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我带你去!”叶芳华拍了拍胸脯,拉着沈七夜便去找林平安了。
    穿过偏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大片的湖,湖中种植了大面积的莲蓬。
    此时正值夕阳西下,金辉洒在湖水中,又乏起阵阵金光,刺的人眼睛都睁不开。
    “好大的手笔啊!”沈七夜用手遮住湖底的反光。
    放眼望去,这湖几乎就是叶府的全部。
    能在秦州府城内,拥有一座完整的湖,恐怕在整个秦州府城的大族府邸,在也找不出第二座。
    而叶府的人就住在湖中心的小岛上。
    也可以说这座湖就是叶府,叶府就是一座湖,只不过在湖的四周,用三丈高的朱墙拦了起来。
    “漂亮吧,所以我们叶氏的女子都长的特别水灵!”叶芳华自夸自擂道。=
    “是!”沈七夜点了点头。
    叶芳华除了性子野了些,难驾驭些,若说她是美女,这点沈七夜倒不否认。
    高挺的翘鼻,粉嫩的脸蛋,樱桃般的小嘴,在加一对如同黑宝石般的炯炯有神的大眼,一对剑眉,更是彰显了叶芳华帅气的个性与勃发的英姿。
    “沈七夜,你看那边有一条大鱼!”
    轰隆隆
    !一条全身通红的不知名大鱼,突然从密密麻麻莲蓬底下跃起,与乏着金光的湖面相对应。
    两丈左右长度的红鱼的体态,更是在空气中弯成了月牙状。
    “确实是美轮美奂!”沈七夜发自内心的,也想拥有这样的一座府邸。
    “我告诉你,这条大红鱼可不简单,它叫迎客鱼,生长在北山之巅,能闻声识人,只要有陌生人踏入这片游廊,它便会高高跃起,代表对客人的…….”
    叶芳华这边介绍起这条大红鱼的非常身世,一边慢慢的向沈七夜靠近,因为俩个人本来就靠的近,在加上猝不及防下,沈七夜竟然被叶芳华用朱唇“偷袭”了一下。
    而且正中靶心,直接嘴对了嘴。
    “这是何故?”沈七夜懵了一下,他是万万没有想到,叶芳华会在介绍大红鱼时,会偷亲自己一下。
    “这是我们叶家独有的迎客礼节呀,不行啊。”叶芳华帅性道。
    任傻子都看的出,这世上哪有嘴对嘴的礼节啊。
    但是亲都被亲了,沈七夜总不能在亲回来吧?
    一路无话,穿过了数里长的游廊,叶芳华才带领沈七夜抵达了一座小山包上,在那一道肥硕的身躯正与一具较小丰腴的身躯正坐在凉亭内下围棋。
    若不是林平安的身躯实在太,否则这一幕,还真是非常有神仙眷侣的既视感。
    “平安!”沈七夜轻唤了一声,林平安肥壮的虎躯一抖,扭头见了十多日不见的沈七夜,他立马飞奔了过去。
    “七夜,你终于忙好了哇,你的事情我都听姐姐说了,你果然是好样的,我林平安的兄弟肯定不会差!”林平安抱着沈七夜便是一通哇哇狂叫。
    叶芳华听林平安吹的牛逼都想吐,但是叶寻欢却是看着林平安双眼放光,像是看到了绝世美食般。
    “我给你介绍下,我未过门的娘子,也是我林平安未来的大妻,叶寻欢!”林平安搂着沈七夜,非常自豪的介绍起了叶寻欢。
    乍一看,叶寻欢与叶芳华还是有几分相似的,但是叶芳华的五官比较挺立,而叶寻欢比较小巧,是那种小家碧绿类型的。
    “寻欢,拜见叔叔!”
    叶寻欢小碎步了几步,离着沈七夜半丈左右的距离,便对沈七夜行了一个欠身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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