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一口咬了下去!
第276章一口咬了下去!
路繁花见状,解释道:
“今天中午咱们就不吃饭了,吃这些。锅里还有鸡汤,你们先吃,我盛几碗鸡汤给阿牛他们送去。这几天他们一直没日没夜地帮我们起房子,也辛苦了。”
说完,她转身走了出去。
小爱国原本还在对着桌上的炸鸡流口水,见状,跳下凳子也跟着跑了出去:
“阿娘,我帮你!”
屋里一下只剩下了陈默和孙和平两人,孙和平看着路繁花往厨房去的背影,忍不住感叹道:
“嫂子现在是真好。”
能想到给起房子的工人送鸡汤,那说明是真的知感恩,懂尊重的。
这与有钱没钱,家里日子过的好不好没有关系。
即便是家里有钱的,大不了也就是在完工的时候给人家多包一份红包,哪能送亲手煲的鸡汤?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个像嫂子这样的好女人……
他原本也不觉得单身有什么不好,反正部囧队里很多都是单身汉,他也习惯了。
再说了,像他们这样常年不着家的人,有老婆没老婆还不一个样儿?干嘛娶个女人回来,见不着面,还平白耽误人家。
可现在……他突然有点羡慕了,也想找个女人结婚了……
不说别的,就说每次放假回家,吃着老婆亲手做的饭,饭后两个人再这么往被窝里一躺……
那日子……
哪里是一群糙老爷们能比的?
越想,孙和平越是心动,忍不住道:
“老大,要不你帮我问问嫂子,看她认不认识什么姑娘?就和嫂子一样儿好的,也给我介绍一个呗?我也到了年纪了,该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了。”
听着孙和平语气里的艳羡,陈默顿时只觉得与有荣焉,想也没想地道:
“你嫂子是最好的,哪里找得到和她一样好的?”
孙和平一愣,张着嘴,呆了。
他没听错吧?
老大刚刚……是说了情话吗?那是情话吧?
乖乖,不得了了!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严肃、认真,自律到近乎刻板的老大吗?
陈默似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说了什么,只觉得一阵尴尬。
“咳……”
他轻咳了一声,想给孙和平夹一块炸鸡,让他好好吃东西,别说话!
但一看,桌上一双筷子也没有。
“我去拿筷子。”
说完,他逃也似的推着轮椅出去了。
路繁花刚刚将鸡汤端过去送给阿牛他们。
因为人多,他们家的碗不够,她就留了小半锅鸡汤出来,然后直接连瓦罐带鸡汤一同端了过去。
另外再给他们配了三只干净的碗,让他们自己分着喝。
乡下人,一般也没这么多讲究,非得一个人一个碗。
她送完汤回来,正想把刚刚分出来的汤端进屋,他们自己喝,没想到就看到陈默从屋里出来了。
“怎么了?”她问。
陈默想起自己刚刚不自觉脱口而出的话,再看见路繁花,耳根不觉有些泛红。
他不自然地看向旁处,道:
“忘了拿筷子。”
“啊,那个,我忘记跟你们说了,炸鸡和薯条直接用手拿着吃就行了。”
用筷子吃炸鸡和薯条,那还有什么意思?
就是要用手拿着吃,吃到得劲儿的时候再往手指上那么一舔!那才叫享受啊!
“用手?”陈默虽然意外,但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路繁花端着汤,三人一同返回了屋内。
孙和平看了眼陈默空空如也的手,眼里闪过一抹戏谑:
“不是拿筷子去了吗?”
难得啊,他此生居然还有机会看到老大“落荒而逃”的样子。
这值得他回去跟那帮臭小子们面前炫耀好几年了!
陈默状似不经意地道:
“这东西是用手吃的,不需要筷子。”
孙和平一愣,用手?
他倒也不是讲究,只是……放着筷子不用,指明要用手吃的,这还是头次遇到。
“怎么,你还嫌弃啊?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讲究人,但炸鸡和薯条就要这么吃才过瘾!”
一旁的路繁花给几人一人盛了一碗汤,说着,率先动手拿了一块炸鸡,大大地咬了一口。
只听一声轻微的“嘎吱”声,一股喷香霎时溢满了整个房间!
“咕噜——”
孙和平不受控制地咽了口口水,顿时再也顾不上什么讲究不讲究了,立刻拿起了一块炸鸡,“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说着,一口咬了下去!
入口先是一层薄脆,被油炸得金黄的面粉层,口感脆脆的,很香。再然后是鸡肉,提前腌制过的鸡肉十分入味,有点辣,但却依旧掩盖不住鸡肉的鲜嫩,一口咬下去的时候还能感觉到从里面爆出鸡汁!
太太太好吃了!
孙和平竖着大拇指,想赞一句,却发现好吃得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嘴动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说出来,尽忙着同嘴里的鸡肉战斗去了,完全停不下来!
他左手拿着炸鸡,嘴里没停,右手又伸过去拿起了一根薯条!
嗯!
薯条也好好吃!
小爱国见状,也赶紧拿了一块炸鸡,吃了起来。
才刚吃了一口,他一下瞪圆了眼睛,然后嘴巴再没有停过!
陈默被两人“狼吞虎咽”的样子感染,也跟着吃了起来……
屋内一瞬间陷入一片寂静,除了牙齿不停咀嚼东西的声音……再没有人说话,太好吃了!嘴巴忙不过来啦!
饭饱,孙和平毫无形象地打了个饱嗝,满足地摸了摸肚子,这才一脸惬意地停了嘴……
吃完后,他也不消人吩咐,积极地帮忙洗了碗,这才同道别:
“老大,嫂子,今儿多谢款待,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我就不继续打扰了,先走了。”
路繁花将手里的纸包递了过去:
“这里还有一些薯条,你带着路上吃吧。”
炸鸡被吃得干干净净了,一点没剩,也只剩这么些薯条了,路繁花全用油纸包了给了孙和平。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孙和平眼睛一亮,毫不客气地接了过去。
在美食面前,客气?不存在的!
他喜滋滋地将薯条收好,正要转身离开,突然一顿,对陈默嘻嘻笑道:
“老大,你送我一下呗。”
陈默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推着轮椅率先离开。
孙和平赶紧跟了上去。
等两人走出一段距离,陈默这才开口:
“你要跟我说什么?”
如果不是有话要说,他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把他叫出来……
路繁花见状,解释道:
“今天中午咱们就不吃饭了,吃这些。锅里还有鸡汤,你们先吃,我盛几碗鸡汤给阿牛他们送去。这几天他们一直没日没夜地帮我们起房子,也辛苦了。”
说完,她转身走了出去。
小爱国原本还在对着桌上的炸鸡流口水,见状,跳下凳子也跟着跑了出去:
“阿娘,我帮你!”
屋里一下只剩下了陈默和孙和平两人,孙和平看着路繁花往厨房去的背影,忍不住感叹道:
“嫂子现在是真好。”
能想到给起房子的工人送鸡汤,那说明是真的知感恩,懂尊重的。
这与有钱没钱,家里日子过的好不好没有关系。
即便是家里有钱的,大不了也就是在完工的时候给人家多包一份红包,哪能送亲手煲的鸡汤?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个像嫂子这样的好女人……
他原本也不觉得单身有什么不好,反正部囧队里很多都是单身汉,他也习惯了。
再说了,像他们这样常年不着家的人,有老婆没老婆还不一个样儿?干嘛娶个女人回来,见不着面,还平白耽误人家。
可现在……他突然有点羡慕了,也想找个女人结婚了……
不说别的,就说每次放假回家,吃着老婆亲手做的饭,饭后两个人再这么往被窝里一躺……
那日子……
哪里是一群糙老爷们能比的?
越想,孙和平越是心动,忍不住道:
“老大,要不你帮我问问嫂子,看她认不认识什么姑娘?就和嫂子一样儿好的,也给我介绍一个呗?我也到了年纪了,该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了。”
听着孙和平语气里的艳羡,陈默顿时只觉得与有荣焉,想也没想地道:
“你嫂子是最好的,哪里找得到和她一样好的?”
孙和平一愣,张着嘴,呆了。
他没听错吧?
老大刚刚……是说了情话吗?那是情话吧?
乖乖,不得了了!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严肃、认真,自律到近乎刻板的老大吗?
陈默似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说了什么,只觉得一阵尴尬。
“咳……”
他轻咳了一声,想给孙和平夹一块炸鸡,让他好好吃东西,别说话!
但一看,桌上一双筷子也没有。
“我去拿筷子。”
说完,他逃也似的推着轮椅出去了。
路繁花刚刚将鸡汤端过去送给阿牛他们。
因为人多,他们家的碗不够,她就留了小半锅鸡汤出来,然后直接连瓦罐带鸡汤一同端了过去。
另外再给他们配了三只干净的碗,让他们自己分着喝。
乡下人,一般也没这么多讲究,非得一个人一个碗。
她送完汤回来,正想把刚刚分出来的汤端进屋,他们自己喝,没想到就看到陈默从屋里出来了。
“怎么了?”她问。
陈默想起自己刚刚不自觉脱口而出的话,再看见路繁花,耳根不觉有些泛红。
他不自然地看向旁处,道:
“忘了拿筷子。”
“啊,那个,我忘记跟你们说了,炸鸡和薯条直接用手拿着吃就行了。”
用筷子吃炸鸡和薯条,那还有什么意思?
就是要用手拿着吃,吃到得劲儿的时候再往手指上那么一舔!那才叫享受啊!
“用手?”陈默虽然意外,但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路繁花端着汤,三人一同返回了屋内。
孙和平看了眼陈默空空如也的手,眼里闪过一抹戏谑:
“不是拿筷子去了吗?”
难得啊,他此生居然还有机会看到老大“落荒而逃”的样子。
这值得他回去跟那帮臭小子们面前炫耀好几年了!
陈默状似不经意地道:
“这东西是用手吃的,不需要筷子。”
孙和平一愣,用手?
他倒也不是讲究,只是……放着筷子不用,指明要用手吃的,这还是头次遇到。
“怎么,你还嫌弃啊?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讲究人,但炸鸡和薯条就要这么吃才过瘾!”
一旁的路繁花给几人一人盛了一碗汤,说着,率先动手拿了一块炸鸡,大大地咬了一口。
只听一声轻微的“嘎吱”声,一股喷香霎时溢满了整个房间!
“咕噜——”
孙和平不受控制地咽了口口水,顿时再也顾不上什么讲究不讲究了,立刻拿起了一块炸鸡,“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说着,一口咬了下去!
入口先是一层薄脆,被油炸得金黄的面粉层,口感脆脆的,很香。再然后是鸡肉,提前腌制过的鸡肉十分入味,有点辣,但却依旧掩盖不住鸡肉的鲜嫩,一口咬下去的时候还能感觉到从里面爆出鸡汁!
太太太好吃了!
孙和平竖着大拇指,想赞一句,却发现好吃得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嘴动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说出来,尽忙着同嘴里的鸡肉战斗去了,完全停不下来!
他左手拿着炸鸡,嘴里没停,右手又伸过去拿起了一根薯条!
嗯!
薯条也好好吃!
小爱国见状,也赶紧拿了一块炸鸡,吃了起来。
才刚吃了一口,他一下瞪圆了眼睛,然后嘴巴再没有停过!
陈默被两人“狼吞虎咽”的样子感染,也跟着吃了起来……
屋内一瞬间陷入一片寂静,除了牙齿不停咀嚼东西的声音……再没有人说话,太好吃了!嘴巴忙不过来啦!
饭饱,孙和平毫无形象地打了个饱嗝,满足地摸了摸肚子,这才一脸惬意地停了嘴……
吃完后,他也不消人吩咐,积极地帮忙洗了碗,这才同道别:
“老大,嫂子,今儿多谢款待,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我就不继续打扰了,先走了。”
路繁花将手里的纸包递了过去:
“这里还有一些薯条,你带着路上吃吧。”
炸鸡被吃得干干净净了,一点没剩,也只剩这么些薯条了,路繁花全用油纸包了给了孙和平。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孙和平眼睛一亮,毫不客气地接了过去。
在美食面前,客气?不存在的!
他喜滋滋地将薯条收好,正要转身离开,突然一顿,对陈默嘻嘻笑道:
“老大,你送我一下呗。”
陈默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推着轮椅率先离开。
孙和平赶紧跟了上去。
等两人走出一段距离,陈默这才开口:
“你要跟我说什么?”
如果不是有话要说,他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把他叫出来……