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肉)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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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事之徒。尽管他已经深恨上了陆雪征,可是压下心中怒火,并没有大闹陆公馆。一甩袖子向外走去,他想来日方长,你等着我的手段吧!

    65惹祸上身...

    苏清顺过来向陆雪征问安,陆雪征和他谈了两句闲话,而后说道:“李继安这个人,不识相,很讨厌。”

    苏清顺知道干爹不会轻易在背后嚼人舌头,故而立刻会意。垂手站在地上,他规规矩矩的附和道:“干爹,我去给他一点教训。”

    陆雪征低头抚摸着怀里的小灰猫,平平淡淡的做出了回答:“横竖都是得罪人,索性把他做掉。”

    苏清顺一弯腰:“是,干爹,我这就去办。”

    三日之后,李继安的汽车在自家门前的大街上被十几名便装青年围住,乱枪连打了十几秒钟。照理说,李继安这回应该是必死无疑的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所乘坐的乃是一辆防弹汽车!

    在李家卫士从公馆大门中蜂拥而出赶来支援之前,便衣青年们收起手枪,四散奔逃。

    汽车那四面玻璃窗都被打裂了,不过是维持着没有破碎;车身上弹痕俨然,特制车胎也几乎爆掉。卫士上前打开车门,请出了面不改色的李继安。

    李继安让汽车夫发动汽车,一直开去了陆公馆。将这辆外表斑驳的汽车停在陆公馆门口,汽车夫自己坐着黄包车离去了。

    李纯报了警,让巡捕们出面拖走了这辆破车。

    陆雪征扇了苏清顺一记耳光,差点没把苏清顺的脑袋打飞了。

    苏清顺五迷三道的跪在地上,耳朵里嗡嗡的轰鸣,一边鼻孔里也随之淌出了腥热的鲜血。极力的稳定心神跪住身体,他吓的心都碎了,在腔子里跳了个四分五裂、乱七八糟。

    “蠢货!”他听到陆雪征在怒斥自己:“再给你一次机会,李继安不死,你就去死!”

    他不敢捂脸,也不敢擦鼻血。茫然中拼命的点头答应下来,他抬眼看到陆雪征不耐烦的向门口一挥手,便连滚带爬的抱头鼠窜,直到走出陆公馆大门了,才掏出手帕满鼻子满嘴的乱擦乱抹了一通。

    耳朵里仍旧是在作响。平日总看着韩棠挨打,金小丰挨打,李绍文挨打……今天终于也轮到他了。

    陆雪征栽培他,利用他;给了他今天的一切,也能把这一切尽数收回。所以他得去杀李继安,无论如何,非杀不可。陆雪征不养废物,李继安不死,他就得死。

    而在另一方面,李继安也已作出了万全的准备——自从在陆公馆求欢不得、恼羞成怒之后,他就一直不敢松懈。他也知道自己是莽撞冒失了,在毫无胜算的情况下就跑到对方家中去敲山震虎,结果这下可好,老虎真出来了!

    不过没有关系,在面对老虎之时,他决定临时客串武松。

    如此又过了半个来月,苏清顺那里依旧是没有成功的消息。陆雪征知道这种事情是要讲机缘的,急迫不得,故而并不催促。

    其实他对于李继安本人,几乎没有什么仇恨;纵算是有了仇恨,也不至于为了个人恩怨去夺人性命。只是李继安胆敢这样公然威胁他,他若是不作出一点强硬反应,实在是有损威名;况且中山公园爆炸案是件大事,后方牵扯着唐安琪那一整个组织,所以他必须把这件案子的线索截断在自己这里。

    反正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命,要么杀人,要么被人杀,一直如此,也已经习惯了。

    这天傍晚,叶崇义携重礼降临陆公馆。

    近来他在社会上十分活动,和几位朋友买卖外汇与黄金,很是挣了一笔大钱,于是就又给陆雪征买了一只手表送过来——这只手表是白金壳子的,夏天戴在手腕上,显得更明亮干净。

    衣裤饰品总有更换的时候,手表却是天天贴肉戴着的,一时也分离不开。所以叶崇义喜欢向陆雪征送表。

    陆雪征坐在楼前台阶下的小板凳上,正在夕阳余晖中乘凉。忽见他来了,便让李纯去取冰镇汽水。而叶崇义占据了李纯的小板凳,随即掏出了装有手表的锦缎盒子,打开来在他眼前一晃:“好不好看?”

    陆雪征抬手接过盒子细瞧:“这是……给我买的?”

    叶崇义扯过他一只手,拿起手表为他戴了上:“好不好看?”

    陆雪征收回手来上下端详了,末了抬头向他一笑:“好看,真好看。”

    这时,李纯用托盘端来了两瓶冰镇汽水。叶崇义在暮色中横了他一眼,见他穿着短衫短裤,胳膊腿儿都白白嫩嫩的露着,脸蛋却是绯红,一双眼睛乌溜溜的又圆又大,就心中不悦,感觉这孩子长得好像一只稚嫩的公狐狸精。

    陆雪征拿起一瓶汽水递到了他手里,而后自己也端起一瓶喝了一口。李纯收起托盘退了下去,只留这两人在院内谈话。

    叶崇义不喝汽水,没话找话的故意撩拨陆雪征:“小气鬼,怎么不见你给我买点礼物?”

    陆雪征微笑着答道:“上次去你家里,不是给你买了一个大西瓜?”

    然后不等叶崇义回答,他放下汽水瓶,伸手握住了对方的一只手,虽然还是满脸微笑,但是语气非常诚挚:“宝贝儿,我不会给人选礼物。你说你想要什么?”

    叶崇义不假思索的答道:“我要你!”

    陆雪征笑道:“我给你了。”

    叶崇义笑吟吟的扬起脸来,不急不缓的说道:“我要你日夜都陪着我,能做到吗?”

    陆雪征低头亲了亲他的手背,就觉着他又嫩又香的,简直像个美女。忽然灵机一动,他抬头笑道:“崇义,我给你买个戒指吧。”

    叶崇义眼睛一亮——他先前倒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物件!

    当晚,叶崇义留宿陆公馆。

    两人在床上狂欢一场,随后相拥着谈起闲话。叶崇义侧身枕了陆雪征的手臂,郑重其事的要求道:“你去给我挑一枚好看的戒指,我要戴一辈子。”

    陆雪征把他往怀里搂了搂:“我带你一起去,你自己挑,好不好?”

    叶崇义立刻摇了头,而且用手指一戳他的胸膛:“我不。我要你的眼光。”

    陆雪征摸索着拉起他一只手,在昏暗灯光下仔细审视他的手指:“万一尺寸不对,怎么办?”

    “尺寸不对,就再去改。反正我要你为我选。”

    陆雪征放下了他的手,转而去抚摸他的头发:“唉,你就是麻烦。”

    叶崇义洋洋得意的笑道:“嫌我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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