望着的琉璃般的眼眸,有着稚子一般的无邪。樱桃红的小嘴饱满挺翘,身材弱不禁风,走路的姿势体现出她良好的教养,十足十的贵气美少年。
我带着她走进人群,堪比抱着一堆金子走到大街上,还不带一块布遮掩的那种嚣张程度。民间的少女少妇老婆婆们对美少年的饥渴程度达到了让我都惊为天人的程度,竟然一个个不知廉耻得盯着她看,看看也就罢了还眼中冒出亮光,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她们居然开始流口水。
“好美,好想把他捧在手心。”左边一位十八岁待嫁的少女双手捧心眼瞳变成了心形。
“可不是,还是个处啊,一看就没有被什么怪叔叔怪姐姐玷污过,如此清纯的美少年,简直是千年难得一见。”看样子是三十出头还没嫁人的大龄剩女做出大胆的推论。
一位拄着拐杖走路都摇摇晃晃的老奶奶要开口说话,不过我已经忍受不了,拉着她的手,赶紧把她从这群饿狼中间带出去。在她们凶恶的目光注视下,我背后已经被汗水渗透,发现她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是众人关注的焦点,还转动她那乌黑的眸子,目光徐徐扫过众欲女。
这简直和挥着红手绢念着来呀来呀姐姐们压倒我啊没什么两样。
无知的小羔羊初入江湖不知道江湖险恶,我在人间游走多年自然有必要提醒她。
我把她带到人烟稀少的小巷子里,见四下无人,才松了一口气,我对她说:“等下你别抬头见人。”
她奇怪我为什么会这样说。
“因为你长得……长得很特别。”我找了一个比较模糊的词来形容,那何止是特别啊,简直是惊为天人,没想到做女人太瘦扮起男人来却绝对是让人神魂颠倒的美少年。这种情况只能说是老天爷不给力,投错了胎。
没想到我的话让她有想歪了,她眼神黯淡下去。
我说:“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找一个地方落脚,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要是跟丢了,你就去找街道办事处,只要告诉他们你是皇宫里出来的,他们会把你带去皇宫。”
我简直可以当妈了,带着她时时刻刻都要小心,本想浪迹天涯,却变得碍手碍脚起来。
她果然是听我的话,跟我走的时候不但捏着我的衣袖,还把头低到胸口不让别人看
51、第 51 章 ...
到她的脸。
她此刻的温顺让我无法联想起在殿堂里呼风唤雨的她。
总之是人有两面,没准她其实是人格分裂。
我在皇城长大,自小因为各种原因每天都往外面跑,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自己是野生的。皇城里每一寸土地我都走过摸过,每一家店我都进去过,自然是熟悉的很。
落脚的地方是我找的一间客栈,名字就叫一间客栈,地理位置优越,后有小河流水,前面是四通八达的道路,左边有菜市场,右边又是一条商业街。晚上这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小河上又有小船划过,上面欢声笑语不断。
老板娘还是原来的老板娘,记得熟客的样子,我一进来就赶紧招呼。
“老板娘,先给我一间双人房,要临河的,最好有阳台,最好最柔软的床,还要有最大的木桶。”我一进门就显摆起来,小时候是穷鬼没钱装大爷,来这里也是挑最廉价的,现在腰里揣着一大笔钱,底气也足了。
老板娘吐出口中的瓜子壳,摊开那只纤纤玉手,说:“钱呢?”
“钱当然有。”我往兜里掏,随便抽出一张摊开给她看。
分卷阅读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